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书业先生认为:“春秋战国之间,是中国社会组织变迁得最厉害的时代。此后除了现代以外,没有一个时代能与它相提并论的。”童书业:《春秋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243页。此说极是。但是,社会变迁的现象固然重要,更为重要的则是引起社会变迁的深层原因。
周天子“授民授疆土”,依靠血缘宗法制度建立了空前强盛的西周王朝,将家族关系与国家制度结合在一起,家国不分、政族合一,用周礼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纽带,以期获得姬姓家族统治的长治久安。周初大分封、成康盛世乃是这种体制辉煌成就的典型代表。以至五百年之后,孔子仍然无比怀念这种宗法政治制度,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甚至不顾时代的变化,梦想再次恢复这种制度,子曰:“夫召我者而岂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论语·阳货》
但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完美的周礼体制孕育了使封建制崩溃的因素。宗法政治体制在西周发展到了鼎盛时期,周初大分封是它成熟的标志。但它对专制政治的负面影响也显示出来,就此也进入了毁灭时期。所谓“别子为祖”就意味着一个新的家族从大的宗法体系里分离出来,而这些别子虽要服从大宗,但在自己的系统里却成为绝对的宗主,所以他既是君,又是臣,这样在事实上就法定了小宗之臣民可以不理睬大宗君主的命令,使作为臣子的下级领主有了不服从、甚至反抗自己君主的实力,从而最终必然会对上一级君主集权起到分散和削弱的作用。《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所谓“君之臣杼疾病,不能听命,陪臣……不知二命”和《国语·晋语》“三世事家,君之,再世以下,主之。事君以死,事主以勤。……自臣之祖,以无大援于晋国也,隶于栾氏,于今三世也,臣故不敢不臣,……臣敢忘其死而叛其君,以烦司寇”,正反映了这种统治体系的尴尬。所以,在血缘宗法政治盛行的周代,其政治权利的重心与君主专制所要求的相反,呈现出一种不断下移的趋势。
明清之际顾炎武的《郡县论》也谈到这个问题,他说:“有圣人起,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天下治矣。……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清·顾炎武:《郡县论一》,《亭林文集》卷一 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2页。血缘宗法分封政治体系本身就包含着对自己的反动因素,因为各自治下的土地和人民都是私属,可以自己支配,所谓“诸侯私其土,私其人”清·王夫之:《读通鉴论·唐高祖》,中华书局1975年。。上级的各种命令必须通过下级实现,难免出现以下犯上的局面,所以“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就会变为“自诸侯出”,再变为“陪臣执国命”。
事实上,早在唐代,柳宗元就著有千古雄文《封建论》,举出封建制的三大缺点:1.诸侯强盛,尾大不掉,天子徒建空名于诸侯之上;2.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治国寡;3.继世而治,君长的贤与不肖未可知,生民之治乱未可知。
柳宗元的《封建论》是篇针对拥护封建体制的辩论文章,虽然是出自唐末藩镇割据的社会背景下,有其写作的现实基础,但其旗帜鲜明地反对封建政治,认为周代宗法封建统治的结束是“失在于制,不在于政”,而秦代郡县统治的灭亡是“失在于政,不在于制”,所以柳宗元的议论,不仅是学术之争,更是出于对社会动乱的切肤之痛。
关于封建宗法制度之所以能在中国古代存在并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实行,柳宗元同样作出解释:“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并且“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民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唐·柳宗元:《封建论》《全唐文》第六册,中华书局1987年版, 第5876页。如此理解并解释封建制和世袭制的存在基础,无疑是过于简单。事实上,封建制存在的原因无非两点:第一,浓厚的原始血缘关系是其形成的基础;第二,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王室驾驭之力不及,而列国之间不易互相接触,是其得以存在的重要因素。及其人口增加,血缘关系破裂,维系天子与诸侯、诸侯与卿大夫以及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纽带便会失去;各国疆域拓展,交通便利,则会导致王室对诸侯的控制逐渐容易,控制力度自然也会随之增加;诸侯方国之间的联系也日渐频繁,也会导致恃强凌弱、大国兼并。因此,春秋后期血缘宗法制度的崩溃就成为必然。
具体分析,春秋后期血缘宗法制度的崩溃的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春秋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
众多的考古资料证明,虽然春秋时期的农业生产工具仍以木器、骨器、石器为主,但青铜逐渐已经开始被利用来制造农具,而特别具有历史意义的是,铁质农具最晚在春秋末期已经出现。赵世超:《周代国野制度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79-186页。随着生产工具的进步,农业技术全面发展,整个社会生产力有了较大提高,原来因生产力低下所必须的大集体生产已经不再需要,势必导致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原始公社制度走向解体。
春秋末期社会激烈动荡,血缘宗法制度对社会的控制作用逐渐趋于弱化,人们切实体验到“今以众地者,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迟也”《吕氏春秋·审分》。尤其是生产力的发展,铁制农具与牛耕的出现,其威力之大,使个人或以户为单位独立进行农业生产成为现实。晏子说:“服牛死,夫妇哭,非骨肉之亲也,为其利之大也。”《晏子春秋·内篇谏下》从而“人不肯尽力于公田”《公羊传·宣公十五年》曰:“初税亩。初者何?始也。税亩者何?履亩而税也。”何休注云:“宣公无恩信于人,人不肯尽力于公田,起履践案行,择其亩谷好者税取之。”成为必然现象。于是,农户分散经营土地的方式逐渐固定下来,西周那种“载芟载柞,其耕泽泽。千耦其耘,徂隰徂畛”《诗经·周颂·载芟》的集体耕作场景逐步消失。
在这种情况下,原本依靠公田收入来维持的宗法体制必然会面临财政困难。诸侯国为维持国家财政收入的正常运转,只得进行租税方式的改革,从“相地而衰征”到“初税亩”再到“初租禾”,赋税改革由点到面,原有的赋税制度全面崩溃。这些改革措施,为原始血缘宗法制度的最终解体,确立农户分散独立耕作的生产关系,提供了国家政策依据。换言之,血缘宗法家族的解体,农户个体家庭成为基本经济单位的社会发展进程,国家已经予以法律确认。刘克甫在《两周金文“家”字辨义》中总结道:“‘家’字从殷代到战国确实在其字义上有很大变化。总结一下,其演变可归纳为三个阶段:(1)氏族宗庙;(2)氏族(宗族);(3)个体家庭。卜辞中‘家’字有第一种意义,但第二种意义已经产生;西周金文中‘家’均属第二种意义,春秋时代的文献中‘家’尚有‘宗庙’之义(《左传·昭公十六年》‘立于朝而祀于家’)但第二种意义占大多数;春秋末期到战国初期‘家’的第三种意义才开始出现。”《考古》1962年第9期
二、人口的繁殖和氏族的扩大
马尔萨斯在《人口原理》中指出:“设世界人口为任一数目,比如说十亿,则人口将按1、2、4、8、16、32、64、128、256、512这样的比率增加,而生活资料将按1、2、3、4、5、6、7、8、9、10这样的比率增加。225年后,人口与生活资料之比将为512比10, 300年后,人口与生活资料之比将为4096比13,两千年后,两者的差距将大得几乎无法加以计算,尽管到那时产量已增至极高的水平。”〔英〕马尔萨斯 《人口原理》,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2—13页。这就是说,人口增长是几何级数,而资源和财富不可能以这一速率增长,从而导致资源竞争激烈和社会动荡。实际上,比他早两千年,韩非子就指出:“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韩非子·五蠹》
《帝王世纪》认为,早在大禹时期,中国人口已经有一千三百五十五万三千九百二十三人。晋·皇甫谧:《帝王世纪·星野历代垦田户口数》,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文献通考》称:“周公相成王,致理刑措,人口千三百七十万四千九百二十三,此周之极盛也。”元·马端临《文献通考·户口考·历代户口丁中赋役》,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第105页。不言而喻,这个数字是极不可信的。
由于缺乏较为系统可靠的先秦时期人口资料,故学术界对先秦人口史的研究多停留在推测阶段,童书业先生在《春秋左传研究》中,对西周的人口数量有个分析:“西周时人口较春秋为少。武王伐商,‘革车三百辆,虎贲三千人’,以甲骨文用兵不过万人较之,‘商、周之不敌’,则周军自不过数千人,虽尚有留守本土者,即以五倍计,亦不过一万五千人。以一家五口出一兵计,则周邦人口不能过十万,彼时全‘中国’人口,扫数计之,恐亦不过一、二百万而已。西周时经济发展,至末年,人口当有增加,然‘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民而可料,则周‘国人’之数尚不能过多也。”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05页。
与《帝王世纪》相比,这个估计的可信程度无疑大大提高了。但是,仔细研究童书业的考证过程,仍然充满了揣测之词。如果说所谓“西周时人口较春秋为少”这一推测尚且可以理解的化,那么,关于周邦人口所谓“以五倍计”的“留守本土者”的推论就并无根据,而且“扫数计之”后所得的全国人口数,也是难以令人信服。
当然,就事理而言,春秋年间的人口数字无疑要比西周时代有所增长。首先,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为人口自身的繁衍提供了物质上的可能;其次,春秋战国激烈动荡、兼并争夺的社会现实,富国强兵的历史需求,使得春秋时代的社会思想充分意识到人类自身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如越王勾践为了雪亡国之耻, “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左传·哀公元年》,制定了种种诸如适年婚嫁、奖励生育、生民聚财,防止人口外流等措施:“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将免(娩)者以告,公令医守之。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人,公与之饩。当室者死,三年释其政;支子死,三月释其政。必哭泣葬埋之,如其子。令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纳宦其子。其达士,絜其居,美其服,饱其食,而摩厉之于义。四方之士来者,必庙礼之。句践载稻与脂于舟以行,国之孺子之游者,无不輔也,无不陃也,必问其名。”《国语·越语上》
有关吴越争霸的历史,乃是国人耳熟能详的故事,“越王勾践反国,乃苦身焦思,置胆于坐,坐卧即仰胆,饮食亦尝胆也。曰:‘女忘会稽之耻邪?’”《史记·越世家》太史公的描写极具戏剧性。但是上述所引《国语》记载的鼓励民众生育,应该是有其事实基础的,《左传·哀公元年》所谓“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可以作为旁证,所以甚至可以说,也正是因为越王勾践采取了鼓励生育的国策,才取得了民安国强的社会效果。
春秋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孔子意图通过“庶之”、“富之”、“教之”的方法,建立一个能使“近者悦远者来”《论语·子路》的理想王国,把人口兴盛看成是国家治理好坏的标志,认为人口关系着国家的得失,认为“地有余而民不足,君子耻之’,《礼记·杂记下》“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礼记·大学》。并且将人口的繁衍置于忠孝的观念下,提出“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孝经·圣治》的思想,把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纳入了儒家礼教的范畴,直接引出孟子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的著名命题,对后世影响极大。春秋时期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墨翟,也以人口的自然繁殖为治国之要务,子墨子言曰:“今者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皆欲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然而不得富而得贫,不得众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乱,则是本失其所欲,得其所恶,是其故何也?”《墨子·尚贤上》明确地把“人民之众”视为理想政治的重要内容,认为当时的现实是“然则土地者,所有余也,士民者,所不足也”《墨子·非攻上》,极力主张人口繁殖。为此,提出了节葬、节用、节制、早婚、轻徭、禁妾、短丧、兼爱、非攻等有利于人口繁殖的主张。
需要指出的是,人口的增加,不仅指国人,野人也应该包括在内。春秋时期大量土地的开垦就是人口增长的表现,人类自身扩张的过程本来就是就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虽然没有春秋时代人口的具体数字,但氏族的扩张本身就是人口繁衍的证明。
西周时代的诸侯多半是姬姓的分支,在周天子面前他们都是“小宗”,但在自己国内,“别子为祖,继别为宗”,他们就都成了“大宗”。经过几百年的发展,他们繁衍壮大了,形成了新的宗族,为了与同姓本族相区别,他们另以“氏”命名。本来是“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现在不仅诸侯繁衍壮大成了“氏”,连卿大夫和家、室都成“氏”了,如齐之国、高、崔、庆,楚之屈、景、召,鲁之三桓,晋之六卿,郑之七穆等等。
人口增长、氏族扩张的证明不仅仅表现在姓氏的分别,还表现在权力的下移。春秋时代,分支超过主干,诸侯强于天子。紧接着,藤蔓超过分支,卿大夫强于诸侯。国家权力逐渐由天子而诸侯,由诸侯而卿大夫,逐级下移。天子衰落了,“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论语·季氏》;诸侯衰落了,“陪臣执国命”《论语·季氏》。《韩非子·爱臣》曰:“昔者纣之亡,周之卑,皆从诸侯之博大也;晋之分也,齐之夺也,皆以群臣之太富也。”这个过程应该与人口的增长有密切的关系。
关于春秋时代人口的增长,我们还可以从战国时代的人口发展中找到间接证明。
而关于战国时期人口总数,同样没有哪怕是近似的数字,历代学者也只能推测。梁启超曾根据各国兵力作过如下的推测:“大约齐、赵皆当百万,燕、韩皆当六十万,盖当时秦、齐、楚工力悉敌。而苏秦亦言,山东之国莫强于赵,故合纵连衡时,秦、赵、齐、楚皆一等国,而魏、韩、燕二等国也。以此计之,七雄所养兵当合七百万内外也。由兵数以算户数,据苏秦说齐王云,临淄七万户,户三男子,则临淄之卒可得二十一万,是当时之制,大率每一户出卒三人,则七国之众当合二百五十余万户也。由户数以算人数,据孟子屡言八口之家,是每户以八人为中数,则二百五十余万户应得二千余万人也。此专以七雄推算者,当时尚有宋、卫、中山、东西周、泗上小侯及蜀、闽、粤等,不在此数,以此约之,当周末时人口应不下三千万。”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中国历史上人口之统计》第二册,中华书局1941年版,第39—40页。
相比之下,范文澜先生对战国时期人口数的估计要比梁启超先生整整少一千万:“楚兵一百万,按五人出一兵约计,当有人口五百万。魏兵七十万,当有人口三、四百万。秦兵六十万,赵兵四、五十万,秦、赵两国当共有人口五六百万。齐全国七十余城,前279年,田单守即墨城,得壮士五千人,即墨全境合老弱妇女当有四、五万人。如每城连乡村平均有一万户,全国当有人口三、四百万。韩兵三十万,燕与韩相类似,两国当共有人口三百万,七国人口总数约计当在二千万左右。”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第一编,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68页。
不仅是以上两位先生,对战国时代人口作出估计的学者不在少数,以各自所认为人口的多少排列为:葛剑雄认为“两千万以上的说法是可以接受的”;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估为两千万以上;台湾管东贵推算约两千五百万;赵文林、谢淑君推测公元前334年至前310年间战国人口约为三千二百万。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历代实际人口估计数与官方户口统计数比较》,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7页。管东贵《战国至汉初的人口变迁》,载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0本,1979年。赵文林、谢淑君《中国人口史》,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5-20页。
在《战国策·赵策三》中,马服对古今人口的变化也有个对比:“且古者,四海之内,分为万国。城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而以集兵三万,距此奚难哉!今取古之为万国者,分以为战国七,能具数十万之兵,旷日持久,数岁,即君之齐已。齐以二十万之众攻荆,五年乃罢。赵以二十万之众攻中山,五年乃归。今者,齐、韩相方,而国围攻焉,岂有敢曰,我其以三万救是者乎哉?今千丈之城,万家之邑相望也,而索以三万之众,围千丈之城,不存其一角,而野战不足用也,君将以此何之?”
从马服的对比中可以得知,为了应付日益扩大的兼并战争,战国时期人口的发展是极快的。当然,以上的数字都是推测之词,未必能使人完全相信,载于《文物春秋》2002年第6期署名蒋刚的《东周时期主要列国都城人口问题研究》,却从考古学的角度推测了战国时期的人口数字:“如果采用290平方米/户和学界常用的5-6人/户的指数来计算,东周主要列国都城人口分别为:秦都雍城约18.2—21.8万人,栎阳约6.9—8.3万人,楚都纪南城约27.6—33.1万人,寿春约44.8—53.8万人,中山灵寿约24.1—28.9万人,邯郸赵故城约32.8—39.3万人,临淄齐故城约34.5—41.4万人,魏都安邑约22.4—26.9万人,曲阜鲁故城约17.2—20.7万人,新郑郑韩故城约23.7—28.5万人,东周王城约15.8—19.1万人。”
马服所谓“古者”“城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即以每户五—六人计,阖城人口不过一万八千人,而如今仅秦都雍城一城就有约十八万二千至二十一万八千万人,十倍于“古者”。虽然不明确马服所谓“古者”到底是何时代,但既有三百丈的城池,年代应该不会相差太远。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的推测者,无论是古代的将军,还是现当代的学者;无论是史学工作者,还是考古工作者,都是通过战争和各国的兵力来推测人口数字的,这种不约而同的方式似乎可以昭示战争与人口繁殖的某种关系。
众所周知,春秋战国时代乃是列强争霸的动乱年代。弱肉强食、强者生存的社会法则要求每个国家必须以富国强兵为存在的第一要素,而富国强兵又必须通过扩大财政收入和扩充兵源来实现。扩大财政收入就必须破坏原有的集体共耕的劳役地租形式,国家控制国内所有耕地,以户授田,然后实物地租;而扩大兵源则必须从两方面实现,第一,鼓励生育。第二,打破传统的大家族生活方式,迫使大家族分化为独立的小家庭。因此可以说,春秋战国时代富国和强兵的社会要求大大地冲击了传统的血缘宗法制度,并直接促使了社会人口数量的增长。
因此,就社会结构的角度而言,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发生的变化是人口不断发展、氏族组织不断分化的过程,原来的宗族容纳不下不断壮大的新兴氏族,新的氏族把老的宗族涨破了,从而在根本上形成了对血缘宗法制度的破坏。
三、士人的崛起、独立意识与选贤任能的吏治社会的出现
中国传统士人阶层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
无论用怎样的语言来形容士人阶级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和中国社会性格的形成所起到的重要作用都不会过分。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士人阶级利用自身得天独厚的条件,纵横捭阖,任意西东,不仅充分表现了自己的才华,而且推动了时代的发展,间接地促进了血缘宗法制度的崩溃和地缘政治社会的形成。
士人的人格相对独立与思想自由,是他们创造性思维的前提和社会条件。他们在思想文化上创造,把中华文化推进到一个崭新阶段,促成了社会观念的转型,形成了中华民族的思维范式,并奠定了中国传统社会价值取向的基础。
贵族宗法制度的衰败,使原来等级森严的社会秩序发生了很大变化。许多贵族地位下降,落泊街头,沦为庶人;而许多庶民,甚至有些奴婢的地位都在各种机遇、尤其是私学的有限发展中上升,如以勇敢赢得军功,用智慧换取官职,或在工商业经济中大显身手等。在这个社会的分化改组过程中,士人阶层迅速形成,“由于士阶层适处于贵族与庶人之间,是上下流动的汇合之所,士的人数遂不免随之大增。”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2页。
“士”在古代主要指战士,到春秋战国之际,由于社会需要部分转化为文士。社会中这一知识阶层人数的大增,使当时社会的思想文化发展取得灿烂的成就。一些原来属于贵族的士人,为生计所迫,流入民间,开始将许多上层文化传向基层,“大师挚适齐,亚饭干适楚,三饭缭适蔡,四饭缺适秦,鼓方叔入于河,播鼗武入于汉,少师阳、击罄襄入于海。”《论语·微子》与此同时,原先深藏于宫廷的图书典籍也散落民间,“天子失官,学在民间”《左传·昭公十七年》正是大势所趋。私学的兴起,尤其是“有教无类”的提出,对进一步促使血缘宗法制度的解体,其意义是不能低估的。“由于孔子‘有教无类’,他遂将古代贵族所独占的诗书礼乐传播到民间。”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第25页。其他各阶层出身的士人都开始建立和宣传各自的学说、主张,从而造成百家争鸣的文化繁荣局面。许倬云所谓“社会升降的变动,极为活泼,蔚为中国历史上最有活力的时期”许倬云:《东周到秦汉:国家形态的发展》,《中国史研究》1986年第4期。正是这种社会现实的写照。
这尚不是问题的全部,更为重要的是个人欲望,或者说是个人独立意识随着血缘宗法观念的解体剧烈地发展起来。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铁器农具与牛耕技术的推广应用,出现了空前富足的现实物质基础,而血缘等级观念的解体更为个人欲望的发展提供了思想空间。严格讲来,人们追求丰富多彩的物质财富,是深藏于人们心灵深处的固有的本能。孔子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而鎇,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惟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论语·乡党》对物质生活的追求与现实的可能,驱使人们扩张自己的土地,占有更多的财富,而在观念上则表现为对个人社会地位的无限追求。
所谓“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左传·昭公三十二年》春秋战国时期,社会急剧动荡,人们的社会地位变幻莫测,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人们信奉的观念再也不是天命所确定的永恒不变,而是凭借自己的能力可以转变个人地位与命运的无常变幻,“天命靡常”有了新的解释,顾炎武所谓“士无定主”正是表现了士人为了个人的前途命运周旋于诸侯方国之间、博取功名的现象。风气所及,即使贤如孔孟也未能免俗。
孔子胸怀大志,积极准备参与政治,只是在现实生活中,孔子屡遭挫折。他有“斥乎齐,逐乎宋、卫,困于陈、蔡之间”的经历;有过“为高昭子家臣,欲以通乎景公”的企图,《诗经·周颂·载芟》然而没能如愿。他曾数度在鲁国任不同的官职,“由中都宰为司空,由司空为大司寇”《史记·孔子世家》,也终无所成。令人惊异的是,在季氏宰公山弗扰据费邑而叛、召孔子的时候,孔子竟然准备去;在晋赵氏的中牟宰佛筭以中牟叛召孔子的时候,孔子也准备去。尽管孔子仍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论语·阳货》的豪言壮语,但与其“天下有道”的政治理想毕竟有天壤之别。所谓“吾岂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论语·阳货》说的也许更切合实际,从政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谋生手段,是实现个人目标的途径。
继孔子之后的孟子,在人格独立方面比孔子更进一步。孟子甚至一生绝不与当时尚存的周天子打交道,他的最高目标则是找到欣赏他的诸侯国君来实现他的仁政思想,无论同姓之鲁卫,异姓之齐宋,还是非种之楚越,甚至于天下是否姓姬都无所谓,在他看来,弱小的滕国也比周王室更有希望。可见,时代的发展已经打破了传统上“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和“大宗惟翰”的血缘宗法观念。但是,孟子所选择来实现仁政的君主,在个人道德上却非常令人失望,滕文公弱小无能,齐宣王贪财好色,梁惠王残暴荒淫,孟子自己都说他“率兽而食人”,可即使是这样的君主,孟子都对他们抱有极大的希望。更令人惊讶的是,孟子曾经赤裸裸地劝诸侯取代周天子而王天下,孟子曰:“今也小国师大国而耻受命焉,是犹弟子而耻受命于先师也。如耻之,莫若师文王。师文王,大国五年,小国七年,必为政于天下矣。诗云:‘商之孙子,其丽不亿。上帝既命,侯于周服。侯服于周,天命靡常。殷士肤敏,衳将于京。’”《孟子·离娄上》
如何准确评价孟夫子这一非常语言,的确很困难。只能说孟子此时的思想已经完全脱离了血缘宗法观念和等级制度的束缚,全心全意地谋求个人价值的实现和个体人格的独立,这是一种潜伏在人们心里的内在动力。下层人希望成为上等人,上层统治阶层想登上最高统治地位,人们都想在政治上来一个天翻地覆的变化。大到齐桓公“九合诸侯”、楚庄王“问鼎中原”,小到奔波天下的士人,无不是为了达到个人的目的在不断努力。
正是由于有如此强烈的内心驱动,才使得选贤任能的官僚制度得以迅速形成,并对血缘宗法制度之下的世卿世禄制度产生了决定性的破坏力。
士人阶层的形成得力于血缘宗法体系的破坏,反过来,士人阶层的发展又大大推动了血缘宗法体系的崩溃。当贵族政治衰落之时,亟盼富国强兵的各国君主开始尝试选用德才兼备的士人参与国家军政大事,同时大臣们也养士成风,并起用士人辅政为官,士人在各国政治中的作用日益明显,对于士人阶层来说,这是一个难得的黄金时代。
“入国而不存其士,则亡国矣。见贤而不急,则缓其君矣。非贤无急,非士无与虑国。缓贤忘士,而能以其国存者,未曾有也。”《墨子·亲士》战国时期各国政治间的斗争,在很大程度上便取决于所拥有士人的能力,“六国之时,贤才之臣,入楚楚重,出齐齐轻,为赵赵完,畔魏魏伤。”《论衡·效力篇》因此,士人也就拥有了举足轻重的社会地位,“是故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墨子·尚贤》于是,相对优越的社会环境和社会需求使得士人阶层由血缘时代的低等贵族逐渐转化为地缘社会的官僚,从而进一步推动了血缘宗法社会的崩溃和地缘政治社会的形成。
总之,春秋以前由于原始血缘关系的长期存在,并且形成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血缘宗法体制,并且最终成为当时普遍盛行的宗法政治的社会基础。而当宗法制度的社会基础结构——血缘关系一旦崩溃,个体家庭成为社会的基层单位,个人开始有了独立意识和独立人格,政治体制便逐渐由宗法体制向中央集权转化,从而导致整个社会结构的根本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