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群发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单类或多类灾害相对集中发生的一种灾害现象。明代灾害的群发现象相当常见,灾害的群发有两种形式。一是单种灾害的群发,既是指某种灾害的连发现象。明代水灾的最高连发时间为34年(1501~1534年);旱灾的最高连发时间也为34年(1467~1500年);虫灾的最高连发时间为13年(1433~1445年);地震的最高连发时间为34年(1467~1500年);瘟疫的最高连发时间为7年(1584~1590年);沙尘天气的最高连发时间为8年(1504~1511年);雹灾的最高连发时间为8年(1513~1520年),由于风灾和雷击灾害的连发大都在三年或四年,就不再列举了。二是多种灾害的群发。前面曾提到明代共发生自然灾害3952次,平均每年14.2次,277年间仅有三年没有灾害记载,分别是1400年、1401年和1417年。明代发生灾害最多的一年是洪熙元年(1425年),共有59次自然灾害发生,而自然灾害发生种类最多的弘治六年(1493年)共有11种自然灾害发生,有九种自然灾害发生的年份有5个,分别是1443年、1506年、1618年、1639年、1643年;有八种自然灾害发生的年份更是达到了13个,分别是1444年、1454年、1473年、1489年、1494年、1495年、1502年、1513年、1523年、1606年、1620年、1624年、1641年。年内发生八种以下自然灾害的年份更是不计其数。
第二章明代自然灾害概况
况第二章明代的自然灾害无论从次数上还是从危害上看都是十分严重的,并且其发生分布存在着明显的规律性。本章探讨明代各种自然灾害的概况,主要有水灾、旱灾、虫灾、地震、瘟疫、沙尘、风灾、雹灾、雷击、霜灾、雪灾和冻害等十二类自然灾害。
明代的水灾水灾是明代最重要的自然灾害之一,这一时期的水灾不仅在发生次数上处于前列,而且种类较多,其发生分布呈现出很强的特征性,造成的危害也是相当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