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教育和培训体系。各地大量的实践和改革,为构建新世纪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奠定了基础。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建设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一)建立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原则
要建立符合我国实际、能充分发挥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功能的结构体系,根据我们对农民职业技术教育规律的认识以及对历史经验教训的反思,认为应遵守四个基本原则:
1.社会适应原则。教育体系的构建与功能的发挥总是受制于其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农民职业技术教育要适应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是教育与社会关系的客观规律的要求。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类型、规格、层次由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定。脱离了这种需要,或因人才培养不足而影响社会的发展,或因人才培养过剩、结构失调而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这种不适应的结果,既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发展,也会导致教育自身的萎缩。这在我国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方面是有着深刻的教训的。长期以来,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直接服务农民的和农业的农业科技人才缺乏的原因,不是我们培养的人才数量少,而是以升入高一级学校为教育目的的教育体系脱离了农村社会实际。在单一化的中等教育结构下,70%以上的中学毕业生,90%以上的高中毕业生既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又没有必要的专业知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中的大部分又慢慢融人到传统小生产的海洋中去。要改变这种教育与社会需要不协调的恶性循环,惟一的办法就是使教育适应社会的需要。
首先要适应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应有极强的地方特色,根据地方的产业结构、经济类型、发展水平、生产要素等来确定教育的内容和层次。其次,要与农业生产特点相适应。农业技术教育具有与工业技术教育完全不同的特点,因此不能照搬一般职业技术教育的方法和模式。再次,要与农民的特点和需要相适应,充分考虑农民的文化程度、职业需求和对科技的需要。
2.整体性与协调性原则。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必须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我国目前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主要问题在于缺乏使各个部分协调起来的机制,导致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必须打破以学校教育为惟一形式的传统教育模式,改变只有学历教育才是教育的错误观念,树立现代大教育观,构建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体系。
整体性与协调性原则,要求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内部必须处理好各类别、各层次间的关系,这就需要完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机构建设,形成具有权威性、有效性和系统性的网络体系。
3.多样性与灵活性原则。农民职业技术教育要有统一性,这是对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基本要求,以反映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共性,包括基本的教育方式、教育结构、教育管理、教育立法等。但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更要讲究多样性和灵活性。多样性反映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地区差异,反映的是各地区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个性。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发展极不平衡,农业基础、资源、产业结构、文化传统、农民素质等都存在巨大的差异,决定了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必须具有多样性和高度的灵活性。
四川乐山教委在农村教育改革实践中提出了“短平快”的农村成人教育优化模式,是对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多样性和灵活性的典型表述。“短”主要指教学时间要短,科技传播时间要短;
“平”就是强调农民职业技术教育要与当地的生产力水平、与农民的接受能力相适应,不能落后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也不能脱离农民的接受水平;“快”是指科技信息捕捉的速度要快,对市场变化的反应要快,学员把所学技术运用到生产实践中见效要快。
“短平快”的教育模式适应了科技革命的需要,它的核心在于把新的科技成果转化到生产者的手中,使之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如果现代科学技术没有相应的传播、推广体系,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技术就面临难以迅速推广的困境。随着技术陈旧周期的加速,甚至在一项技术尚未面世之前,就可能被淘汰。我国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率低,与僵化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不无关系。
“短平快”的教育模式适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现代市场经济可以概括为“技术含量日益提高,不稳定性不断加剧”两个方面,前者是指传统的劳动密集型经济和资金密集型经济在向技术密集型经济转变,在生产投人的各种要素中,科学技术占的比重越来越高。适应这一要求,除了加快科技开发外,最重要的是科技转化。“不稳定性加剧”是指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表现在农业上就是农业产业结构不断地调整,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短平快”的教育模式适应了世界产业升级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短平快”的教育模式也是农民职业技术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过去,我们曾一度追求农民教育的“正规化”,如举办全日制的扫盲班,需要几百个学时,脱离实际,结果越办越萎缩。由于农民文化教育没有同学习技术相结合,在脱盲后又大量复盲,单纯的扫盲教育也并不能改变农民的贫困状态。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必须走出“只有拿文凭的教育才叫教育”的误区,采取灵活性的职业教育方式,才能取得显著的成效。“短平快”的教育模式在实际操作上强调了培养目标的层次性、教学内容的针对性、教学方式的实践性和教育服务功能的整体性。
(二)“三教结合”构建农村教育新体系
普通基础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是农村教育体系的基本元素,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就处在这三者的相互关系之中。基础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的基础,其教育内容是一个人成长的基础,教育内容包括科学文化、思想道德以及基本的职业知识和劳动技能,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基础。职业技术教育是教育与社会经济的结合点,是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从基础教育中独立出来的。它既传授职业技能,又把现代文化、规范融于职业道德的养成中。职业技术教育是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渠道。成人教育是职后教育,是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的继续和补充。科技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的变迁使终身教育成为必然结果。成人教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对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劳动技能的作用是其他途径难以替代的。
在探讨教育体系时,把普教、职教、成教按照什么样的方式组成一个整体,是构建农村教育新体系的关键。因为整体内部各元素之间的必然关系、层次和比例,决定着农村教育的整体功能。赵家骥、杨东等人在总结教改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三环论”的观点,强调普教、职教、成教三个基本元素的有机结合,在开放的社会背景下其内容和功能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和补充。
由三种教育构成的三个圆环,围绕着一个中心套在一起,这个中心就是培养社会需要的合格的人才。可以看出,三个环交叉越大,联系越密切,表明对人才培养的目的和效果越明显。相反,三个环交叉越小,则表明对人才培养的效果越差。当然三环的交叉是有极限的,倘若相交面积无限扩大,以致三环重叠,也就失去了各自的特色,其功能和效益也会降低。
对农民的职业技术教育就反映在三环的这种交叉关系上,在普教中,必须贯彻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终身教育的观念,并引进后两者的部分教育内容,为人的发展打下全面的素质基础。职教作为职前教育,以培养人的职业技能为主,但也不可能把学生毕业后的全部技术学到手,因此,针对成教而言,职教也是基础性教育。
“三环论”主张构建农村教育体系要以县为主体,以乡为基础。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是中央领导下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体制,“地方”是个不确定的概念,省、市、县、乡都属于“地方”的范畴,构建新的农村教育体系,由哪一级统筹最为合适呢?显然,由省市统筹范围太大,由乡镇统筹范围太小,统筹的能力弱。以县来统筹是合适的选择,县级是决策性的综合领导机构,具有协调宏观和微观的职能,县又是我国城乡的结合部,基于这一现实,构建新农村教育体系要以县为主体,以乡为基础。
(三)中国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框架
综观各国的农业现代化历程,都是伴随着农业科技水平、农村商品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实现的。在这一条历史长河中,各国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也都经历了一个由单纯注重推广普及功能到强调推广普及、疏导转移、陶冶净化等多功能并重的演变过程。与之相对应,在培养目标上,也实现了一个由培养传统农业技术人员到培养现代农民转变的过程。要实现我国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新目标,就需要按照新的理念,结合中国农村和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现状,构建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新体系。
合理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应该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对不同层次、规格和类型的人才数量和质量需求的反映。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构建首先要考虑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变化趋势,考虑农业科技大发展与应用趋势,同时要考虑农民对教育的需要趋势。由此出发参照有关的研究,我们提出以下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框架。
新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应该具有以下特点:
1.多样化特点。只有实现多样化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才能满足农民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并覆盖尽可能多的农民群体。长期以来的职业技术教育活动,主要都是在学校中进行的。农民的职业技术教育不能只在学校中进行,或者说主要不是在学校中进行,而应当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综合发挥作用的格局。在我们的研究中,我们把学校教育作为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中的正式教育,把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作为非正式教育。
正式教育,包括各种类型的学校教育,其中有学历教育,也有资格证书教育。
非正式教育,主要包括农业推广教育和农民在各种学习型组织中所受到的教育。其中农业推广教育,包括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在技术推广过程中对农民的示范教育和培训,也包括农民之间的相互学习和相互示范。
农村中的学习型组织,是未来需要大力发展的方面。它包括学习型的家庭、学习型的企业、学习型的机构、学习型的团体等等。早在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我国的农村中就发展起不少的学习型组织。陶行知等人发起的平民读书处,曾有过较大的影响。后来陶行知总结出的即知即传的“小先生制”,是一种促进学习型家庭形成的良好方法。今天的知识经济社会中,学习型组织的形成对于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有着重要的作用。例如有的地方成立的村老年人文化活动中心、青年读书会,以及各种职业协会等组织,不仅有效的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也促进了知识技能的学习和交流。
2.多层次特点。需要构建多层次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来满足不同文化层次的农民的需求,并逐步提高农民的文化层次。就现实情况而言,我国目前有三个农民教育层次:
一是农民的初等职业技术教育。主要包括农村初中教育中渗入职教因素、乡镇农民技术学校的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机构开展的农民绿证培训、推广机构进行的科技培训等。
二是农民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包括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职业高中、农业中专学校、农民中专等。在这些学校中,既有正规的学历教育,例如农村职高和农业中专对适龄青少年的教育,也有资格证书教育,例如对农民技术员、农民技师的资格认证教育。
三是农民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高等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是近几年才兴起的教育领域,它主要依托高等农林院校开展各种形式的函授、夜校、自学考试、资格认证等教育。目前的农林高校中的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尚属于学历教育,对农民开放的程度有限,然而民办高校的兴起则为农民接受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提供了较多的机会。
3.多渠道特点。从受教育的方式来看,多样化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包括了多种途径,如函授、面授、远程教育等;从办学主体看,有公办、民办、企业和农民自发组织的教育等各种形式;从教育的性质看,有短期实用技术培训,也有系统的学历教育,既包括参观示范,也包括大众传播媒介的科技信息传播。通过各种形式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对尽可能多的农民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满足他们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根据我国农民素质的现状,结合我国未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在未来的几十年里,我们认为在大力发展短期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逐步向农民开放高等农业职业技术教育,是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方向。
(四)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中的农科教结合
需要指出的是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运行不能孤立的在教育内部进行,旧体系的弊端就在于缺乏与农村大系统的联系,“就教育论教育”。新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必须重组农村经济、科技与教育的关系,把教育置于农村社会应有的地位。实践证明,“农科教结合”是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有效形式,在第九章中我们曾做了专门的论述。目前全国农科教结合的模式多种多样,如教育主体结合模式、科技主体结合模式、经济主体结合模式、教育主体自办模式、科技主体自办模式、农业经济主体自办模式等。第九章中我们分析的怀化市的农科教结合属于经济主体结合模式,这种模式需要各个部门克服部门意识,树立整体利益观,因此必须要求由党政领导统筹,全社会参与。
要在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框架内实现农科教结合,发挥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最大效益,必须建设好培训、示范、服务三大体系,确保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新格局的有效性。在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中培训是基础,示范是保证,服务是关键,它们之间的相辅相成、有机结合,是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有效性的保证。
培训体系的建立应该以县职业中学和成人中专为依托,建立县成职教中心,联系办好乡镇成人教育学校,辐射延伸落实到农户,形成以县为龙头,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技术教育培训体系。县、乡(镇)、村三级要着力抓好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资料建设、管理制度建设。要以立足“农村”为特色,办好各级各类培训。
建立示范体系是“科教兴农”由星星之火形成燎原之势再扩大到家家户户的一个重大发展策略。示范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环节,科技示范的功能是辐射与带动。要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确立示范对象,建设好科技示范基地。应该以科技示范村为先导、科技示范社为纽带、科技示范户为基础,形成乡镇、村、组、户四级示范体系,使科学技术能迅速传播到千家万户。
建立服务体系是引导农民积极参加技术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的重要环节。服务要以农民致富为宗旨,以乡镇成人教育学校为支撑,开设科技咨询服务门市,组织科技服务队伍。要依据农民的需要,围绕技术教育项目和内容,拓宽服务领域,把服务由教育领域延伸到生产领域,向农民提供技术咨询、技术信息、市场信息,深入田间地头具体指导生产、经营管理,为农民提供良种、化肥及农机具,帮助疏通销售渠道,提供销售信息,解决销售难题,形成“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