“酉鸡可以为夏食”,是东汉蔡邕的原话,这里搬来做话题。要说的是饮食中的鸡,更是饮食文化中的酉鸡。
蔡邕《月令问答》谈五时食肉,从生肖的五行归属角度讲生肖动物:
凡十二辰之禽,五时所食者,必家人所畜。丑牛、未羊、戌犬、酉鸡、亥猪而已。其余龙虎以下,非食也。春,木王,木胜土,土王四季。四季之禽,牛属季夏,犬属季秋,故未羊可以为春食也。夏,火王,火胜金,故酉鸡可以为夏食也。
《月令问答》是系统记载十二生肖的较早文献之一。这段文字讲一年中不同季节,分别取丑牛、未羊、戌犬、酉鸡、亥猪,并引入五行相克之说释之。比如,说到“酉鸡可以为夏食”,是因为夏属火,火能胜金,酉鸡属金,便成了夏食。当然,这并不是蔡邕的杜撰。《礼记·月令》记,孟夏之月、仲夏之月,“食菽与鸡”。《吕氏春秋》载有相同的说法。
酉代鸡,未酉亥代羊鸡猪,请看清代《茶香室丛抄》批注宋代黄庭坚食谱:
宋黄庭坚《宜州家乘》云:正月二日,作未酉亥饨馄。按此当是杂羊肉、鸡肉、猪肉为之,故以未酉亥为名。
羊、鸡、猪,三种肉馅包饨馄,黄庭坚戏称之为“未酉亥饨馄”。一句诙谐语,将生肖文化引入饮食文化中。
旧时成都食品有所谓“十二象”,十二象即十二生肖。将猪牛羊鸡等肉混合煮食,称为“十二象”,意思是说十二生肖一锅烩,从鼠到猪全都有。李甦人小说《死水微澜》描写当时下层社会的生活,即端出“十二象”两大碗:
一天哪里讨不上二十个钱,那就可以吃荤了!四城门卖的十二象,五钱吃两大碗,乡坝里能够吗?
这是大杂烩,而非珍馐佳肴。清末民初,在成都专门卖给穷人、乞丐的混合食品。取名“十二象”,既言有肉,又言其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