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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农业推广的涵义有两种:一种是物质形态的物化技术的推广,如推广良种、苗木、农药、农具等;另一种是非物质形态的科学技术和知识的推广,如推广新的栽培技术,科学的经营管理知识等。从表面上看,农业推广的核心是技术,农业推广的过程就是通过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的工作实现技术由科研部门向农业生产部门转移并被实践运用的过程。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表象,主要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目标长期以来被定位在为实现农业增产和农业发展服务上。其实,农业推广的核心应该是人。农业推广的过程固然是农业技术向生产者的转移和应用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没有生产者对技术的学习和掌握,并对之进行应用,再先进的技术也发挥不了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农业推广的过程就是一个对农民的教育过程,农业技术推广组织作为对农民进行技术传播和技术指导的机构,也就是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机构。因此,农业技术推广也可以称为推广教育。

  推广教育这个词在1873年由英国剑桥大学首先提出来时,意思就是大学要面向社会,到校园外去开展教育活动,扩大教育的职能。美国的L。D。Kelsey和C。C。Hearne在《合作推广工作》一书中也认为,推广工作是一种校外教育,由政府和学院合作,为人们提供所需要的服务和教育。农业推广的基本目标是开发民智。在以人为核心的理念的指导下,农业推广的根本目的,就是对农民的智力进行开发,提高农民的素质。要教育农民改变其行为,授以科学知识,使他能够应用这些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要教以先进的技能和方法,使其提高工作效率;要培养其开发进取精神,使他遇到问题能自己想办法解决。正因为如此,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舒尔茨认为战后美国农业生产的增长中,有80%来自于教育及与教育相关的科学技术的贡献,并且,农业劳动者的素质在美国农业生产的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作为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和农业科技传播服务体系主导力量的我国农技推广组织,是联接农业科研与生产应用的桥梁,也是我国到新时期进行农业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的重要依靠力量。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我国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形式和途径。我国的农技推广体系广义上包括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技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农业院校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和群众性农业科技组织、农民技术员等,是一个多层次、多方位的服务性组织。狭义上专指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技推广机构,如农技站、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等。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乡村集体或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以国家技术部门为依托,以农民自办服务为补充,贯穿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据统计,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全国有21.2万个,其中县级1.97万个,乡级18.3万个,从业人员125万人在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远、试验、示范和推广、技术咨询、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一直都很重视农技推广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使我国的农技推广体系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成为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主力军。但是,我国的农技推广体系也经历了同我国国民经济其他领域一样的发展历程,几经兴衰,走过了一段艰难曲折的路程,其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一)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形成与调整

  新中国建立初期,国民经济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农业发展面临着严重危机。当时我国农业的现状是:农业技术落后、技术推广力量十分薄弱。面对这种形势,党和政府在强调农业的基础作用的同时,提出大力发展农业的方针,并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人。相应地,应技术转化和推广的需要,开始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

  1.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形成。1951年,我国在黑龙江省满洲里建立了第一个农业技术推广站,由此揭开了在东北、华北地区开展试办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序幕,从此也揭开了我国农技推广事业的新篇章。1952年10月,农业部在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建立技术指导站的意见。《意见》要求以县为单位,根据经济区划的要求,平均每15万亩(一个区)设一个钽括农、林、水利的综合技术指导站,每站配备干部5人左右。同时规定,农业技术指导站在行政、技术上受农科所直接领导;在业务上受上级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并提出以国营农场为中心,互助组为基础,劳模和技术员为骨干的技术推广网的建设思路。1953年,农业部颁布了《农业技术推广方案(草案〉》。《草案》要求各级政府设立专业机构,配备专职人员,逐步建立起以农场为中心,互助组为基础,劳模和技术员为骨干的技术推广网。刹1953年底,全国建立农业技术推广站3622个,有干部28327人。

  1954年,农业部召并了全国农业科学技术工作会议,正式颁布了《农业技术推广站工作条例》。《条例》对农业技术推广战的性质、任务等做了具体规定。到1954年底,全国已建立农业技术推广站4549个,配备干部32740人,全国55%的县和10%的地区建立了相应层次的农业技术推广站1955年4月,农业部加强了对农业技术推广站工作的管理,对技术推广站的选址、任务、人员编制、工作方法、隶属关系、干部培训及表彰奖励等做了具体的规定。农业部门开始有计划地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站,使它们成为国家在技术上指导农业合作社的中心,这使得当时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经过两年的发展,到1956年,全国共建立16466个农业技术推广站,有技术干部94219人,除一些边远山区外,基本做到了一区一站,平均每站5~7人。同时,各地还培训了大批农民技术骨干,建立了一批农民科技组织,使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开始有了一定的基础,农技推广人员的文化素质也有所提高,大部分技术干部为中令农校毕业生。

  在建立各级农技站的同时,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也随之进行了职能部门的建设。1950年在农业部内设立了土壤肥料局(简称土肥局)、植物保护局(简称植保局),并在土肥局内设立了土地肋测设计院和有关业务处,并开展了耕地调查等相关业务。农业部于1951年成立病虫防治司,提出了在全国设立专门的防虫测报站建设规划,并开展了植物检疫工作。1956年,农业部成立种子管理局,合并了原来的种子业务,开始实行行政、技术、经营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有计划地开展了农作物新品种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并指导全国各地陆续建立了农作物良种示范繁殖场2000多处,其耕地面积13.33多万公顷。到20世纪50年代末,已初步形成以县良种场为骨干,公社良种场为桥梁,生产队种子田为基础的良种繁育网。

  2.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50年代末,随着农业集体化的发展和人民公社在农村的普遍建立,乡农业技术推广站也被改为人民公社农业技术推广站。从1958年下半年开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在“左”的思想严重干扰和破坏下,受到了极大的冲击。1959年,在轰轰烈烈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中,不少地方出现了长官意志、高指标、瞎指挥和强廹命令等过激行为。在“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等思想的影响下,使得科学的农业技术推广方法被批判为“右”倾保守而被抛弃,大部分地区农技推广工作被中断。加上1959—1961“三年自然灾害”,全国经济处于严重困难时期。农业技术推广站在精简机构中被砍掉了三分之一,有的与其他机构合并,许多农技人员被下放或改行,农技推广组织濒临解体,农技推广系统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为了尽快的恢复农业生产水平,满足当时的粮食需求,党中央及时地进行了总结,要求大力发展农业。因此,与之相应的,我国的农技推广工作也重新得到了重视。1961年12月,农业部在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整顿三站(农技站、种子站、畜牧兽医站)的意见,开始在县级建立、恢复农业技术推广站,隶属县农业局领导。1962年,七千人大会在总结“大跃进”以来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整顿的方针。此后,国民经济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农技推广工作也得到了恢复。

  1962年12月,农业部发布了《关于充实农业技术推广站、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指示》,对农技站的任务、工作方法、人员配备、生活待遇、奖励制度以及领导关系等又作了明确的规定。各地根据这一精神,对农技推广站进行了整顿、充实、加强。根据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很多县在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基础上发展形成了植保站、土肥站、种子站(种子公司)等专业技:站。当时的专业技术站的作用主要是:指导公社农技站、推广新技术成果、培训乡村干部、传播农业技术、进行农情监测。专业技术站对当时我国农业的恢复起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维持了我国的农技推广体系。1965年,全国粮食总产达到19453万吨,比1962年增长了36%。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政府各级部门都在积极的搞“政治运动”,农业技术推广的正常业务工作难以开展。当时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工作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农业科研人员、推广人员被下放劳动,农业科研工作基本停止,推广工作也相应地中断。尽管“左”的思潮对当时的农技推广组织造成很大的破坏,但广大农民在坚持抓生产的过程中,对农业技术的要求仍然很迫切,有些地区农民自己成立了一些科技组织来指导农业生产。1971年,湖南省华容县在原有的农技推广体系的基础上,创建了“四级农业科学试验网”,简称“四级农科网”。即县办农业科学研究所,公社办农业科学实验站,生产大队办农业科学实验队,生产队办农业科学实验组。“四级农科网”在当时的华容县的农业发展中起了很大的作用。为此,1971年湖南省召开全省农业科学技术经验交流会,首先在湖南全省推广华容县的建站经验。

  1974年10月,当时的农林部和中国科学院在华容县召开“四级农科网”经验交流现场会,提出在全国推广华容县的经验,这一会议大大推动了当时“四级农科网”在全国的建设。1975年9月召弁的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总结报告中明确要求:各县都要建立和健全县、社、大队、生产队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科学实验活动,同时充分发挥专业科技人员的作用。到1975年,全国有1140个县建立了农业科学研究所,约占总数的52%,平均职工人数100~150人;有26872个公社建立了农业科学实验站,占总数的49%;332223个大队建立了农业科学实验队,平均每队3~5人;2246594个生产队建立了农业科学实验组。全国“四级农科网”农业技术人员共达1100多万人由于政治运动的推动和秄政手段的干预,这一时期是欢业科技推广体系组织化程度最高的时期,特别是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全国在平整土地、改良土壤、兴修水利、农田灌溉、动植物品种的优种化、巧施肥、合理密植等方面均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尽管在当时的政治条件下采取了一刀切的手段,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的问题,但在客观上对普及农业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培养农民技术队伍,以及维系当时的农技推广体系和农技推广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3.转型时期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标志着我国历史的伟大转折,中国开始对内实行改革、对外进行开放。我国的农技推广工作也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这一转型时期,我国的农技推广系统进行了组织和运行机制方面的改革。

  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四级农科网”也相应解体。农业技术推广面临新的形势。为了做好新形势下农技推广体系的转型工作,1979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农业发展茗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就是技术推广网,县以下要抓好试验推广和培训工作。根据这一精神,为了适应农村改革的新形势,中央和地方都进行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组工作。

  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点是农牧渔业部和各省共同投资建设县一级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牧渔业部1979年率先在29个县试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中心”在组织上把种植业各专业站合并在一起,在功能上将试验、示范、培训、推广结合起来,以发挥整体优势。这一工作得到政府的重视,国家计委列专项投资给予支持。1980年底,29个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基本完成了建设任务。在业务工作方面,开展了多种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工作,如:改革耕作制度、繁育推广优良品种、提高栽培技术、科学施肥、防治病虫害、化学锄草、改良低产田、种植绿肥、塑料地膜覆盖等。

  1981年3月26日,中央农委、国家科委、农业部、林业部、农垦部、水利部、国家水产总局、中央气象局、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农业银行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加速农业发展的联合通知》,提出:“发展农业,一是靠政策,二是靠科学。而靠科学,当前就是要突出抓好科技推广工作。”《通知》指出: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是整个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们还有大量的科技成果没有得到推广和运用,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切实加强这项工作。《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推广机构,充实和提高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充分调动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在农业部的倡导下,由各省、市、自治区选择一个县进行“农业科学实验、推广、培训中心”的试验。要求把农科所、推广站、培训学校结合在一起,以技术推广为中心,把试验、示范、技术培训有机结合起来。

  1982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指出:“重点办好县一级推广机构,逐步把技术推广、植保、土肥等农业技术机构结合起来,实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使各项技术综合应用于农业生产”,并号召在全国范围内加强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建设。这标志着农技推广体系进人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同年,在国家行政机关改革中,为了更好地对我国的农技推广工作进行管理,农牧渔业部组建了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将原来的植保局转变为事业性质的全国植物保护总站;将种子局转变为全国种子总站并与中国种子公司合署办公,1987年又将全国种子总站与中国种子公司分开;1968年,农牧渔业部组建了全国土肥总站,各省、市、县农业部门也相应建立了专业站。因此,到80年代中后期,在种植业范围内基本形成了由种子、植保、土肥和综合技术推广四个专业组成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到80年代末,我国的农技推广体系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发展。198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决定》,进一步突出了农技推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到1989年末,全国已有10113个县建立了农技推广中心。1990年,农业部开展了“农技推广年活动”,对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又一次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到1991年末,全国种植业系统共有技术推广机构59501个,技术推广人员32.77万人。

  4.整合发展时期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20世纪90年代初,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加上杂交水稻等优良品种的推广运用和耕作技术的改进、气候适宜等原因,农业获得了连年丰收,这使得很多地方领导放松了对农业的管理和扶持,放松了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因此,在种种原因的影响下,我国的农技推广工作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相应地,我国地方农技推广组织的数量急剧地下降,工作人员和财产流失相当的严重。

  为了巩固和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国务院1991年11月发出了《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紧接着,1992年1月,农业部、人事部联合下发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人员编制标准(试行〉》,及时地为维持乡镇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稳定提供了政策依据。

  为了全面科学地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技推广改革的经验,将成功的政策及时法律化,从而依法扶持和管理农技推广事业,促进我国农业的持续发展,1988年农业部成立了《农业技术推广法》专门起草小组,开始了我国农技推广工作的法制化建设的探讨工作。经过5年的调研、起草和反复修改,1993年7月,《农业技术推广法》正式颁布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对推广工作的原则、推广体系的职责、推广工作的规范和国家对推广工作的保障机制等重大问题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推广法》的颁布是我国推广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推广事业开始走上法制的轨道。

  与此同时,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削弱农技推广体系的情况,农业部、林业部、水利部、人事部、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发出了《关于稳定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通知》。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对稳定推广机构起到了极大作用。《农业技术推广法》颁布后,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实施该法的办法。到2000年底,共有24个省(市、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这标志着依法管理推广事业的局面在全国初步形成。

  1995年8月,为了发挥整体优势,引导、带动整个推广体系的综合办站,为广大农民提供综合技术推广服务,农业部将全国农技推广总站、全国植物保护总站、全国土壤肥料总站、全国种子总站合并,组建了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使其成为全国种植业技术推广的领导机构。

  与此同时,为了巩固地方农技推广体系的基础,进一步健全农技推广体系,农业部认真贯彻中发[1996]2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九五”时期和今年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三定”(定性、定编、定员)工作进行了落实。到1996年底,种植业技术推广机构已达5.1万个,人员38.4万人;其中乡镇级机构4.2万个,人员19.8万人,比1991年增加了41%。这支队伍为推广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997年初,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确定该年为全国“农业科技推广年”,要求把农业技术推广作为农业增产的第一要素来抓,努力扩大先进成熟技术的推广面积,切实在广大农村掀起学科技、讲科技、用科技的热潮。同时要求完成“五个一”工程,即:推广单位科技人员到农业生产第一线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承包等技术服务活动超过100万人次;各省累计推广各类增产、增收技术1000多项,实现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1亿多人次等。

  1998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8]13“之件),《通知》明确要求在机构改革中,推广体系要”机构不乱,人员不散,网络不断,经费不减“并要求推广体系解放思想,强化市场观念和服务意识,逐步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机制,增强活力。1998年10月,中共中央十五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为支撑的农村经济体制基本框架,并为加强县乡村农技推广工作的改革指明了方向。

  1999年初,针对即将开始的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可能造成的影响,农业部组织了专题调研,并在此基础上联合人事部、中编办、财政部起草了《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意见》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8月31日发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9号文件)。《通知》指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实施科教兴农的战略基础,也是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依靠力量。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通过改革得到稳定和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要予以重视并给予必要的支持;鼓励农业科技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到农业生产第一线,直接为农民服务,进一步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并要求对目前一些地方出现的非法拍卖、转租、侵占、平调农业术推广机构的财产,随意向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安排非专业人员等做法立即予以纠正,以保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稳定。

  《通知》的下发在各级机构改革中对稳定农技推广体系有重要意义。截止2000年底,种植业系统共有推广机构53478个,人员407387人;其中县级机构7655个,人员162693人;乡级机构44563个,人员220851人。

  跃进“时期,受政治运动的影响和”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而被迫放弃农技推广工作和体系的建设,导致了我国农技推广组织的数量下降。而20世纪90年代初期而是因为农业的连年丰收,地方政府放松了对农技体系的管理而造成的。建站的数量由19”1年的5.95万个,下降到1996年的5.1万个,尽管后来在政府的治理、整顿下有所增加(达到5.3万个),但始终没有超过1991年的规模。我国农技推广站的从业人员一直保持增加的趋势,由建国初期的2.8万人,达到2000年的40多万,增加了14倍多推广工作人员的文化程度和推广技能也在不断的提高。

  (二)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演变及现状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在不断探讨中改革、变化的。这种变化有时是受各种形势的影响引起的,有时则是一种主动的行为。伴随着我国政府机构的改革以及为解决在我国农技推广体系中遇到的问题,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也在不断地变化,以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

  1.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的演变。新中国成立初期,为更好地组织人力、物力尽快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当时国家在实行经济发展政策时,较多地采用了行政命令。我国农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也是在行政性指令的指导下开始建立的,并且依靠行政性命令在全国开展农技推广工作。因此,建国初期的农技推广组织是国家的行政性机构,具有行政权力。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各个方面的发展,我国的农技术推广组织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表明了我国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变迁的过程。自1982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之后,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组织逐渐的由政府的行破机构转化成事业性的单位。

  在经过1995年和1998年政府的两次机构改革之后,形成了由土壤处、肥料处、良繁处、粮油处、种子检验处、种子指导处、经作处、农作处、病虫测报处、病虫防治处、植物检疫处、农药药械处等业务处室组成的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性的单位,直接接受农业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领导小组的领导,农技推广组织更趋于科学化。伴随着这种组织形式的改革、变化,农技术推广组织在服务方式和职能、管理的权限、范围和职责方面也发生了相应地转变,这些变化使得农技推广组织能更好地为我国农业发展服务,有效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农技推广体系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的不断创新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在服务方式上,开展技术承包,号召广大农技人员主动深人基层,深入农村发展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科技兴农;开展“电波人户”服务,设立农民咨询热线电话,为农民解决农业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创办实体,发展推广产业,帮助农民进人市场,并在服务中发展壮大自身。

  第二,在服务范围上,由单纯的产中技术指导发展到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逐步向产前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产中指导农民节本增效,产后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的方向发展。

  第三,在推广管理体制上,实行农业科研、教育、推广单位“三农结合”,农技推广机构和民办科研组织“专群结合”,共同健全农技推广体系,与涉农企业联合,共同开发优质农产品,推广优质农用产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四,在内部管理上,实行聘用制,实行竞争上岗,培训上岗,鼓励农技人员深人农户,为农民服务等。

  正是因为不断地改革、创新,才赋予了我国农技推广体系发展的动力,使其能在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同时,发展和壮大自身的力量。

  2.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现状。我国目前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主体是指中央、省、地(市)、县、乡(镇)五级推广机构,同时还包括各级农业科研单位、有关院校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和群众性农业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等,是一个多层次、多方位的服务性组织,由种子、植物保护、土壤肥料和综合技术推广四个子系统组成。

  在组织和管理体制上,我国的农技推广体系实行的是两种管理体制。可以看出农技推广组织上下级之间以及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在行政上,农技推广机构属于相应的各级政府的农业主管部门领导。这种领导构成了推广计划与项目的条件框架,各级行政管理机构通过业务部门的建议确定推广计划与项目的种类、范围以及预算资金;同时,各级行政管理机构负责规定同级推广机构人员的生活待遇和福利。此外,行政部门的支持也是推广项目得以完成的重要保证。在业务上,上级农技推广部门对下级农技推广部门进行指导和协作。

  农技推广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农技推广计划并绀织实施;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对农技人员和农民进行技术培训;优良品种的繁育及检验、农作物病虫测报及防治、地力监测及土壤改良;参与农业行政执法,接受行政部门委托开展植物检疫及种子、肥料、农药的市场监督工作。到2001年为止,我国的五级农技推广机构共有40多万人、5万多个推广站,加上各种科研单位、农业院校、社会团体等则超过100多万人,形成了技术力量雄厚、科研设备比较齐全的农业技术推广网络。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推广机构均有其自身的结构和功能。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立于1995年8月,是我国农技推广体系主体中的最高指导机构,是农业部直属事业单位,由原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全国植物保护总站、全国种子总站和全国土壤肥料总站合并而成。

  “中心”现有正式人员编制159名,有高、中级技术人员110人,其中推广研究员4人、高级农艺师36人、农艺师70人。

  “中心”主要是为农业部起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的参谋、咨询作用;同时与省级农技推广总站一起共同加强对县、乡农技推广系统的综合指导、服务和管理。1998年改革之后的“中心”在管理体制和职能上进行了重新的设计。“中心”职能可以概括为以下八个方面:

  (1)体系建设和协调职能。“中心”负责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管理和建设,与有关单位共同负责农技推广管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起草和制定,并对下级和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好各省、各区之间的农技推广项目的组织和实施,以及地方农技推广组织与地方政府机构和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2)新品种、新产品的试验、示范和推广。“中心”负责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新品种、新产品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如“九五”期间,在农业部确定的“农业十大技术”推广中,“中心”负责其中的6项。

  (3)负责组织实施重大病虫害的监测与防治,同时还负责土壤监测工作。“中心”在全国建立了400个区域性测报站,组成全国农作物重大病虫测报网络。

  (4)国内植物检疫和品种区域试验。农业部授权“中心”执行国内植物检疫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管理国内植物检疫工作,负责国外种子、苗木和有害生物天敌的引进、审批及隔离试种的监督执行。

  (5)监测和调查职能。负责耕地资源的调查、评价、保护及改良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全国种子、土壤、肥料的质量监测工作,并负责国家级种子质量监测纠纷的仲裁。

  (6)对外联络职能。“中心”负责与国际组织间的合作与交流,如举办国际型的经验交流会,负责国际项目的引进,推动国际组织与国内有关单位之间的联系等。

  (7)负责农技推广系统的师资和高级农技推广人员的培训。培训是技术推广的重要手段,“中心”每年结合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对本系统师资和高级农技推广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如1996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8个,受训人员达2996人。

  (8)信息管理。具体包括农业科技、市场信息的收集、加工和传播,现在主要是建设好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信息传播网(WWW。natesc。gov。cn),发挥网络的功能。现在“中心”的每一个处室都建立了自已的网页,地方农技推广系统也都与“中心”网联网。信息网在农技系统内的沟通、对地方的农技推广给予及时的指导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中心”将重要的农业技术推广政策、法规和农业推广技术动态以杂志(《中国农技推广》、《植保技术与推广》)、文件、广播、电视、录像资料等形式传达到地方农技推广机构;以调查、研讨会等形式收集地方推广工作当中的信息和经验,将其反馈给国家有关部门,为政府计划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经过1998年的机构改革,重组后的“中心”在组织形式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现在“中心”根据职能划分共设置了20个专业和综合处室。原来的全国植物保护总站分为病虫测报处、病虫防治处、植物检疫处和农药与药械处四个处室;原来的全国土肥总站分为土壤处、肥料处两个处室;原来的全国种子总站分为良繁处、种子检验处、种子指导处三个处室,此外,还根据功能的不同以及科学管理的需要,设立了粮油处和经作处两个处室,在专业上分的更细、更合理了。

  省、地(市)级农业技术推广站是连接中央与地方农技推广组织的桥梁,在行政上直属相应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市)级农业厅、局,在业务上接受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的管理。在建国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没有省、地(市)级农技推广机构,中央直接对县级农技推广机构和各个试验区进行管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逐渐开始省、地(市)级的农技推广机构的建设。由于各省、地(市)的实际情况不同,建立的时间和体系也不一样。一般而言,省级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在编工作人员精简以后在30~50人左右。目前我国省、地(市)级农业技术推广站有在编人员2.3万多人。以重庆市为例,现有在编正式工作人员30名,组织结构依管理的需要而设立。

  省、地(市)级农业技术推广站的主要职能包括以下方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技推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农业技术推广法规;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农技推广计划;负责县级推广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下级推广体系的建设;制定相应地推广管理规范和规章制度和考核奖励制度;协调农技推广站与同级农业厅、局及其他农业单位和农业科研机构、地方农业院校的关系;建设好本地区的农业技术信息网,利用现代化的网络技术促进农技推广工作的开展。同时,将收集的地方推广工作中有用的信息和经验,及时地反馈给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和农业部或省的有关部门。

  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是在行政上直属县农业局的事业性单位,业务上直接接受地区、市级农技推广中心和省农技推广中心的领导和监督,它是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重要的综合职能部门,是连接推广管理机构和基层推广操作组织的纽带。

  20多年来,县农技推广中心在业务工作方面开展了多种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工作,近年来在专业化生产比较发达的地区,除政府系统的推广机构以外,还出现了具备专业服务职能的民间推广组织——农业专业技术协会和研究会。县级经营生产资料的商业部门也在经营中为农业生产提供了部分服务。这种体系外推广组织的参与,极大的扩大了推广队伍,促进了科技与生产的结合。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县级农技推广机构的发展变化过程。总体上,我国的县级农业推广机构的数量上直是在增加,由1982年的150个发展到2000年的1907个,増加了10多倍。现在基本上全国的县都建立了自己的农技推广中心。

  在数量增加的同时,县级农技推广中心的组织建设也是在不断地探索、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以追求更加合理的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从这个过程可以看出我国县一级的农技推广组织的变化发展状况。县一级的农技推广机构改革与中央和省一级的农技推广组织的改革方向是一致的,即逐渐地把农技推广组织由原来的行政性单位变成事业性单位,在职能上向服务型转变。

  尽管县中心的建设都是在国家的指导下进行的,但是因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在建站的模式上也存在着差异。有的地方是按工作的职能来设置科室,有的则是按专业技术进行划分的。以下是我国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几种典型的模式。

  山东省枣阳市农技推广中心模式是将推广、科研、实体和综合处室都包括在内,中心具有相对较大的工作范围,所承担的职责也较大。这种模式经过后来的两次改革之后比较少见了。

  河北迁安县农技推广中心模式是按专业建立的典型模式。在机构的设置上以专业和区片来划分。这种模式结合了专业和区域的自然特点,划分比较具有针对性。

  北京市延庆县农技站的组织模式接近于枣阳市农技站的模式,都有推广处室、综合处室以及实体单位。这种模式既保持了农技推广的功能,同时又补充了经济功能。在经过两次改革之后,国家鼓励农技推广单位创办实体机构,自筹经费,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农技推广组织创办实体,使得农技推广组织能更好地与市场结合,以市场为导向,既解决了经费问题,又能使农技推广组织在提供服务时更好地了解市场,了解农民的实际需求,以更好地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这是我国农技推广组织在经过几次改革之后确定的发展方向。

  尽管当前我国县一级的农技推广组织建设的比较完善,但是也有部分地区,特别是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忽视县一级农技推广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有些农技推广组织形同虚设,没有发挥相应的作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县一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述立和完善,乡一级的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建设也得到了重视。机构设备和人员得到了恢复、补充,推广工作也得以开展。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乡一级的农技推广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组成我国农业推广服务的基层网点。他们在业务上直接接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监督和领导,行政上直属于乡农林办,是连接县级农技推广组织和乡村农民的纽带,也是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最基层的事业性单位。

  乡级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直接与农民接触,是实际操作性最强的推广单位。乡镇技术员直接到基层帮助农民解决农业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供生产咨询服务;给农民做试验项目的操作演示,如各种示范基地;进行病虫害的预报和预防、科学施肥等技术指导,等等。

  自1992年之后我国乡一级的农技推广组织的发展状况,乡镇农技站的数量由1992年的46957个下降到1996年的4.2万个。在1997年农业部实施科技推广年活动之后,国家和地方政府加强了地方基层农技推广站的建设和管理,数量有所回升。截止2000年底,我国乡一级的农技推广组织达到44563个,共有工作人员22万人。

  除此之外,我国还有一大批直接为农民服务的农业技术服务性组织,如各种各样的农民技术协会、服务站、服务组、科技示范园、示范户等,他们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直接与农民接触,有的上门提供服务,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有的是与农民组成“公司+农户”的形式,为农民的农产品进人市场作保障;有的是农民自己联合起来,组成各种的农民协会,进行技术和资源上的交流、共享,提高竞争力。具体的形式因地区而异,其中以河北、山西、山东、浙江、江苏等地更为活跃。这些民间组织有效的带动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素质也在这种组织中得到了提高。

  (三)我国农业推广体系对农民实施技术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通过推广农业技术来达到教育农民的目的是世界各国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所采用的主要方法。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宣传、技术培训、试验示范等手段,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改变农民的传统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民生活质量。

  我国农业推广教育包括以下途径和方法。

  1.示范。包括成果示范和技术示范。前者指农业推广人员将某项科技成果、组装配套技术或某项实际经验交给农民,由农民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作业或经营,以其操作方法取得的成果和行为作为可供大家学习、效仿的榜样或典范;后者指通过实际操作向农民展示某种技能和技术操作过程的推广教育方法。

  在推广的不同阶段应灵活适用不同的推广方法。示范法是极易引起农民兴趣的方法,激励农民去效仿。这是一种几乎可以用全部感官去学习的方法,农民不仅可以看到效果,听到讲解,还可以亲自动手去做。同时,由于它自上而下的推广形式和技术、信息来源的特定性,使推广活动易于控制、可操作性强,从而使成果容易推广。然而,这种方法对示范项目和示范户的选择十分重要,如果选择不当,极易导致不切实际的后果。同时由于受季节变化、生长周期长和自然灾害的影响,示范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且费时多、花费大,是成本较高的一种方法。

  2.项目推广方法。项目推广方法指的是将定义为推广项目的内容按其要求把先进技术组装配套、综合协调推广的一种方法。这里牵涉到一个如何将项目定位为推广项目的问题即推广项目的标准问题。一般而言,根据国家及各省、市、县制定的推广项目,其标准应该建立在以下几个原则之上:影响范围大、覆盖面广;从实地、实情出发,符合实际;具有增收、增产的潜力。这三个原则最终要由结果来进一步证实,即推广的项目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也是项目推广方式的目的之所在。由于项目是在有限的时间及特定的地点执行,因此易于评估和把握,相比较其他推广方式而言,项目推广方式的短期效果比较明显。同时,这种方式也可为其他项目的采用奠定试验性基础。

  项目推广方式的具体方法一般是:推广项目由各级领导分级负责,同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加以监督。一般而言,推广项目的时限为三四年。就我们国家而言,全国制定的推广项目如农业部系统提出的“丰收计划”推广项目、国家科委系统提出的“星火计划”推广项目、国家教委系统提出的“燎原计划”推广项目等由项目负责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覆盖面较大;省、市、县的推广项目则针对特定区域,综合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文化状况以及市场影响等等。这就需要在项目论证时由上级主管机关把好关,一般要经过项目的选择、论证、试验、示范、培训、评价等步骤。在大的推广项目上,行之有效的经验是行政和技术两套领导班子的建立和运作。这有点类似于我们现在国企改革中常常提到的政企分开。有关技术上的问题以及推广方案和技术处理等全权交由技术指导班子负责;而问题和矛质的协调以及后勤服务工作则交由行政领导班子,同时还要赋予其监督检查的权责。两套领导班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权利、义务以及更重要的权限问题有明确界定。

  3.技术承包责任制。技术承包责任制的表现形式是合同,这一推广方式建立在自愿、平等、互惠的基础之上。因此,技术承包责任制是推广人员与农民双方以签订技术承包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内容的形式来推广农业科技的方式。

  这种承包方式更多的体现了与市场经济的接轨,因此它的出现便不像传统推广方法那样古已有之,而更多的是一种改革的产物。就我国来讲,它的试行首先出现在1980年的四川省内江地区。在总结试行经验的基础上,原农牧渔业部在1984年颁布了《农业技术承包责任制试行条例》,这样便以政策法规的形式认可了推广机构或农业推广人员采用多种形式对农业生产项目的技术取包这一推广形式。在农业推广方式方法的研究中,这被认为是一个重大的改革或突破。

  虽然技术承包责任制的推广方式的表现形式是技术承包合同,但是这一方式却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主要表现在:承包方可以是技术推广组织或农业推广人员;标的物可以是单项技术成果,亦可以是某种实物,还可以是某项实际经验;承包的地域范围选择性较大;承包时间上较为灵活,可以一季一包,一年一包,亦可一包几年;承包事项的可选择性大,可以自主选择产中、产后的系列承包;承包形式灵活,这里的承包形式主要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加以总结概括出来的,如联产提成技术承包、定产定酬技术承包、联效联质技术承包、专项技术劳务承包等。

  4.个别指导。我们知道,个体的差异会使整体的效果各有不同。同样地,农民作为个体的存在,因其自身素质、生存环境的差异性,便会对技术的采用有不同的理解,进而做出不同的应。个别指导的方法便是针对这一现象所实施的通过推广人员与个别农民之间的单独接触以达到推广教育目的的一种方式。它主要采用农家访问、办公室访问、电话访问、通信访问等形式,相比较而言,农家访问的形式更直接、更便于效果的把握。个别指导的主要形式如下:

  农户访问:在农户访问的形式中,推广人员的主动性主要表现在走村串户上。通过一系列地走村串户(由于是一种直接沟通)不仅可以向农民宣传普及科技新成果、新技术,更重要的是还可以直接了解农民的实际需要及具体情况,以采取适宜的推广教育策略。但是其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接触的对象仅限于少数人,成本也较高。

  咨询:这一方式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定点咨询,即推广人员在较为固定的场所为农民提供技术信息、技术资料的指导;二是指电话咨询,即以电话的方式为农民提供帮助。电话咨询常常是与定点咨询相联系的,也就是说,电话咨询之后可以接着组织定点咨询。

  信函方式:这是一种被发达国家或地区普遍采用的推广方式之一,但在不发达国家则应用较少。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反映丫一国农民的文化程度和素质的高低。这种方式虽然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但由于要通过邮政,因此所需时间较长。

  田间插旗法:这是技术推广人员走访农户或到田间调查时未遇农户而采取的一种方法。具体而言,当技术人员到田间调查时,不管发现任何问题,在不能寻到农户的情况下,推广人员可将自己的意见以及处理方式写在事先准备好的小旗上以告知农户。

  通过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个别指导的特点在于采用直接沟通的方式,推广人员和农户直接接触,平等交流,直接解决问题;在内容上有的放矢,针对性强。但个别指导所涉及的范围较为有限,仅限于少数的农户家庭。

  5.集体指导。集体指导是指在同质因素较多的情况下,推广人员通过方法示范、讨论会、培训班、观摩、参观等一系列方式集中对农民进行指导和传递信息的一种推广教育方法。这里的同质因素主要是指同一类型或同一地区并具有相同的生产条件和经营方式,这是采用相同推广教育内容的前提。在实际的推广教育过程中,集体指导的方法比个别指导的方法具有更广泛的应用性,这是由其特点所决定的。集体指导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指导的范围较大,以群体利益为基础,更多采用集体教学方式。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过程中注意遵循三个原则:第一,推广教育内容的选择要顾及整体利益,同时兼顾个体特点;第二,遵守自愿参加的原则;第三,从农民实际需要出发的原则。

  集体指导方法的具体手段,一是现场观摩、参观。这是一种组织农民到农业试验站、农场、农户、农业合作组织或其他农业单位位进行现场考察访问,以期通过具体的实例达到推广教育目的的一种方法。二是集体教学。它是指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地点组织较多农民进行教学的方式,表现形式主要有培训、经验交流会、专题讨论会、农业科技报告会、工作研讨会以及非正式交流等等。

  6.大众传播法。大众传播是大众媒介沟通从传播信息角度的称谓。大众传播发布单位大多是政府部门的有关单位,发出的信息具有权威性,而且传播速度较快,范围较广。大众传播是一种过程,推广教育中的大众传播法指的便是农业推广人员利用这一过程向农民传播技术和信息的一种方法。传播过程所借助的媒介主要有广播、电影、电视、广告、录像、新闻报道、展览、出版物,以及正在发展的远程通讯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等。

  大众传播法所传播的信息流向是单向的,交往形式是非面对面的。信息的接受者分散各地,来自不同的团体,教育程度不一,年龄参差不齐,这是一种无组织的自由分散状态。接受者极少有直接的反馈或反应,难于实现面对面的双向交流。但借助大众传播媒介信息的传播速度快,费用低,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将信息传遍全国乃至全世界,尤其在当今计算机网络系统迅速发展的情况下,速度快这一特点更是其他方式所不能比的。

  大众传播方法在农民采用新技术的各个阶段都可以采用,尤其是在农业推广教育的初期(即认识阶段)影响力最大。大众传播方法要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情况,即农民的文化程度、经验和认识程度等方面的差异有针对的选择应用。一般而言,大众传播媒介的应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农业技术方面的新观点、新成果,激发农民对新技术和新成果的兴趣和爱好;传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技术信息和具有重大效益的信息;及时发布天气预报、病虫害预报、农业预警等,并提出应采取的具体措施;扩大推广教育活动的影响;介绍成功经验,以便其他人学习;针对多数农民共同关心的问题提供咨询;强调或重申重要的信息和建议;宣传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与趋势等。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边远地区的实地推广教育工作者可以通过卫星和中心区域的专家保持联系并共享信息;科研人员可根据通过网络进行情报文献信息的检索;通过网络可以实现推广教育专家与农民的双向交流;录像设备得到广泛应用;计算机已应用于虫害、病害的监测系统和对农业经济方面的调查来进行地区性的监测分析。所有这些都说明通讯技术应用的广泛性和大众传播媒介的先进性。因此,在高科技日益发展的今天,我们应更加重视高新科技手段在农业推广教育中的采用。

  7.农民之间的科技传播。这是一种以口头话语为媒介的传播方式。它是指农民之间(主要限于邻里、朋友之间)将自己通过一定方式得知的信息互相告知对方的行为。这种扩散效应主要是在群体内部实现的。其特点首先表现为强烈的主观色彩,这是指农民对于自己传播的信息常常附带自己的意见,会做出建议自己朋友或邻里采用或拒绝使用某种新技术的姿态。其次表现为无计划性,农民之间的信息传播常常发生在不经意的聊天之中,这应视为一种随机的行为,是没有计划和明确目的的。

  农民之间的科技传播方式由于是一种情感上的亲近,相比其他方式,如大众传播法更易被农民所接受。但是,采用这种方式传播的信息技术可信度不高、权威性较低,依赖一定的辨别力,需要慎重选择。这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农民的知识、文化水平等因素的制约。

  发达国家农业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把农业科研、教学、推广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保证。在现代社会中,农业科研、教育、推广,越来越成为“三位一体”的有机综合体,它是整个农业科学技术事业的三大支柱。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科研、教育、推广和生产之间存在着严重的脱节,导致科技成果的转化率非常的低、农民的教育脱离实际生产需要、农业经济发展缓慢等问题,现在我们越来越感觉到了三者结合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民职业教育体系作为这个系统中的两个关键环节,对提高我国农民的素质,促进农村的现代化有着重要的的作用。我国的农技推广体系除了进行技术的传播之外,与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一样,也具有教育的功能。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民职业教育体系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程度越高,农民的素质越高,越有助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做的越好,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越高,农民职业技术教也会越成功。因此,把两者结合,发挥整体的效用才能更好的促进我国农业、农村的发展。

  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最大特点就是直接面对农村中的实际问题和农民的实际需求,农技人员与农民进行直接的互动。这大程度上弥补了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不足,可以提高农民的实际操作能力。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对农民实施职业技术教育除了传统的方法外,还采取了许多新的形式和措施,其中影响较大的是绿色证书制度。

  通过绿色证书培训来提高农民素质的方法,既是我国农技推广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指通过立法、行政等手段,把农民的技术资格要求、培训、考核、发证等规定下来,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确保农业从业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通过绿色证书工程,对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民进行产业化岗位培训,培养一支能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农民技术骨干队伍。自从1990年在我国试点推广绿色证书制度工作以来,已经培训农民600多万人,其中有300多万人已经获得了绿色证书,有88万人被当地乡村政府、社会化服务组织录(聘)用,成为当地农民技术员和中坚农户,数以千万计的骨干农民队伍正在形成。把绿色证书培训工作与农民技术教育、农村职业学校教育和农业中等专业技术教育相结合已成为促进我国农业科技进步和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绿色证书制度也给农民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石塘镇的108名绿色证书学员,1994年经过油菜产业岗位培训后,采用高产杂交新品种“蓉油3号”,改点播、撒播为育苗移栽,建成了666.67公顷连片油菜基地,平均亩产油菜籽150千克,每亩增产40~50千克,增收120多元。1995年石塘镇油菜种植发展到1666.67公顷,被列为区、地、县、乡四级万亩高产油菜样板点,尽管受初春寒害的影响,但仍然获得好收成,油菜籽总产量达250万千克,总产值600多万元,仅此一项,全镇人均增收150多元。

  (四)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的发展完善,我国的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但是,不可否认其中还是存在不同层次的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有的则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而出现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资金短缺。建国以后到现在,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发展,我国的农技推广体系基本上在全国建立起来,从人员、设备到技术、制度方面,都较以前有了相当大的改进和完善。但是,与农业发展和农民对科技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其中农业科技推广资金缺乏是最为明显的问题。2000年农业部等4部委(办)检查的169个乡镇级推广机构中,发现推广人员工资全额拨款的占55%,差额拨款的占35%,自收自支的约10%。在一些不发达地区,相当多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有站没有办公地点,有的设备相当的简陋,少数乡镇站甚至没有最简单的技术设备;很多地方农技推广经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相当一部分基层推广人员没有稳定的收入,有的甚至难以保证基本的生活。随着农业技术的不断更新和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对农业推广设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大部分地区推广设备落后,这极大的影响了农技推广工作的开展和效率的提高。

  2.农技推广队伍不稳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部门间利益的差距日益突显,导致了一些农技推广工作人员向效益较好的部门流动。几次政府机构改革,也给农技推广队伍带来了一些波动。此外,管理体制的混乱也是造成农技推广队伍不稳定的原因之一,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乡镇农技推广部门编制被挤占、挪用问题仍然存在。农技推广工作人员经常被抽调搞各种“中心工作”,使得农技推广工作人员没法安心做好本职工作;二是侵占乡镇农技站财产的事件屡禁不止,有的地方多次出现“转租”或“拍卖”农技推广机构财产事件。

  3.农技人员素质问题。农技人员素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年龄结构普遍偏大。由于待遇偏低,工作条件和环境不好,许多有专业学历的青年人不愿意到基层推广机构来工作,即便是分来了也留不住;二是专业人员比例低。据2000年农业部等4部委(办)检查组对40多个乡镇的调查,许多乡镇站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足60%,而发达国家基本上达到了90%以上。在农技推广部门随意安插非专业人员现象严重,有的地方非专业人员甚至达到60%以上,与中央所要求的专业人员占80%左右明显不符。有的地方农技站成了“夫妻站”、“兄弟站”,用人机制存在很大的问题。三是知识结构落后、知识面狹窄。知识陈旧是现在的许多农技推广人员面临的一大困难,目前在基层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人员中,掌握常规技术的多,了解现代知识的少;另一方面,传统的技术推广只要求懂得专业技术方面的知识,这是远远不够的,现代农技推广工作人员还必须掌握一些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因为农技推广工作实际上也是一项社会工作,农技推广工作人员面对的不仅仅是稻田、秧苗,而更是与农村的人——农民打交道,基本的管理知识和社会调查方法是必须具备的。

  4.推广目标急需调整。目标的确定受社会发展需要的制约和社会现实的影响。在20年以前,由于农产品的供不应求,政府重视引导农民在农产品的数量和品种上下功夫,如当时的“菜篮子工程”和“米袋子工程”等。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供不应求的局面逐渐的由供过于求所取代,大量的农副产品积压,农产品的价格也随之下降,农民出现增产不增收的问题。针对这种局面的出现,农技推广的目标应及时的由增产改为增收,即要由以促进农产品数量增长为服务目标向促进提高质量和效益转变,农民能否增收成为衡量农技推广工作的重要标准。在加入WTO后,如何应对WTO的挑战,帮助农民抓住机遇发展外向型农业,成为农技推广部门新的任务。

  5.推广方法和项目缺乏延续性。农技推广不仅仅是一个技术的传递过程,更是农技推广人员与农民之间互动的过程。因此,农技推广成功与否,取决于这种沟通与互动的过程如何。但是,在以往的农技推广实际中,由于主要依靠的是行政命令,农技推广以政府的名义强制实行,二者之间的这种沟通和互动就相当的少。在实际的农技推广群体中,只是由教授、推广人员和行政官员组成,农民被排除在外。这种推广方法造成的一种后果是农民的积极性得不到很好的发挥,农民往往处于被动的状态,直接影响了农技推广的成效。而且这种将农业科技成果主要依靠行政命令运用到生产中去的推广方法,缺乏一个示范的过程,因为农民没有对某一科技成果的感性认识,也就没有运用新科技的动机,农民的积极性很难调动起来,在技术采用上农民几乎是盲目的。此外,推广项目的延续性差是农技推广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许多的推广项目,由于地方政府的换届、改选、项目主持人的变动等原因而被半途而废,造成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的浪费。

  6.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社会的快速发展,往往使管理体制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在传统的农技推广体系中,实行的是两条管理路线,即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农技推广部门的指导;在行政上接受同级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以往依靠行政命令来完成农技推广工作的工作思路,必然导致了农技推广实际中行政的干预。这种管理体制造成农技推广工作权限不清,责任不明。此外,农技推广体系内的用人机制、运行机制也较落后。许多地方的乡镇站仍然是按照原来的计划经济的管理方式运行,农技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低,工作被动,缺乏市场意识,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

  §§第六章 农民的职业技术教育心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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