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肇始,蔡元培出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后又继任北京政府教育总长,前后历时仅半年。但在这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转折时期,他在主管全国教育的重任上,在改革前清的封建教育制度,制定新教育方针,建立新教育秩序等方面,都作出了重要贡献。这对于确立我国近代意义上的教育制度,具有开创性和奠基性的意义。
一、改革封建旧教育 制定新教育方针
蔡元培出长教育部后,即于1912年2月发表了《对于新教育之意见》一文,全面阐述他对新教育的主张。这是体现他这个时期的教育思想的一篇代表作。
蔡元培在这篇文章中,激烈地抨击了在中国沿袭几千年、以忠君尊孔为核心的封建教育制度,并且在吸收欧美和日本近代教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和美感教育五项为今后之教育方针。他把这“五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目的是为共和政治培养人才,为中国近代化培养合格的人才。他是这样阐释这项新教育方针的,军国民教育(军事、体育)、实利主义教育(智育,特别要有利实业发展),即是“强兵富国之主义也。”他认为,“夫军国教育者,与社会主义舜驰,在他国已有道消之兆。然在我国则强邻交逼,亟图自卫,而历年丧失之国权,非凭借武力,势难恢复。且军人革命以后,难保无军人执政之一时期,非行举国皆兵之制,将使军人社会永为全国中特别之阶级,而无以平均其势力。则如所谓军国民教育者,诚今日不能不采者也”。可见其目的是为了强兵自卫,抵御外侮,防止军人专权。而实利主义教育是因为“我国地宝不发,实业界之组织尚幼稚,人民失业者至多,而国甚贫。实利主义之教育,固亦当务之急者也”。目的是为了发展实业以富国而解贫困。两者都是为了富国强兵。但他又指出,兵强可以变成私斗,溢为侵略,国富不免智欺愚,强凌弱,而演成贫富悬绝、资本家与劳动者血战之惨剧。为了避免这种结局,他主张“教之以公民道德”。他提倡用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自由、平等、博爱三项为公民道德的要旨,定为“一切道德的根原”。他认为这三项同中国的古训并行不悖,他说:“自由者,‘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是也;古者盖谓之义。平等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也;古者盖谓之恕。博爱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也;古者盖谓之仁。”这种把这二者有各自特定含义的政治、伦理概念加以类比,赋予它们可以互通的共性的解释,虽然是不确切的,但借助这种解释确实有助于他所主张的道德教育的普及和推广。蔡元培认为,实行军国民、实利主义教育以补自己存力之不足,“道德教育则所以使之互相卫互相存,皆所以泯营求,而忘人我者也”。
在这里,蔡元培否定了前清教育宗旨中的“忠君”和“尊孔”这两个最核心的信条,指出“忠君与共和政体不合,尊孔与信教自由相违”。他明确主张以世界观教育和美感教育来代替,这就从根本上打破了两千年来中国传统的封建教育不可逾越的信条。关于世界观教育,他认为:“循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之公例,不以一流派之哲学一宗门之教义梏其心,而惟时时悬一无方体无始终之世界观以为鹄。如是之教育,吾无以名之,名之曰世界观教育。”后来他在《我在教育界的经验》一文中又对此作了阐述:“至提出世界观教育,就是哲学的课程,意兼采周秦诸子、印度哲学和欧洲哲学,以打破两千年来墨守孔学的旧习。”由此可见,他提出世界观教育,是取思想自由的原则,用近代西方资产阶级哲学思想,去取代封建专制思想。
那么,如何来达到世界观教育的目的呢?蔡元培认为应当通过美感教育来实现。蔡元培是近代中国最早把美学理论引入教育的教育家,是美感教育重要的倡导者。蔡元培的教育观点,是沿袭德国康德的二元论哲学,认为世界有现象和实体两个方面。现象世界是政治从事的对象,“以现象世界幸福为鹄的”,但现世幸福只是短暂的、浅显的;教育家“则立于现象世界,而有事于实体世界者也。故以实体世界之观念为其究竟之目的,而以现象世界之幸福为其达于实体观念之作用”。这就是说,教育家应以追求更高的理想境界为目的。因此,他认为教育也有相应的两大类别,一是满足政治上的要求,一是超轶乎政治的。他说:“专制时代(兼立宪而含专制性质者言之),教育家循政府之方针以标准教育,常为纯粹之隶属政治者。共和时代,教育得立于人民之地位以定标准,乃得有超轶政治之教育。”他把实施军国民、实利主义和公民道德的教育归于隶属政治的教育,把世界观教育和美感教育归于超轶政治的教育;而“美感者,合美丽与尊严而言之”,则是由现象世界进到实体世界的“津梁”,从而达到世界观教育的目的。把世界看作是二元的,这是唯心主义的观点,但蔡元培在这里把它用作教育与政治的区分,有助于防止教育依附于专制政治,有助于推行以思想自由为核心的世界观教育,是有积极意义的。
蔡元培把美感教育看作是实现世界观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因为他认为世界观教育具有独特的作用。在他看来,美育可以陶冶人的感情,使人生日趋高尚;美育可摒私心忘小我,使人际日趋平等和谐,保持一种永久平和的心境;美育可以使人生美化,使人的性灵寄托于美,而忘却忧患;美育可以丰富科学知识,充实人生意义,使人在从事科学时增添一种勇敢活泼精神;美育可以超脱利害,发展个性,使人提起创造精神。对于美育在整个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正如他后来所概括强调的:“提出美育,因为美感是普遍性,可以破人我彼此的偏见;美感是超越性,可以破生死利害的顾忌,在教育上应特别注意。”蔡元培把他提出的“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看作是互相联系、彼此倚重的一个整体,是培育健全的共和人格所不可缺少的。他说:“譬之人身:军国民主义者,筋骨也,用以自卫;实利主义者,胃肠也,用以营养;公民道德者,呼吸机循环机也,周贯全体;美育者,神经系也,所以传导;世界观者,心理作用也,附丽于神经系,而无迹象之可求。此即五者不可偏废之理也。”
1912年7月,全国临时教育会议在北京召开。蔡元培在开会词中,首先指出这次会议的重要性,他说:“今日之临时教育会议,即中华民国成立以后第一次之中央教育会议,此次会议,关系甚为重大。因有此次会议,而将来之正式中央教育会议,即以此次会议为托始。且中国政体既然更新,即社会上一般思想亦随之改革。此次教育会议,即是全国教育改革的起点。”接着,他阐述了对新教育的意见,指出:“君主时代之教育方针,不从受教育者本体上着想,用一个人主义或用一部分人主义,利用一种方法,驱使受教育者迁就他之主义。民国教育方针,应从受教育者本体着想,有如何能力,方能尽如何责任,受如何教育,始能具如何能力。”他反对过去在君主专制下,使教育迁就于君主或政府之主义,认为共和教育“须立于国民之地位,而体验其在世界在社会有何等责任,应受何种教育。”“由是教育家之任务,即在为受教育者养成此种能力,使能尽完全责任。”他在致词中,又一次阐述了他提出的军国民主义、实利主义、公民道德、世界观和美育五项教育方针,他说:“五育以公民道德为中坚,盖世界观及美育皆所以完成道德,而军国民教育及实利主义,则必以道德为根本。”
这次教育会议召开不久,蔡元培即因不满袁世凯的专制行径而辞去教育总长职务。但蔡元培的教育思想已在教育界产生很大的影响,会议实际上仍按照他的主张进行。蔡元培也希望“此次议决事件,如果件件实行,固为重要关系,即使间有不能实行者,然本会已经决议之案,将来亦必有影响”。如在教育宗旨方面,当时的教育部于9月初公布的表述是:“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基本上就是按照蔡元培的意见制定的。
蔡元培关于新教育的方针,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发展政治、经济的要求,它以民主的精神,反对封建专制的制度和思想,以培养富国强兵的人才和健全的共和人格为目的,这反映了辛亥革命的新气象,对建立新教育的体制和秩序,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二、颁行新教育法令 建立新教育秩序
蔡元培作为民国首任教育总长,虽时仅半年,却很有作为。
民国伊始,百废待兴。蔡元培在废除前清的带有封建专制主义内容的教育制度和教育法规的同时,采取得力措施贯彻新教育的思想和方针,制定具有近代进步意义的新教育章程和法规。在他任内,先后颁布了《普通教育暂行办法》、《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民国教育部官职令》,以及由他主持的全国临时教育会议通过的如《教育宗旨案》、《教育系统案》、《小学教育令案》、《中学校令案》、《师范教育令案》、《划分学校管辖案》、《蒙回藏教育计划案》等法规法令;同时他还发表了许多关于新教育的主张和意见。这些新教育的法规法令和论述,对于建立近代教育制度和教育秩序,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当时为确立新教育秩序而进行的改革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除旧布新,改革学制。当时国内战事未平,前清封建流毒远未肃清,加以各省都督府政令不一,教育领域存在诸多混乱现象。有鉴于此,蔡元培于1912年1月19日教育部正式办公当天,即以教育部名义颁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和《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两个重要法令,对全国普通教育的学制和课程设置,按照新的教育方针要求进行全面整顿。
《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共14条,其主要内容是:从前各种学堂一律改称学校,原监督、堂长改称校长;小学一律于3月14日开学,中学、师范学校可根据地方财力自行决定,宜以开学为主;每学年仍分两学期,从阳历3月至暑假为第一学期,暑假后至来年2月底为第二学期;初等小学可以男女同校;各种教科书务求合乎共和民国宗旨,前清学部颁行的教科书一律禁止使用;民间通用的教科书,凡在内容和形式上不合共和宗旨者,由各出版书局自行修改,学校教员亦可随时删改;小学一律废止读经科目;小学应注重手工科;高等小学以上的体操应注重兵式操练;初等小学三学年起兼课珠算;中学为普通教育,不分文、实科;中学及初级师范修业年限由五年改为四年;旧时奖励出身,一律废止,毕业于学校者分别称初、高等小学毕业生,中学校、师范学校毕业生。
于同年7月间召开的全国临时教育会议重订学制,制定学校系统表,规定初小四年,高小三年,中学四年,大学本科三至四年。从1912年初至1913年8月,教育部陆续发布各种学校规程,形成了比较规范、充实的新的学校系统。这在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称为“壬子癸丑学制”(指这两年的纪年干支)。这个新学制推行了十年,到1922年9月才由蔡元培主持的全国学制会议作了修订。
《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共11条,规定了初等小学、高等小学、中学校、初级师范学校的暂行课程表,分别详列教授科目、各学年讲述内容及授课时数。
上述教育法规,基本上否定了清末封建教育体制和教育思想,改变了当时的教育混乱局面,建立起比较稳定的新的教育秩序。参与起草这两个教育法规的蒋维乔曾说:此区区14条通令,革除前代十四经中,《易》、《论语》、《孟子》等已入哲学系;《诗经》、《尔雅》已入中文系;《尚书》、《三礼》、《大戴礼》、《春秋三传》已入史学系,无再设经科的必要。这样就在大学取消了经科。
蔡元培在《对于新教育之意见》中指出:“孔子之学术,与后进所谓儒教孔教,当分别论之。”主张把二者加以区别对待,这是十分正确的。他反对儒教孔教之说,他在驳斥复辟派谬论时指出:“孔教不成名词,国教亦不成名词,然则所谓‘以孔教为国教’者,实不可通之语。”后来他回顾民初废止尊孔读经的改革时说:“我素来不赞成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孔氏的主张。清代教育宗旨有‘尊孔’一款,已于民元在教育部宣布教育方针时说他不合用了。”他明确指出:“我认为小学生读经是有害的,中学生读整部的经,也是有害的。”但孔子思想和主张作为一种学派、一种学说,则是应当加以研究的。所以他说:“为大学国文系的学生讲一点《诗经》,为历史系的学生讲一点《书经》与《春秋》,为哲学系的学生讲一点《论语》、《孟子》、《易传》与《礼记》,是可以赞成的。为中学生选几篇经传的文章,是可以赞成。”这显然不能同尊孔混为一谈。
蔡元培反对尊孔拜教,小学废止读经,大学取消经科,这在当时确是破天荒之举,这不仅在教育界、思想界,而且在全社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时封建流毒远未消除,特别是袁世凯借共和之名行专制之实,又一次借助孔教,为复辟帝制制造舆论。这时康有为也发表《孔教会序》,攻击蔡元培的教育改革。面对社会上复辟势力和传统习惯势力的种种责难,蔡元培不为所动,循思想自由的原则,始终如一地坚持自己的正确主张。这种反映历史发展要求的进步潮流一经蔡元培提出,便不可遏制。它对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出现以及尔后蔡元培对北京大学的革新,都起了某种源头活水的作用。
三是倡导男女平等,小学实行男女同校。提倡和重视女子教育,是蔡元培教育思想的又一个重要内容。他一向反对男尊女卑、“女子无才便是德”等封建礼教信条对女性的摧残和压迫,认为要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发挥女子在家庭和社会中的作用,就要使男女有同样受教育的权利。他说:“求国富强,人人宜受教育。既欲令人人受教育,自当以女学为最重要之事。”他主张“无论中外,男女都要受教育,并且所受的教育都要一样的”。他出任教育总长后,对推广女子教育,采取两方面的举措:一方面,支持创办各种新式女校,如女子中学、女子师范和女子职业学校;另一方面,规定在小学实行男女同校。当时男女同校虽然还仅限于小学,但毕竟打破了长期以来所谓“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禁令,开创了近代中国男女同校的先河。
四是对大学教育进行了初步整顿。在蔡元培的教育思想中,大学教育占有重要的位置。他在《我在教育界的经验》中曾回忆说:“我与次长范静生君常持相对的循环论,范君说:‘小学没有办好,怎么能有好中学?中学没有办好,怎么能有好大学!所以我们第一步,当先把小学整顿。’我说:‘没有好大学,中学师资哪里来?没有好中学,小学师资哪里来?所以我们第一步,当先把大学整顿。’把两人的意见合起来,就是自小学至大学,没有一方面不整顿。不过他的兴趣,偏于普通教育,就在普通教育上多参加一点意见。我的兴趣,偏于高等教育,就在高等教育上多参加一点意见罢了。”这时他对大学学科进行了调整,取消了经科,同时鉴于大学数量不足,规定除北京外,在南京、汉口、成都、广州各设大学一所。他还鉴于各省所办的高等学堂程度不齐,毕业生升入大学甚感困难,决定将其改为大学预科,附属于大学,以期提高质量。
1912年5月,蔡元培以教育总长身份出席北京大学的开学典礼,他在讲演中强调“大学为研究高尚学问之地,”这是他对大学定位,也是对大学办学宗旨的第一次阐述。他认为大学是研究学理的机关,要偏重文理两科,所以在《大学令》中规定,设法、商等科而不设文科的,不得为大学;设农、工、医等科而不设理科的,亦不得为大学。同时,他还仿德国大学学制,在《大学令》中将前清大学之上设立的通儒院改称大学院,并分设各科研究所,规定大学高年级学生必须入所研究,俟研究取得成果后,方能毕业。
五是倡导社会教育。为了向社会普及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蔡元培还极为重视社会教育。在教育部机构设置上,除设有普通教育、专门教育两司外,“我为提倡成人教育、补习教育起见,主张增设社会教育司”。为此,蔡元培邀请鲁迅到社会教育司任职,任佥事兼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主管科学、博物院、图书馆、美术馆、音乐会、演艺会等与社会教育有直接关联的各项文化事业。社会教育司为此做了许多工作。教育部创设不久,即通电各省都督,促其推行社会教育,电文称:“社会教育,亦为今日急务,入手之方,宜先注重宣讲。即请贵府就本省情形,暂定临时宣讲标准,选辑资料,通令各州县实行宣讲,或兼备有益之活动影画,以为辅佐。并由各地热心宣讲员,集会研究宣讲法,以期易收成效。……至宣讲标准,大致应专注此次革新之事实,共和国民之权利、义务及尚武、实业诸端,而尤注重于公民之道德。当此改革之初,人心奋发,感受易。即希贵府速予查照施行。”根据当时历史条件,以宣讲作为社会教育的切入口,对宣讲内容的提示具体而切合巩固共和政治的需要。这反映了蔡元培对社会教育的重视和见解的深刻。
再者,蔡元培认为,教育并非止于学校,还要对社会负有教化之责。1912年2月中旬,蔡元培、李石曾等在上海发起“进德会”,很有针对性地指出:“亡清之腐败,积社会之腐败而成。……若民国新建,承其流而不加注意,将腐败之根株不去,而凋蔽之原气难复。”他们希望通过进德会的组织,“为社会树之风声,庶国风丕乎其变焉。”随后,蔡元培、宋教仁、李石曾等又在天津旅次组织“六不会”和“社会改良会”。六不会是作为通俗之进德会,蔡元培谈及组织缘起时说:“以革命后旧同志或均将由野而朝,不免有染着官场习气;又革命党既改成政党,则亦难保无官吏议员之竞争”,于是“欲提倡一种清静而恬淡的美德”。
社会改良会还发表了宣言和章程,“以人道主义及科学知识为标准,而定改良现今社会之条件”为宗旨,要求人们具备共和思想要素,“尚公德,尊人权,贵贱平等而无所谓骄谄,意志自由而无所谓侥幸。不以法律所不及而自恣,不以势力所能达而妄行”。章程列举改革社会恶习共36条,诸如:不狎妓;不置婢妾;实行男女平等;提倡废止早婚;提倡自主婚姻;离婚、再嫁自由;提倡少生儿女;禁止体罚儿童;不得苛待佣工;废跪拜之礼,以鞠躬拱手代之;废大人老爷之称,以先生代之;不赌博;在官时不受馈赠;一切应酬礼仪,宜去繁文缛节;年节不送礼,吉凶等事不为虚糜之馈赠;提倡以私产或遗产补助公益善举,戒除各种迷信活动,戒除鸦片、吗啡及烟酒不良嗜好;日常行动不得妨碍公共卫生(如随处吐痰及随意抛掷污秽等事);不可有辱骂、喧闹、粗暴之行为;等等。
这些切中时弊的警示和改良措施,对于推进社会文化道德建设,加强人们的自我修养,避免革命之后重蹈腐败之覆辙,是很有意义的。当然,仅靠良好的愿望和个人的道德修养,还不足以解决这样的历史课题,但是,他们敏锐地看到新政权仍存在变质的危险,并试图解决这个问题,这对后世来说是富有启迪意义的。
综上所述,蔡元培在民国初年进行的教育改革,奠定了我国近代教育制度的基础,是有历史功绩的。他提出的教育方针和各种改革措施,是他教育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值得我们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