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
区政协全体委员会闭会期间,组织委员进行活动的工作机构,经政协常委会议批准设置各委员会。
第一届委员会设3个专门委员会。即:学习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工作组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设4个专门委员会(第一届3个专门委员会撤消)。即:经济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工作委员会、社团三胞联谊工作委员会、学习文史工作委员会。
第三届委员会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在第二届4个专门委员会的基础上增设1个专门委员会。即:经济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社团三胞联谊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
第四届委员会的专门委员会设置比第三届多设1个专门委员会,共6个专门委员会。即:学习文史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教文卫体委员会、三胞联谊委员会、法制社团委员会。
各届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区政协主席、副主席兼任。办公室第一届委员会只设办公室。第二届委员会设行政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学习文史提案办公室。第三届委员会设行政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学习文史提案办公室。第四届委员会办公室设置维持原状。
各办公室的职责是:
行政办公室办理机关政务、编印会刊、财务事务、对外接待以及落实各项政策等工作。学习文史提案办公室承担学习、文史委员会和提案委员会的具体日常工作。
综合办公室承担经济科技委员会、教文卫体委员会、三胞联谊委员会、法制社团委员会的具体日常工作。
区政协委员会各办公室均属正科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