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芳,直隶兴化(今江苏兴化)人,字子实,号石麓。生于明正德五年(1510),卒于明万历十二年(1584)。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丁未科状元。
李春芳与吴承恩有数十年交情。取状元后,被选入西苑撰写“青词”,深得世宗眷宠。破格擢为翰林学士,迁太常少卿,拜礼部右侍郎,进左侍郎,代严纳为礼部尚书。当时宗室藩衍,俸禄难以为继。春芳引经据典,制订种种限制宗室待遇的条文,世宗赐名《宗藩条例》,不久加太子太保。嘉靖四十四年兼武英殿大学士,入值内阁,参预机务,时人谓之“青词宰相”。
李春芳自学士至柄政,凡六迁皆出特旨,未尝一经廷推。他生性恭慎,不以势凌人,居政持论平直,不事操切。当时徐阶为首辅,春芳每事必推尊徐阶,徐阶亦雅量之。穆宗即位,欲修翔凤楼,春芳曰:“上新即位而遽兴土木,可乎?”事遂止。后徐阶被劾,语侵春芳,春芳疏辨求去,帝慰留之,后代替徐阶为首辅,任上务求安静,颇称帝意。当时,同僚张居正恃才凌物,看不起春芳。春芳叹曰:“徐公尚耳,我安能久,容旦夕乞身耳。”居正立刻说:“如此庶保令名”。春芳愕然,三疏乞休,帝不允,累加少师兼太子太师,进吏部尚书,改中极殿大学士。位在高拱之上,为拱辈不容,遂坚辞。万历五年(1577)致仕,归至家中,父母尚健无恙,一家早晚共进酒食,乐也融融,乡里人甚为艳羡。父母死后数年,春芳乃卒,享年75岁,赠太师,谥文定。有《贻安堂集》十卷。
§§第五章 清朝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