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近年来气候异常的情况增加,有时是盛夏,却居然飘起了雪花,这也许是温室效应和其他效应的结果吧。这让我想到古代关于气候异常的传说,只不过,那和自然环境的问题没有什么太大关系,而是和人文环境有关联。——我说的是所谓的“六月雪”。
据说,那是因为有一个冤案。
关汉卿编的戏剧中的窦娥的冤案。
窦娥丈夫早亡,和婆婆两人相依为命。流氓张驴儿逼窦娥跟他成亲被拒绝,于是投毒想害死窦娥的婆婆,但误毒死他自己的父亲。于是他诬告窦娥杀人,并买通贪官处死窦娥。窦娥满腔悲愤地呼喊:“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为天!”在临刑的时候,她又向天发出三桩誓愿:一要刀过头落,一腔热血全溅在白练上;二要天降大雪,遮盖她的尸体;三要让楚州大旱三年。窦娥的誓愿居然感动了天地。那时候,正是六月大伏天气,窦娥被杀之后,一霎时天昏地暗,大雪纷飞;接下来,楚州地方大旱了三年。后来,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在京城做了官,窦娥的冤案终于平反昭雪,杀人凶手张驴儿和贪官桃杌得到应有的惩罚。
窦娥有冤屈,竟然会影响气候,在现代科学看来真是荒诞无稽。但是,在中国古人的心目中,这却是一个合理的现象。
早在先秦的文献中,我们就可以看到很多事例,描述说某个国家的政治好坏,会影响到这个国家的气候。这是原始宗教或巫术的思路,不足为奇。而在心理学看来,有这样一种思路,在心理和想象中实际上是成立的。我做意象对话时,发现“六月飞雪”的意象,象征意义是“突然的打击”,而“大旱”这个意象,象征意义之一正是“不正义”,所以,受到大冤屈,想象中出现六月飞雪和三年大旱,是合乎心理学的。但是,想象领域不同于现实领域,冤屈与否,并不总能影响现实的气候。
二
以为政治能影响到灾异,这类思想在中国文化中的滥觞,和一个标志性的事件有关,那就是董仲舒改造儒家思想,并推广儒家思想使之成为官方意识形态。
董仲舒的所谓儒家思想,核心就是天人感应,但是他的这个思想实际上主要并非来源于孔子,而是源于阴阳五行、民间巫术。董仲舒对儒家的改造,实际上和张角等人对道家的改造一样,是用巫术把儒家变为了儒教。按照董氏儒教,人间的任何事情都会感应上天,因此,窦娥的冤屈使六月飞雪是合乎情理的。董仲舒在世时,有一次汉祖庙发生火灾,董仲舒就认为是由于皇帝不修德,导致田蚡、淮南王刘安等权贵横行,所以感应出了这火灾。
董仲舒的这种思想能被汉武帝接受,也有一个原因:包括秦在内的过去所有王朝的国王都是贵族出身,而刘邦则是平民出身。凭什么他可以当皇帝,缺少一个那个时代的人能够接受的理由。如果刘邦家的后代说,这个理由就是刘邦有本事,那就会出现麻烦,以后其他有本事的人也会理直气壮地起来夺权。所以,继承帝位的刘氏家族需要一个说法,说明为什么刘家应该当皇帝而其他人即使有本事也应该安分守己。董仲舒的思想正好满足了汉武帝的这个需要。他把“天”放在首位,作为一切价值的根基,而把帝王权力说成是天所授权,说帝王“受命于天,天意之所予也,故号为天子者,亦视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这样,就以“天”的名义给了刘氏君权。这也和刘邦原来装神弄鬼、故作神秘的方式恰恰合拍。
董仲舒的思想中,实际也有一个积极因素,就是根据他的理论,帝王应当服从天。如果帝王残民以逞,则天就会通过一些自然事变来警告他。他说:“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春秋繁露·必仁且知》)窦娥冤枉,所以老天六月飞雪,就是一种警示。这样一个理论,按照设计应当对帝王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如果帝王对示警不加理睬,继续倒行逆施,则他将会被上天抛弃。
三
但是,帝王真的能够受到“天”的约束吗?这里有一个前提,如果“天”真的能按照董仲舒的理论所说的那样,不厌其烦地对皇帝示警,一旦有窦娥式的冤案出现就搞一次气候异常,那么,也许会真的有作用。如果帝王继续倒行逆施,就能迅速被“天”抛弃而垮台,那就更好了。但实际上,我们发现并非能够如此。窦娥所受的那种程度的冤案,在许多王朝比比皆是,而更惨绝人寰的事情也屡见不鲜,天如果为每一件这样的事情都干旱三年,那只怕9000年都不会出现雨这样一种东西了。大多时候,我们看到的是即使政治很差,天也未必会给出明确的警告信息。而且,执政不善的帝王也并不会很快亡国。因此,帝王们对待天的态度,就像黔之虎对待黔之驴一样,必定最后变得轻视。更何况即使是发生了干旱,倒霉的也是百姓而不会是帝王,帝王如果有社会责任心还好,不然也一样不会有多么恐惧。专制者不理睬天,天也不能马上对他们如何。那么,制约作用也就不存在了。假设真有一个窦娥,而她冤死时六月真的飞了雪,又怎么样呢?贪官和张驴儿也不会因这雪而有什么损失。即使是在那个剧中,最后也是因为窦娥的父亲做了官,冤案才得到昭雪,如果她父亲没有当上官,天似乎也没有什么对付贪官和张驴儿的办法。
因此,董仲舒试图通过天人感应说、灾异说来限制帝王权力,实际上是行不通的。实权才是根本,帝王不是傻子,不会因董仲舒玩点神秘主义的说法就真得要约束自己。而说到底,董仲舒所说的“天”,并没有清晰展开的意义,只是巫师水平的人所理解的天,而不是像孔子一类大师所深入理解的天。因此,他不能给出关于天的深入思考,只能借助怪力乱神来体现天意,而那些不可靠的怪力乱神不可能有力量真的制约帝王和强权者。我不能说他的设计一点作用都没有,但是至少我们可以确定其作用很小。帝王们完全可以有选择地采纳他的理论,一方面把自己说成是“天子”,从而获得合法性,另一方面把“天父”的灾异警示不当一回事。
我认为用“天”的概念来引人信仰,并在信仰的基础上为政治法律制度确立合法性,这个方法并非行不通,真正行不通的,是企图用灾异警示约束帝王。因为在灾异警示中,上天只体现了对帝王的监查,并未体现出对帝王的处罚。被监查但是不处罚,当然不令人恐惧。当然,在董仲舒的时代,情势所限也许并无更好方法。但从设计上看,真正有效的方法是用“天”的概念提供合法性,从而建立一个真正有权力制约最高统治者的实存的机构,如同议会对总统的制约一样。
假如,我们承认“天”的意志,然后用“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说法,让人民代表天,而不是让“天子”代表“天”,则人民代表机构就可以在纠正窦娥冤案中起到真实的作用,而不只是让天制造一些没有多大效果的气候异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