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案实在简单不过:因为他们活不下去。但真的要探究下去,问题并非“活不下去”四个字这么简单。我们真正要弄清楚的是:他们为什么活不下去,为什么过了若干的时间,他们总会宿命般地遇到一次整体活不下去的厄运?
直到二十世纪中叶以前,中国的社会发展,始终没有摆脱周期律的宿命。这个周期律是指社会混乱、战乱的周期性。
一个王朝在混乱、混战中建立,短暂的稳定后经过一个瓶颈,繁荣安定一个时期,甚至呈现某某“盛世”,再衰败、混乱、崩溃。又一个王朝在混乱、混战中建立……整个封建阶段,中国历史呈波浪式的前进,却没有螺旋式的上升。
把这种周期律叫做社会危机的周期性可能更恰当一些。
说起封建中国社会危机的周期性,不由得让人想起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危机的周期性。
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周期性与中国封建社会危机的周期性,其表现形式惊人地相似。一是影响深而广,社会生产遭到破坏,社会财富遭到毁灭,甚至导致世界大战。二是都要经过四个阶段。
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要经过危机、萧条、复苏、高涨(二战后表现为滞涨)四个阶段。封建中国的社会危机要经过混乱、瓶颈、发展、繁荣四个阶段,分别对应于经济危机的危机、萧条、复苏、高涨阶段。
以西汉王朝为例,从秦末陈胜吴广起义至汉王朝建立(公元前209—前202年)为混乱阶段。刘邦、吕雉诛杀功臣至“七王”之乱(公元前202—前154年)为瓶颈阶段。“文景之治”(公元前179—前140年)为发展阶段。汉武帝驱逐匈奴,开边拓土至“昭宣中兴”(公元前140—前48年)为繁荣阶段。王莽篡权改制(公元9年)是下一个危机(赤眉、绿林起义)的开始。
当然,并不是每一个朝代都能像西汉一样人为地将一个周期的阶段划分得如此清晰,但如此这般的大致脉络还是存在的。
其实,封建中国的社会危机本质上就是经济危机。不过封建中国的经济危机不是生产相对过剩,而是生产绝对不足,最终导致社会混乱、战乱。这种经济危机的强度、深度远远超出经济的范畴,我们把它称作社会危机恰当一些。
既然封建中国的社会危机与资本社会的经济危机表现相似,只是强度、深度不同,那么,二者的根源是否也可以比较呢?——无论是类比还是对比。
根据马克思的经典学说,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特点有二:一是生产的社会化,二是生产资料(体现为资本)的私人占有。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是生产相对过剩的危机,是社会产品过剩——相对于社会成员的购买能力来说的过剩。
照理来说,既然产品都已经生产出来了,资本家应该把它卖出去才对呀,只有这样才能收回成本并赚到利润。对单个产品来说,的确如此。但对所有行业和整个社会来说,如果所有的产品都能卖出去,必须满足一个条件:社会成员手中握有的购买力等于社会总资本加利润。
这就意味着,所有利润转移到社会成员手中,资本不能创造利润,资本家(作为一个整体)得不到利润。
这么一来,资本就不叫资本,资本家也不叫资本家了,因为资本和资本家的本质和使命就是追逐利润。如果资本被社会而不是资本家占有,社会化生产出来的产品就能全部卖出去,因为社会本身是不追逐利润的。这样的话,产品就不会过剩,经济危机就不会发生。
所以,马克思得出一个结论:经济危机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是资本主义与生俱来的基本矛盾,因而经济危机是不可避免的,这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缺陷和致命伤。
我们借用马克思的方法来分析封建中国社会危机的周期性问题。既然封建中国的社会危机不可避免,伴随封建制度始终,那么,这种危机也应该是封建中国的某个基本社会矛盾引起的。
根据马克思的经典学说,社会基本矛盾有两个: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第一个矛盾表现在封建中国,是生产的个体化与生产资料(主要是土地)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
这个矛盾是封建中国社会危机周期性的根源吗?
封建中国的生产者主要是个体自耕农。封建农业生产的生产方式与社会化的资本主义工业生产正好相反:生产个体化。这些自耕农平时没有联络,没有组织,独立分散,一盘散沙。单个或局部的自耕农难以保护自身的权益。原因是他们不愿、不能建立自己的农民协会(这同样涉及成本和技能的问题)与地主阶级对话,也不能组织起集体的罢工。自耕农无法用非暴力手段表达阶级的整体诉求,作为一个整体与土地所有者或统治者进行对话、谈判。
自耕农作为一个整体,他们与土地所有者或统治者谈判的唯一手段,就是武器。农民手中的工具,要么是锄头,要么是刀枪。
农业社会里,土地是主要的生产资料,是租、税的主要来源。土地的私有,意味着土地所有权可以流转(继承、出让、强占、买卖是所有权流转的几种常见形式,流转就是所有权的转移)。
财富是有限的,人的消费欲望和占有欲望是无限的。有剩余产品的任何一个社会,财富都有向少数人集中的趋势,这是铁一般的规律。贵族、官僚、豪强、富商利用手中的权和钱,正当不正当地、合法不合法地、疯狂地兼并自耕农的土地。
土地严重兼并的结果,一是大批自耕农破产,流离失所,无法用锄头谋生,只好拿起刀枪求生。二是本该由自耕农缴给国家的税收,被大地主截留(地主兼并土地以后,单位土地面积缴给国家的租税肯定比自耕农所交的要少甚至一点也不上交,否则,兼并土地就失去了意义。大地主截留本应该由自耕农缴给国家的部分或全部租税,相当于资本家从工人身上获取的超额利润),导致国库空虚,国家财政破产,行政运转失灵。
土地严重兼并的上述两个后果,再加上天灾人祸、民族战争这样的一些什么导火索,混乱、混战就开始了。
这种状况,对农民来说,是天灾人祸。对国家来说,是天灾“银”祸——不是钱太多,而是钱太少,即财政危机。农民没饭吃,政府没有钱,正式一点的说法是,农民破产,政府也破产,其结果就是一个字——乱。
这样看来,生产的个体化和土地私人占有,确实是导致农民周期性整体破产,从而导致社会危机周期性爆发的结构性因素因素了。
其实,两千年前伟大而又愚蠢、可爱而又可悲的改革家王莽(公元前45—公元23年)也可能对这个问题有类似的分析和理解。
王莽篡夺西汉,建立新王朝以后的改革运动,历史上被称为王莽改制,主要包括:土地国有、计划经济、专卖制度(主要是盐铁)、征收所得税、废除奴隶制。
王莽改制的核心,就是试图通过土地国有来防止土地过度兼并,从而防止社会的周期性混乱。
太平天国也进行过土地国有制的实践,还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
王莽们、洪秀全们的土地公有制尝试的失败,证明土地公有制在封建中国难以建立。
土地公有制在封建中国难以建立,土地私有制又不能防止土地兼并,不能防止农民的整体破产,难道土地所有制的问题真的就是社会危机周期性的死结吗?
我们反过来想问题,假如王莽、洪秀全他们的实践成功了,在中国建立了土地公有制,就万事大吉,可以保证农民不会整体破产么?
看起来是可以的。理论上,国家占有土地,可以预防、阻止土地的过度兼并。
问题是,这是“理论上”的、短时期内可以维持的。一个新王朝建立,将土地收归国有,平均分给农民,短时期内可能相安无事。久而久之,一盘散沙的、孤立无援的自耕农的土地,迟早会被贵族、官僚、豪强掠夺、兼并。即使不丧失土地所有权,也会丧失永久使用权。自耕农迟早会整体破产。
再者,假如真的实行土地国有,地权平均,土地不准自由买卖,自耕农的土地不被兼并或者不会严重地被兼并,也不能保证自耕农整体永远不会破产,不再产生周期性的社会动乱。
在封建中国,现实的情况是,即使土地不被兼并,分散的、弱小的、不愿也无力联合的自耕农,也会受到其他形式的盘剥和压榨,比如徭役、赋税的不公正、不公平负担以及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等等,迟早会导致自耕农的整体破产,社会危机仍然不能避免。
一句话,无论生产的个体化,还是土地的私有制,都与社会危机的周期性有关联,但这种关联性不是深层次的、本质上的因果关系。因为,即使生产个体化,即使土地私有,只要政府负责任并且有能力,它也会防止、阻止过分的土地兼并。即使由于土地兼并而出现社会危机,只要政府负责任并且有能力,社会也会主动地予以纠正,其影响不至于如此深刻而广泛,正如今天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一样。
为什么,中国社会不能进行内省,封建中国的政治精英们不能认识、至少不能透彻认识这个问题,对周期性社会危机做些纠正,使其危害减轻、缓和?为什么,一定要以大多数民众的死亡、社会结构的解体、国家政权的破产来作为一个周期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