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晓春
近年来在三峡地区出土了数件奇特的器物:陶质,方形或近方形,其中一面浮雕狰狞的面像。发掘者对这种器物的命名各不相同,有名之砖雕者,有名之模型器者,也有名之兽面砖者,等等,不一而足,莫衷一是。这种器物虽屡次出土,然尚未引起发掘者和研究者的注意,甚至连其正确的名称也付之阙如。有鉴于此,笔者对其试作粗浅的考证。
笔者搜集到的材料共7件,出土于5个遗址。
首先,我们看看这几件器物的形制。
(1)云阳乔家院子遗址:出土2件,其一完整,原报告定名为“人面纹砖”。G6③:1,泥质,火候不匀,表面灰色,背面红褐色。上圆下方,下端有一半圆形凹槽,正面浮雕一人面。人面额部横向雕饰三道波浪状皱纹,正中有一半球形凸起;双眼圆鼓,两眼之间有一圆孔。脸颊鼓起如卵形,两侧饰环首钩状物;鼻梁高挺,鼻尖呈鹰钩状。嘴圆张,牙齿外露,髭须浓密而长。长34厘米、宽26厘米、厚4.5-8厘米。
(2)丰都玉溪遗址:1件,编号为H27:1,原报告定名为“砖雕”。青灰色,近正方形,背面略凹,中部有近方形的穿孔。正面浮雕似人似兽面像。额上有皱纹一道,浓眉大眼,眼球圆鼓突出,短鼻高耸,口甚阔,牙齿外露,髭须倒竖。高20.2厘米、宽19厘米、厚约7厘米。
(3)奉节县宝塔坪遗址:1件,正式资料尚未发表,器物现陈列于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泥质灰陶,近方形,一角稍残。正面浮雕一面像:眉毛粗浓,双眼圆睁,眼球突出,大嘴微张,牙齿森然,髭须飞扬。整个画面线条简单,用夸张的手法表现出狰狞的形象。大小与丰都玉溪遗址H27:1相若。
(4)云阳明月坝遗址:1994年在明月坝遗址曾出土1件类似器物,器物编号H3②:2,原报告定为“模型器(?)”,括号中的问号表明发掘者对该器物的性质尚不肯定。泥质灰陶,残。高浮雕,眼仅余一只,鼻子、嘴巴仅余半边。圆眼,阔嘴。该器物雕刻跟前几例相比稍显简单,但与玉溪遗址H27:1相比较,仍可断定为同类器物。在2000-2003年度的发掘中也出土过1件。虽然该遗址已经发表的寺庙遗存简报未提到,但在一篇介绍性文章里有器物照。从照片看,该器物为不规则方形,泥质灰陶。面像的眉毛粗浓弯曲,眉间有一桃形装饰,眼球突鼓,立耳,嘴大张,齿、舌毕现,长须倒竖。
(5)万州涪溪口遗址:1件,编号T4748⑤:7,原报告定为“陶瓦饰”。残损严重,仅余眼、鼻周边部分。圆眼,眉脊突出,鼻类猪,突出甚远,两侧须髯浓密。残宽12.8厘米,残高10.6厘米。再来看上述器物的伴出物及时代。
乔家院子G6③:1出土于G6,原报告未介绍G6与地层的关系,也未对G6作介绍,只是在报告中介绍了同出土于G6的一件莲花纹瓦当(G6③:2)。据简报介绍,该遗址的唐代地层、遗迹出土了大量的建筑材料,如瓦当、筒瓦、板瓦、勾滴等,与此同时,还出土了很多日常生活用陶瓷器,如碗、杯、擂钵、执壶、盘口壶、盆、坛、罐、灯盏、香炉等,说明这里曾是一个较大的村落。从简报看,该器物的时代很可能是唐代。
由于当年笔者及同事对此类器物缺乏认识,因此在玉溪遗址的简报中没有专门介绍H27的层位以及包含物的情况,甚至没有发表该器物的剖面图,至为遗憾。H27和该件器物是笔者亲手清理的。笔者记得,H27开口于唐代瓦砾层,打破六朝层。该灰坑除出土砖雕外,还出土了莲花纹瓦当、筒瓦等器物,这些器物的形制与唐代的F2所出相同。由此,笔者推测该器物很可能与F2有关,时代为唐代。奉节宝塔坪器物也与瓦当、筒瓦等建筑构件同出,在三峡博物馆的展览说明上标注其时代为唐代。由于缺乏详细的相关材料,我们还难以准确判断云阳明月坝遗址出土的2件器物的时代。由于发掘者认为该遗址属唐宋时期,我们也将这两件器物的时代暂定为唐宋。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唐宋时期遗址中出土过一些兽面纹瓦当,即俗称“瓦将军”者,亦作辟邪用。三峡地区也有一些出土,如湖北省巴东县旧县坪遗址、奉节瞿塘关遗址、涪陵石沱遗址等。这些旧县坪兽面纹瓦当瓦当的兽面形象跟云阳所出吞口形象非常接近,说明它们的时代相去不远。据各遗址发掘报告,时代为晚唐至北宋。由此可见,明月坝完整吞口的时代很可能是晚唐至北宋。
涪溪口遗址分上下层,T4748⑤:7出土于上层,同出的器物多为建筑构件,如滴水、瓦当、板瓦等。原报告通过与云阳明月坝遗址的对照,认为这些遗物“多属唐代”。
上述7件器物,形制上有一定差异。其中乔家院子器的形象最接近人像,不够夸张,也不够狰狞。宝塔坪器嘴巴变阔,玉溪、明月坝、涪溪口所出则完全夸张变形,大口形象尤其突出。由于出土的数量还不多,又缺乏准确的断代,因此,这些差异到底是时代还是地域原因造成的,我们目前还难于下结论。因此,本文暂不进行型式划分。
综上,目前所知的至少已经有7件该类器物,分布在丰都、万州、云阳、奉节四个区县。它们具有很多共同点,形制方面:陶质,方形或近方形,浮雕似人似兽的张口露齿、须眉皆张的狰狞恐怖形象。上部大都有一穿孔;伴出物方面:均与建筑遗址或建筑构件伴出;时代方面:时代大致相同,均为唐宋时期。由此可见,这几件器物属同类器物。
在三峡以外的中原地区,也出土过不少类似器物。汉代洛阳城的铜驼街曾出土1件,隋唐洛阳城的一个唐代砖瓦窑遗迹中出土了10件“兽面砖”,伴出的建筑构件甚多,有板瓦、]13[等当瓦纹花莲、瓦筒……唐华清宫出土兽面砖5件……其他一些址也有出土,兹不多举。器形与三峡地区出土的大体相近,均以大口、鼓眼突出其可怖的形象。
那么,这种奇特的器物到底是什么?
乔家院子遗址报告对该器物性质作过推测,认为与现今当地门额悬挂镜子辟邪的思想可能有关系。虽然报告没有列举详细的证据,但笔者认为该推测是正确的。但遗憾的是,该报告未能指出器物的正确名称——吞口。
所幸的是,考古发现中有晚期吞口的形象,为辨识该类器物的性质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2001年在四川省邻水县合流镇发现一座“大宋绍兴丙子二十六年(1156)”的墓葬,在该墓的墓楣上明确地画出一个吞口的形象。该墓与其他本地宋墓一样,属仿木结构墓葬,墓室结构模仿现实住房。虽然不能全盘照搬,但住房的一些重要特征却被保留下来。这个墓葬的墓楣吞口即是现实居屋在门楣上使用吞口的真实写照。该墓时代和地理位置均与前述7件器物相去不远,因此,该墓的材料应当可以证明这7件器物确为吞口。
现实材料也可证明上述判断。2006年5月笔者有幸在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太蓬山上一农家大门上方见到一件贴在木板上的纸绘吞口,一望而知与上述7件器物同类,亦可作为旁证。虽时光流逝千年,吞口的质地和形状有一定改变,但须眉皆张、横眉怒目、张口露齿的这些基本特征却丝毫未改,这当与其镇宅的性质未变有内在的联系。
笔者通过检索《四库全书》
(文渊阁本)和《四部丛刊》电子版,发现“吞口”一词至少在唐初已有,但多见于明代文献。历史文献中的“吞口”多指“龙生九子”之一,常称“金龙吞口”,用于装饰刀剑或舞蹈道具。真正与建筑有关系的记载是明代杨一清的《关中奏议》卷十六提到的“吞口门”,大约是装饰有吞口的门。
据顾朴光研究,吞口作为一种辟邪物,有镇宅吞口和镇墓吞口两种。镇墓吞口的质地有铜和滑石等,一般悬挂于墓室的四壁或棺木上。考古发现的镇墓吞口不多,在商周及两汉墓中有所发现,如在湖南溆浦西汉和新莽墓中曾出土多件滑石吞口。但东汉以后,随着镇墓兽、镇墓俑的流行而消失。一般所说的“吞口”系指镇宅吞口,属于民俗中镇宅器之一种。吞口的起源时间,目前尚难确考,但应该不晚于汉代。本文在未特别指出的情况下,一词即指“吞口”镇宅吞口。
“吞口”,有的地方也叫“天口”、“虎头牌”、“石敢当”等。在云南、贵州、四川、湖北、陕西、甘肃等地区的偏远农村仍偶有所见,个别地方还比较流行,是是汉族、彝族、纳西族、水族、土家族、白族等民族共同信奉的辟邪、驱邪物,被看成住宅的保护者,因此有称其为“吞口神”者。有纸、木、瓠、石等质地,形象多作虎头形,也有牛头形、龙头形等,有的似人似兽,都凶恶可怖,口部形象尤其夸张。民间传说吞口的大嘴可以吞灭任何试图冒犯房主的妖魔鬼怪,所以名为“吞口”。云南富源水族的《祭吞口歌》云:吞口吞口,横眉怒目神力威威,坐镇门头/一伸头,头顶天堂/二张眼,眼望四方/三竖耳,耳听言谈/四翘鼻,鼻闻妖王/五开口,口吞洪流/春夏秋冬,安安稳步/一口吞光,妖魔邪恶/开光开光,保我平安/养牛,牛成对/喂马,马成双。
这首祭辞对吞口的形象和作用都做了清楚的描述。
三峡和其他地区发现的吞口,有的有一个穿孔,有的没有,大约是使用方法上的差别。
三峡地区的巫觋信仰,源远流长,直到唐宋时期仍是如此。史称“其俗信鬼”,《宋史·地理四》载“归、峡信巫鬼,重淫祀”,同书《地理五》又说:在川峡四路中,“涪陵之民尤尚鬼俗”等。吞口信仰的流行,跟当时三峡地区先民对鬼神的笃信是密切相关的。
民间说法认为,吞口是随着明清时期湖广填四川时带入四川的,从本文的材料看,远在唐宋时期,三峡地区已经流行吞口信仰,可见此说法不确。
从形象看,吞口与饕餮、铺首、傩面等很可能有亲缘关系,属于“泛太平洋艺术纹样”的一种。吞口作为民俗文物的一种,对研究古代民族以及当时人们的信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遗憾的是,学术界对此关注甚少,多数还停留在讲述传说故事的地步,对吞口这种民俗事项的产生、发展、分布、文化内涵、与其他民俗信仰以及与族群的关系等问题都还缺乏基本的探讨。因此,笔者希望发掘者在以后的考古工作中,多留意这方面的材料,认真分析它跟建筑及其他伴出物的关系,判定其准确时代,并进行详细的报道,以推动研究。化局、重庆市移民局编:《重庆库区考古报告集·1999卷》,科学出版社。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