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文明宗教信仰的共同特点是自然崇拜、多神教,宗教支配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玛雅人的众多神灵中主要包括雨神、玉米神、死神、战神、风神等。太阳神伊查姆纳,位居众神之首,主昼夜,是文字和书籍的创造者。其宇宙起源的神话传说认为是创造神至尊母神和至尊父神在创造大地和动物之后,用玉米面捏造出了人类。他们有天堂地狱之说,认为世界共有13重天和9层地,地依存于巨鳄背上。并认为神明有好坏之分,无论是面对好神和坏神,人类总是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人类的一切福祸均由神的情绪和神的力量主宰着。这种宗教思想使玛雅人形成了安于天命的态度,他们总是恪守本分,种地吃饭,对生活很少奢求。他们还相信四个世界的传说,认为人类已经经历了三个世界,每个世界皆因洪水泛滥而结束,自己生活的第四个世界亦将如此,只是不知道洪水何时到来。但与西方的一次性“世界末日”说不同,玛雅人对灾难有一种泰然处之的态度,洪水可以一次一次地来,但人还是要一次一次地组成世界,他们在灾难来临之前,能知足常乐。在灾难过后又都能顽强地生存下来。玛雅城邦曾被认为是和平之城邦,但新的考古发掘表明,玛雅人也有其残忍的一面,为了维持宇宙的正常秩序不惜发动战争,捕获俘虏用做祭奠神明的牺牲品。
阿兹特克人的万神殿中供奉着创造神、太阳神、月亮神、火神、雨神、花神和玉米神等达上千种神灵。其中重要的是羽蛇神克查尔科亚特尔、雨神特拉洛克、同时作为战神和太阳神的威齐洛波奇特利。受玛雅人的影响,阿兹特克人也持一种宗教二元观,认为自然界很像人类,有时行善,有时作恶,阳光与黑暗、热与冷、生与死经常保持一种冲突状态,宗教实践的目的就是颂扬有益于人类生存的自然力量,排斥有害于人类生存的自然力量。他们也有13层天堂和9层地狱之说,但天堂和地狱仅仅是上方世界和下方世界,没有赎罪的含义。他们认为世界已经历了4个时代,现时的第5个时代也将被地震毁掉。为了认识自然运行的规律,引导那些神圣力量为人类的生存和利益服务,阿兹特克人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用于宗教活动,以至于他们宗教传说的扑朔迷离、宗教仪式的纷繁复杂在美洲文明中是首屈一指的。他们确信那些允许人类生存的神灵是靠人血为生的,因此,人祭规模不断扩大,对外战争连年不断。“阿兹特克宗教是承认和惧怕自然力量并试图统治自然力量的产物”。它已经发展到“开始向一种系统的哲学进化”的程度,是文明进步的结果。
印加人的宗教既有国家崇拜形态,又有纯民间的崇拜形态。太阳神因蒂是国家崇拜形态,被认为是至高无上的保护神,是印加人的祖先,印加王是太阳之子,百姓则是太阳之子民。此外,还有帕查卡玛克神,是创造世界、赋予宇宙以生命的神,与太阳神不同的是,这个神已经摆脱了偶像的桎梏,更多地带有精神化的性质,人们表达崇拜时只需向空中行一大礼即可,这反映了印加人认知的进步。此外,还有对“大地母亲”帕查玛玛的崇拜,认为是太阳神通过他的光芒使他的妻子帕查玛玛孕育了果实,被太阳照耀到的大地肥沃富饶,能给人们带来丰收。纯民间的崇拜形态是瓦卡崇拜,“瓦卡”是受崇拜的圣物或圣地,即能引起人们敬畏情感的任何自然物和使人联想起传说中的历史事件的地点,如山岳、河流、湖泊、泉水、山洞乃至某块石头。印加人相信灵魂不死,认为梦境是灵魂的亲历,所以对待梦境的态度非常认真。他们认为宇宙分为三界,即上天、人间和地下,死亡仿佛一次生活秩序的重新调整,好人升天,恶人入地。他们还相信人能死而复生,但复活的条件比较苛刻,需要尸骨齐全,所以有保存木乃伊的习惯。由于人们相信他们的全部生活为神灵所掌握,疾病、死亡、各种自然灾害都是神灵对人类的惩罚,所以,在洞察秋毫的神明面前能够自我约束自己的行为。这样印加宗教就成了一种道德法规,成了当局规范社会成员行为的辅助手段。印加帝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教阶制度,许多太阳神庙还附有类似修道院的“贞女宫”,祭祀活动通常用动物献祭,只有发生重大事件时才使用人祭,并伴有认罪、悔改之类的活动。由此可见,印加的宗教信仰相对更加成熟一些。
宗教文明的遗产表现在
1在殖民初期起到了帮助殖民者瓦解“帝国”的作用。无独有偶的是,在阿兹特克和印加宗教传说中,都有一个关于某个隐身而去的神明分别是羽蛇神和维拉克查神将在未来的某一日回来废止现时国王统治的传说。这种宿命论的预言使印第安人在面对面貌怪异的西班牙人时,将他们当成了回归的诸神,心理上处于一种劣势地位,不战自败。
2在面对外来的基督教传播时发挥了强烈的反作用。殖民者一开始企图彻底消灭土著宗教,他们拆毁庙宇,夷平金字塔、捣毁宗教偶像,烧毁宗教经书,但激起了土著的强烈反抗,为达到传播基督教的目的,欧洲传教士不得不变换手法,他们狡猾地采取了基督教与土著宗教调和的方法,如在土著庙宇的废墟上建立新的基督教堂,让基督教的圣徒祭日表承袭土著宗教众神供奉的许多特点,在新的圣殿内仍旧接受昔日供奉土著偶像的差不多同样的供品,并将土著的宗教偶像与基督教的偶像相融合如墨西哥的传教士将土著供奉众神之母“托南琴”与圣母玛利亚混合成瓜达卢佩圣母像,这样就造成了土著在崇拜其原来的宗教偶像的同时也崇拜了基督教圣徒的局面。时至今日,许多进入天主教堂的印第安人仍然名义上是去做弥撒,实际上是为了向他们世世代代信奉的神灵祷告。
3承认等级、服从权威的观念仍余风不绝。在三大文明中,对神灵的等级划分和祭司的等级制度强化了世俗的等级制度,使百姓认为等级是神意,是天生的,从而安分守己,尊重秩序,尊重权威。而灵魂不死说又以神对人的奖罚来规范人的世俗行为,使之中规中矩这后一点在印加帝国特别明显。因此,直到今日,许多地方的印第安人仍被认为淳朴诚实、温顺服从,但缺少个人的首创精神。
4拉美的宗教节日特别多,这与古代印第安人宗教仪式特别纷繁复杂有关。在现代的宗教节日中,除了与基督教的节日融合在一起的土著宗教节日如墨西哥的亡灵节、客店节外,印第安人还保留了一些自己独特的节日,如巴西土著的穿耳节、玻利维亚土著的降魔节、秘鲁土著的太阳节等。另外,在一些边远的印第安人地区,仍然可以发现他们的泛灵崇拜,图腾崇拜、巫术和宗教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