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文化最终会通过一系列有形的制度或无形的规则体现出来。“制度”是将企业的核心价值或精神进行固化的一个必要道路。当下的不少管理者对“文化与制度”的认识经常落入这样一个误区:或把两者对立起来,或把两者混为一谈,不能正确区分两者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人们普遍把企业文化概括为三个层次:物质层、制度层和精神层。这是从广义的角度界定企业文化,其中制度也被认为中一种文化。但我们认为,制度只是文化的载体,两之间是文化之“体”与“制”的关系。
文化与制度属于两个不同的管理层次和不同的管理方式。文化“体”的管理要优于文化“制”的管理,前者强调价值观、信念和道德的力量,是一种由内而外的控制;而文化“制”更多地是强调外在监督与控制,是企业倡导的“文化底限”,它要求员工必须做到。
从两者的在表现形态上说,制度是有形的,以规章、条例、标准、纪律、指标等形式出现;而文化则无形的,它通过有形的事物、活动将人内心的想法和意识反映出来。根本上说,两者是一体两面,制度中渗透着文化,文化则通过制度表现出来。
文化管理强调人的心理“认同”感,强调人的自主意识和主观能动性。对多数员工来说,因为认同主流文化,所以文化管理变为非强制性的管理手段,不需要企业进行干预;相对于少数未认同主流文化的员工而言,随着周围主流文化的形成,自身受到的约束也越大,一旦做出与主流文化相反的举动,就会受到的谴责或制度惩罚,因而它具有一定“强制性”。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要区分制度、制度文化这两个概念,它指的并不是同一事物。当制度未被员工普遍认同时,制度只是管理者单方面的“文化”;当制度被员工普遍接受,并遵循时,他就变成了一种文化。如我们常见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在一些企业做得非常好,有的则很失败。活动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已经形成员工自主参与的文化,之所以失败,是企业还在强制性的要求员工必须做到。
当管理者提倡某种文化时,会通过培养典型、开展活动的形式来推广和普及。但要把所倡导的文化变成员工的一种自觉行为时,制度则是实现它的最好载体之一。对文化的接受需要很长时间,但在合理的范围内,把文化通过制度强制执行,就会加速员工对文化的普遍遵守,并逐渐内化为认同。
制度可以形成一定的文化取向,反过来也一样,文化也可以促进制度的有效性。应该说,员工对企业文化认同度越高,企业制度成本就低,反之则越高。这是因为,当制度文化未形成时,员工“越轨”可能就越大,造成的成本自然就会升高。而当制度文化形成以后,员工实现自主管理,制度成本就大为降低了。当文化超越制度,制度成本会更低。管理学家威廉·大内认为,文化可以部分地代替发布命令和对工人进行严密监督的专门方法,从而既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又能发展工作中的支持关系。可见,在周密的制度也不能凡事都规定到位,而文化则会让企业与员工形成心理契约,引导双方朝着共同愿景努力。
文化是“渐进式”的演变,制度是“跳跃式”的演进,但两者处于一个进程之中。从制度到文化,再建新制度,再倡导新的文化,企业管理在交互上升的过程中不断演进,最终臻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