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阅读页

第二节 南诏对境内民族的管理

  (一)以稳定为核心的政治管理

1.以军兼政

南诏通过自上而下的管理机构的设置,把境内各民族纳入了统一国家的政治轨道。南诏统治中心滇西洱海地区,主要分布着已经打破部落界限的白蛮和部分乌蛮,对这些民族的统治,是通过“”把他们划分在不同的行政区域内,其中,苴咩、蒙秦、蒙舍、大厘、白崖、赵川受南诏王的直接控制,云南、品澹受弄栋节度控制,邓川、矣和受剑川节度。十区以外,亦是由节度、都督行使民族管理的职责。南诏王集南诏政治军事大权于一身,各节度既是军事首领,又是行政长官,这就使南诏的民族管理,具有以军兼政、军政合一的特点,这与内地唐朝有专管民族事务职能部门的情况,有极大的不同。

十地区之外,南诏在各节度、都督区内,设置了数量不等的府、州(郡)、县,各民族部落附属于各府、州(郡)、县,受制于南诏。如《蛮书》卷六记弄栋所在地“弄栋城,在故姚州中,……当川中有平岩,周回五六顷,新筑弄栋城在其上,管杂蛮数部落,悉无汉人。”南诏又向各节度、都督区内的重要城镇迁移白蛮和乌蛮,驻守在各个城镇的兵力,进可征伐,退可守御,是南诏号令四方的基本力量。

南诏以军兼政实行民族管理,与南诏这一国家机器“脱胎于原始军事民主制”的历史情况相符。强大的军事力量,是南诏实施稳定和对民族进行管理的保证。南诏对境内民族“耀以威武”,以军事威慑作为政治统治的前提,具有一定的军事压迫性质。

其实,承认民族间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就要承认民族间矛盾和冲突的可能性。对文武之道的适度把握,是顺利实施民族管理的关键。唐太宗在《帝苑》一文中曾有精辟论述:“夫兵甲者,国家凶器也,土地虽广,好战则民凋,中国虽安,妄战则民殆。凋非保全之术,殆非拟冠之方,不可以全除,不可以常用。”

2.羁縻而治

在实施军事威慑的同时,南诏又在保持各民族政治、经济结构不变的前提下实施羁縻管理。

南诏境内各民族间社会发展的差异性十分巨大。在洱海地区,大部分白蛮和乌蛮部落之间的界限已经打破,国家可以实行直接的管理,但农村公社组织的躯壳仍然存在。洱海地区以外,各民族的社会组织化、制度化程度仍然较低,有些民族甚至尚未产生阶级分化,以血缘关系为联系纽带的社会组织结构非常牢固,外部的政治力量难于深入其内。各民族社会发育程度的不平衡性,是南诏羁縻而治的决定因素。

在南诏统治中心,“”的设置基本沿袭了“乌蛮六诏”与诸河蛮原有的领地范围,例如,蒙舍对应蒙舍诏,蒙秦对应蒙巂诏,邓川对应邓赕诏,白崖对应白蛮张氏集团,赵川对应白蛮赵氏集团。这是南诏在国家化进程中对原有社会组织残余的适应。应该说,随着南诏对洱海地区的统一,洱海地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部落已经开始呈现分化、解体的状态,一些语言相通、地域相连、经济类型相似、心理素质相近的氏族、部落,已开始向统一的方向发展,以地缘关系为联系纽带的特征越来越明显。但南诏立国仓促,要从整体上一下子消除各部落的血缘纽带关系,实现政治、经济结构的跨越,是不可能的,因为,由于各部落原有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及受南诏政权力量冲击的程度不同,各部落原有社会组织的瓦解不是同步的。

因此,在南诏立国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洱海地区乌蛮和白蛮社会组织形态的发展也不是同步的,对他们的管理,也具有双重的特征:在某些还保留原有社会组织残余的白蛮和乌蛮中,南诏设理人官、总佐进行管理,在某些部落组织尚未完全解体的白蛮和乌蛮中,或利用部落首领羁縻而治,或依部落大小,以部落首领为总佐、理人官羁縻而治。贞元会盟时南诏与唐朝的誓词中,就有“管诸赕首领”之称,是对这些部落首领的统称,他们既是各部落的中小首领,又是南诏国家管理的基层官员,他们既受所属白蛮、乌蛮大贵族的领导,又受南诏国家政权的管辖,洱海十分别受南诏王、弄栋节度和剑川节度控制的情况,就说明了这一点。

《南诏德化碑》碑阴所载官吏题名,可见姓或名者64人,其中有段、杨、尹、赵等姓者37人,占总数过半孙太初。诸多白蛮大贵族参加到南诏的统治集团,固然受白蛮社会经济水平较高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但从南诏民族管理的角度而言,其实也是南诏羁縻而治的体现。如果把这一问题再放大,还可发现南诏的这一政策,运用范围颇广,《南诏德化碑》的碑阴题名,有“大军将赏二色绫袍金带赵龙细利”,赵龙细利即召龙细利,是一傣族贵族;又有“赏二色绫袍金带黑嘴罗眉”,南诏称傣族聚居区为“墨嘴之乡”,此黑嘴罗眉无疑也是傣族贵族。《丽江木氏宦谱》又载:“阳音都谷,……玄宗天宝中,南诏阁罗凤叛唐,陷巂州,谷为先锋,挟虏唐西泸令郑回有功,升授总督元帅。”则磨些贵族也为南诏政权所用。

对十区以外的各民族部落,南诏亦实行羁縻而治的政策,如《蛮书》记载“野蛮”(裸形蛮),“其男女遍满山野”,“阁罗凤既定寻传,而令野蛮散居山谷”,保持其部落组织不变,又“使将军于大赕中筑城,管制野蛮”。在丽水节度辖区内,“自寻传、祈鲜以往,悉有瘴毒,地平如砥,冬草不枯,日从草际没。诸城镇官,惧瘴疠,或越在他处,不亲视事。南诏特于摩零山上筑城,置腹心,理寻传、长傍、摩零、金、弥城等五道事云。凡管金齿、漆齿、绣脚、绣面、雕题、僧耆(一种黑人)等部落”。

羁縻而治,是对南诏社会发展现实的适应,是对各民族发展不平衡的承认,是南诏统治集团民族管理的成功之处。羁縻政策对南诏加强各民族间的政治联系,稳定多民族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3.分化管理

其实,南诏对被征服民族无外二种政治取向,“款降者抚慰安居,抵捍系颈盈贯”,具体来说,对政治上不服从或造成政治威胁的民族,南诏惯于实施分化,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其一,把已经形成一定势力的民族群体分割开来,易地安置以削其势。例如,公元746年阁罗凤遣昆川城使杨牟利兵胁西爨,徙二十余万户白蛮于滇西地区。这次迁移彻底瓦解了爨氏的统治基础,再也无力与南诏抗衡。《蛮书》卷四载:“贞元十年(公元794年),……(河蛮)复徙于云南东北柘东以居。”“裳人,本汉人也。部落在铁桥北”,贞元十年南诏攻破吐蕃铁桥节度,获裳人数千户,“悉移于云南东北诸川”。卷六又载:“拓东城,……贞元十年,南诏破西戎,迁施、顺、磨些诸种万户以实其地。”《新唐书·南记传》载:“异牟寻攻吐蕃,……掠弄栋蛮……,以实云南东北。”之所以迁移这些民族人口,是因为这些民族与吐蕃关系密切,素与南诏敌对,通过迁移可以达到分其部众、削其势力的目的。被迁人口与本部族失去联系之后,逐渐与其他民族发生了融合。史籍虽然没有提供直接的材料,但《蛮书》却记有一傍证:南诏“太和六年(公元832年)劫掠骠国,虏其众三千余人,隶配拓东,令之自给。今(即樊绰著《蛮书》之时,公元863年)子孙亦食鱼虫之类,是其种末也。”经过三十年的融合,骠族已经较少地保持了本民族的特征,因此樊绰称之“是其种末”,已经逐渐融入到当地民族中了。这种民族融合,是“借助于暴力或特权进行的”,违背民族发展的规律,同时也体现了南诏民族政策不平等的一面。

其二,把政治上不服从的民族上层人物置于南诏直接控制之下,使之与部众分离。贞元十年,南诏击破剑川,俘浪穹诏主矣罗君,徙永昌。邓赕诏主颠之讬,亦被徙永昌。羁属于吐蕃的施蛮“部落主承上,皆吐蕃伪封为王。贞元十年,南诏攻城邑,虏其王寻罗并宗族置于蒙舍城,养给之。”顺蛮“其部落主吐蕃亦封王。贞元十年,南诏异牟寻虏其王傍弥潜宗族,置于云南白崖,养给之。”这些被监禁的部落首领,犹如无本之木,失去赖以支持的政治资源。值得注意的是,南诏在分化瓦解异己力量时,并没有武断的消灭这些民族首领,而是把他们置于直接的监控之下,对这些民族首领给予一定的优待,说明南诏统治者深知这些民族首领对民族管理具有的意义,在实施政策时张弛有度,避免杀戮引起矛盾的激化。

(二)以利益为核心的经济管理

南诏对境内各民族的管理,不仅仅出于政治考虑,同时还隐藏着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南诏境内的民族,从经济文化的类型来分,可分为农耕经济、畜牧经济、采集狩猎经济三种类型。

分布在洱海地区的白蛮和乌蛮,主要从事农耕生产。南诏时期,这些民族已掌握了较成熟的耕种方法,“水田每年一熟,从八月获稻,至十一月之交,便于稻田种大麦,三月四月即熟。收大麦后,还种粳稻。小麦即于冈陵种之,十二月下旬已抽节,如三月小麦与大麦同时收刈”,又有了先进的耕作方式,“每耕田,用三尺梨,格长余丈,两牛相距七八尺。一佃人前牵牛,一佃人持按梨辕,一佃人秉耒。”由此带来了“蛮治山田,殊为精好”的评价,洱海地区成为南诏主要的农业区。史料表明,在农业生产发达的洱海地区,南诏实行“授田制”,战争中的俘虏和部分通过买卖而获得的人口成为了奴隶,亦有部分民族人口被沦为奴隶,在南诏贵族的田地里终日劳作。广大的白蛮和乌蛮,则成为村社自由民,通过所属的村社组织,领得小块的土地进行个体农业生产。《新唐书·南诏传》即载:“然专于农,无贵贱皆耕。……人岁输米二斗。一艺者给田,二收乃税。”他们要向国家交纳赋税,是南诏赋税的主要承担者。

南诏境内以畜牧经济为主的民族,从地区上看,主要分布在三大地区。一是东爨乌蛮区。《蛮书》卷四载云:“东爨,乌蛮也。当天宝中,东北自曲、靖州,西南至宣城,邑落相望,牛马被野。”这是一幅畜牧兴旺的画卷。二是南诏剑川节度区内的“施蛮”、“顺蛮”和“磨些蛮”分布区,史籍反馈给我们有关这些民族生产形态的信息,表明这些民族主要从事的是畜牧经济,如“磨些蛮”“土多牛羊”,“男女披羊皮”,“施蛮”、“顺蛮”“跣而衣皮”,“披牛羊皮”,这些民族中有的已经有了与农耕经济有关的生产,但“食肉衣皮”仍是生活的重要内容,牲畜饲养是生活的主要依靠。三是南诏著名的产马区越赕区。越赕之地,为多民族杂居区,主要有“朴子蛮”和“望蛮”等民族。对于以畜牧经济为主的民族,南诏主要实施畜牧产品的征纳,以满足军事的需要和奴隶主生活的享受。在南诏的行政机构中,有“乞托,主牛,禄托,主马,……亦清平官大军将兼之”。可见南诏对畜牧经济的重视。

南诏以境内采集狩猎为主要生活手段的民族,如“寻传蛮”、“野蛮”、“朴子蛮”等民族,主要分布在距南诏政治经济中心甚为遥远的边檄地区,大都处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的过渡时期,“巢居穴处,散在林处”,“食无器皿”,生产力极其低下,社会虽然在某些方面有了一定分化,有的部落有君长,有的则“尚无君长”,但经济尚未分层,有的民族虽然已经有了一定的畜牧经济,如“朴子蛮”和“望蛮”,但仍然没有产生社会分工,还有部分民族,甚至连与畜牧业、农业有间接联系的生产都还未曾起步。

对于以采集狩猎为主要生活手段的民族,南诏适应了采集狩猎经济的特点,以采集狩猎的成果为贡纳。如“犀出越赕、丽水。……寻传川界、壳弄川界亦出犀皮。……蛮排甲并统备马骑甲仗,多用犀革,亦杂用牛皮。”犀牛皮是一种贡纳。“丽水城又出婆罗密果,……南蛮以此果为珍好。”此外,金、银等奢侈品也成为了南诏攫取的主要对象,所在产地的部落百姓,则被强迫进行开采,“长傍川界三面山并出金,部落百姓悉纳金,无别税役、征徭。”然而,自然物产的征纳是有限的。南诏对以采集狩猎经济为主的民族采取的更重要的措施,就是对这些民族进行人身的掠夺。当有战争时,南诏便从这些民族中掠夺人口,驱赶到战争中。如“裸形蛮”,“集战即召之”,南诏及诸城镇大将出兵,则以望苴子为前驱。

(三)以教化为核心的文化管理

南诏还利用文化的教化功能对境内民族进行管理和控制,主要是利用儒学和阿吒力教,使之成为实施管理的重要手段。

唐朝时期是儒学的大发展时期。高祖李渊曾立周公、孔子庙于国学,太宗李世民更尊经学、兴教化,贞观二年(公元628年),征天下儒士为官。《新唐书》卷四十四《选举志上》说:“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明经专习儒经,进士也必须习儒经。“自安、史乱后,藩镇跋扈,朝廷威势下降,儒者提倡《春秋》学,正是针对这个政治局面,企图尊王室,正名分来挽救残破。”终唐之亡,儒学始终在唐朝社会思想意识领域占有重要位置。

南诏是依靠军事征服发展壮大起来的民族政权,但对民心的征服并不能仅依靠军事而为之。如何对思想领域进行掌控,化解武力斗争中积累的矛盾冲突,以政治手段来统一、凝聚各民族群体,是南诏实施管理的关键问题。从这一角度来讲,儒学无疑为南诏政治建设和民族管理提供了强大的理论依据和操作指南。这既是中原王朝政治模式示范作用的结果,也是南诏统治者学习先进文化、提升政治素养的自觉选择。

唐朝时期是儒学向西南地区传播的一个高峰时期,通过受赏、留学、民间交流,甚至是军事掠夺,南诏不断从唐朝内地获得文化补给。南诏统治者十分注重利用儒学对民间实施教化,《僰古通纪浅述》载,细奴逻曾“劝民间读儒书,行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之事”。南诏第四代主盛罗皮也于“开元十四年效唐建孔子庙。”皮罗阁时期,南诏效仿唐朝建立了官办的学校,进行儒家经典的普及教育。

儒家讲究“礼”,从某种意义上说“礼”是儒学的重要标志之一。在由野蛮走向文明的过程中,“礼”对华夏族行为规范方面曾具有积极的作用,许多合理的东西至今仍有价值。然而,“礼”也具有极大有局限性,众所周知“礼”最突出的作用是维护等级,“礼”最基本的规定性是“分”,与此相对应,要求人们处处“克己”以安于分,安于等级,引导人们克制和内省,而不是正视矛盾。儒学所倡导的“礼”,与南诏的政治目的是极为契合的,儒学中“孝、弟、忠、信、礼、义、廉、耻”的思想,又为南诏规范人们行为准则、创建和谐社会环境提供了依据。例如,南诏对寻传地区的征服,就是因为这一地区“开辟以来,声教所不及”,“欲革之以衣冠,化之以礼义”,所以南诏“耀以武威,喻以文辞”,在军事征服的同时,儒学思想也随之传入。

诚然,由于受文化传播方式及接受程度的影响,南诏在境内各地推行儒学的效果当有所差异。由于史料原因,对十区以外的情况几不可考,但对十区以内的情况却是十分清楚的。史载劝丰佑时期“立教官二人,张永让,益州人,赵永,本国人。”“所谓立教官,可能就是倡导儒学。因为那时汉学在南诏已普遍,而且本地人也能有教官了。”至南诏后期,南诏已从内地汉族眼中的“腥膻蛮貊之邦”变为“罄香礼乐之域”,“人知礼乐,本唐风化”,人们在社会风尚、伦理道德、思想行为等方面已俨然有儒风。

应当说,儒学是构建南诏统治的文化基础之一。南诏对儒学的推行,是南诏统一人心、维护统治的有效方式,也是少数民族把代表先进文化的儒学成功运用于国家管理和民族管理的一个典型。

在南诏晚期,随着南诏内部统治危机的出现,南诏王权威信下降,境内人心浮动,南诏统治者必须加强对思想意识领域的控制,增强境内各族对南诏政权的尊信和臣服,于是阿吒力教又成为南诏统治者的一种思想利器。

在南诏早期的斗争中,就利用九隆神话鼓吹天命观念,宣扬蒙氏建国是天命所定。贞元中,南诏献书剑南节度使韦臬,还自称永昌沙壶之源,说明九隆神话一直为南诏的统治提供着强大的舆论支持。自劝丰佑起,佛教逐渐在南诏形成鼎盛之势,南诏又大力提倡阿吒力教,“家知户到,均以敬佛为首务”。南诏对阿吒力教的倡导,引起了广大白蛮和部分乌蛮思想领域的革命。南诏后期,整个社会意识形态领域漫着浓厚的宗教气息,隆舜“自号摩诃嵯耶”,改年号为“嵯耶”,既迎合了南诏社会对阿吒力教的崇奉心理,又借此增强了南诏各阶层对蒙氏王权的敬畏与遵从。著名的《南诏中兴二年图传》则把南诏政权对阿吒力教的利用体现到了极致。天命所定的蒙氏政权,此时变成了观音受记的结果:细奴逻父子耕于巍山之下,观音菩萨变为梵僧来化斋,“正食间,前僧又至。细奴逻见其貌象非常,趋而迎之。僧曰:‘今日得汝家斋多矣,不必再饭。我此一来,为救民除罗刹,请汝为王’”。《图传·文字卷》又云:“阿嵯耶观音之妙用也,威力罕测,变现难思,运悲而导诱迷途,施权化而拯济含识,顺之则福至,逆之则害生。”这段话真实地反映了南诏利用阿吒力教的用意所在。

南诏后期出现了一个既通晓佛学之道,又深谙儒家学说的知识分子阶层,被称为“儒释”。这说明了就政策应用的角度而言,南诏对儒学、宗教的运用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注重其教化的功能,而不在于来源与形式。

在中国古代的民族管理中,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控制,无疑是管理的较高层次。南诏统治者能把管理提升到思想意识领域,体现了管理技巧的进步和成熟。

  
更多

编辑推荐

1博弈春秋人物正解
2春秋战国时期社会转型研究
3俄罗斯历史与文化
4正说明朝十八臣
5中国式的发明家汤仲明
6西安事变实录
7汉武大帝
8咏叹中国历代帝王
9大唐空华记
10红墙档案(二)
看过本书的人还看过
  • 红墙档案(三)

    作者:韩泰伦主编  

    纪实传记 【已完结】

    本书以中南海为记叙轴心,以1949年10月至1999年10月为记叙时段,以建国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为背景,记述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核心领导人以及他们的战友的政治生涯、衣食住行和感情生活。

  • 红墙档案(四)

    作者:韩泰伦主编  

    纪实传记 【已完结】

    本书以中南海为记叙轴心,以1949年10月至1999年10月为记叙时段,以建国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为背景,记述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核心领导人以及他们的战友的政治生涯、衣食住行和感情生活。

  • 红墙档案(一)

    作者:韩泰伦主编  

    纪实传记 【已完结】

    本书以中南海为记叙轴心,以1949年10月至1999年10月为记叙时段,以建国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为背景,记述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核心领导人以及他们的战友的政治生涯、衣食住行和感情生活。

  • 菊花与刀:日本文化诸模式

    作者:美 鲁斯·本尼迪克特  

    纪实传记 【已完结】

    作者运用文化人类学研究方法对日本民族精神、文化基础、社会制度和日本人性格特征等进行分析,并剖析以上因素对日本政治、军事、文化和生活等方面历史发展和现实表现的重要作用。用日本最具象征意义的两种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