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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圆仁目睹的唐武宗灭佛

  日本和尚圆仁(794—864),于唐文宗开成三年(838)七月到达中国,然后经扬州、山东半岛、五台山到达长安。从开成五年(840)八月二十日到长安,到会昌五年(845)三月十六日离开长安东去,共在长安住了四年零七个月。他来长安的目的是“寻师听学”,即学习佛经。他撰的《入唐求法巡礼行记》,记录了他在中国的所见所闻及其所作所为,内容非常丰富。他在长安期间,发生的一件大事情就是唐武宗灭佛。他是虔诚的佛教徒,对武宗灭佛非常敏感,对此事的记录也就比中国史籍更为详细。本文即根据圆仁的记录并参考其他史籍,对武宗灭佛这一事件作简要的论述。

  唐武宗为什么灭佛

  关于武宗灭佛的原因,圆仁极力强调佛道之间的冲突,认为是武宗崇道灭佛。他说:“今上(武宗)偏信道教,憎嫉佛法,不喜见僧,不欲闻三宝(佛宝、法宝、僧宝)。”这种看法,符合事实。

  在唐代,佛道并行。由于二者都要争取皇帝的青睐,所以常常攻讦对方,抬高自己,致使二者的势力互有消长。高祖时,道教的地位高于佛教;贞观十一年(637),太宗又下诏,男女道士的地位在僧尼之上。玄宗时,佛教又相形见绌。然而皇帝也经常使用调和的办法,使二教都有一定的地位。由此可见,在唐代的某一时期,某一皇帝重佛轻道或重道轻佛,都不是偶然的现象。

  道士赵归真等借武宗信奉道术,竭力排毁佛教,甚至谓僧人将取代李唐天下,使武宗有灭佛之心。

  武宗在还没有即位的时候,就已信奉道术。开成五年(840)秋天,他刚即位不久,就召道士八十一人入禁中。“于三殿(长安大明宫麟德殿)修金录道场”,并在三殿中“于九天坛亲受法录”。会昌元年(841)六月,他又以衡山道士刘玄靖为银青光禄大夫,充崇玄馆学士,并令其与赵归真于禁中修法。会昌三年(843)五月,筑望仙观于禁中。会昌四年(844)三月,又以道士赵归真为左右街道门教授先生。由于武宗迷信道教,以赵归真为师,所以,赵归真常在武宗面前“排毁释氏,言非中国之教,蠹耗生灵,尽宜除去,帝颇信之”《旧唐书》卷十八上《武宗纪》。这些事实,说明武宗崇道轻佛的思想是与日俱增的。

  在武宗看来,佛道不能并存,所以,他千方百计地利用道教排斥佛教。例如,长生殿(长安大明宫寝殿)内道场,过去是安置佛像经教,诸寺僧人轮流念经的地方,武宗却“令焚烧经教,毁斥佛像,起出僧来,各归本寺。于道场安置大尊老君之像,令道士转道经,修炼道术”。按照习惯,每逢皇帝的生日,僧人、道士都要被约各自讲论教义,而会昌四年则“只请道士,不请僧也”。另外,道士还散布一种舆论:“李氏十八子,昌运方尽,便有黑衣天子理国。”他们还解释说:“黑衣者,僧人也。”“李氏十八子”是指武宗系唐第十八代皇帝。既然僧人要取代武宗的地位,武宗当然不会坐以待毙,武宗灭佛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武宗认为佛教的出世思想,有违于儒家的人伦观念,对治国有害无益,必须予以抵制。

  再者,儒家思想是中国固有的传统文化;而儒家提倡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人伦观念,则和佛教的出世思想背道而驰。所以,历史上常有儒家反对佛教的事情出现,武宗灭佛也有这种原因。

  会昌三年(843)六月,太子詹事韦宗卿撰《涅经疏》二十卷进呈武宗。武宗阅后怒不可遏,立即将其烧毁,并令人到其宅中搜出草本同样烧毁。为此他还下了一道敕文,严厉斥责韦宗卿“溺於邪说,是煽妖风”。在他看来,“佛本西戎之人,教张不生之说;孔乃中土之圣,经闻利益之言。而韦宗卿素儒士林,衣冠望族,不能敷扬孔、墨,翻乃溺信佛屠,妄撰胡书,辄有轻进”。故而他将《涅经疏》焚毁,不准外传。

  关于韦宗卿的事迹,由于两《唐书》中无传,旁证资料不多,难以细述。但可以肯定,圆仁的记载是符合史实的。武宗在诏书中说佛教:“遗君亲于师资之际,违配偶于戒律之间。”实际上这是说佛教破坏了儒家极力维护的君臣、父子、夫妻关系的准则。武宗还说:“我高祖、太宗,以武定祸乱,以文理华夏,执此二柄,足以经邦,岂可以区区西方之教与我抗衡哉!”《旧唐书》卷十八上《武宗纪》。这与圆仁所记完全一致,由此可见,武宗认为佛教对治理国家有害无益,为了保持儒家的正统地位,必须抵制佛教的发展。

  会昌三年,昭义节度使押牙孙削发为僧,以躲避武宗追捕事件,使武宗下令对僧人大加整顿,佛教因此受到沉重打击。

  还有一个偶然的原因,就是会昌三年(843)昭义节度使刘从谏死,刘从谏侄刘稹要求为兵马留后,武宗不允,遂削夺刘从谏及刘稹的官爵,并派成德节度使王元逵、魏博节度使何弘敬等率军征讨。同时,对在京的昭义节度使进奏院采取了行动。

  进奏院是各节度使驻京的办事机构;昭义节度使的进奏院在平康坊,万年县领。当时,昭义节度使的押牙(节度使的亲信武官)孙在京。武宗派兵逮捕孙,孙走脱,只将其妻子儿女杀死。有人反映,孙剃头,混在僧人当中。于是,武宗命长安的两街功德使(元和二年后管理僧尼道士的官员)对京城的僧人大加整顿,凡“公案无名者,尽勒还俗”。还命全国各地都照此办理。另外,京兆府对新剃头为僧者也大肆逮捕,杀了三百多人。平康坊附近的僧人被捕得更多。武宗固有的仇佛心理,加上这一次偶然事件,使佛教遭到一次沉重的打击。

  武宗灭佛的根本原因在于:僧尼不事生产,却拥有众多田产、人口,严重影响政府财政税收。

  以上均为圆仁所耳闻目睹,《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所载都符合事实。但还有一种根本的原因他却未曾提到,这就是经济问题——政府与佛教在经济上的利害冲突难以调和。武宗在诏书中说得非常明白:由于“僧徒日广,佛寺日崇”。故而“劳人力于土木之功,夺人利于金宝之饰”。在当时,“一夫不田,有受其饥者;一妇不蚕,有受其寒者”。不可胜数的僧尼,“皆待农而食,待蚕而衣。寺宇招提,莫知纪极,皆云构藻饰,拟宫居。晋、宋、齐、梁,物力凋瘵,风俗浇诈,莫不由是而致也”《旧唐书》卷十八上《武宗纪》。

  武宗不愿再走晋、宋、齐、梁的老路,于是没收寺院的土地,勒令僧尼还俗,使其为纳税之户。这种灭佛的根本原因,圆仁是不可能直书的。因为一来他是僧人,对佛教给政府造成的困难不愿意承认;二来他是日本人,对随着佛教的发展,从经济上给政府带来的困难这种深层次的问题,他不一定有深刻的理解。所以圆仁在谈到武宗灭佛的原因时,根本未曾触及这一方面。但这种内在的原因,政治家都是深有认识的。唐初,傅奕在反对佛教时就说过僧人“游手游食,易服以逃租赋”,“于百姓无补,于国家有害”《旧唐书》卷七十九《傅奕传》。武宗对这一问题极为重视,也是为事实所迫。会昌灭佛的结果,“籍僧尼为民二十六万五千人,奴婢十五万人,田数千万顷”《新唐书》卷五十二《食货二》。这样多的土地、人口不为政府所有,当然要影响政府的税收来源。由此可见,圆仁虽然未曾提到经济问题,但这当是武宗灭佛的根本原因。

  中国史籍缺载的灭佛经过

  武宗灭佛的情况,《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所载比中国的各种史籍都较详细。新、旧《唐书》的《武宗纪》及《资治通鉴》的有关部分,都在会昌五年(845)略有记载,至于灭佛的细节则不曾涉及。圆仁站在僧人的立场,对武宗灭佛恨之入骨,对其灭佛的措施也深有体会,故而对此事的记载甚为详细。

  会昌二年十月起,武宗接连不断下敕没收寺院财产,勒令僧尼还俗,并严禁百姓供养佛徒,使四处灵境绝人往来。

  据《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所载,武宗灭佛并不是从会昌五年开始,也不只是一次。

  会昌二年(842)十月,武宗即有敕下:凡有违犯佛教的清规戒律的僧尼,必须还俗。敕文还规定:有财产的僧尼,要没收其财产,不愿被没收者,必须还俗为两税户。很明显,这是政府与佛教在经济上发生利害冲突的反映。

  在这期间,有一名为眩玄的僧人自称可做“剑轮”,并谓可领兵打败回纥。武宗准许他试做“剑轮”,结果未能做成,武宗将其斩首。这件事情,更促使武宗进行灭佛,长安的左右街功德使按照敕文对僧尼进行处理。左街功德使处理还俗僧尼1232人,右街功德使处理还俗僧尼2259人。未还俗者的权利也受到很多限制。例如僧尼的奴婢,僧只许留奴一人,尼只许留婢二人,奴婢不得削发和度为僧尼。左右功德使对僧尼管理非常严格。

  会昌三年(843)九月,因怀疑昭义节度使押牙疆孙削发为僧,两街功德使又迫使大量僧尼还俗。一直到第二年,还有很多僧人为此而受到牵连,甚至送掉性命。

  会昌四年(844)二月,武宗又有敕下:“不许供养佛牙。”同时还规定:“代州五台山,及泗州普光寺、终南山五台、凤翔府法门寺,寺中有佛指节也。并不许置供及巡礼等,如有一人送一钱者,背杖二十。如有僧尼等,在前件处受一钱者,背杖二十。诸道州县应有送供人者,当处投获,背杖二十。”执行这一规定的结果,“四处灵境,绝人往来,无人送供”。同时还对这些地方的僧人进行检查,凡“无公验者,并当处打煞,具姓名闻奏”。另外,还严格限制僧尼的自由,出寺活动必须遵守规定的时间,并不准别宿他寺。

  诸多佛堂、寺舍等佛教活动场所遭到拆毁,最后连外国僧人也被勒令无祠部牒者,必须还俗归国。

  不久,武宗又有敕下:“令毁拆天下山房蓝若、普通佛堂、义井村邑斋堂等,未满二百间,不入寺额者,其僧尼等尽勒还俗,充入色役。”圆仁对这一敕文极感痛心,他说:“且长安城里坊内佛堂三百余所,佛像、经楼等庄严如法,尽是名工所作,一个佛堂院,敌外州大寺,准敕传除罄尽。”仅长安就有相当外州大寺的佛堂三百多所,“诸道天下佛堂院等,不知其数”,再加上各地的“尊胜石幢、僧墓塔等”,全部拆毁,当然是对佛教的沉重打击。与此同时,武宗却极力抬高道教的地位,圆仁对此愤愤不平,并不奇怪。

  会昌五年(845)三月,又开始了更大规模的灭佛,首先,规定“天下寺舍,不许置庄园庄”。其次,又令检查天下寺舍奴婢多少,财产情况如何。城中寺舍的奴婢分为三类:“收身有艺业者军里,收无业少壮者货卖,老弱者填宫”。这样处理的结果,造成老少分离,“父南子北”。为了防止奴婢逃跑,强迫“五人为一保,保中走失一人者,罚二千贯钱”。至于诸寺的财产及货卖奴婢的收入全部没收。接着,又有敕下:天下诸寺僧尼,年在四十岁以下者全部还俗。不久,又规定天下诸寺僧尼年在五十岁以下者,也全部还俗。最后,更为严格了,年在五十岁以上的僧尼,“无祠部牒者,尽勒还俗,遽归本贯”。稍有差失,也得还俗。甚至祠部牒上稍有污处或者生年与政府案卷不符者,都要勒令还俗。完全合格的祠部牒也被收去检查不及时发还。这样一来,就使所有的僧尼失去了告身,不能自由行动。

  当时,藩镇割据,皇帝的诏令不一定在全国各地都能生效;但长安是照章执行的。从四月一日起,年四十岁以下的僧尼还俗,每日还俗者达300人。从四月十六日起,年五十岁以下僧尼还俗。从五月十一日起,年五十岁以上无祠部牒者还俗。这样接二连三的“尽令还俗,即僧尼绝也”。最后,对在长安的天竺、新罗、日本等国的僧人也不放过:“若无祠部牒者,亦勒还俗,遽还本国者。”圆仁因无唐朝的祠部牒,故而必须回国。迫不得已,圆仁到京兆府、万年县办了离境手续,于五月十六日告别长安东去了。

  灭佛结果,毁天下寺4600座,还俗僧尼有260500人,收奴婢为两税户150000人,并良田千万亩。

  以上《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所载,中国的主要史籍中都没有这些内容。《新唐书·武宗纪》仅有“大毁佛寺,复僧尼为民”数字。《旧唐书·武宗纪》与《资治通鉴》的记载较为详细,但也只有一个概括的总结:毁天下寺4600,还俗僧尼260500《新唐书》卷五十二《食货二》把260500记为2605000.收奴婢为两税户150000人。至于“收良田数千万顷”,《旧唐书·武宗纪》、《新唐书·食货二》、《资治通鉴》等的记载虽然一致,但这个数字显然是夸大了。按照均田制的规定:“天宝中应受田14303862顷13亩。”天宝十四年(755)全国有户8900000余,每户合1顷60余亩《通典》卷二《食货二》。这是唐朝全国户口、土地数字最大的时候。天宝年间如此,如果说会昌年间寺院占有土地数千万顷,当然难以理解。因此“数千万顷”可能是“数十万亩”之误。

  武宗的诏书还稍留有余地。最初规定,长安、洛阳两街各留二寺(如长安左街留慈恩寺、荐福寺,右街留西明寺、庄严寺),每寺留僧30人;天下节度使、观察使治所及同、华、商、汝州各留一寺,分为三等:上等留僧20人,中等留10人,下等5人。很快又下诏改为:“东都止留僧二十人,诸道留二十人者减其半,留十人者减三人,留五人者更不留。”《资治通鉴》卷二四八,会昌五年八月。

  天下所毁佛寺之铜像、钟磬,都委盐铁使铸钱,铁像用以铸造农器;衣冠士庶之家所有的金、银、铜、铁等像,限一月内交官。

  这些内容,《入唐求法巡礼行记》都没有记载。道理非常简单。关于长安、洛阳及有关各地应留寺、僧数,是七、八月的诏令,这时圆仁已经离开长安;至于各地拆毁寺院、还俗僧尼、收奴婢的数量,圆仁离开长安时还正在进行中,所以,新旧《唐书》与《资治通鉴》均把此事记于七月到八月。这说明圆仁是不可能记载此事的。

  如果说《入唐求法巡礼行记》详细记载了武宗灭佛的具体过程,新旧《唐书》、《资治通鉴》等中国史籍则记载了武宗灭佛的概括总结。《入唐求法巡礼行记》的内容,填补了中国史籍所缺武宗灭佛具体过程及必要情节的空白,其史料价值是很高的。

  圆仁成见下的失实记载

  圆仁对武宗灭佛的态度是非常明朗的。在唐代,儒、佛、道并存,同时又互有冲突,故而经常发生相互攻击。圆仁站在佛教的立场上,坚决反对道教。

  唐朝的皇帝,固然因其与老子同姓而崇尚道教;同时,也由于道士们自称可炼仙丹,能使人长生不老,可给皇帝永保其至高无上的地位以一线希望。太宗、宪宗、穆宗等,都是食仙丹而死的。武宗也是迷信仙丹、妄图长生不死的皇帝。所以,圆仁反对道教往往和武宗联系在一起,常把二者相提并论。

  圆仁认为,会昌灭佛是因道士以“飞炼仙丹”等求长生邪说蛊惑武宗,再借皇帝权威恣肆妄为所致。因此对道教和武宗所为极尽批评。

  圆仁尖锐地指出,武宗与道士互相勾结,为害佛教。道士赵归真向武宗奏道:“佛生西戎,教说不生。夫不生者,只是死也,化人令归涅。涅者,死也……太上老君闻生中国,宗乎大罗之天。逍遥无为,自然为化。飞炼仙丹,服乃长生。”因此,他请求于禁中筑起仙台,使武宗成仙。武宗相信了这种荒诞的邪说,果然令于禁中筑起仙台。参加筑起仙台的是左、右神策军的3000人。由于武宗迫不及待,每日催促,两军都虞候持棒监督。武宗为使多一个人搬运土,严令都虞候放下棒子,也去搬运土。后来,武宗又“自索弓,无故射杀虞候一人”,故而圆仁骂武宗“无道之极也。”

  起仙台筑成后,武宗两次上台,不见有什么情况,遂怪道士道:“朕两度上台,卿等未有一人登仙者,何意?”道士奏曰:“缘国中释教与道教并行,黑气越著,碍于仙道,所以登仙不得。”于是,武宗又一次大规模灭佛,甚至要大杀僧尼,用其人头填起挖土筑台的深坑。幸而有人劝阻,才改变主意,但“诸寺僧尼亦闻斯事,魂魄失守,不知所向”。这些记载,既说明圆仁对武宗与道教极其不满,同时,也说明圆仁有意揭露武宗的无知与昏暴以及道士的无能。

  更有甚者,他还认为武宗与女道士有不正常的交往。会昌四年(844)二月,武宗“驾幸右街金仙观(女观),观中有女道士,甚有容。天子召见如意,敕赐绢1000匹。遂宣中宫令修造观,便通内,特造金仙楼。其观本来破落,令修造严丽,天子颇驾幸”。记载这些内容,显然是要大家知道,武宗与女道士有不可告人的关系。他们与佛教为敌,完全是私人成见。

  另外,圆仁还认为道教无力与佛教为敌,道教只能借助荒诞无稽的邪说迷惑皇帝,再借皇帝的权威横行霸道。所以,他尽情揭露道士们的阴谋诡计。武宗要道士飞炼仙丹,他亲信的道士赵归真欺骗他说:“有一般仙药,此国全无,但于吐蕃国有此药,臣请自向吐蕃采此药。”不言而喻,这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想溜之大吉。两军中尉识破了他的诡计,遂奏请武宗道:“差别人去即得,然赵归真求仙之长,不合自去。”当然,武宗也怕赵归真去了无所适从,甚至一切皆空,故而不放他走。赵归真欲走不能,只好开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处方,令人四处寻药。这个处方是“李子衣十斤、桃毛十斤、生鸡膜十斤、龟毛十斤、兔角十斤”等,这些所谓的药,自然是无法找到。这样一来,炼不成仙丹,道士就可以有所借口了。圆仁记载这些内容,无疑是对道教的无情抨击。同时,也必然使人想到,在会昌年间道教暂占上风,佛教暂时失势,而是靠邪门歪道迷惑昏君。道士们与无道昏君狼狈为奸,大肆灭佛。这就是圆仁的基本观点。

  以上《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所载是可信的。会昌六年(846)三月武宗死,宣宗即位,五月就杀赵归真、刘玄靖等道士多人,其罪名就是“说惑武宗,排毁释氏”。《旧唐书》卷十八下《宣宗纪》。这种急转直下的变化,说明道士的所作所为是极不得人心的。

  圆仁谓武宗毒杀祖母郭太皇太后,及射杀阿娘萧太后,纯是个人偏见下的失实记载。由于圆仁鲜明的佛教立场,他对武宗与道教持以极其仇视的态度,所以,《入唐求法巡礼行记》的内容中难免有些僧尼的偏见,使有些内容不一定真实。

  《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于会昌四年八月载:“太后薨,郭氏太和皇后。缘太后有道心,信佛法,每条流僧尼时,皆有词谏,皇帝令进药酒而药杀矣。又义阳殿皇后萧氏是今上阿娘,甚有容,今上召纳为妃,而太后不奉命。天子索弓射杀,箭透入胸中而薨。”这两件事,一是武宗药杀郭太后,二是武宗射杀萧太后,都是无中生有。

  宪宗的皇后郭氏,是郭子仪子郭暧之女,“历位七朝,五居太母之尊,人君行子孙之礼,福寿隆贵,四十余年”。穆宗时为皇太后,敬宗时为太皇太后。文宗、武宗与敬宗均为穆宗子,当然在文宗、武宗时还是太皇太后。文宗、武宗对她均甚为尊敬。“文宗孝而谦谨,奉祖母有礼”,武宗也以其“祖母之尊,门地素贵,奉之益隆。”《旧唐书》卷五十二《宪宗懿安皇后郭氏传》。

  郭太后确曾劝阻过武宗的浪荡行为,如武宗“颇好田猎及武戏,五坊小儿得出入禁中,赏赐甚厚”。对此,虽然有不少臣下进谏,但武宗均置之不理。当郭太后“劝以纳谏”的时候,武宗立即全部“取谏疏阅之,多谏游猎”。自此以后,武宗“出畋稍稀,五坊无复横赐”《资治通鉴》卷二四六,会昌元年十一月。郭太后因劝阻武宗灭佛而遭到药杀,那么郭太后应先武宗而死。

  事实上到武宗死时郭太后还健在,郭太后是在宣宗大中二年(848)五月去世的。如果说宣宗害死郭太后倒还有一定道理,因为宣宗母郑太后本为郭氏侍,早有宿怨。宣宗即位,待郭太后不甚有礼,致使她欲跳楼自杀,宣宗为此怒气不息。故而当时就有人对郭太后之死颇有异论。不过,这时圆仁已经离开中国,不可能知道此事。

  萧太后是穆宗的皇后,文宗的生母,武宗的母辈,圆仁说她是武宗的“阿娘”名副其实,文宗是武宗之兄,武宗即使是个荒淫的皇帝,也不至于纳其兄母为妃,况且兄长之母必然较武宗年龄大得多,也不符合无道之君的私欲。更重要的是萧太后并不死于武宗在位时。据《新唐书·后妃传》、《资治通鉴》卷二四八、《唐会要》卷三等史籍记载,萧太后死于宣宗大中元年(847)。《资治通鉴》与《唐会要》更详细地记载了她死的日期。由此可见,萧太后之死与武宗没有关系。至于《旧唐书·后妃传》记载她死于“会昌中”,既失之笼统,也未说明其死因;同时,还有“武宗即位,供养弥谨”的内容,当然不能说是武宗射杀的。

  圆仁把这两件事情加于武宗,无疑是他对武宗极其仇恨心理的反映。

  为了发泄私愤,圆仁还强加给武宗下敕禁独脚车及杀尽黑色的猪、牛、狗、驴等罪名。

  《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中还有些内容也不一定完全可信。例如,会昌五年(845)八月,圆仁离开长安后到了文登县(今山东文登)。他说:“有敕断天下独脚车,条流后,有人将独脚车行者,当处决杀。”而禁独脚车的理由,圆仁说是因武宗信奉道教,“独脚车碾破道中心,恐道士心不安欤”。这太牵强附会了。为皇帝讳,古已有之;为道教讳,罕见少闻。武宗崇道,主要是迷信于长生不死,想永远保持其至高无上的地位。所以,他在全国灭佛的同时,并没有在全国大肆提倡道教。即使在长安,武宗崇道也没有在僧尼以外的人们中引起很大的波动。独脚车是当时的重要生产工具,禁独脚车必然会引起百姓反感。如果有百姓反感的情事,圆仁肯定会大书特书,决不会放过。很有可能,是圆仁到了文登以后,看到很多独脚车,触景生情,以道路的“道”喻道教的“道”,为了发泄私愤,给武宗加了一条罪名。

  圆仁还说:“有敕断天下猪、黑狗、黑驴、牛等,此乃道士著黄,恐多黑色压黄令灭欤。”这与上例类同。圆仁在京时,道士散布谬论:“便有黑衣天子理国。”并把黑衣者解释为僧人,还说武宗不能成仙是因佛教的“黑气”作怪,故而促使武宗灭佛。待圆仁到文登农村看到很多黑色动物后,不禁感慨万端,联想到黑色和佛教有关。自己处境困难,怨恨武宗,遂又加武宗一条罪名,骂武宗连黑色的猪、狗、驴、牛也不准存在了。

  圆仁又说:“近有敕,令诸道进年十五岁童男童女心胆,亦是被道士诳惑也。”这与长生不老药有关。道士给武宗开的长生不老药处方中,有什么李子衣、桃毛、生鸡膜、龟毛、兔角等,都是无法找到的东西。圆仁为了更有力地抨击武宗与道士,进一步指责道士迷惑武宗,武宗迷信长生不死,不仅强迫人们去做无法办到的事,还要做那些伤天害理,像挖人心肝一样的坏事。看来,圆仁所说的童男童女心胆,并非实指,而是喻指最伤人心的事。

  武宗虽然崇道灭佛,但绝不至如圆仁所谓的荒淫暴虐,是非不分。

  以上三事,圆仁均说是武宗“有敕”所致,实际上是无中生有。其一,武宗绝不至于荒唐到如此地步,在很多问题上,武宗还是能够分清是非,不入歧途的。会昌四年七月,武宗“闻扬州倡女善为酒令,敕淮南监军选十七人献之。监军请节度使杜同选,且欲更择良家美女,教而献之”。杜拒不受命。武宗知道此事后,不仅没有加罪于杜,反而自责说:“敕藩方选倡女入宫,岂圣天子所为!杜不徇监军意,得大臣体,真宰相才也。朕甚愧之!”遂立即以杜为宰相。后来,武宗又对杜说:“卿不从监军之言,朕知卿有致君之心。今相卿,如得一魏征矣!”《资治通鉴》卷二四七,会昌四年七月。由此可见,武宗并不是执迷不悟的一意孤行者,以上荒唐透顶的事,也不会无人进谏。

  其二,会昌六年(846),宣宗即位不久,即杀了赵归真等道士,第二年闰三月,又下诏:“应会昌五年所废寺,有僧能营葺者,听自居之,有司毋得禁止。”当时,“君、相务反会昌之政,故僧、尼之弊皆复其旧。”《资治通鉴》卷二四八,大中元年闰三月。如果说武宗“有敕”,随心所欲地崇道,宣宗即位以后必然要加以纠正。例如,武宗于大明宫筑望仙台(即圆仁所说的起仙台),宣宗即位,在杀赵归真的同时,又“罢望仙台院”。又如,宣宗微服外出,到至德观,“有女道士盛服浓妆者,赫怒归宫,立召左街功德使宋权康,令尽逐去,别选男子二人,住持其观”《唐语林》卷一。这都说明宣宗是不许道教为所欲为的。宣宗的敕文中也只说要恢复佛教的活动,并没有指出道教在各地有像圆仁所说的各种离奇古怪的情况要加以制止。由此可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的这些内容,也是圆仁的僧人偏见所致,不可轻信引文不注明出处者均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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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内容包括尊君肃臣话朝仪;演军用兵礼仪;尊长敬老礼仪;尊崇备至的皇亲国戚礼仪;任官礼仪;交聘礼仪等十个部分。

  • 中国古代丧葬习俗

    作者:周苏平  

    科普教育 【已完结】

    该书勾勒了古代丧葬习俗的主要内容,包括繁缛的丧仪、丧服与守孝、追悼亡灵的祭祀、等级鲜明的墓葬制度、形形色色的安葬方式等九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