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与和平贯穿于人类历史,是古今中外学人探索的永恒话题。
发生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人类社会史上最为惨烈的一次战争。其参战国家之广、卷入人口之多、人类生命财产损失之巨,都堪称世界战争之最。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已经60年了,世界各国人民从各自的历史文化背景出发,对这场战争的经验教训进行过深入研究和理性反省,以探寻从根本上制止战争,实现人类持久和平。
在反法西斯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人类社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也赢得了和平、进步和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对人类历史进程产生了多方面的、深远的重大影响。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人类社会正义战胜邪恶,光明战胜黑暗,文明战胜野蛮,进步战胜反动的一场世界范围内的反法西斯战争,它结束了20世纪前半期的战争与动荡,开启了战后“和平与发展”的新时代。
由第二次世界大战直接催生的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宗旨和目标的全球性国际组织――联合国,充分反映了历经两次世界大战后人类追求和平发展的共同愿望。
第二次世界大战使当代人在战争观念上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并促进了人类在战争与和平理念上的创新和实践。伟大的抗日战争为中华民族获得彻底的独立解放奠定了基础,也为人类社会的持久和平做出了贡献。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对外关系中所实践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及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和平发展”的新安全观,逐渐为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人民所接受和认同,从而极大地推进、维护了战后世界的和平进程。
第二次世界大战改变了世界和平与战争的力量对比。第二次世界大战摧毁了法西斯军国主义势力,使法西斯军队和政治体系在战争中遭到毁灭性打击。与此同时,战后世界的和平力量迅速增长,从根本上改变了近代以来世界战争力量超过和平力量的状况,从而有力地打击了帝国主义战争势力,大大减少了世界大战的可能性。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迄今为止的半个多世纪里,人类总体上保持了相对和平的局面。
“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步入21世纪,人类“和平与发展”的愿望和呼声更为强烈。从事“二战”史研究的学者们立足“战争与和平”这一主题,在探讨遏制侵略战争历史经验的同时,对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反法西斯同盟国家进行国际合作与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等重大课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2005年,世界各地隆重举行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活动,由重庆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主办、史迪威研究中心和中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史研究会承办、于重庆召开的“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学术研讨会”,则是其中具有特殊意义的一项重要活动。
这里奉献给大家的就是此次学术研讨会的成果――《第二次世界大战与人类持久和平》,这是学者们对“战争与和平”这一人类社会永恒话题的又一次有益探讨。相信该论文集的出版发行将有助于人们温“故”而知“今”,对更好地思考与探索解决当代的战争与和平问题,以及构建和平、和谐、共同发展与繁荣的新世纪、新世界,有所裨益。
谢先辉
2006年8月
“1标§”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与战后和平
杨和平
战争与和平是人类阶级社会的主旋律。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人类历史上最惨烈的总体战争”,是“战争无限化趋势的顶峰”,是对和平的最极至的破坏。也许正是这种“极至”,它成了战争与和平历史运动的一个坐标,战后和平的方方面面无不关涉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参照”。
一、《巴黎非战公约》的价值认同
从国际法上讲,战争主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敌对国家,以击败对方并使对方接受自己的和平条件为目的,以武力推行国家政策引起的武装冲突和由此产生的法律状态。传统国际法历来把战争看作是推行国家政策、解决国际争端的合法手段,认为“诉诸战争权”是主权国家不容置疑的绝对权利。不问战争的性质和目的是否正义,只要不违反当时战争法规定的作战手段和方法,就不予谴责和禁止。进入20世纪,这种传统观念被逐步否定,战争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发生了很大变化。
1899年和1907年的《国际争端和平解决公约》第一次对以战争解决国际争端的所谓“绝对权利”施加了一些限制,要求各国对国际争端应尽量用和平方法解决。1907年的《限制用兵索取契约债务公约》明确规定不能使用武力、战争方法索债,进一步在用兵索取债务这个具体范围里对“战争权利”作了直接限制。一战后的《国际联盟盟约》提出,“缔约各国,为增进国际间合作并保持其和平与安全起见,特允承受不从事战争之义务。”“联盟会员国约定倘联盟会员国间发生争议,势将决裂者,当将此事提交仲裁或依司法解决,或交行政院审查。……非俟仲裁员裁决或法庭判决或行政院报告后三个月届满以前,不得从事战争。”这里要求缔约国承担不从事战争的义务已经反映出了废弃战争的思想和主张,但三个月期限的设定表明,它依然仅仅属于对“战争权”的限制。1928年8月27日订立的《关于废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工具的一般条约》(简称《巴黎非战公约》)禁止了用战争作为推行国家政策的手段,作为国际法的渊源,第一次从法律上明确否定了“战争权”的合法性。自此,它也就成了制止侵略战争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依据。尽管这一表述比国联盟约的第12条更为激进,但国联给予了真诚的热烈欢迎。1932年3月11日,国联在对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作出反应时通过了一个决议,“不承认通过违反《国联盟约》或《非战公约》的方式所产生的任何情势、条约或协定,是国联各成员国义不容辞的责任。”历史的遗憾在于,这样一个明确宣布战争为非法的国际公约并没有能够制止战争。《非战公略》签订后3年,“九一八事变”,日本挑起了侵华战争;7年后,法西斯意大利发动了侵阿(比西尼亚)战争;11年后,纳粹德国又发动了欧洲战争,三个法西斯国家最终把侵略战火烧遍全球,使人类社会经历了一场比签订《巴黎非战公约》之前更为惨烈的劫难。然而令人欣慰的是,人类经历这一“惨烈的劫难”的洗礼之后,对《非战公约》的价值认同增加了。
1945年5月8日德国投降、9月2日日本投降,标志着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事的结束。战后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是对法西斯反攻的继续。作为起诉方的战胜国要做的就是,找出有力的证据来说明自身行为的正当性以及对方的罪恶不可饶恕。于是,《巴黎非战公约》成为了战胜国审判战犯的尚方宝剑。起诉方代表都无一例外地求助了《非战公约》对战争合法性的否定。从审判的整个过程看,正是由于《非战公约》的事先存在以及战胜国的引用,才保证了审判的有法可依、有理为据。《非战公约》在审判、惩办战犯过程中的贡献可谓功不可没,它本身也凭借对战犯的审判而重新获得了价值认同,真正确立了自己在国际法发展序列中的地位――战争是否合法的分水岭。
从国际法上讲,《非战公约》既是对以往限制战争国际法的总结和概括,更是在它们基础上的提升与飞跃。国际法对战争的价值取向由此而改变。“巴黎公约的订立标志着国际法上的一个根本改变,并且消除了反对承认国际法为一个法律体系的主要理由。在公约订立之前,国际法作为一个法律体系的主要缺点并不在于缺少一个国际立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而在于承认战争为一个正常的法律制度。巴黎公约改变了国际法的这一情况。”更为重要的是,虽然在签订时有着种种的不足,但它却有着罕见的普遍性和永久性。它的普遍性不仅在于公约本身得到了广泛的批准,还在于“它是以缔约各国人民的名义郑重宣告的。这意味着公约所宣布的内容是一项公认的国际法基本原则,违反这项原则是反对各国人民的亦即反人类的罪行。”它的永久性在于作为一个国际性的法律文件,并未规定期限。它之所以产生,深层的根源和基础在于人类的良知与理性,只要良知和理性不至于泯灭,它就有存在的依凭和保障。
正是由于《非战公约》的这些特点,在清算法西斯罪恶的时候,在历史需要的时候,它终于显示出了自己的威力。此后的《联合国宪章》、1970年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宣言》(简称《国际法原则宣言》)1974年的《关于侵略定义的决议》等一系列国际立法,都能找到《非战公约》的影子。著名的国际法学者劳特派特评价说:“巴黎公约是两个最重要的国际法条约之一……巴黎公约在其性质和目的上是永久的,并且代表着国际社会的法律结构的一个根本改变,它应被视为国际法体系的基石之一。”《巴黎非战公约》成了战后国际法以及它所维护的世界和平的基石,这其中有一个重要的促动因素,就是它当初没有能够阻止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强烈震荡,正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唤醒了人们对这一《非战公约》的价值认同。《非战公约》也因此成为战后和平的法律前提。
二、联合国与世界和平
相对于世界和平而言,第二次世界大战留给人类的最大遗产可能就是联合国了。联合国实际上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打”出来的。
人类在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惨烈灾难之后,不到20年,又陷入了一场新的更大规模的战争旋涡。战争开始后不久,爱好和平的人们就在思谋着建立一个有效的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组织。1939年11月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宣言》,首次提出在“此次东亚与西欧战事结束之时,诚能产生一种包括全世界之有效的集体安全组织,则人类和平共存之光明,庶几随战争之终结而开始”,并呼吁“世界一切爱好和平的力量,皆为此一崇高目的,即建立一有效的集体安全组织而努力。”
1941年8月14日,英、美两国首脑共同签署《大西洋宪章》,提出了建立“广泛而永久的普遍安全制度”的希望。1942年1月1日,对德、日、意宣战的26个为对抗共同敌人的联合国家,在华盛顿签署《联合国家共同宣言》,强烈地反映了要求建立战后新制度的善良愿望。
1943年10月30日,中、苏、美、英四国外长在莫斯科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莫斯科宣言》)确定了战后建立普遍安全组织的共同方针和基本原则。宣言声明:“承认有必要在尽速可行的日期,根据一切爱好和平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所有这些国家不论大小,均得加入为会员国,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
《莫斯科宣言》实际上是准备建立联合国的第一个步骤。1944年8月21日至同年10月17日,美、苏、英三国和中、美、英三国分别在美国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议,根据《莫斯科宣言》的精神,草拟了战后国际组织的章程,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建立普遍性国际组织的建议案”,并建议国际组织命名为“联合国”。在建议案中,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各个机构的组成和职权,还规划出了联合国宪章的基本轮廓,为联合国的成立起了重要作用,只是有关安全理事会的表决程序问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为此,1945年2月,苏、美、英三国首脑在克里米亚开会,签订了《雅尔塔协定》,并就上述表决程序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形成了“大国否决权”方案。会议同时决定由中、苏、美、英四国发起,邀请在《联合国家宣言》中签字的国家,在旧金山举行制宪会议。
1945年4月25日,制宪会议在旧金山召开。参加会议的有50个国家。与会代表讨论了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制定的方案、雅尔塔协定以及各国政府提出的修正案,经过两个月的激烈讨论,终于在1945年6月25日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宪章》。1945年10月24日,经中、苏、美、英、法和其他多数签字国交存批准书,宪章开始生效,联合国宣布正式成立。
联合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建立起来的,也是在总结国际联盟没有能够阻止第二次世界大战发生的失败教训的基础上建立的。从某种程度上讲,正是由于国际联盟的失败,才铸就了联合国的成功。
联合国相对于国际联盟而言,有着明显的继承性。无论是成功的探索,还是失败的教训,国际联盟给联合国留下了丰厚的历史遗产。正是由于对国际联盟的超越,联合国才避免了国际联盟在维护和平方面的诸多尴尬。
1946年4月,国联举行最后一届大会。自起草国联盟约以来一直积极参与国际联盟工作的英国人赛西尔断言,“创立它和参加它工作的那些人的努力没有白费,没有这些努力,这个新的世界组织就不能建立起来。”在新创的联合国中,“一切明确的国联职权都以这个形式或那个形式复活了;就所有新的机构来说,它们都有回溯到它们前身的经历的不断的线索。”“每个组织以这个形式或那个形式吸收了国联相应机关的职能、计划、案卷,并且在许多情况下吸收了国联机关的工作人员。大多数新机构由于在重建时具有比较远大的眼光和由于美国加入而增加的信心、主动性和资源,因而能以国联的事业所没有达到的规模开始它们的事业。但是连续性仍然没有中断。”
在制定《联合国宪章》的整个过程中,国联盟约和国联的活动一直是主要的参考和借鉴。联合国的框架结构均可上溯到国联并找到线索。联合国的大会、安理会和秘书处与国联大会、行政院和常设秘书处在形式、职能、性质等方面有不少相似与相同之处。联合国的托管理事会是从国联的委任统治制度和常设委任统治委员会演变和发展而来的,经济与社会理事会在形式、职权和目的上,都受到了国联布鲁斯委员会在1939年8月大战爆发前提出的要成立一个新的对国联全体行使有效权力的中央经济和社会问题委员会的建议的启示。
联合国国际法院更是对国联常设国际法院的直接继承。常设国际法院的主席萨尔瓦多的格雷罗博士当选为联合国国际法院主席。
他特别强调,“新的法院在一切本质方面是旧的法院的继续;什么东西也不能夺去国联创立第一个国际法院的荣誉,而这个法院具有创立这件事所包含的法学领域的一切进步。”《联合国宪章》规定,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应依所附规约执行其职务。该项规约系以国际常设法院之规约为依据,并为本宪章之构成部分。”
在旧金山制宪会议上,争论最为激烈的是否决权问题。中美英苏四国曾发表了一个联合声明,为设立否决权而辩解。声明中详细列举了国联行政院作出决议的程序条文,并说雅尔塔公式并没有给予常任理事国以新的否决权,因为这种权利是国联行政院的常任委员一直就享有的,建议中的安理会表决方式“将使安理会的活动比在国联那种全体一致规则的情形下少受些阻挠。”由此也可以看出,《联合国宪章》与《国际联盟盟约》之间存在明显的继承关系。
联合国的核心宗旨同样是维护世界和平。在总结国际联盟失败教训基础上的创造,使其在规范世界秩序、维护世界和平方面更趋完善。如宪章第2条中说明“本组织及其会员国应遵行”的原则时特别规定,“本组织在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必要范围内,应保证非会员国遵行上述原则。”由于现在的联合国会员国几乎包括了世界上所有已经独立的国家,这项规定似乎已经失去了意义。然而,它在法律上却是一项公认的规则的例外。按照条约法,条约对于第三国既不给予权利,也不设定义务,而宪章却在维持和平与安全方面使非会员国承担了义务。又比如宪章第103条规定,“联合国会员国在本宪章下之义务与其依任何其他国际协定所负之义务有冲突时,其在本宪章下之义务应居优先。”也就是“宪章优先原则”。这一规定表明,宪章又构成了一般公认的国际法规则的例外。按照条约法,后条约优于先条约是一个在一般情况下的通则,而这条规定却确定了宪章的优先地位,使宪章规定的义务优于会员国缔结大的任何其他国际协定规定的义务。
诸如此类的“优先”规定体现了联合国对“维护世界和平”这一主要矛盾的把握以及维护国际和平的决心。
在此基础上,半个多世纪以来的联合国大会通过了难以数计的决议,其中相当一部分都是为了维护国际和平的决议。由于联合国本身的一般性普遍性国际组织的特征使得这些决议往往具有“造法性条约”的特征。比如1965年通过的《关于各国内政不容干涉及其独立与主权之保护宣言》,1970年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简称《国际法原则宣言》)1974年通过的《关于侵略定义的决议》等。《联合国宪章》以及这些原则对于战后世界和平的维护,可以说是根本的保障。
当然,还应该看到,联合国除了本身更多地维护世界政治秩序外,维护战后世界经济秩序的一些组织,比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即世界贸易组织)等,都是与联合国发生特殊关系的专门性国际组织,属于联合国的专门机构,是“联合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说战后世界和平的维护,这些经济组织所规范的经济秩序同样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正是它们,促进了世界经济的相对稳定和自由发展。而战后的和平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种经济的相对稳定与发展。
三、“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国际社会是由众多的主权国家集合而成的,各国之间难免会发生矛盾,出现争端。但是,国际社会中,各个主权国家相互之间是平等的,各自是独立的,彼此之间不存在隶属或管辖关系,因此,国际社会中不存在也不应该存在超国家的权力机关来制定法律、执行法律以维持国际社会的正常秩序。那么,国际社会中出现的争端怎样解决呢?
“和平”。这是战后和平的重要支撑。
和平解决争端,历来就被认为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一种极为重要的措施。19世纪即已提出诸如谈判、斡旋、调停、仲裁之类的国际争端和平解决方式,1907年第二次海牙会议制订了《国际争端和平解决公约》,1928年国际联盟大会通过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总决议书》。在《联合国宪章》中,“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更是一项基本原则。
宪章第2条第(3)项规定,所有会员国应该用和平的方法以不使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正义遭受危险的方式,解决它们的国际争端。不仅如此,宪章还规定安全理事会负有促进国际争端和平解决的责任,如当这种争端已构成一国对另一国的侵略行为时,安全理事会还有采取行动加以制止的权力,以促使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重获可能。1949年联合国大会根据国联的《总决议书》修订而成了《日内瓦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总议定书》(1950年生效)这些条约和规定,从国际法的意义上为战后世界解决国际争端、维护和平秩序作出了重要贡献。
按照《联合国宪章》第33条的规定,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方法主要是指谈判、调查、调停、和解、仲裁、司法解决等,主要归属于政治解决和司法解决两大类。这些方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已经存在,也有过成功实践的先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些经过实践的有效方法被《联合国宪章》做了更完整的国际法意义上的规范,使得它们更加切实有效。战后世界,这些方法得到了维护和张扬,甚至还有更具创造性的完善。比如,现在,“协商”已经与谈判一道成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最主要的政治方法了。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通过国际组织解决争端。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法发展的一个新的内容,主要包括通过联合国、通过区域组织以及区域办法解决国际争端两大方面。鉴于世界大战的战祸和国际联盟失败的教训,第二次世界大战“打”出来的联合国组织,对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从原则规定到具体做法上,都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
比如,“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为联合国一大宗旨;“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避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和“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是联合国组织及其会员国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以这些原则为基础,联合国组织除国际法院对于法律性质的争端可以依照司法程序和法律方法予以处理以外,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都负有重要责任。安理会对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负主要责任,因此它也是联合国解决重大国际争端的主要机构,它在这方面的职权主要有调查、建议、执行行动等。安理会为了应付威胁和破坏和平以及侵略行为的严重争端或情势,可以作出对联合国一切会员国均有拘束力的决议。为实施其决议,可采取包括断绝经济关系、外交关系和停止一切交通运输等非武力措施。为制止会员国间的军事行动,防止军事冲突再度发生和扩大,安理会可采取“维持和平行动”,诸如派出联合国军事观察团或维持和平部队。联合国大会是联合国中仅次于安理会的解决国际争端的一个主要机构。对于任何国际争端或情势,大会均可列入议程予以讨论,而不受宪章关于争端对国际和平的严重性的限制。此外,还可以召开特别会议和紧急特别会议讨论特别的、紧急的问题。另外,与此相关联的是通过区域机关或区域办法解决国际争端。《联合国宪章》规定,可以通过区域机关或区域办法来解决地区性的争端,只是必须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目前世界上常用的区域机关和区域办法都是地理上接近的同一区域的国家用条约建立起来的。比较重要的有美洲国家组织、阿拉伯国家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欧洲联盟和非洲统一组织等等。在一些区域性冲突中,这些区域性的组织根据条约中所规定的办法采取积极行动,为和平解决区域性国际争端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有限化战争、战争的变异与和平的未来
当然,战后和平也只是一个相对的和平,是相对于第二次世界大战那种无限化的总体战争而言的。尽管“战争不合法”的观念已得到普遍认同,尽管联合国规范了一整套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办法和措施,尽管这些办法和措施也确实在战后的半个多世纪里解决了各种各样的冲突,化解了形形色色的矛盾。然而,正如国内法禁止杀人放火,并未能一禁止就完全消灭了杀人放火现象一样,尽管国际法已经确认战争为非法,并为争端当事国提供了和平解决争端的方法、手段甚至场所,战争还是没有能够彻底消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巴勒斯坦战争、朝鲜战争、苏伊士运河战争、“六五”战争、越南战争、斋月战争、黎巴嫩战争、越南入侵柬埔寨、苏联入侵阿富汗、马岛战争、两伊战争、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伊拉克战争等,再加上没有在此罗列的那些地区冲突,可以说,人类尽管已经有了《巴黎非战公约》以及那么多关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保护,却依然与战争相伴而生息。
此外,还有大量的变异性战争暴力在不断扩散。李巨廉教授对战后出现的种种“战争变异”进行了归纳和总结,诸如悬在头上的核“达摩克利斯剑”、前途难卜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核和生化武器)扩散、没有尽头的军备竞赛、“全民战争”的异化、难以控制的国际恐怖主义行动、非洲的种族冲突屠杀、汹涌的国际难民潮等。这些实际上也都是战后和平以及未来和平的现实和潜在的危害因素。
很显然,和平的追求、和平的维护,关键并不在于是否有维护和平的国际条约和国际组织,是否有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规范和准则。战争与和平,有战争存在,就谈不上和平,要真正的和平,必须根绝战争。
要根绝战争,必须根绝战争的根源。这也许太理想化了。人类要完全实现废弃战争、消弭战争的前景,不容讳言,那应当是相当遥远的未来。但只要有追求和平的向往存在,这就应该是人类努力的方向。
学者们对两次世界大战起源的研究,已得出广泛认同的结论:“垄断基础上的竞争,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世界的整体性这样一些帝国主义时代的根本特征,使得20世纪存在着一再发生世界战争的可能性。事实上,第一次世界大战就是这样打起来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也是这样打起来的。就这个意义上说,两次世界大战的起源是相同的,即都是帝国主义的争霸斗争引起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仍继续推行帝国主义政策,企图维持其摇摇欲坠的殖民主义统治,镇压革命和民族解放运动,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朝鲜战争、越南战争就是战后帝国主义政策所导致的两场大规模的局部战争,实际上也依旧是一个争夺霸权、维护霸权的问题。霸权主义直接违背《联合国宪章》及其他一些国际文件所规定的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威胁世界和平与稳定、导致冲突或战争的主要因素。冷战时期的两个超级大国,利用远远超过其他国家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四处伸手,干涉别国内政,组织军事集团,充当世界警察,介入地区性冲突,严重影响世界和平与稳定。世界上主要热点地区的紧张局势以及许多局部战争,均与两个超级大国的插手有关。一些地区性强国,民族利己主义恶性膨胀,把本国、本民族的利益置于其他国家利益之上,试图凭借自己相对的优势地位,在本地区建立势力范围,为此不惜侵犯别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甚至发动侵略战争,吞并弱小国家。这种地区霸权主义虽然影响范围有限,但是由于缺乏核均势那样的相互制约机制,因此往往表现得更加猖狂,更具冒险性,成为影响一个地区和平与安宁的主要根源。冷战后的近几年,发展问题成为世界的主要矛盾,要和平、求合作、促发展已经成为时代的主流,维护世界和平的因素在不断增长,因而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有可能避免新的世界大战的。但从现实情况看,在一定时期内,局部战争或冲突又是避免不了的,因为冷战思维依然存在,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在威胁着世界的和平与稳定。霸权主义依然在不断的威胁着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威胁着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规范和准则,威胁着世界的和平与安宁。
和平是人类的向往。和平是时代的潮流。战后世界的和平能否摆脱“有限化战争”以及种种“变异”性的战争暴力,能否使自己走向更加纯洁,重要的可能并不在于有关废弃战争、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立法,更重要的在于对这些国际法规范和准则的遵守,在于使“地球村”里的每一个主权国家都有一种遵守国际法规范和准则的自觉意识。
这肯定需要一个遥远的过程,但可能只有到了那时候,和平才是真正的,才是实在的。
(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
“1标§”二、“二战”期间的美国和中国:作战纪要
裴孝贤(Donald M。Bishop)
我首先回顾一下当年中缅印战区的战略形势,这是美国加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不久,我们的政治和军事领导人划出的一个战区。一个简短的摘要很难涵盖这样一个复杂的题目――历史上的战争往往是错综复杂的――但我现在谈的是其浓墨重彩之处。
自从1931年日本开始入侵中国以来,美国人一直关注在中国发生的悲惨事件。尽管美国不是国联成员国,但仍然加入了谴责日本侵占中国东北地区的国际阵营。
1937年,日本加快了入侵的步伐,美国希望避免战争,因此首先选择制裁并采取了其他一些措施。1938年7月,富兰克林・D。罗斯福总统批准通过了一个“道德禁运”法案,禁止向日本出售军用飞机。
1939年1月,中国收到了第一笔美国贷款。1940年9月起禁止向日本出售废钢和废铁。1941年,根据《租借法案》,中国接受了价值2600万美元的武器援助。同一年,巴拿马运河禁止日本船只通行。1941年7月,美国冻结了日本资产,双边贸易停止。
珍珠港事件之后,罗斯福总统对中国作出个人承诺:尽管美国决定首先集中精力击败德国和意大利,在那之后才会针对日本展开重大军事行动,但美国不会放弃对中国的援助。
如果要回忆战争期间同盟国领导人和各委员会所做的战略决策(在卡萨布兰卡、三叉戟会议、四分仪会议、魁北克、开罗、雅尔塔和其他地点)需要召开一个会议,并花费几天时间,但是,我们可以实事求是地说,美国一直是中国最强大的支持者。
美国的承诺有军事考虑。中国战场牵制了大部分日军――超过100万人,这些部队无法部署到别的地方。战争初期,中国堪称抗击日军的极佳空军、海军候选基地,对于最终的两栖作战也是如此。
这种承诺也有社会文化方面的考虑。美国支持中国抵抗日本的侵略是正义的要求。美国人通过许多来源对中国产生了好感,这些来源包括赛珍珠和林语堂的小说、传教士的报告以及美国在中国的传教士之子――亨利・卢斯出版的《时代》和《生活》杂志。受人尊敬的中国驻美大使胡适巧妙地在美国各地为中国奔走呼号――例如1940年在家父的大学毕业典礼上。
美国人心目中的中国形象有些浪漫化和理想化,他们忽略了这样的现实,即蒋介石政府和中国军队中,无能和贪污腐败现象比比皆是。
美国人评价中国时,应该考虑这一因素。
从1941年12月至1942年4月杜利特尔空袭东京的这一段时间内,美国人得到的是接二连三的坏消息――美军在珍珠港、威克岛、菲律宾、巴丹半岛的失利,以及盟军在香港、荷属东印度和新加坡的受挫。
唯一的好消息来自于克莱尔・陈纳德指挥的,在中国作战的小股美国飞行队。美国志愿航空队的胜利使得中国仍然存在于美国战略规划的“地图”中,美国的飞行员帮助勇敢的中国人面对敌我力量悬殊的局势,这一消息使美国人欢欣鼓舞。无疑,这有助于使罗斯福总统恪守对中国的承诺,也有助于解释日后他支持频繁使用空军打击中国战场日军的原因。
在援助中国实现自己承诺的过程中,美国面临了某些重要的困难。于1941年12月的日军一系列攻势后,中国正处于一种可怕的地理和地理政治困境。
苏联对日本保持中立,美国开始通过伊朗向俄国人运送大批武器、飞机、车辆和物资以帮助他们抗击希特勒德国,却没有物资经苏联到达中国。没有从西方和北方到达的援助。日本及其殖民地(中国东北地区、朝鲜和台湾)对来自于东方的联系和援助进行了封锁。中国海岸的港口全部被占领。通过闪电战,日军占领了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印度支那、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从东南亚进入中国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1942年5月日军向缅甸北部进攻,切断了中国最后一条通向外界的道路―滇缅公路(从昆明到腊戌的公路,从腊戌到仰光的铁路)中国唯一开放的边界就是与英属印度(现在是巴基斯坦、印度、不丹和孟加拉国)之间的边界。
在横扫缅甸后,日军进抵印度的东大门。印度和中国之间是天险喜马拉雅山脉。在世界最高峰上开拓陆路交通根本不可能。
说中国与世隔绝还不能完全表达那种绝望的局面,美国在欧洲和太平洋等其他地区无暇抽身的时局迫使它无法部署支援中国的全部资源。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各条战线上的主要贡献在于它的工业和经济实力――提供了大批物资、无数的石油和汽油、成船的食品;以百万吨计的军火和武器、科学的应用、运输舰和登陆舰组成的舰队、数以千计的车辆和遮云蔽日的机群。
这种状况的出现使美国人陷于对物资的依赖、对从美国到各战区的后勤物流以及战线后方稳定的补给的依赖(美国部队使用物资和补给的速度达到了极致,数量上远远超过了任何其他国家的战斗人员)
美国费尽千辛万苦、长途跋涉将战争物资通过空运或海运的方式运抵卡拉奇和加尔各答。1943年,美国派出了4600名铁路工人去操作印度铁路上的关键设备,物资得以运抵印度东北部顶端的城市阿萨姆(物资从加尔各答通过混乱的、不同轨距的英国殖民地铁路系统运抵阿萨姆需要花67天时间,而这条铁路原来是为了将茶叶运到港口而修建的)即便如此,由于没有海上或陆路通路,仅有少量物资可以通过喜马拉雅山脉的空中航线运到中国。根据经验,在这条航线上每运送一加仑汽油到中国,飞机要消耗六加仑汽油。
在印度和中国之间开辟一条陆上运输线的需要,使在印度的路易斯・蒙巴顿勋爵和中国战区的约瑟夫・史迪威将军煞费苦心地筹划了一番。英国人想把日军从印度边界赶走,进攻仰光夺回缅甸。美国人希望重新打开到中国的陆路交通。
缅甸的战斗使英国军队、英联邦军队、印度军队和非洲殖民地的部队聚集于该国南部战线。美军和在印度重新受训的三个中国师得到了游击队和山地部落的支持,形成了北方战线。他们的进攻得到空中补给和空军的有力支援。由于日军缓缓地向后撤退,军方的工程人员修筑了新的利多公路,并且在公路沿线铺设了通向中国的输油管道和电话线。缅甸战役开始于1943年9月,是一次艰苦的拉锯战。
还要提到另一个战略因素。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陆军航空兵的将军们对于现代战争中空军具有决定作用的理念非常执著。不管是相信仅凭空中力量便可以击败地面进攻部队的空军战术学校前教官克莱尔・陈纳德,还是希望美国轰炸机飞越战场攻击德国和日本重要经济中心的亨利・哈普・阿诺德将军,都是制空权的忠实信徒。这种对于空中力量的信赖将塑造未来美国空军的力量。史迪威将军和许多其他陆军将领并不赞同这种制空权的观点,这有助于我们了解美军高层对于中缅印战区战略战术所进行的争论。
一、现在让我们逐一翻开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中美合作的篇章。
最初的“飞虎队”――美国志愿援华航空队
与日军交战的第一批美国飞行员此前已经在中国呆了一段时间。
克莱尔・陈纳德,一位退役的美国陆军航空队飞行员和教官,1937年签约成为蒋介石的航空顾问。陈纳德曾经是空军战术学校歼击机系的系主任,对于空军的使用有许多别出心裁的理论。每年在路易斯安那举行的美国陆军演习中,他将这些理论付诸实践,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1940年和1941年,美国在战争中仍保持中立,陈纳德开始招募一批美国退役飞行员与日军作战。1941年4月15日总统罗斯福签署了一道行政命令,授权从陆军和海军退役的志愿者加入美国志愿援华航空队(AVG)1941年夏天,100名飞行员和200名地勤人员从美国出发。100架装在箱子里的寇蒂斯“战鹰”战斗机从英国转运到中国。
美国志愿援华航空队在美国进行招募的同时,许多年轻的美国人加入了盟军空军,因为他们预计美国即将加入到全球的战事中。急于参加战斗的美国年轻人前往加拿大并加入皇家加拿大空军接受飞行训练。由美国人组成的三个“战鹰中队”成员身穿英国军队制服参加了1940年和1941年的不列颠空战。
没有飞行经验的年轻美国人往往去讲英语的加拿大或英国接受飞行训练,而中国需要的是,接受过训练的经验丰富的空军飞行员,在一个战火中的不发达国家的穷乡僻壤服役。按现代管理术语,我们称陈纳德在招募志愿者的过程中“思想开放”,利用了一个“慷慨的财务一揽子计划”(高薪)和“基于战功的奖金”制度(每摧毁一架敌机可获得一笔报酬)来招募那些中国急需的人员。
美国志愿援华航空队的招募工作、前往中国的旅途以及在缅甸的培训,花费了好几个月的时间。“飞虎队”的第一次战斗发生在珍珠港事件后第11天。许多人报道了陈纳德的领导艺术和训练态度、他对于我们现在称为“独特的空战战术”的关注、创新的预警系统(他们称之为“警报”系统)日军进攻在怒江河谷受阻,以及志愿援华航空队如何提高中国人民的士气。
现在我们可以让数字说话:从1941年12月18日到1942年7月4日,志愿援华航空队击毁了298架日机,日军损失了大约1500名受过训练的飞行员、机枪手、投弹手和导航员。航空队的损失是10名飞行员,地面上损失3人、失踪4人。战斗中损失了12架飞机,地面上损失了61架。按百分比计算,如此高的空战胜利比率是史无前例的。
二、插曲:杜利特尔空袭
1942年春是盟军在太平洋上失利和撤退的时间,实际上唯一的好消息来自中国――飞虎队的胜利。但是,1942年4月18日,对于日本的一次直接空袭使得美国人和中国人都惊喜万分。16架陆军航空队的双引擎B-25轰炸机,在吉米・杜利特尔中校的指挥下,大胆地从“大黄蜂号”航母上起飞,轰炸了日本四个城市的目标。
这些B-25可以从航母上起飞,但返航时却不能降落在航母上,任务完成后他们只能飞往中国。因为他们提前起飞了(航母特遣部队遭遇了一艘日军警卫舰)所以他们的燃料不够到达最终目的地――浙江省的衢州机场。一些飞行员飞到中国后在黑暗中跳伞;其他人则迫降在地面上。
在到达中国的75名飞行员中,三个人死于降落过程中,八个人被日军俘虏。剩下的所有人都被中国军队或游击队搭救。这次对日本的首次空中打击的实际军事效果并不明显,但是对于美国人和中国人心理上的激励作用很大。杜利特尔的人员在中国各处受到了热烈欢迎。他们的获救预示了整个战争期间中国民众采取的类似行动。
这次空袭给日本人造成的损失微不足道,但却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美国和中国的士气得到了提升。日本将许多空军部队留在日本来防御另一次进攻,而不是将他们部署在太平洋或中国。
更重要的是,这次空袭时,日军最高统帅部正考虑是否部署部队进攻美国太平洋舰队、澳大利亚或印度。从一艘航母上发动的这次空袭造成的震动和耻辱,迫使日本人选择发动针对剩余美国海军力量的海上战役。这次空袭导致日军1942年6月4日至7日在中途岛战役的失败,中途岛战役也许是整个太平洋战争期间最有决定意义的一次海战。
中国人为杜利特尔空袭的胜利付出了巨大牺牲。日军驻中国的部队杀害了数万平民,他们曾经帮助过那些迫降在中国的美国飞行员。
三、美国空军驻华特遣队
1942年初,美国召回了退役的陈纳德,并任命他为美国陆军航空队现役准将。志愿援华飞行队的飞行员可以重操旧业了。有些人接受了,其他人帮助培训最初引入的陆军航空兵军官来接替他们的位置,确保飞虎队的经验能传承下去。
志愿援华飞行队三个原来的中队成为第23战斗机大队。陈纳德的全部空中力量成为美国空军驻华特遣队。美国空军驻华特遣队和陈纳德归总部设在印度的美国第十航空队指挥。
美国空军驻华特遣队的任务是:防御驼峰运输线;寻找并攻击日本空军和陆军部队、陆军和海军设施,以及沿海和海岸航道中的日本舰船;攻击印度支那、泰国、缅甸和台湾的日军;并支援中国的军事行动。第23战斗机大队出色地发扬了早期“飞虎队”的精神。
四、第14航空队
在陈纳德将军的领导下,美国驻中国陆军航空队数量上逐渐和稳定的增长使其在1943年3月5日组建为第14航空队。第14航空队的总部设在昆明,在美国战时的16支航空队中是独一无二的――创建并驻扎于战事活跃的地区,依赖于一条空中补给线,为了一个领袖――陈纳德将军而建立。
第14航空队源于前美国志愿援华飞行队,使用相同型号的飞机进行相似的战斗。它新的标记是一只带翅膀的老虎,因此第十四航空队常被称为“飞虎队”。
1943年,一些轰炸机大队加入第14航空队接受指挥。中美空军混合联队成立,美国飞行员和在美国受训的中国飞行员在这里并肩战斗。
1944年,第14航空队针对日本的军事行动的步伐加快了,但他们的行动遭到了日军的反扑。日本人于1944年10月发动了一次大规模进攻,夺取了醴陵、衡阳和零陵的机场,侵占了美国空军的势力范围。空军历史学家仍在对这次战役争论不休。这次战役证明,没有地面部队支援的空军对可靠基地的依赖是其致命弱点。
战争结束时汇总的数字可以说明一切:战争结束时,第14航空队拥有20000人和1000架飞机。其四个联队拥有七个战斗机大队,机型包括P-40、P-38、P-47和P-51;三个轰炸机大队的机型包括B-25和B-24;两个运输机中队使用的机型是C-47;一个摄影侦察中队使用的机型是F-5;一个夜间战斗机中队使用的是P-61.
这些美国空军在中国的作战记录又如何呢?从1942年7月美国空军驻华特遣队编队到1945年5月底,美军飞机击毁了2135架日本飞机,另有773架可能被击毁。空战中,击落损失比是十比一。日本商船损失估计为200多万吨。美军飞行员对日军进攻的阻碍作用可通过以下数字来证明:817座桥梁被摧毁或损坏,1225个火车头被摧毁,另有1500个被损坏,日军损失了18888条河船。
五、驼峰航线
美国驻华空军部队的背后是喜马拉雅山脉。在中国的每次出击都依赖于从印度飞越喜马拉雅山脉的空中补给线。每个人、每架飞机、每个备件、每个工具、每台无线电、每台雷达、每台推土机、每颗子弹、每加仑航空汽油以及每一听午餐肉,要历经长途飞行加入中国的战争。其他方面――中国政府、中国军队和史迪威将军在中国的部队,都依赖于同一条供应线。
中美两国政府及其军事参谋部门总是因如何分配经过驼峰运来的补给品而产生政策纠纷。在盟国策划会议上,决定往往要经过长时间辩论才会得到批准。
几个组织向空运行动贡献了自己的机组人员和飞机――中国航空公司(包括许多前志愿援华航空队的成员)美国航空公司、美国陆军空运队、后来的空运司令部以及部队运输机和战争物资运输机中队。他们驾驶的是C-46、C-47、C-54和C-109(都是运输机)和转为运输货物和燃料的轰炸机C-87.
1942年中期,美国陆军航空队和中国航空公司花了两个月的时间,仅运输了300多吨物资到中国,但是,到同年年底,驼峰飞行员每个月运输了大约1000吨的物资到中国。1943年这个数字达到每月3000吨。
一份美国空军的纪要这样写道:“这条航程五个小时、700英里(合1127公里)长的航线被飞行员视为自杀航线,充满了变化无常的风向、季风、不可预知的湍流和地球上最危险的地形”。
一些飞行员一天需要飞三次,他们经常感到筋疲力尽、压力重重。
1944年9月,威廉・特纳准将接管指挥权时,特别关注安全和效率。
吨位增加了,而事故率却下降了。在战争的最后一个月,曾经参与缅甸战役的空运和作战物资运输部队可以加入飞越喜马拉雅山脉的空运行动,72000吨的物资通过驼峰航线到达中国。
整个战争期间,驼峰飞行员总共运输了777000吨物资支援中国的抗战,有509架飞机坠毁、81架失踪。仅1944年1月一个月里,每运输1000吨物资到达中国就有3人死亡。人员方面共有1314名机组人员死亡,345人失踪。
我们应该提到驼峰行动中一个重要的传奇。美国空军空运行动早期先遣部队的许多人都飞越过驼峰。他们在印度和中国了解到,飞行任务仅仅是一次空运行动的一部分。高效的空运也依赖于航线、机场和地勤服务的管理。
例如,德国人也曾试图通过空运向围困在斯大林格勒的冯・保卢斯的第六集团军运送补给。他们的飞行员是勇敢的,但由于缺乏高效的地勤服务,无法运送所需数量的物资。
1948年,盟军寻求通过空运向柏林运输补给,以防止它落入俄国人之手,正是特纳将军领导了这次历史性的事件,对于他的任命,人们一点也不奇怪。
六、马塔角行动
1944年6月到1945年1月,四个大队(16个中队)的B-29轰炸机被部署在成都地区――广汉、邛崃、彭山、新津的机场上,这些机场是由数万名中国劳工修建的。它们包括新成立的第20航空队的第58轰炸机联队。这是实现阿诺德将军等空军先驱梦想的战略空军机群轰炸。
“马塔角行动”在魁北克和开罗会议上得到了批准,其战略计划是:在印度集结一支新型远程B-29部队,将满载的轰炸机推进至成都附近的基地,在那里加油,然后发动针对日军的远程攻击。这次行动的历史记录强调了罗斯福总统关于在中国开展一次针对日军的轰炸战役的个人承诺。第20航空队未置于中缅印战区任何一位指挥官的指挥下(阿诺德知道史迪威和陈纳德试图使用B-29支援自己的行动)而是自动处于美军参谋长联席会议的指挥下。
供应问题令人生畏。装载物资、燃料和人员的船只从美国出发,经过漫长和曲折的大西洋或太平洋航线到达卡拉奇或加尔各答。从印度向中国乃至日本发动攻击之前,必须将燃料运至成都附近的机场。准备进行轰炸的B-29执行准备任务,仅携带燃料(每次飞行携带7吨燃料)飞越驼峰到达中国。为了准备一次对日本的进攻行动,就要飞越驼峰六次来运输所需的燃料。在这些运输任务中,飞机和人员都有损失,也减少了发动机和机身的有效使用寿命。
第一次针对日本的空袭――一次航程为3200英里的行动,在1944年6月14至15日的夜间进行。数字证明了任务的难度。92架飞机离开印度,但是仅有79架到达中国。75架飞机起飞,但仅有68架到达中国海岸,仅有47架攻击了目标――八幡制铁所。15架目测轰炸、32架靠雷达进行了轰炸。仅有一枚炸弹命中了目标。这是即将到来的困难的一次预示。
第20轰炸机大队继续进攻,包括针对中国东北、台湾在内的中国的日军目标的一些行动。随着中缅印战区对寇蒂斯・李梅少将的任命以及新程序――一种独特形式的采用,提高了效率,机组人员可以发现和标记目标,投弹手和雷达操作员可以控制轰炸航线,以及高爆炸弹和燃烧弹的不同组合。但是日军防御的效率也提高了。
到1944年年底,第20轰炸机大队损失了147架轰炸机。显然,从成都发动的针对日军的进攻,人力、飞机和物力的代价过于昂贵,难以为继。最后一次从成都发动的针对日军在台湾目标的进攻开始于1945年1月15日,同年2月,轰炸机被部署到马里亚纳群岛。在那里他们参加了其余的对日本的空中进攻,首先使用了高度精密轰炸战术,后来使用了低精密度进攻战术,使日本的城市成为一片火海。
海伍德・汉塞尔少将是指挥B-29的空军梦想家之一,认为“马塔角行动”在军事行动的观点上“并不成功”。“你不能通过驼峰航线向B-29提供足够的物资来完成一次成功的轰炸战役”。在马里亚纳群岛,轰炸机部队可以很容易地得到穿越太平洋的海上补给,此时通过多个跳岛战役,该地区的日军已被清除。
汉塞尔评论道,“从战略效果的观点”,它(马塔角行动)“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确定了轰炸机部队接受中央战略指挥的原则,而不是将这些部队分配到当地的指挥官手中。在中国试行的战术创新,使这支轰炸机部队在战争的剩余时间里威力更大。B-29进行成功战略轰炸的许多障碍在于飞机和发动机;许多此类问题在印度和中国得到了解决。
战后的研究表明,日本是被潜艇和战略轰炸攻击的双重效应打败的,前者切断了日本的供应线,后者摧毁了它的工业能力。而“马塔角行动”属于后者的一部分。
七、缅北战役
准备一举奠定胜局的“马塔角行动”的失败,以及史迪威将军、陈纳德将军和蒋介石之间的争论,都源于无法将足够的物资通过驼峰航线运抵中国,以支持具有决定意义的行动。史迪威将军希望,重开一条通向中国的陆路交通线,这将修复战略上的缺陷。
作为主要目标之一,在缅甸北部进行的战役准备是开拓一条通向中国的陆路交通线。1944年2月,史迪威将军发起了这次战役。在印度受训的中国军队――X部队位于攻击战线的右翼,代号为“掠夺者梅里尔”的美军第5307混成支队位于左翼。经过几个月的艰苦战斗,以规划中的利多公路作为轴心,1944年5月,占领了缅甸密支那的机场,8月份占领了密支那城。X部队和美军5307混成支队向南朝着滇缅公路上的芒育(Mongyu)进发。
美国空军为盟军在缅甸的进攻提供了重要支持。部队的运动、物资补给和支持都是通过空中进行的。1944年3月5日至11日对密支那的进攻包括了空地战术和空地协同的重要创新。菲利浦・科克兰指挥的第一空中突击队将滑翔机空投到绰号为“百老汇”的一片空降场地上,机上带有部队、工程人员和清理跑道的推土机。在百老汇的空降继续进行,完全不顾最初的损失。同一天晚上,C-47和更多的滑翔机卸下了货物,9000名士兵、50万磅的补给品和大约1500匹骡马。随着部队的推进,他们获得了更多空投补给。
美军和中国的X部队到达中国边境时,驻扎在云南的中国Y部队1944年5月开始移动。他们主要的战斗发生在龙陵、腾冲和松山。
1945年1月27日,X部队和Y部队胜利会师。
八、修建史迪威公路
利多公路从印度阿萨姆邦的利多进入缅甸,于1942年12月16日开始修建。沿着从印度到中国的这条新公路的两侧还铺设了燃油管道和电话线。
利多公路、燃油管道和通讯线路的多数地段穿过了缅甸荒无人烟的地区,有些地方是世界上最复杂的地势,包括热带雨林,湍急的河流,河岸坡地和峡谷,原始森林覆盖的山区和沼泽山谷。5月到10月,潮湿的季风季节大雨连绵(山地降雨量最多可达140英寸)部队面临着蚂蟥、疟疾和伤寒的威胁。两支中国部队,即第10和第12独立战斗工程团加入了美军的工程部队。
从1943年10月起,刘易斯・A。皮克准将任该工程的指挥官。
部队将士将这条公路昵称为“皮克之路”。皮克将军承认,修建这条路是“美国工兵有史以来在战时所接受的最艰巨的任务”。别人说这条路建不成时,皮克将军说一定会建成,他说“让暴雨、泥泞和疟疾见鬼去吧”。他夜以继日地干了起来。
在缅甸战役进行的过程中,空中补给发挥了重要作用,第十航空队的飞行员在粗糙的丛林跑道上降落,或者将物资空投给前进部队。
修路过程中,工兵们开挖了13500000立方码的土石。挖出的土足以修建一条从上海到塔什干的1米宽、3米高的土墙。工兵从河床中挖出了1383000立方码的砂石来平整道路。如果将这些砂石装到火车上,这列火车将长达687英里。利多公路穿过了10条大河和155条小溪。共修建了700座桥梁,包括1944年12月6日在伊洛瓦底江上建成的世界上最长的浮桥(360米)
1945年1月12日,皮克将军率领第一支车队离开利多前往中国昆明,车队包括113辆车(重型卡车、吉普车和救护车)车队于1月15日到达密支那,但是拖延到23日最后一批日军被中美军队驱逐出公路沿线才离开密支那。车队1月28日进入中国。他们受到了中国外交部长宋子文的迎接。2月4日,车队在鞭炮声和乐队演奏的音乐声中抵达昆明。云南省省长为美国人举行了欢迎宴会。
在利多公路开通后的六个月中,卡车携带着129000吨的物资从印度驶往中国。搭载着货物的26000辆卡车和6500辆拖车被移交给中国。在战争的最后两个月里,输油管道每月向中国输送300万加仑航空燃料和汽车汽油。
修建这条公路的最终估计成本(劳动力、材料、补给、设备、燃料和修理费用)为14891万美元。修建利多公路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史迪威公路全长1079英里。在修建过程中,有1133名美国人死亡。
参与建设这项工程的人将这种损失称为“一英里一条人命”。
九、迪克西军事代表团
在中国西南和南部,美国与蒋介石总司令领导的中华民国进行合作。这种合作是顺理成章的。中华民国是中国人承认的政府,美国人从印度抵达中国,飞到我们称为“国民党人”控制的地区。史迪威将军的总部设在中华民国的战时首都重庆。
日本入侵的是历经数次战乱而四分五裂的中国。与国民党对峙的是毛泽东领导下的共产党人。他们的战时首都是中国西部的延安。
抗战期间国民党人和共产党人之间处于一种不稳定的合作关系,共产党的代表常驻重庆。
共产党人急于赢得美国对其事业的认可和支持,而蒋介石决心阻止双方的接触。但是,在国共合作期间,蒋介石同意美国军事观察员访问延安。
美国陆军观察组,代号为“迪克西军事代表团”,在包瑞德上校的率领下,于1944年7月22日抵达延安。观察组包括大使馆官员。包瑞德上校在延安一直逗留到1944年12月8日。少数美国人在共产党控制区一直呆到战争结束。
观察组收集气象资料并且向重庆报告(对第14航空队和第20轰炸机大队特别有用)帮助组织对被击落美军飞行员的营救,并且向重庆传递有关华北日军的情报。毛主席提议在华北修建B-29的机场,但李梅将军反对。新机场不能解决他所面对的基本问题――通过驼峰航线运到中国的物资太少。
总而言之,美军军事观察员和随行的大使馆官员对于共产党人抗日的决心印象很深,而访问延安的新闻记者通常发出的是一篇篇闪光的报道,大多数是有关按照毛主席的理论建设中国社会,比如说没有腐败现象的中国。
抗战的胜利使得这个接触和合作的时期戛然而止。1949年结束的共产党和国民党之间斗争的最终胜利者是毛主席的军队,蒋介石和国民党退到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随后是中国和美国之间的敌对时期。毫无疑问,战争这一篇章受到“本来可以这样”或“错失机会”的感觉的强烈影响。历史学家将对此争论一段时间。
十、中国反攻
美国陆军史将中国的抗战分为两次大战役,“中国防御战役”和“中国反攻战役”。第14航空队击退了日军的“一号”战役时,中国防御战役宣告结束。按照历史学家的估计,中国的反攻开始于1945年5月5日,此时中国军队在舞阳向日军发动了一轮成功的进攻。
1944年10月,史迪威将军离开中国;史迪威在职期间,中美军事合作因为他与蒋介石的矛盾而受到了损害,他的离职使得双方的合作掀开了新的一页。阿尔伯特・魏德迈将军成为美国驻华部队新任司令官,而10月开始的日军进攻,使中美盟军之间的合作迫在眉睫。
魏德迈劝说蒋介石组建由36个师和一个中美联合参谋部组成的一支新部队。新的作战指挥中心、训练中心、后勤指挥中心和教官学校改进了中国部队的作战能力。3000多名美国人以教官、顾问和联络官的身份加入了中国军队。各部队第一次装备了无线电通讯设备。
所有这些措施在中美之间形成了“一种新的合作精神”。
第14航空队现在包括轰炸机、夜间战斗机和侦察机,继续摧毁日军的空中和地面部队。通过驼峰航线和史迪威公路运来的补给给所有部队提供了更多的动力。
美军对冲绳代价高昂的攻击取得了进展,促使日本人改变其战略计划,从华南地区撤退从而对部队进行重组。日军撤退时,中国军队展开攻击,夺取了柳州和福州。原子弹投向日本,太平洋战争迅速结束时,中美仍在策划进行另一次大规模进攻――“黑金刚石行动”。
战争结束时,在中国的美国军事人员超过了60369人。其中34000多人是空军人员,22000多人是地面作战人员。
十一、解救囚禁中的美军战俘
数以千计的美军和盟军战俘被日军押送到日占区的战俘营。美军的战略制订者知道,如果日本投降,美军主力无法迅速到达这些战俘营,并且,令人担忧的是,有日本计划杀害战俘的报告传来。战略服务处(OSS)迅速组建了一支特遣小分队并将他们空投到战俘营,命令日军看守释放战俘。第14和第20航空队的远程飞机向战俘营空投了物资,包括食品、药品和获救的希望。
日本天皇投降诏书播出后一周内,由六七个人组成的小分队做好了准备,许多小分队都配备了一名日本裔美国人翻译。他们从西安起飞。“喜鹊”小组空降到北京,“鸭子”小组到达山东魏县,“麻雀”小组到达上海,“火烈鸟”小组到达哈尔滨,“红衣主教”小组到达沈阳(奉天)“鸽子”小组到达海南岛。
每个小组都有自己不平常的故事。下面是其中之一。“红衣主教”小组在沈阳机场降落时被日军俘虏,并被关押在一家豪华旅馆过夜,第二天获得释放。他们向1600名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荷兰战俘宣布了战争结束的消息,并且帮助他们做好回家的准备。小组还了解到,1942年驻菲律宾美军的指挥官乔纳森・温赖特中将和1942年初在新加坡率领英军投降的珀西瓦尔中将,都关押在沈阳以北150英里处的另一个战俘营里。一个医生和一个下士搭乘火车前往西安县(今吉林省辽源市)去解救他们。
经历了三年多的非人囚禁生活后,1945年9月2日,温赖特将军和珀西瓦尔将军站在美国密苏里号战列舰的甲板上,见证了日本的无条件投降。麦克阿瑟将军签署了投降协议书以后,他把签字笔送给了在西安县获救的两位将军。
十二、联盟的意义
有关中国抗战期间的中美合作存在许多争议,历史学家还为此争论不休。对于通过驼峰航线空运来的物资的不同分配方案是否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史迪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