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是古代统治者镇压人民的抵抗,排除异己的主要刑罚。
酷刑,指的是通过对人身体的肆意摧残,引起被施刑人的痛苦、恐惧乃至死亡,以达到施刑人某种目的的一种行为。古今中外,几乎每一个民族都有实施过酷刑的历史。在中国历代,酷刑之盛行,酷刑种类之繁多,更是令人匪夷所思。
早在中国古代的尧舜时期,就有了有关“酷刑”的记载。当时的“五虐”之刑,就包括“截人耳鼻、阴黥面”。夏代的“五刑”包括“大辟、膑辟、宫辟、劓、墨”,其中的宫辟是指“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是阉割男子生殖器、破坏女子生殖机能的一种肉刑。舜时的宫刑,当时只对俘虏的“蛮夷”使用,而对于本部落的罪人并没有使用。舜以后,禹才开始正式施行宫刑。我国古代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就曾被施以宫刑。劓就是割掉犯人的鼻子,在夏商时劓刑已被普遍使用,据说,夏时受过劓刑的就有上千人,到了春秋战国时,劓刑更是一种很普通的刑罚。秦灭六国时,把俘获的六国军士和百姓大都实施劓刑,竟然使社会上没有鼻子的人比有鼻子的人还多,甚至人们以没有鼻子为美,有鼻子反倒觉得丑了。墨刑也叫黥面,就是在人犯的脸上刺字,一是表示惩罚,二是留作羞辱的印证。墨刑自尧舜时开始兴起,到了西周时,其刑法已规定“墨罪五百”,即列举应处以墨刑的人充作守门人,即“墨者使守门”。因为这些人的脸上带有记号,走到哪里都会被认出来,所以这些人一般都不会逃跑。而且,受墨刑者都被用作修护城墙的苦役工。在秦末农民大起义的队伍中,就有许多受过墨刑的囚徒。汉初被刘邦封为淮南王的英布,就在年轻时因犯小罪而受墨刑。
随着历史的发展,酷刑名目也更加繁多起来。像置人于死地的有凌迟、车裂、斩首、腰斩、剥皮、炮烙、熟煮、抽肠、剖腹、射杀、沉水、绞杀、鸩毒、火焚、钉颅、活埋等多种酷刑,听来心胆俱裂,令人发指。
在中国古代的各种酷刑中,最惨无人道的要属于凌迟。凌迟原被写作陵迟。荀子:“在迟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这里的陵迟是指山丘的缓延斜坡。后来人们将陵迟作为刑罚的名称,仅取其缓慢之义。就是要用缓慢的速度将犯人处死。凌迟的关键点就是要体现“慢”,就是要一刀一刀地割犯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了,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将凌迟作为正式的刑罚,应始于五代时期。
其他置人于残的酷刑同样令人惨不忍睹,有割舌、挖目、破手、刖足、枷项(戴大枷)、苔杖、廷杖、鞭打、兽咬、火炙、割乳等等。施刑人还为各种酷刑起了许多生动形象的名字,像“老虎凳”、“披麻戴孝”、“仙人献果”、“老鼠弹筝”、“红绣鞋”等等,比如“老虎凳”酷刑,就是将犯人平放在一条板凳上,用绳子捆牢后,往犯人的小腿下或腰下塞砖,由于犯人已被捆紧在板凳上,所以被塞到三至四块砖后,犯人的腰、腿便会痛不欲生,甚至腰腿骨折。《红岩》中就曾对此有过描述。
酷刑无疑是极野蛮、极不人道的残酷行为,那它为何能产生,而且在中国历史上为何能存在如此久长呢?
有学者认为:“酷刑的产生,主要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冲突和社会中的等级制度。”像中国历史上有名的暴君商纣,因为大臣比干对他暴虐百姓的行为极度不满而直言面谏,商纣感到自己的“天威”被犯,于是他对比干说:“人们都说圣人的心有七个孔窍,你如此仁善,是不是也长了一颗七孔的心呢?我们一定要看一看。”于是商纣便命武士剖开了比干的腹,挖出了比干的心脏。
在《三字经》开篇,即言“人之初,性本善”。而酷刑反映的则是人类的残酷、野蛮和丑陋的一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酷刑终将会退出历史舞台。在 1988 年,联合国拟定了一项《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和处罚公约》,得到了全世界所有倡导文明、倡导人与人相互尊重的人们的赞同与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