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是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在其初年,统治者虽采取了一系列安定社会,组织生产的措施,社会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内部相对稳定,但北方蒙古势力始终威胁着北部边境,“把农牧界线一直推到今陕北与内蒙之间,草原开垦殆尽,几乎全成了农田植被”。而明政府对付北方少数民族的“防边良策”,则更加剧草原的破坏与气候的恶劣。这个边防良策实际上就是放火烧荒,即“边将遇秋深,率兵约日同出数百里外纵火焚烧,使敌马无水草可恃,如此则在我虽有一时之劳,而一冬坐卧可安矣”。但这“一冬之安”却要付饿殍遍地的代价,对当地的草原环境的破坏也是相当严重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入明代中后期,政治腐败,社会更加黑暗,各种灾荒连续发生,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终于爆发了明末农民大起义。这场农民大起义,历时近20年,转战大半个中国。其间的大小战斗不计其数,一次战争下来,少则成百上千,多则上万人暴尸荒野,成为战争冤魂。这些尸体不仅对环境有着极大的破坏作用,而且一旦不能及时掩埋和清理,很容易为病毒孳生,瘟疫盛行提供条件。所以老子曾说“大兵之后必有大疫”即是对战争诱发疫病灾难现象的总结。明代战乱多次诱发瘟疫。如延安府崇祯九年(1636年)五月,“贼首李自成,张天琳事榆林,总兵俞霄败绩于安定,死之。大疫。”最严重的是,崇祯十六(1643年)二月至次年春,北京地区爆发大规模瘟疫,死亡人数相当之多,当李自成农民军包围北京,瘟疫情况丝毫没有减轻,谷应泰在《明史纪事本末》卷78中说当时“京师内外城堞凡十五万四千有奇,京营兵疫,其精锐又太监选去,登陴诀羸弱五六万人,内阉数千人,守陴不充”。明政府只得雇用市贩、佣工等尪瘠老弱之人守城。
中此外,战争往往还造成直接的灾害,最严重的是崇祯十五年(1642年),李自成农民军第三次攻开封时,明军为抵挡农民军进攻,河南巡抚高名衡、开封推官黄澍等竟挖开黄河,以水代兵,造成人为的水灾,这虽然阻止了农民军攻克开封,但也给开封城内的百姓带来灭顶之灾,死亡人数达到数十万之多,更加无耻的是明政府反诬是农民军所为,《明史》也记载为:“贼决河灌开封”。
总之,明代灾害频繁,但已不纯粹是自然因素,更重要的还是人为原因,是当时人们无节制的社会活动导致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结果。通过对明代自然灾害发生的自然原因和人为原因的考察,不禁引发我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人类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大自然永远是养育人类的母体,人类只能在大自然提供的限度内获得发展。而且,由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全球性制约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首要前提,资源的匮乏和环境的恶化已经成为全球性冲突和战争的根源。或许新世纪以前,人们还沉醉在改天换地,从大自然摄取越来越多财富的豪迈气概和兴高采烈中,但是随着人口爆炸式的增长,工业机器无休止的开采,人们似乎在一天早上突然发现:大气污染,海洋污染,热带雨林减少,土地沙漠化,酸雨连绵,温度上升,臭氧层出现空洞,资源浪费严重,生物多样性失衡,人为自然灾害频繁,种种环境问题在向人类逼近。人与自然的深刻矛盾,加剧了人与人的社会矛盾,给社会调整和人类和平带来了难以克服的动乱之源。所以在发展科学技术的同时,人类应该不断培养对大自然的感情,提高对爱护大自然重要性的认识,不仅把大自然作为一个客观对象来认识和保护,而且要把它当作人类的朋友,当作一个榜样来学习,学习它生生不息、内在和谐、大德大美的万千秉性。历史表明,生态平衡与自然灾害息息相关,人类的社会活动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自然环境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基础,人类的社会活动对自然环境也存在着巨大的反作用,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所以我们必须做到:人和自然,和谐发展。
§§第四章 明代救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