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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试论《贞观政要》的中心思想

  史学与历史文献工作者无不熟知《贞观政要》,但《贞观政要》的中心思想是什么,至今还未见有专文论述。由于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需要,笔者多次翻阅此书,现根据自己的体会,试论其中心思想如下。

  编撰《贞观政要》的时间和目的

  《贞观政要》的作者是吴兢。吴兢(670—749)是汴州浚仪(今河南开封)人,他的政治活动主要是在中宗到玄宗时代,他历任右拾遗内供奉、右补阙、起居郎、水部郎中、谏议大夫等职,还曾兼任修文馆学士,长期参加修史。

  《贞观政要》成书的年代,由于史书记载不详,所以后来的史家也看法不一。《四库全书总目》根据前人的记载作出判断说:“其书在当时尝经表进,而不著年月。惟兢自序所称安阳公者乃源乾曜,中书令河东公者乃张嘉贞。考玄宗本纪,乾曜为侍中,嘉贞为中书令,皆在开元八年,则兢成此书,又在八年以后矣。”今人吴枫先生综合分析各种有关史籍以后说:“大约吴氏任史官时(705—721)完成的。”《隋唐历史文献集释》,中州古籍出版社出版,第117页。黄永年先生认为:“此书本有景龙三年正月上书表,早在中宗时即已撰成,至开元年间稍事修订重撰序文进上而已。《四库提要》所据元人戈直注本无景龙上书表,所以讲不确切。”《唐史史料学》,陕西师大出版社出版,第125页。黄先生所谓的《上书表》,是指日本学者原田种成的《贞观政要定本》中的《上贞观政要表》。日本流传的旧钞本和明洪武二十三年宋濂序重刻本均有此文,原田种成是根据这两个本子将该文编入《贞观政要定本》的。《全唐文》中虽有此文,但未注明年月,故而有人认为这是吴兢对玄宗的上书表。

  谢保成先生为解决这一问题,专门撰写了《试解贞观政要成书之“谜”》一文(见《史学月刊》1993年2期)。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甚见功底。经过反复论证,谢先生认为吴兢在“父丧期间完成《贞观政要》的编录,最有可能”。具体说,“大约自开元五年(717)始,吴兢即着手编录《贞观政要》,并初具规模”,开元十七年(729),吴兢“写了进书表,连同《贞观政要》一并进呈玄宗”。

  这篇文章,虽然颇多新意,对笔者也很有启发,但把进书表撰写的时间确定在开元十七年,还难令人信服。根据原田种成的《贞观政要定本》,《上贞观政要表》进呈的时间是中宗景龙三年(709)正月。原田种成还有一篇《旧钞本贞观政要考》。他在该文中说:“吾邦所传贞观政要者,系往古遣唐使留学生所将来者也……是以唐钞本之传写而存今者,不一而足。”这就是说,日本流传的《贞观政要》是由其遣唐使、留学生从唐朝直接带回国的,而且不只一种。他根据各种本子进行考证后得出结论说:“《贞观政要》者,吴兢原本有二种。通行本则再进本,而两大学(京都大学和龙谷大学)藏本则初进本也。”武则天改唐为周,使唐朝中断,后来中宗复辟,“天下托望中宗者洵笃也。当是时吴兢夙入史馆,预国史编修,熟知太宗励精图治,能纳臣下谏诤,魏征等亦竭诚直言,以致贞观之盛,是以深欣慕创业英主,编《贞观政要》而上进,期中宗以中兴之业。是初进也。”但中宗昏庸无能,“吴兢之微衷终无效也。”开元年间,“源乾曜、张嘉贞两相,欲以《贞观政要》为天下后世之轨范,命吴兢改编上进焉。再进本是也。”这和黄永年先生的观点基本一致。

  笔者认为,原田种成和黄永年先生的看法是正确的。他们除了注意到景龙三年正月的上书表外,所断定的成本时间也是合情合理的。

  中宗景龙年间,先有太子李重俊发动政变,继有太平公主、安乐公主各树朋党,互相诋毁,还有韦后妄图夺权等,使政局颇为不稳,本来就昏庸无能的中宗,也不可能专心治理国家。因此,以治国之道为主要内容的《贞观政要》,根本不可能引起中宗的重视。但吴兢是个正直又忠君的官员,他不避“身危之祸”,敢于向皇帝进谏,忠心耿耿地希望唐朝富强。再者,中宗的复辟和敌对势力反复辟的斗争也相当激烈。神龙元年(705),中宗取代武则天以后,“复国号,依旧为唐。社稷、宗庙、陵寝、郊祀、行军旗帜、服色、天地、日月、寺宇、台阁、官名,并依永淳已前故事”。同时,还于“诸州置寺、观一所,以‘中兴’为名”《旧唐书》卷七《中宗纪》。神龙三年(707),补阙张景源持相反意见道:“母子承业,不可言中兴,所下制书皆除之。”《新唐书》卷二〇六《武三思传》。右补阙权若讷也说:“神龙元年制书,一事以上,并依贞观故事,岂可近舍母仪,远尊祖德!”中宗被迫“敕改诸州中兴寺、观为龙兴,自今奏事不得言中兴”《资治通鉴》卷二〇八,景龙元年二月。在两种力量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的时候,吴兢是坚决主张“依贞观故事”的。他在景龙三年(709)的《上贞观政要表》中说:“昔殷汤不如尧舜,伊尹耻之;陛下傥不修祖业,微臣亦耻之。”权若讷反对“远尊祖德”,吴兢反对“不修祖业”,后者显然是针对前者而言的。只有在中宗时说这些话才有现实意义。同时,这与当时的其他上疏也有类同的意思。李重俊政变失败后,有人诬构相王(睿宗)与李重俊有关。吴兢上疏曰:“自古委信异姓,猜忌骨肉,以覆国亡家者,几何人矣。”《资治通鉴》卷二〇八,景龙元年八月。反对“委信异姓,猜忌骨肉”,当然有“修祖业”的意思。面对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优柔寡断、摇摆不定的中宗,不理睬吴兢进呈《贞观政要》,并不奇怪。

  玄宗与中宗不同,“玄宗初即位,锐意政理,好观书,留心起居注,选当时名儒执笔”《唐语林校证》第117页。开元五年(715)十月,他还下诏道:“朕听政之暇,常览史籍,事关理道,实所留心。中有阙疑,时须质问。宜选耆儒博学一人,每日入内侍讲读。”《旧唐书》卷八《玄宗纪上》。这就是说,玄宗初即位,就很注意政事,积极从读史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而且还重视著述,发展文化。

  开元十一年(723),玄宗置丽正书院,聚文学之士多人,“或修书,或侍讲;以张说为修书使以总之。有司供给优厚。中书舍人洛阳陆坚以为此属无益于国,徒为糜费,欲悉奏罢之”。张说反对道:“自古帝王于国家无事之时,莫不崇宫室,广声色,今天子独延礼文儒,发挥典籍,所益者大,所损者微。”从此,玄宗“重说薄坚”《资治通鉴》卷二一二,开元十一年五月。

  开元十三年(725),玄宗还设置了集贤殿书院。集贤殿原名集仙殿,玄宗为了表示他重视人才,特在宴会上对群臣说:“仙者凭虚之论,朕所不取。贤者济理之具,朕今与卿曹合宴,宜更名曰集贤殿。”《资治通鉴》卷二一二,开元十三年四月。从此以后,集贤殿修书所改称集贤殿书院。院官五品以上称学士,六品以下称直学士。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掌刊缉古今之经籍,以辩明邦国之大典。凡天下图书之遗逸,贤才之隐滞,则承旨而征求焉。其有筹策之可施于时,著述之可行于代者,较其才艺而考其学术,而申表之”《旧唐书》卷四十三《职官二》。这说明玄宗既重视人才,又重视古籍整理。他设置集贤殿书院的目的,是要发现人才并整理有益于时的各种著述。当时有人说:“今上(玄宗)即位,大收群书,以广儒术。”《唐六典》卷九《集贤殿书院》。是符合实际的。既然玄宗如此重视从传统文化中吸取营养,无疑他更加重视贞观年间太宗的治国之道。因为玄宗初即位,励精图治,从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企望使国家走上富强之路。

  一直到开元二十二年(734),玄宗还于“苑中种麦,率皇太子已下躬自收获”,同时还对太子等说:“此将荐宗庙,是以躬亲,亦欲令汝等知稼穑之难也。”继又分赐诸臣道:“比岁令人巡检苗稼,所对多不实,故自种植以观其成。”《旧唐书》卷八《玄宗纪上》。

  毋庸置疑,正当玄宗重视发展政治、文化、经济的时候,吴兢进呈《贞观政要》,当然是欲过河而船来。因此,如果肯定谢保成先生认为开元十七年是吴兢进呈《贞观政要》的时间,应该是指第二次进呈《贞观政要》。

  吴兢为什么要编撰《贞观政要》?从以上所论他编撰的时间中已知其大概。另外,他在该书的序中更有直截了当的阐述:“太宗时政化,良足可观,振古以来,未之有也。至于垂世立教之美,典谟谏奏之词,可以弘阐大猷、增崇至道者,爰命不才,备加甄录,体制大略,咸发成规。于是缀集所闻,参详旧史,撮其指要,举其宏纲,词兼质文,义在惩劝,人伦之纪备矣,军国之政存焉。”非常明显,他认为太宗的治国之道是前所未有的,“贞观之治”的经验可供后人借鉴。于是,他综合“人伦之纪”、“军国之政”等各方面的内容,编辑成书,以达“惩劝”的目的。正因为这样,玄宗以后的皇帝,都很重视《贞观政要》。

  从唐高祖开始,唐代统治者就非常重视从历史上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太宗说:“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贞观政要》卷二《任贤》。正说明他把历史当做了一面镜子。“贞观之治”的成功,首先是重视历史的借鉴,特别是重视隋亡唐兴的借鉴。因为唐太宗是从隋亡唐兴的过程中走上历史舞台的,他对这段历史的进程有着亲身体会。所以,更容易得到与当时直接有关的经验和教训。在《贞观政要》中,这些内容十分丰富。所以,后来的皇帝都很重视《贞观政要》,正是由于该书的内容更有现实意义。

  吴兢在其序中又说:《贞观政要》,“庶乎有国有家者克遵前轨,择善而从,则可久之业益彰矣,可大之功尤著矣,岂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而已哉!”由此可见,吴兢进呈《贞观政要》的目的就是要玄宗像太宗那样去治理国家,不必到遥远的古代去找什么治国的法宝。

  从吴兢进呈《贞观政要》的时间和他编撰该书的目的看来,《贞观政要》与“开元之治”是密切相关的。唐文宗时曾新修《开元政要》,顾名思义,《开元政要》是模仿《贞观政要》的。这说明玄宗在开元年间重视太宗的治国之道是不言而喻的。非常明显,《贞观政要》是为玄宗的“开元之治”提供了借鉴的。

  《贞观政要》的主要内容

  论述《贞观政要》的主要内容,这是本文的关键所在。戈直在其序中说:“《贞观政要》者,唐太宗文皇帝之嘉言、善行、良法、美政,而史臣吴兢编类之书也。”但这只是说的该书内容的几个方面,还没有把这几方面的内容归纳起来阐明其中心思想,进而明确该书的性质。

  唐太宗是一个极为引人注意的历史人物,他在创建唐王朝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把唐朝推向太平盛世的时候他又是一个关键人物。他不像秦始皇那样,在统一六国时建立了丰功伟绩,但在治理国家时却又相形见绌;也不像西汉文帝、景帝那样,虽不甚有所作为,但能顺乎历史的潮流,缓和社会矛盾,人民生活比较安定,从而出现“文景之治”;更不像隋炀帝那样,迷信自己的权威,把一个富强的国家推向了万丈深渊。他是既能创建国家、又能治理国家的军事家、政治家。由于他治国成功,“贞观之治”为后来历代人所称道,《贞观政要》也为后来历代皇帝视为至宝。由此看来,《贞观政要》的主要内容,应该是唐太宗治理国家的有关问题。

  武德年间,唐太宗以皇子的身份东征西战,为统一全国立下了汗马功劳,从而使其在皇子中的地位迅速提高,接着,他夺取了太子的地位,最后又登上了皇帝的宝座。当时,战乱局面刚刚结束,举国上下,无不渴望社会安定,生产发展,出现一个太平盛世。唐太宗顺应了历史前进的要求,千方百计地采取措施,促进了这种社会变革。在《贞观政要》中,充分反映了他的社会变革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贞观初年,唐太宗就认识到治理国家是他的历史使命。他曾向侍臣们提出:“帝王之业,草创与守成孰难?”房玄龄对曰:“天地草昧,群雄竞起,攻破乃降,战胜乃克。由此言之,草创为难。”魏征持相反意见道:“帝王之起,必承衰乱。覆彼昏狡,百姓乐推,四海归命,天授人与,乃不为难。然既得之后,志趣骄逸,百姓欲静而徭役不休,百姓凋残而侈务不息,国之衰弊,恒由此起。以斯而言,守成则难。”太宗胸有成竹地说:“玄龄昔从我定天下,备尝艰苦,出万死而遇一生,所以见草创之难也。魏征与我安天下,虑生骄逸之端,必践危亡之地,所以见守成之难也。今草创之难,既已往矣,守成之难者,当思与公等慎之。”《贞观政要》卷一《君道》。在唐太宗看来,创建国家的事业已经完成,治理国家,巩固其统治地位,已成当务之急。这种观念上的转变,并非始于他在贞观十年(636)说这番话的时候,而是在他刚刚做皇帝时就开始了。

  唐太宗说:“贞观初,人皆异论,云当今必不可行帝道、王道,惟魏征劝我。既从其言,不过数载,遂得天下安宁,远戎宾服……使我遂至于此,皆魏征之力也。”魏征劝他些什么呢?魏征说:“五帝、三王,不易人而化。行帝道则帝,行王道则王,在于当时所理,化之而已。”这就是说,不同时代治理国家的情况,因人而异。同样的人民,不同的统治者会取得不同的效果。但魏征的倾向性非常明显,他认为乱世之后应该出现太平盛世。他举例说:“昔黄帝与蚩尤七十余战,其乱甚矣,既胜之后,便致太平……桀为乱虐,而汤放之,在汤之后,即致太平。纣为无道,武王伐之,成王之代,亦致太平。”显然这是要太宗把从战乱中建立起来的国家推向太平盛世。这符合太宗的愿望,所以,“太宗每力行不倦,数年间,海内康宁,突厥破灭”《贞观政要》卷一《政体》。另外,在《旧唐书·魏征传》中,唐太宗对长孙无忌也说过类似的话:“朕即位之初,上书者或言‘人主必须威权独运,不得委任群下’;或欲耀兵振武,慑服四夷。惟有魏征劝朕‘偃革兴文,布德施惠,中国既安,远人自服’。朕从其语,天下大宁……此皆魏征之力也。”不管是“贞观初”还是“朕即位之初”,都说明唐太宗从做皇帝时起,就开始要把从战乱中建立起来的国家推向太平盛世了。

  唐太宗认为,用战争手段创建政权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防止统治者本身骄奢淫逸,自取灭亡,已成为最迫切的任务。也就是屡战屡胜的战功只能说明过去,开创太平盛世的新时代需要从头做起。正因为如此,他认为非常需要学习以往不懂的东西。

  贞观二年(628),太宗对房玄龄、杜如晦两位贤相说:“为人大须学问。朕往为群雄未定,东西征讨,躬亲戎事,不暇读书。比来四海安静,身处殿堂,不能自执书卷,使人读而听之。君臣父子,政教之道,共在书内。”他刚做皇帝,虽然还没有自执书卷,认真阅读,只是由别人“读而听之”,但已从读书中发现很多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从而使他“却思少小时行事,大觉非也”《贞观政要》卷六《悔过》。既然从读书中发现过去的所作所为有许多错误,无疑会促使他进一步加强学习。

  贞观九年(635),太宗又对魏征道:“顷读周、齐史,末代亡国之主,为恶多相类也。”他总结北齐亡国的原因,是齐后主“深好奢侈,所有府库,用之略尽,乃至关市无不税敛”。于是他肯定:“人君赋敛不已,百姓既弊,其君亦亡。”《贞观政要》卷八《辩兴亡》。从读史中吸取了亡国之君的教训,他极力主张对人民实行轻徭薄赋政策。

  同年,太宗还认为他从三个方面超过了古人,即“武胜于古”,“文过于古”,“怀远(民族政策)胜古”。所谓“文过于古”,就是“贞观以来,手不释卷,知风化之本,见政理之源,行之数年,天下大治而风移俗变,子孝臣忠”《贞观政要》卷十《慎终》。把“手不释卷”的读书收获,运用到治理国家中,取得了“天下大治”的效果,唐太宗当然是高兴的。

  不过,太宗并不满足,他还把在读书中没有解决的问题和别人进行讨论。他问魏征等人说:“朕读书见前王善事,皆力行而不倦,其所任用公辈数人,诚以为贤,然致理比于三、五代,犹为不逮,何也?”魏征认为,帝王要想和三皇、五帝相比,必须善始善终。自古帝王初即位时,皆欲励精图治,后来又往往骄奢淫逸;为臣者,初受重用,都能尽心竭力,待富贵了,又往往不能尽其忠节。“若使君臣常无懈怠,各保其终,则天下无忧不理,自可超迈前古也。”《贞观政要》卷十《慎终》。太宗对魏征的意见大加称赞。由此可见,唐太宗不仅善于学习古人的经验,同时也很重视听取臣下的意见。

  唐太宗还非常重视历史的教训。他思考过周能“保八百之基”,秦“不过二世而灭”《贞观政要》卷三《君臣鉴戒》。的原因。对西晋的短命,他认为是晋武帝“见土地之广,谓万叶而无虞;睹天下之安,谓千年而永治。不知处广以思狭,则广可长广;居治而忘危,则治无常治”《晋书》卷三《武帝纪论》。对他有直接感受的隋朝灭亡,更使他念念不忘。贞观初年他就对侍臣们说:“隋炀帝广造宫室,以肆行幸,自西京至东都,离宫别馆,相望道次,乃至并州、涿郡,无不悉然。驰道皆广数百步,种树以饰其傍。人力不堪,相聚为贼。逮至末年,尺土一人,非复己有。以此观之,广宫室,好行幸,竟有何益?此皆朕耳所闻,目所见,深以自诫。故不敢轻用人力,惟令百姓安静,不有怨叛而已。”《贞观政要》卷十《行幸》。他还说:“隋炀帝奢侈自贤,身死匹夫之手。”《贞观政要》卷六《贪鄙》。魏征也曾提醒他说:“隋炀帝志在无厌,惟好奢侈,所司每有供奉营造,小不称意,则有峻罚严刑。上之所好,下必有甚,竞为无限,遂至灭亡。此非书籍所传,亦陛下目所亲见。”《贞观政要》卷六《俭约》。他对魏征的意见大加称赞。由此可见,唐太宗非常重视前人失败的教训,特别是秦、西晋、隋等统一的短命王朝灭亡的教训。在他看来,关键问题是“然安不忘危,治不忘乱,虽知今日无事,亦须思其终始”。魏征也说:“天下今虽太平,臣等犹未以为喜,惟愿陛下居安思危,孜孜不怠耳!”《贞观政要》卷十《慎终》。难怪唐太宗把魏征当做一面镜子,他们在怎样实现太平盛世的问题上是完全一致的。

  综上所述,唐太宗的社会变革思想来自三个方面。其一,他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深知战争年代的经验已失去作用,必须寻求新的治国之道。其二,从读书中发现,过去的所作所为中有许多错误,应当纠正;新得到的知识,对治理国家十分有用。其三,总结历史的教训,必须避免重蹈短命王朝的覆辙,力争长治久安。三个方面归结为一点,就是要把通过战争手段取得的政权巩固起来,使刚刚结束战乱的国家转变为太平盛世。

  唐太宗进行社会变革的主要内容,是从三方面调整各种社会关系。这就是君民关系、君臣关系、民族关系。

  隋朝的灭亡,主要的原因是隋炀帝的暴政导致农民起义的爆发。李渊、李世民父子是避开农民起义的锋芒取得政权的。这样以来,唐太宗在谋求长治久安之策的时候,就不得不着重考虑君民关系。

  贞观初年,唐太宗就说:“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贞观政要》卷一《君道》。贞观十六年(642)他又说:“国以民为本,人以食为命,若禾黍不登,则兆庶非国家所有。”《贞观政要》卷八《务农》。至于唐太宗、魏征等人常把君视为舟,把民视为水,认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贞观政要》卷一《政体》。的言论,更是多见史册。正因为这样,唐太宗的许多社会变革措施,都是为了调整君民关系。

  唐太宗非常重视轻徭薄赋,不夺农时。这主要是他认为大兴徭役是“帝王之所欲,百姓之所不欲。帝王所欲者放逸,百姓所不欲者劳弊”《贞观政要》卷六《俭约》。由于他认识到君民之间利害的对立,所以他十分注意统治者的所作所为不能妨农事、误农时。贞观二年(628),他对侍臣们说:“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时为本。”不失农时的关键在于君,所以他说:“夫安人宁国,惟在于君,君无为则人乐,君多欲则人苦,朕所以抑情欲、克己自励耳。”《贞观政要》卷八《务农》。这正是唐太宗推行轻徭薄赋政策的指导思想。其他方面,如推行均田制,劝课农桑;立义仓,重视赈济灾民;置常平仓,抑制商人兼并;提倡节俭,力戒奢靡等等,都是从各方面缓和君民关系,以免再有农民起义发生。

  事实证明,唐太宗的这些政策确实发挥了很大作用。过去流亡的人口“咸自归乡,竟无一人逃散。”“商旅野次,无复盗贼,囹圄常空,马牛布野,外户不闭。又频致丰稔,斗米三四钱,行旅自京师至岭表,自山东至于沧海,皆不赍粮,取给于路”《贞观政要》卷一《政体》。即使这些叙述有所夸大,但至少可以说明当时的社会相当安定。

  隋朝的土崩瓦解,重要的原因是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的激化。隋炀帝猜忌杨素,致使其子杨玄感起兵造反,李密遭隋炀帝歧视,也参加了杨玄感的队伍。后来,薛举、李轨、刘武周、萧铣等,相继割据一方,宇文化及缢杀隋炀帝,王世充于东都称帝,李渊乘机对隋取而代之等等,无不说明隋炀帝败亡于众叛亲离之中。这些事实,都曾为唐太宗所耳闻目睹,所以,在他看来,调整君臣关系也是十分必要的。

  唐太宗认为,君臣必须互相配合,互为依存。他说:“正主任邪臣,不能致理,正臣事邪主,亦不能致理。惟君臣相遇,有同鱼水,则海内可安。”《贞观政要》卷二《求谏》。他把国家的治和乱,安与危,同君臣能否互相配合密切联系起来。他说:“君臣本同治乱,共安危,若主纳忠谏,臣进直言,斯故君臣合契,古来所重。若君自贤,臣不匡正,欲不危亡,不可得也。君失其国,臣亦不能独全其家。”既然君臣同治乱,共安危,故而君必须善于纳谏,以纠正自己的过失;臣也必须忠于君,不断以直言进谏。否则,国家灭亡,君臣都不能存在。他多次以隋炀帝和虞世基的例子告诫臣下说:“至若隋炀帝暴虐,臣下钳口,卒令不闻其过,遂至灭亡,虞世基等寻亦诛死。前事不远,朕与卿等可得不慎,无为后所嗤!”《贞观政要》卷三《君臣鉴戒》。显而易见,历史的教训,迫使他认识到调整君臣关系十分重要。

  魏征还更明确地阐明君臣关系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君臣之间必须做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皇帝如果能做到“博求时俊,上下同心,则三皇可追而四,五帝可俯而六矣。夏、殷、周、汉,夫何足数”《贞观政要》卷三《君臣鉴戒》。这就是说,君臣关系处理得好,就可以上比三皇、五帝,下超夏、殷、周、汉,成为历史上人们所称颂的时代。

  由于唐太宗非常重视君臣关系,所以,他的很多社会变革措施都与此有关。例如,唐太宗认为政府官员在精不在多,因而必须精简机构,裁减冗员;重视纳谏,建立谏官制度;改革用人制度,务使人尽其才等等,无不是为了促使君更好地驾驭臣,臣更好地效忠君,也就是使皇帝更好地发挥群臣的作用,以巩固自己的地位。

  这些措施,效果十分显著。例如,裴矩在隋末是“帝既昏侈愈甚,矩无所谏诤,但悦媚取容而已”。但到唐初则截然不同。太宗即位后,尽力查办贪官污吏,在他了解到一些线索以后,他暗中派人行贿,果然有人上当,受贿财物。“有司门令史受馈绢一匹,太宗怒,将杀之”。裴矩反对道:“此人受赂,诚合重诛。但陛下以物试之,即行极法,所谓陷人以罪,恐非导德齐礼之义。”太宗认为裴矩的意见正确,遂召百僚曰:“裴矩遂能廷折,不肯面从,每事如此,天下何忧不治。”《旧唐书》卷六三《裴矩传》。司马光对此评论说:“古人有言:君明臣直。裴矩佞于隋而忠于唐,非其性之有变也;君恶闻其过,则忠化为佞,君乐闻直言,则佞化为忠。是知君者表也,臣者景也,表动则景随矣。”《资治通鉴》卷一九二,武德九年十二月。类似的例子还多,在贞观年间的众臣中,有的是隋朝的遗臣,有的曾是农民军的将领,有的是隋末唐初各割据势力的文官武将,还有的是李建成、李元吉的心腹,最后却都能为他所重用,正充分说明太宗在处理君臣关系方面是超过前人的。

  唐太宗认为他对周边各族的政策也是前无古人的。他说:“昔周秦以降,戎狄内侵,今戎狄稽颡,皆为臣妾,此又怀远胜古也。”《贞观政要》卷十《慎终》。他曾分析过“自古帝王虽平定中夏,不能服戎狄”的原因,自认为超过前人是因为“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资治通鉴》卷一九八,贞观二十一年五月。事实证明,唐太宗的民族政策也确与前不同。他认真总结了周秦以来中原政权与周边各族的关系,凉州督都李大亮劝他“远寻秦、汉,近观隋室”的民族政策,魏征还特别强调应重视晋武帝没有解决“胡部落分居近郡”的问题,以致“数年之后,遂倾、洛”《贞观政要》卷九《安边》。针对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对民族问题采取了有效的措施。

  唐初,突厥曾经严重威胁唐朝政权,李渊还曾称臣于突厥,李世民做了皇帝,还念念不忘这是奇耻大辱。但是,在贞观四年(630)打败突厥以后,他并没有采取简单的报复措施,而是召集诸臣,共议安边之策。温彦博、魏征、杜楚客等,都各陈己见,最后他采用温彦博的意见:“东自幽州,西至灵州;分突利故所统之地,置顺、、化、长四州都督府;又分颉利之地为六州,左置定襄都督府,右置云中都督府,以统其众。”仍然以突厥的各级首领统治其地。凡归降的首领都给一定的官职,到京师者,“五品以上百余人,殆与朝士相半,因而入居长安者近万家”《资治通鉴》卷一九三,贞观四年五月。这样一来,就使唐与突厥的紧张关系缓和下来了。

  贞观十四年(640),唐军打败高昌,太宗欲把高昌改为唐的州县。魏征认为,高昌王麴文泰虽然有罪,但不应灭其国,应立其子为王,仍统治其原地,如果改其土地为州县,“常须千余人镇守,数年一易,每来往交替,死者十有三四,遣办衣资,离别亲戚,十年之后,陇右空虚,陛下终不得高昌撮谷尺布以助中国”。褚遂良也以类似的理由支持魏征的意见。太宗都不采纳。到贞观十六年(642),西突厥进攻原高昌地,需要兴师动众,出兵回击。他遂自责说:“往昔初平高昌,魏征、褚遂良劝朕立麴文泰(高昌王)子弟,依旧为国,朕竟不用其计,今日方自悔责。”《贞观政要》卷九《安边》。太宗能反省自己处理高昌问题的失误,必然不断提高其解决民族关系的能力。

  贞观二十一年(647),北方各部酋长奏称:“臣等既为唐民,往来天至尊所,如诣父母,请于回纥以南、突厥以北开一道,谓之参天可汗道,置六十八驿,各有马及酒肉以供过使,岁贡貂皮以充租赋,仍请属文人,使为表疏。”太宗全部同意,“于是北荒悉平”《资治通鉴》卷一九八,贞观二十一年正月。不难看出,唐太宗的民族政策确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他被各族首领尊称“皇帝天可汗”,正说明他在各族人的心目中确有崇高的威望。

  唐太宗有效地调整了君民关系、君臣关系和民族关系,使统治集团与人民群众的矛盾、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以及民族矛盾都日益缓和,唐太宗梦寐以求的太平盛世终于出现了。由此可见,《贞观政要》的主要内容,就是唐太宗实现“贞观之治”的指导思想及其具体措施。

  《贞观政要》对后世的影响

  开元以后,《贞观政要》的影响是很大的。戈直说:“自唐世子孙既已书之屏帷,铭之几案,祖述而宪章之矣。”吴澄在其题辞中也说:“《贞观政要》,事辞质,读者易晓,唐之子孙,奉为祖训。”事实正是如此,稍有所作为的皇帝都把《贞观政要》视为座右铭。宪宗曾谓宰臣曰:“近读《贞观政要》,粗见当时之事,以太宗神武,一事少差,谏者往复数四。况朕寡昧事,不得中者,卿须十论,不得一二而已!”后来又说:“尝读《贞观政要》,见太宗立言行事,动本至仁。”《玉海》卷四十九。文宗在未即位时即“喜读《贞观政要》,每见太宗孜孜政道,有意于兹。”《旧唐书》卷十七下《文宗纪下·史臣曰》。宣宗更加崇拜太宗,他“书《贞观政要》于屏风,每正色拱手而读之。”《资治通鉴》卷二四八,大中二年二月。

  唐朝以后,宋仁宗也“尝读太宗政要亦云:太宗言任人必以德行学业为本。王皀曰:人无学业岂堪大任。帝复曰:人臣不可不知书,宰相尤须有学”《玉海》卷四十九。女真族建立的金朝皇帝,也重视《贞观政要》。金熙宗曾谓侍臣曰:“朕每阅《贞观政要》,见其君臣议论,大可规法。”翰林学士韩对曰:“皆由太宗温颜访问,房、杜辈竭忠尽诚。其书虽简,足以为法。”《金史》卷四《熙宗纪》。

  元代的戈直对该书进行考订注释,其目的也是因为“于国家致治之方未必无小补云”。无疑也是为皇帝读此书提供方便。明宪宗在《御制贞观政要序》中说:“朕万几之暇,锐情经史,偶及是编(指《贞观政要》),喜其君有任贤纳谏之美,臣有辅君进谏之忠,其论治乱兴亡利害得失,明白切要,可为鉴戒,朕甚嘉尚焉。”

  清朝官修的《四库全书总目》对《贞观政要》也有很高的评价:“然太宗为一代令辟,其良法善政,嘉言微行,胪具是编,洵足以资法鉴。前代经筵进讲,每多及之。故中兴书目称历代宝传,至今无阙。”“经筵”是为古代帝王研读经史而设的御前讲席。既然“前代经筵进讲,每多及之”,该书的内容对清代也“洵足以资法鉴”,可见历代帝王都重视《贞观政要》。正因为如此,康熙、乾隆皇帝都很熟悉该书。

  《贞观政要》在日本、朝鲜半岛也颇有影响。原田种成在其《旧钞本贞观政要考》中说:该书传到日本后,“尔来朝野所重焉。管原、大江诸博士家皆奉家传秘本而进讲经筵,讲说诸侯”。流传于日本的《贞观政要》古写本就有十八种之多。《隋唐历史文献集释》第119页。朝鲜半岛也有注释本。由此可见,《贞观政要》在日本、朝鲜半岛也是颇受青睐的。

  据上所述,《贞观政要》的影响,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主要都是在以国君为首的统治集团内部。这说明中外古代的统治者都视《贞观政要》为寻求治国之道的宝库,须臾不可离开。也可以说,《贞观政要》是以帝王为中心的统治集团加强巩固其统治地位的教科书。

  概括全篇内容,吴兢编撰《贞观政要》的目的,是为中宗、玄宗提供借鉴,希望他们像太宗那样治理国家。《贞观政要》的主要内容,是太宗实现“贞观之治”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措施。从《贞观政要》的影响看,该书的性质是以帝王为中心的统治集团加强巩固其统治地位的教科书。换言之,吴兢为帝王治国的需要而编撰此书,书的内容满足了帝王治国的愿望,因而该书为后来中外帝王所崇拜。这样一来,《贞观政要》的中心思想必然是帝王怎样治理国家。

  试说《入唐求法巡礼行记》的史料价值

  《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一书,是日本圆仁从日本渡海到唐,经扬州(江苏扬州)、山东半岛、五台山到长安,又从长安东去渡海归日的旅行记。该书详细记载了圆仁在唐的旅行路线,并记载了他在各地的所见所闻。由于他是外国人,除了在佛道关系方面有佛教徒的倾向性以外,在政治问题上他不可能有什么偏见,所以,他对自己所见所闻的记载,必然较唐朝的起居注、实录、国史等文献较为客观,这就决定其史料价值更高。不过,也由于他是外国人,对于中国的历史、地理情况不十分熟悉,故而该书的有些记载并不完全确切,或者是错误的。因此,对该书的内容必须认真分析,区别对待,既要肯定其史料价值,也不宜盲目崇拜。在我看来,就史料价值说,该书的内容大体上可分为三部分。其一,是圆仁的耳闻目睹,真实可信,中国史籍也没有记载,这是最珍贵的部分。其二,所载与中国史籍的记载不完全一致,或是中国史籍的记载过于简略,是需要重视的部分。其三,所载不够准确或者错误,这是需要进一步研究或改正的部分。

  一

  在唐代中日关系史上的重要篇章,是日本遣唐使的往返。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既没有准确的天气预报,也缺乏先进的船只与航海技术,横渡大海要冒很大的风险,也极其艰苦。但究竟困难到什么程度,是需要用事实说明的。在这方面,《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以下简称《入唐记》)提供了许多难以想像的材料。

  开成三年(838)六月底,遣唐使的船只接近唐海岸时,船桅损坏,船难控制,“东波来,船西倾;西波来,东侧,洗流船上,不可胜计。船上一众,凭归佛神,莫不誓祈,人人失谋。使头以下,至于水手,裸身紧逼,船将中绝,迁走舳,各觅舍处。结构之会,为澜冲,咸皆差脱,左右栏端,结绳把牵,竞求活途。淦水满,船即沉居沙土,官私杂物,随淦浮沉”《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页。七月二日,又“船沉居泥,不前不却。爰潮水强遄,掘决舶边之淤泥,泥即逆沸,舶卒倾覆,殆将埋沉。人人惊怕,竞依舶侧,各各带,处处结绳,系居待死”《入唐记》第3页。数日之内,即接连发生这些惊心动魂的险情,可见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中,确有九死一生的危险。

  在航行中的生活是极其艰辛的,吃的是当时通用的干粮,船上的用水有限,常常是定量供给,有一次明确规定:“以水仓水充舶上人,官人以下,每人日二升,兼从已下水手已上,日每人一升半……入夜洪雨,辛苦无极。”《入唐记》第45页。饮食如此困难,身体健康当然难以保证。所以,航行中的死亡者是不可幸免的。

  开成四年(839)四月,在沿山东半岛的航行中,相继有人死去。十三日,“入海不久,水手一人从先卧病,申终死去,裹之以席,推落海里,随波流却”《入唐记》第44页。十五日,“水手一人病苦死去,落却海里”《入唐记》第45页。二十二日,“挟抄一人死却,载艇移置岛里”《入唐记》第55页。五月二日,“水手一人自先沉病将临死。未死之前,缠裹其身,载艇送弃山边。送人却来云:‘弃着岸上,病人未死。乞饭水,语:我病若愈,寻村里去。’舶上之人莫不惆怅”《入唐记》第57页。这些事例,说明在唐代的中日交往中,很多人忍受了千辛万苦,还有些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在处理死者的时候,在海中的死者被抛入海中,离海岸较近的死者被送上陆地。那位被送上陆地的奄奄一息者,表示一旦病愈,还要争取新的生活环境。这种积极的进取精神是应该受到称道的。也正是由于这种精神,遣唐使才能克服重重困难,前赴后继,接二连三地到唐,为发展日本文化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这种情况,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者,是难以记载得如此详细的。

  遣唐使到唐后,很注意取得官方的支持,他们千方百计地对官吏们投其所好,取得好感。例如,刚到扬州,他们即了解到扬州节度使李德裕讳府、吉、甫、云四字。李德裕的父亲名吉甫,甫与府同音;李德裕的祖父名筠,筠与云同音,故李德裕讳府、吉、甫、云四字。不久,他们又了解到“大唐国今帝讳昂(文宗),先祖讳纯、淳(宪宗),讼、诵(顺宗),括(德宗),誉、豫、预(代宗),隆基(玄宗),恒(穆宗),湛(敬宗),渊(高祖),虎(李渊祖),世民(太宗),音同者尽讳。此国讳诸字,于诸书状中(总)不着也。是西明寺僧宗睿法师之所示也”《入唐记》第19页。当时讳皇帝的名字,早已成为习惯,所以,各种文书当中并无明确规定。他们从别人口中知道唐人的习惯,对他们的活动大大有利。圆仁等从扬州经山东半岛、五台山到长安,沿途都要和当地官府打交道。如果不注意唐人的这些与政治有关的习惯,必然会产生许多意外,影响其任务的完成。在研究遣唐使在唐境内能够顺利活动的时候,不能不注意到这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关于唐代的礼制,两《唐书》和《通典》虽然都有专章记载,但通过具体事例叙述礼制却是《入唐记》的鲜明特点。开成五年(840)三月,圆仁在登州(山东蓬莱)亲自看到州官迎接诏书的场面。他详细记载如下:

  ……又从京都新天子(武宗)诏书来。于州城内第门前庭中铺二毯子,大门北砌上置一几,几上敷紫帷,上着诏书,黄纸上书。州判官、录事等,县令、主簿等,兵马使、军将、军中行官、百姓、僧尼、道士各依职类,列在庭东边,向西而立。从内使君(州刺史)出来,军将二十人在使君前引,左右各十人。录事、县司等见使君出,伏面欲到地。使君唱云:“百姓等!”诸人具唱“诺”。使君于一毯上立,判官亦于一毯上立,皆西面立。有一军将唤诸职名,录事、县司之列,一时唱“诺”。次唤诸军押衙、将军、兵马使之列,军中列,一时唱“诺”。又云:“诸客等!”即诸官客、措大等唱“诺”。次云:“百姓等!”百姓老少俱唱“诺”。次云:“僧道等!”僧尼道士俱唱“诺”。次有二军将取诏书几来,置使君前,一拜,手取诏书,当额揖之。一军将跪坐,袖上受书,擎至庭中,向北而立,唱云:“有敕。”使君、判官、录事、诸军等尽俱再拜。有一军将云:“百姓拜!”百姓再拜,但僧尼道士不拜。令两衙官披诏书,其二人着绿衫。更有衙官两人互替读,声大似本国申政之声。诏书四五纸许,读申稍久,诸人不坐。读诏书了,使君以下诸人再拜。次录事一人、军将一人出于庭中,对使君言谢,走向本处立。使君宣诸司云:“各勤勾当。”判官已上尽唱“诺”。次都使唱云:“僧道等!”僧尼道士唱“诺”。次云:“百姓”,唱“诺”。次诏书使到使君前再拜。使君下毯,以袖遮之。诸官客等数十人到使君前,伏地屈身而立。军将唱:“好去。”一时唱“诺”。官人、诸军、僧道、百姓于此散去。《入唐记》第88—89页。

  如此详细的记载州官迎拜诏书的过程,是中国的有关主要史籍难以见到的。因为这种情况对唐人来说是司空见惯的,对圆仁来说可能他颇感新鲜,所以他如实地记载下来。这些资料,对研究唐代的礼制极为珍贵。同时,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编写历史剧本和历史电视剧本或历史电影剧本,礼制都是不可回避的。为了演出成功,编导们无不如饥似渴地到处搜集这种资料。由此可见,这种资料的价值已经不是史学工作者所能估计的了。

  唐朝的版图很大,从东海边到长安,路途遥远。圆仁在这段行程中既有很多人的帮助,颇为顺利的一面,也有遭到冷遇,食宿无着的困难一面。在他碰到的人和事中,也反映了各地的风俗民情和社会生活。这种内容,在正史之类的史籍中都是难以找到的。

  圆仁所到之处,除了有寺院的热情接待以外,各地官府也多给以支持,这是他能够在唐境内长途跋涉的基本原因。该书对此记载甚多。他在民间的活动,该书所载者,更是其他史籍中无法找到的。

  开成五年(840)二月下旬到牟平县(山东牟平)。在三月一日的行进途中,因需吃饭“不报直入宅里,得主人怪,但主心殷勤”《入唐记》第85页。由此可见,当地的习惯是不经允可不应私入宅院。这种资料,对了解当时当地的民俗极为珍贵。尽管如此,主人还是招待了他,满足了他的要求。三月十八日,到青州北海县(山东潍坊),在一个姓卜的村民家中吃饭,“主人殷勤,斋菜无乏”《入唐记》第93页。四月到冀州宁晋县(河北宁晋),在一个姓刘的村民家中吃饭,“主人虽贫,布施斋饭”《入唐记》第102页。在青州(山东益都)的一些地方,由于连年灾荒,粮食极为缺乏,有“员外施给粳米三斗,面三斗,粟米三斗”《入唐记》第96页。给他解决了困难。正是这些情况,保证了圆仁在唐境内的活动。

  与此同时,圆仁的困难也是很多的。在北海县的一个地方,想找人家吃饭。“主人悭极,一撮盐,一匙酱醋,非钱不与”《入唐记》第94页。在缁(淄)川县(山东淄博西南)的张赵村,所到一家,“主人极贫,无饭可吃”《入唐记》第98页。还有些地方,“五谷不熟,粮食难得”《入唐记》第103页。仅仅这些吃饭问题,就是圆仁的极大困难,这些情况,反映了当时中日两国民间既有深厚的友谊,同时也有不少困难。掌握这些资料,无疑可以避免盲目地歌颂友谊或者抽象地夸大圆仁的困难,以利于具体而深刻地理解中日关系的内容。

  该书有关民俗的记载很多,如年终、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寒食节、八月十五等各种节日,各地民间都有不同的活动。有关这些记载,有些是唐人的习惯,有些则把唐人、日本或新罗加以对照记载。如各地寒食节,都是三天不生火而寒食,这是中国人的习惯。所载年终之夜,就把唐与日本加以对照:“日本国此夜宅庭屋里门前,到处尽点灯也。大唐不尔,但点常灯,不似本国也。”《入唐记》第25页。所载青州(山东益都)的八月十五,是新罗人的节日。“十五日,寺家设饼食等,作八月十五日之节。斯节诸国未有,惟新罗国独有此节”《入唐记》第67页。并注明新罗国有此节的原因,是这一天新罗打败了渤海国。中日的年终之夜有同有异,青州有新罗人的节日,正是研究中日关系史、中国朝鲜半岛关系史应该注意的内容。在当前的民俗史研究还是薄弱环节的时候,这些资料就更显得珍贵了。

  关于新罗人在今苏北到山东半岛一带的活动,还有新罗人在中日交往中所发挥的作用,该书也多有记载,是今天研究中、朝鲜半岛、日相互关系的重要资料。

  二

  《入唐记》所载,还有些内容是中国的重要史籍已有记载,但由于过于简略,该书可以对其他史籍起到补充其不足的作用。

  开成年间(836—840),山东半岛、河北、关中一带都有蝗灾,而且甚为严重。但《新唐书·文宗纪》与《资治通鉴》均无记载,《旧唐书·文宗纪》记载非常简略:开成二年(837)六月“魏、博、泽、潞、淄、青、沧、德、兖、海、河南府等州并奏蝗害稼”。又载:七月,“遣使下诸道巡覆蝗虫”。开成三年(838)正月,“诏去秋蝗虫害稼处放逋赋,仍以本处常平仓赈贷”。八月,“魏博六州蝗食秋苗并尽”。十一月,“今年遭水蝗虫处,并宜存抚赈给”。开成四年(839)五月,“天平、魏博、易定等管内蝗食秋稼”《旧唐书》卷十七下《文宗纪下》。这些记载,都没有说明蝗灾的详细情况及其严重后果。

  《入唐记》的记载不仅详细,而且也深刻地说明了蝗灾给人民生活带来了困难。开成五年(840)正月二十一日,有人对圆仁说:“青州以来诸处,近三四年有蝗虫灾,吃劫谷稻。缘人饥贫,多有贼人,夺不少,又行客乞饭,无人布施……”《入唐记》第77—78页。三月二十五日,圆仁又记:“从登州文登县至此青州,三四年来蝗虫灾起,吃却五谷,官私饥穷,登州界专吃橡子为饭。客僧等经此险处,粮食难得。”《入唐记》第95页。四月二十二日,圆仁到行唐县(河北行唐)。二十五日,他又说:“从赵州已来直至此间,三四年来有蝗虫灾,五谷不熟,粮食难得。”《入唐记》第103页。八月十日,圆仁到稷山县(山西稷山),对蝗虫成灾的情况记载得更为详细:“黄(蝗)虫满路,及城内人家无地下脚宿。斋后西行六十五里,黄(蝗)虫满路,吃粟谷尽,百姓忧愁。”《入唐记》第138页。十三日,西渡黄河,到了关中。十八日,行至冯翊(陕西大荔),又亲眼看到“从洛河西,谷苗黄(蝗)虫吃尽,村乡百姓愁极”《入唐记》第139页。这些记载,有地点,有情况,有后果,读后使人对相当于今天的山东、河北、山西、关中一带的蝗灾情况与后果,有所大致的了解。

  《旧唐书·文宗纪》所载,仅只是地方官员向皇帝报告发生蝗灾,还有皇帝下诏赈济受灾地区。仅据这些内容,很难理解当时蝗灾的严重后果,亦即人民生活的痛苦。看来,在这个问题上《入唐记》对《旧唐书》的补充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其实不仅如此,《入唐记》的这些内容,还促使我们考虑另一问题。

  开元三年到四年(715—716),山东诸州发生蝗灾。此事在《资治通鉴》与《旧唐书》的《玄宗纪》、《姚崇传》均有记载。在灭蝗与反对灭蝗的问题上,朝廷曾经有过激烈的争论。最后,玄宗支持灭蝗,于是收到虽“连岁蝗灾,不至大饥”《资治通鉴》卷二一一,开元四年五月。的效果。但是,文宗为什么没有像玄宗那样对蝗灾采取积极措施呢?文宗重视总结历史经验,在做皇帝前就喜读《贞观政要》,后来又欲修《开元政要》,这说明他重视贞观之治和开元之治,然而,面对蝗灾却远不及玄宗。这仅只是玄宗和文宗两个人的差别呢?还是和他们所处的时代不同也密切相关呢?如果说这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就是笔者受到了《入唐记》的启发。

  粮价是研究经济史的重要内容,中国的史籍多有记载。但所载多是因为丰收而粮价过低或者是因灾情严重而粮价过高,内容只能是因时因地而异,既不全面又不系统。所以,资料愈多愈能说明问题。《入唐记》所记开成五年(840)山东的地方粮价也很有价值。三月二日,登州(山东蓬莱)粟米一斗三十文,粳米一斗七十文《入唐记》第86页。三月十五日,莱州(山东县)粟米一斗五十文,粳米一斗九十文《入唐记》第93页。三月十九日,青州北海(山东潍坊)米一斗六十文,又小豆一斗三十五文《入唐记》第94页。三月二十五日,青州(山东益都)粟米一斗八十文,粳米一斗一百文《入唐记》第95页。四月十日,禹城县(山东禹城)粟米一斗四十五文,粳米一斗一百文,小豆一斗二十五文,面七八十文《入唐记》第100页。这些资料,说明四个州的粮价不同。在蝗灾十分严重的时间和地点,不同的粮价中必然反映不同程度的灾情。

  在中国史籍中,粮价的记载多与丰收或遇灾联系起来。例如,贞观年间,“又频致丰稔,米斗三四钱”《贞观政要》卷一《政体》。永淳年间,“关中先水后旱、蝗,继以疾疫,米斗四百”《资治通鉴》卷二三,永淳元年五月。开元二十八年(740),“频岁丰稔,京师米斛不满二百”《旧唐书》卷九《玄宗记下》。肃宗时,“而百姓残于兵盗,米斗至钱七千”《新唐书》卷五十一《食货一》。不难看出,粮价是经济发展的反映。既然《入唐记》所载山东半岛、河北、山西、陕西一带的蝗灾情况补充了《旧唐书》的不足,该书的有关粮价记载也可以发挥同样的作用。再者,从纵的方面说,以这一时期的粮价和过去的粮价相比较,也可以说明粮价的变化。例如,开元十三年(725),“封泰山,米斗至十三文,青、齐谷斗至五文”《通典》卷七《食货七》。“东都斗米十五钱,青、齐五钱,粟三钱”《资治通鉴》卷二一二,开元十三年十二月。天宝五年(746),“海内富实,米斗之价钱十三,青、齐间斗才三钱”《新唐书》卷五十一《食货一》。从天宝五年到开成五年的90多年间,青、齐一带的粮价上涨几倍到20多倍。除了灾情严重的原因之外,是否还有政治或经济上的原因呢?粮价的高低不是孤立的,它是社会问题的反映。《入唐记》提供了这些资料,使人们看到了青、齐一带近百年间粮价的变化,也促使人们通过粮价的变化思考更多的社会问题。

  盐铁官营,始自西汉。唐代虽然也有盐铁使、盐铁转运使等使职的设置,但其所掌主要是盐,很少涉及铁。唐政府关于控制铁的规定笔者未曾见到。不过,文宗时有一规定肯定与铁有关:“开成元年,复以山泽之利归州县,刺史选吏主之。其后诸州牟利以自殖,举天下不过七万缗,不能当一县之茶税。”这就是说,中央把山泽之利归地方政府以后,中央的收入大大减少。

  山泽之利包括些什么呢?“开元十五年,初税伊阳五重山银、锡”。德宗时户部侍郎韩洄建议:“山泽之利宜归王者,自是皆隶盐铁使。”《新唐书》卷五十四《食货四》。既然伊阳的银、锡属于山泽之利,归盐铁使管,其他地方的铜、铁之类当然也不应例外。铁既属于山泽之利,当然,开成元年以后铁应归州县政府控制了。《入唐记》的有关记载,正说明这种推理是符合事实的。

  开成三年(838)十一月七日,扬州“开元寺僧贞顺私以破釜卖与商人,现有十斤,其商人得铁出去,于寺门里逢巡检人,被勘捉归来。巡检五人来云:‘近者相公(扬州节度使李德裕)断铁,不令卖买,何辄卖与?’贞顺答云:‘未知有断,卖与。’即勾当并贞顺具状,请处分,官中免却。自知扬州管内不许卖买铁矣”《入唐记》第18页。开成元年的诏令,到扬州后再有些具体的规定,到开成三年自然不算时间很长。所以“近者相公断铁”,正是贯彻这个诏令。由于时间不长,故而贞顺“未知有断”也近情理。由此可见,《入唐记》的有关内容,正为《新唐书》所载的这项规定提供了具体的例证。

  关于会昌灭佛,《新唐书·武宗纪》仅记:“大毁佛寺,复僧尼为民。”《旧唐书·武宗纪》与《资治通鉴》的有关记载虽稍多些,但也只是武宗灭佛的诏令以及灭佛的概况,至于灭佛过程中的具体情节,都不见记载。在这方面,《入唐记》的记载较多,可补其不足。

  会昌四年(844)七月,李德裕奏云:“又敕下,令毁拆天下山房蓝若、普通佛堂、义井村邑斋堂等,未满二百间,不入寺额者,其僧尼等尽勒还俗,充入色役。具令分析闻奏。且长安城里坊内佛堂三百余所,佛像、经楼等庄严如法,尽是名工所作,一个佛堂院,敌外州大寺,准敕并除罄尽。诸道天下佛堂院等,不知其数,天下尊胜石幢、僧墓塔等,有敕皆令毁拆。”《入唐记》第178页。这段记载,首先说明两《唐书》与《资治通鉴》所载灭佛是在会昌五年七八月不确。按李德裕所云,会昌四年七月灭佛已经开始了。其次又说明了长安与各地灭佛的具体情况。其实,《入唐记》所载,会昌二年到三年,武宗都有抑制佛教的措施。看来,《入唐记》所载颇为合情理。

  武宗认为:佛教盛行的结果,“劳人力于土木之功,夺人利于金宝之饰,遗君亲于师资之际,远配偶于戒律之间……且一夫不田,有受其饥者;一妇不蚕,有受其寒者。今天下僧尼,不可胜数,皆待农而食,待蚕而衣”《旧唐书》卷十八上《武宗纪》。这就是说,政府与寺院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利害冲突。武宗的认识不是突然形成的,只能是社会问题在他意识领域里的反映。他做了皇帝,采用逐步升级的办法进行灭佛,比到会昌五年突然灭佛更符合实际。由此可见,中国史籍所载,再加上《入唐记》的补充,使人们对会昌灭佛的过程更为清楚了。至于圆仁的许多耳闻目睹的灭佛情节,还有对外国僧人的处理等,必然更加有助于对会昌灭佛的全面认识。例如,该书对会昌灭佛与法门寺的记载就能说明这方面的问题。

  法门寺因保存有佛骨而特别受人重视,唐代的皇帝曾多次迎奉佛骨,有时还为迎佛骨而发生激烈的争论。所以,虽然长安寺院林立,但都远不及法门寺地位的重要,故而武宗专门对法门寺有所规定。但这个规定只有在《入唐记》中才能看到:“代州五台山,及泗州普光寺,终南山五台,凤翔府法门寺,寺中有佛指节也。并不许置供及巡礼等,如有人送一钱者,脊杖二十。如有僧尼等,在前件处受一钱者,脊杖二十。诸道州县应有送供人者,当处投获,脊杖二十。”由于这个规定,“四处灵境,绝人往来,无人送供”《入唐记》第175—176页。这条资料,在今天显得更为重要。1987年4月,法门寺地宫揭开后,法门寺成了学术界非常注意的地方。在研究法门寺的兴衰史中,它无疑可以说明会昌灭佛对法门寺的影响。

  三

  圆仁虽然在唐有九年多的时间,对中国的情况比较熟悉,但他主要是求法巡礼,从事佛教活动,对其他方面的情况并不一定十分熟悉,所以,他的记载有些是笼而统之,不甚准确,还有一些是明显的错误。

  在记有关台州的位置时,他笼统地写道:“唐国有十道,淮南道、关内道、山南道、陇右道、剑南道……台州是岭南道。”《入唐记》第14页。唐把全国分为十道,是在贞观元年(627)。开元二十一年(733)全国又分为十五道,到圆仁到唐时(838)已有105年之久,但他仍说唐国有十道,可见他没有注意到唐代地理的变化,从而没有说明全国分为十道是在什么时候。至于他说台州是在岭南道显然是错误的。台州就是现在浙江临海,当时属于江南东道,即使说他把“江南”误为“岭南”了,也是不确切的。

  圆仁记他于开成五年(840)八月十九日“到京兆府界操阳县”,也有错误。他十五日在朝邑(陕西大荔县东归朝邑),十六日到冯翊(陕西大荔),十九日进入京兆府界的第一个县应是栎阳(陕西临潼县武屯乡关庄和玉宝屯一带)。栎阳在唐以前曾两次建都,一次是秦献公时,一次是刘邦从汉中进入关中时,是个相当著名的地方。再者,京兆府也根本没有操阳县。由此可见,他记的“操阳”显然是“栎阳”之误。否则,他记的“南行卅五里,到高陵县渭桥”《入唐记》第139—140页。就不合情理了。这种错误,无疑是对中国历史地理不熟悉所致。

  关于渭水、灞水、水的发源地,也记载得不甚确切。

  渭水发源于陇西首阳县(甘肃渭源)《水经注》卷十七《渭水上》。圆仁却认为“渭水本从土蕃出来”《入唐记》第140页。土蕃即吐蕃,是古代藏族所建的政权。其势力范围最初在青藏高原,八世纪中叶后最强盛时曾发展到西域河陇一带。由此可见,笼统地说渭水从土蕃出来,实际上只是知道水从长安西方而来,根本不知道发源于何处。

  “灞水,故滋水也,即秦岭水之下流,东南自商州上洛县界流入,又西北流合水入渭。”《元和郡县图志》卷一《京兆府上》。《入唐记》认为“灞水本从终南山来,入渭河。”《入唐记》第140页。这个记载虽大体不错,但也不算具体,实际上灞水发源于终南山以东。由于失之笼统,就和水的发源地不易区别。

  圆仁说:“水从终南山来,入于渭河。”《入唐记》第140页。显然他把灞水与水的发源地混而为一了。水出自京兆蓝田谷,北流注于灞水。《水经注》卷十六《水》。蓝田谷在终南山中,水由此向北流入灞水,并非注入渭水。由此可见,他虽把水的发源地记对了,但又把其流向弄错了。下面他还记道:“惟未问得泾水。”《入唐记》第140页。这就是说,他知道有泾水,但没有看到泾水。渭水、灞水、水,他都亲眼所见。再经过他的口头了解,大体上知道这几条河流的概况。但由于他既没有实地考察,也没有翻阅文献资料,故而这些记载只能是不可靠或者不完全可靠的。

  圆仁关于平定昭义军的记载也不完全符合事实。昭义军节度使治所在潞州(山西长治),领潞、泽(山西晋城)、邢(河北邢台)(河北永年东)、磁(河北磁县)五州。从宝历二年(826)到会昌三年(843)的节度使刘从谏于会昌三年四月病死,其侄刘稹欲继承其地位,武宗不许,并决定对刘稹用兵。有关此事的记载,两《唐书》与《通鉴》虽详略不同,但内容大体一致。《入唐记》所载,就有截然不同的内容了。

  圆仁所记是会昌三年九月十三日,“河北道潞府节度使刘从简叛,敕下诸州府,抽兵马都五万军,打潞府”《入唐记》第174页。把“刘从谏”误记为“刘从简”,这只是一个字的问题,但“河北道潞府节度使”的提法则是不可忽视的。节度使所领五州,潞、泽二州在河东道,邢、磁三州在河北道。如果按节度使驻地潞州而言,应属于河东道,李吉甫的《元和郡县图志》就是把泽潞节度使列入河东道的。不难看出,把潞府视为河北道是牵强附会。

  刘从谏既于四月病死,九月怎会又发生刘从谏叛乱呢?显然是把刘稹误为刘从谏了。武宗在诏书中说:“如能擒送刘稹者,别授土地,以报勋庸。”“如能感喻刘稹,束身归朝,必当待之如初,特与洗雪。”《旧唐书》卷十八上《武宗记》。既然武宗把刘稹视为罪魁祸首,当然不是刘从谏叛乱了。这时,圆仁住在长安,他没有到过潞泽一带,对这里发生的事情只能是根据社会传闻而记,更加他对这里的地理情况与节度使的演变都不熟悉,故而误记其事是难免的。

  我从三个方面分析了《入唐记》的史料价值,由于仅举部分例子,没有全面进行考辨,可能会有不当之处。但可以肯定,该书大部分内容是珍贵的资料,或者是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这些记载都是他亲眼所见,有些他还有所感受,如扬州禁止卖铁,山东、山西、陕西一带的蝗灾,所经之地的风俗民情等,特别是对海上风浪的感受。所记的有些内容,虽仅某一历史事件的片断,如有关会昌灭佛事,但正可补充中国史籍的不足。至于其中的失误之处,只要阅读时认真辨析,是可以不受其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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