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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宁叫玉皇的江山乱,不叫咱俩的路断。”

  1

  在医生的建议下,月儿出院了。因为药物已不起作用,反倒弄坏了肝肾,引起了并发症。结局是明摆的,再住,也是白花钱。爹花了两万多,猛子打到卡上的一万多也花完了。爹还想死马当活马医。月儿却说:“出吧,我一天也不想待了。死,也叫我过一天舒心日子。”

  回到家,村里人都来看望。她在小路上的等待感动了许多人,村里已听不到骂声了,好些人还洒了同情的泪。谁都知道,月儿是个好姑娘,自小就好,长的好,心也好,虽得了脏病,但除了死人和佛陀,谁不犯错呢?于是,都可怜这花儿一样的女子。兰兰还为她找了好些土方。

  她又见到了猛子。无论月儿勾勒出许多理由恨猛子,猛子一来,她的心仍狂跳不止。听说他已打过青霉素。月儿放心了,这样,以前接吻时可能传染的病毒就害不了他了。她很想拥紧了他,像以前那样接吻。她很喜欢跟猛子在口内交搏的感觉。那感觉,有太强的诱惑,但月儿知道,自己的口水也有毒。他们只能执手,凝视,或泪眼相向,或笑脸相迎。这也好,比起兰州病床上的孤寂,已到天堂了。

  见到猛子,月儿活的欲望强烈地膨胀,大逾天地了。猛子一进城——他一天的工资,刚够月儿的药钱——月儿的胃就成了土方们的试验场。她除了大把大把地吞那些肯定损肝肾的药片外,牛粪火已烤坏了她的多处肉皮。她每天有好多个小时在酒中坐浴,几处地方泡烂了。此外,她还拖着瘦弱的身子,到野外采集据说能解毒的野草,在水里随便一淘,就大把大把生吞。但无论怎样痛苦,月儿给村里人的感觉还是一个美丽的女子。每次出门前,她都要着意打扮。为防那些伤处外露,她不穿短裤短衫。她忍着疲惫和疼痛画了淡妆,用淡淡的胭脂盖去了脸上的萎黄。润唇膏更是带在身上,一到无人处,她就掏出小镜子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她展露给世人的,始终是自己当时最美的状态。所以,除了父母,谁也不知道她的病究竟到了何种程度。

  她想,谁叫我是猛子媳妇呢?这是她打扮的理由之一。

  她每天试验着兰兰找来的新土方,除了一种,她没有试,就是活吞癞蛤蟆。据说,这是有人贡献出的神方。今生里,她最怵那种身上长满瘤状物的东西。她也曾将它举到嘴边,闭了眼——为了跟猛子,她也会将它生吞下去——这时,癞蛤蟆叫了一声。这一声,提醒了她:它也是个生命。她想,它也许有老婆孩子,我吃了它,它的家人也会痛苦的。何苦为了自己的命,去伤害人家的命呢?于是,她弯下腰,轻轻将它放入溪水中。她看到它回过了头,轻轻地叫一声,仿佛说谢谢。月儿顿时泪流满面。她觉得那生灵能懂她的心。她永远忘不了它那充满同情的眼神。

  连最迟钝的人,也觉出了月儿的求生欲望。望着有时仍到村外小路上等待的背影,好多人会流泪。

  四下里没人的时候,月儿会跪在沙洼里,向日头爷,向金刚亥母,向所有她能想到的神灵祈祷,希望他们能降伏病魔。哪怕叫她健康几天也成,能叫她真正当一回猛子媳妇。她甚至愿意在死后上刀山或是跳油锅。可是,祈祷归祈祷,病魔的势头却越加凶猛,溃烂处上移得很快,再蔓延,衣衫就遮不住了。

  有时,身旁没外人时,她也和猛子抱头痛哭。虽也在兰州怨过他,但那怨是更深的爱。随着生命的进入倒计时,两人的爱恋越加升温。但更多的时候,他们只是握住对方的手,默默相望。

  猛子除了当零工挣钱,还偷偷卖过几次血。他到处找医生,到处买药,哄月儿吞药片——因为她不想叫他多背债——他已经向所有熟人张过嘴,但筹到的钱,仍是入不敷出。因为,光是卖顶事儿的止疼药,开支就很大。但他打定主意,等双福媳妇回村时,再向她多借些钱,带月儿去北京看病。他想,花多少钱也成,只要能治好月儿的病,他大不了当一辈子牛马。

  2

  一个黄昏里,日头爷孤悬在沙山上,不红,不亮,懒洋洋地惨白。月儿想去沙漠,猛子就用摩托捎了她,走过那条村里人打沙米的小道,走进沙漠。摩托车低速的突突声很是单调和无奈,仿佛苍老的叹息。月儿背个黄包,并了腿,坐在摩托上——因为疼痛,她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骑了。她认真地施了淡妆,脸上敷了粉,戴了洁白的手套,一脸很圣洁的光。路并不远,但猛子有意在村里绕了一圈。一种很浓的悲哀罩了他,浓浓的悲伤腌透了心。

  在漠风的轻拂下,他支好摩托,和月儿走向沙丘。这年月,人跟人生疏了,大漠却日渐亲近了村子。许多地不见了。因为白虎关那儿淘金扎木笼,好些梭梭柴棵叫人砍了。沙丘光秃出一种心酸。猛子明白,这沙丘,也像月儿那病一样,一天天舔向好的肌肤。照这阵势,要不了多久,整个村子也会给舔个精光的。

  赶跑了窥视的沙老鼠,猛子坐在沙坡上,月儿斜倚了他。日头爷暖洋洋地照晒着身子,给人以活的感觉。隐隐地,从白虎关传来城市才有的喧嚣。那声响,跟沙漠一样,也一天天舔向村子了。但猛子知道,那白虎关,终究也会叫那搅天的黄沙填了,或叫“无常”吞了,或在若干年后宇宙命尽的时刻,变成一抹消散的烟雾。

  一切都幻觉般地轻盈和虚濛,无一丝实质的觉受。但此刻的相拥却很实在,暖暖的太阳里,拥了温柔的月儿,躺在沙坡上,享受活的滋味。这活的滋味很缥缈,才觉着,已泄洪似的远去了。猛子能感受到那种远去,那觉受瞬息万变,却又恍然在永恒里。也许,此刻的相聚,会以某种方式定格下来的。他想,那就定格在心中吧。

  两人很少说话。也明知,话是无用的,正如思考是无用的。那就只享受这相聚吧。别去向往未来,未来很缥缈,向往本身就是对现实的伤害;别去追忆过去,过去了不可得,追忆同样在伤害现实。就这样相拥吧,静默着跟对方交流,静默着诉说心灵的秘密。都知道,在喧嚣渐渐逼来的时刻,能静默就是最大的享受了。也许要不了多久,这世界就喧嚣成一锅沸水了。那时的世上,就不会再有“静默”一词。

  别想那病,明知病毒仍在吞噬肌体,还是别想它。想透彻些,谁也不健康。从生下的那刻起,死神就一口口吞噬着生命,其残酷程度,一点也不比梅毒弱,只是人们不觉得罢了。正是在那种无知无觉中,婴儿成了少年,中年成了老年,一步步挪向坟墓。别去管它,啥都别想,只在这难得的静默里,享受这份活着的感觉。

  坦了心,放了眼,望那大荒。那沙浪,一波一波,荡向未知。不知它来自何处?不知它终于何时?它的怀中,定然有过许多生灵,他们定然也跟自己一样,有过病痛,有过焦渴,有过期盼,但终于烟一样消散了。那大荒,并无些许痕迹。多年之后,这儿仍会有千万个人,去做那逝者做过的事:经受痛苦,历练灵魂,向往未来。可他们是否知道曾活过个叫猛子和月儿的人?莫非,自己刻骨铭心的存在,也不过是小小的虚无?

  猛子搂搂月儿,那质感柔软而实在。耳旁有她轻盈的气息,还有健康的心跳。那心脏,似乎并不知梅毒已侵向自己,跳得自信而坦然;还有那少女独有的弹性温柔,虽是分明地感觉到了,却总也打不破他那浓浓的虚幻感。他是分明地感受到了无常。那泄洪般飞逝的幻象,总在心头晃。好多剧痛因之虚幻了。他虽然明明觉出月儿的痛苦,但他也明明知道,这痛苦,很快就会消失。那速度,比肉体的忽生忽灭还要快上万倍。

  猛子觉得自己有些对不住月儿。他想,自己应该跟月儿一样痛苦,一样的痛不欲生,可没办法。虽也时时有痛苦生起,但只消片刻,虚幻就会消解了它。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全心全意地待她。

  月儿眯了眼,望着那起伏的沙岭。白惨惨的日光从她身后洒来,给她脸上的汗毛涂了层虚濛的晕纹。月儿缓缓转过来,望着猛子,轻声问:“我美吗?”猛子紧紧地握握她的手,啥都没说。

  月儿惨然一笑。她取下黄包,掏出一盒檀香,燃了,插在沙上,拉猛子跪了。猛子以为她又会向神灵祷告,却听得月儿说:“答应我。下辈子,跟我做夫妻。”

  一股潮热涌上眼眶,他机械地说:“下辈子,跟你做夫妻。”

  “不是一辈子,是三辈子。”

  “三辈子。”

  “不。是永远。”

  “永远。”

  月儿爱怜地望着他,轻轻拢拢他的头发,理理他的衣领,拂去他肩上的几粒沙,捧了他的脸,定定地望着他,缓缓地说:“记住你今天的许诺。”说完,她望着被沙丘咬缺的落日,一脸红晕。

  3

  月儿想走了。

  溃烂已开始向颈部蔓延。她知道,再不走,美丽的月儿就没了。她将一封信和自己绣的鞋垫放入妈的被窝。那是给猛子的。信封里除了信,还有猛子妈刚送来的八千块钱,她用不上了,信里她很感激婆婆,说那些钱的真正用处,是她有了另一个“妈”。

  她仍然仔细地画了淡妆,选了一套最亮丽的衣服,带了耳坠、项链,走向白虎关的照相馆,照了几张照片,叫摄影师交给猛子。摄影师说,那是他照过的最美的像,希望能挂在橱窗里。月儿同意了。

  月儿带了该带的东西,沿着猛子那天捎她来的线路,一路路品味着。她咀嚼着几天前的情景,时不时露出甜晕的笑。村里人都远远地望她。谁也没有打搅她。她能感受到人们目光中的那份关爱,心中的温水一晕晕荡。

  她走出村子,走向沙漠。

  她很愿意变成一滴清凉,渗入浩瀚的大漠。

  出家门前,她已将自己用过的东西烧了。她知道上面沾了魔鬼的唾沬。自打确证是那种病后,她一直这样做。妈去了白虎关,没人打搅她。她做得很仔细。她想,火是世上最好的东西了,多脏的东西,一经火的洗礼,就干净了。她不想叫那毒,去伤害更多的人。

  沙浪一如既往地跌宕而去,宕向未知。月儿明白,她的灵魂也定然如此。不知道离开这病入膏肓的身子后,她又将飘向哪里?那是她不能自主的。她唯一能自主的,就是在人世上留下她最后的美丽。明知道生命已无可挽回,那就留住美丽吧。所有美丽最好的定格,是死亡。

  她的心中,没有啥比美丽重要,尤其是留在爱人心中的美丽。那就走吧,融入那个黄天黄地的所在,叫美丽定格成永恒。

  眼前老恍惚着一场大火,那火通天彻地,能燎尽烦恼呢。听说,凤凰就是在火中涅槃的。

  漠风轻柔地舔着她。这是此刻唯一亲近她的东西……不,还有那记忆。但此刻的记忆像调皮的猴子,总不愿在一处久待。也随它吧,记忆是不能定格的。

  前面就是那天发愿的地方,风沙已抚光了所有的痕迹,但那种温馨仍在。风还在呢哝着那天的承诺。那是巨大幸福的由来。她会在这儿静静地等那个“下一世”的到来。猛子,你可别赖账呀。

  月儿笑笑。虽到正午,但因有云,沙洼里并不热。沙粒温乎乎的,坐下,像偎在爱人怀里。她取出小镜,最后打量了一番自己,看不出病魔舔过的痕迹。她吐吐舌头。她很想最后想想猛子,可猛子却溜得不知去向了。这几天,老这样。没办法,到下辈子,再跟你算账。

  一个小动物游了来,睁了圆圆的眼,望月儿。那是小蜥蜴,村里人叫它沙娃娃。小时候,她老是抓了沙娃娃,卷以青草,骗牲口吃,据说吃了会长膘。沙娃娃是沙漠的孩子,无论多热,无论多旱,它总能活下去。此刻,她宁愿自己变成沙娃娃。她想,活着多好呀。她不知道那死后的世界会是啥境况?她不怕轮回,不怕地狱,却怕啥都没了……她想,哪怕是当沙娃娃,也比啥都没有了好?

  这一想,泪便涌上眼睑。一丝不甘心也爬上心头,开始咬她……她想,这辈子,没活出个好样子。不甘心,真不甘心。渐渐,那不甘心波漾开来,慢慢地淹了绝望,淹了痛苦,淹了好多东西。一点火星从心里出,慢慢地洇渗开来。

  她眯了眼,跟沙娃娃对视了。她觉得,那两点瓷灰里,发出了一晕晕的波,向她传来一种力量。

  待呼吸稍稍平顺了些,便眯了眼望天,天的蓝液体般进了心。她觉得,自己也化成了天空。

  许久。

  隐隐地,传来一声呼喊,似乎是猛子的。细听时,却只有风声了。

  月儿长长地吁口气,觉得自己还应该做些啥的,想呀想,终于想出:应该唱一曲“花儿”。以前,她老是给别人唱,还没给自己唱过一曲呢。她想,人的一生里,总该为自己唱一曲的。于是,她抿抿嘴唇,轻声唱了——

  雷响三声地动弹,

  太岁爷爷们不安。

  宁叫玉皇的江山乱,

  不叫咱俩的路断……

  ——2000年8月初稿完成于甘肃武威

  ——2005年11月二稿完成于凉州红云窟

  ——2006年6月三稿完成于上海青浦

  ——2007年9月四稿完成于上海浦东

  ——2012年6月修订于樟木头雪漠禅坛

  写作的理由及其他(代后记)

  雪漠

  1

  《白虎关》完稿后,“老顺一家”就该告一段落了,因为朋友老劝我:该写写别的了,别叫人把你定位成“乡土作家”。

  其实,“乡土作家”也没啥不好,因为所有的名相都是虚妄的。别说名相,连这世界也虚幻无常呢。就算我能写出“传世”之作,那欲“传”的“世”究竟能存在多久?谁也说不清。不提人类正复仇般地作践地球,也不谈万物的成住坏空,只要某个有核武器的疯子一犯病,那“世”就没了。

  当然,我也想靠文学来救世。救世先救心,读过我《猎原》的朋友可以看出,我甚至极力想凭借文学,来延长“世”的存在时间呢。当有人抱了救“世”之心时,这“世”就很令人担忧了。正如当人类抢救和保护某种动物时,该动物也就面临了灭绝。

  所以,连“世”都不知寿命几何,在乎那名相做甚?

  我们知道,许多时候,文学很无奈,它改变不了世界。它所能改变的,也许仅仅是我们自己。但从另一种意义上说,改变我们自己,又何尝不是在改变世界呢?

  按我自己的心愿,我倒愿意用一生的时间,来写活一家农民。在智者眼里,一粒沙子都是一个世界。能写活一家农民,也即写活了一个时代。当然,还可以再说小些:要是你写活了一个人,又何尝不是写活了一个时代呢?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和穆齐阿的《没有个性的人》等都在为我的理论充当证据。因此,我的确是想用一生的精力写一家农民的。

  但我终于要将“老顺一家”告一段落了,原因不仅仅是朋友的规劝,更因为另一些生命对我的催促。他们都簇拥在我的四周,不停地喧闹,老在嚷:“你啥时叫我们出世?”他们是另一种小说的人物,他们早活了,已跟我生活了多年。每到聒噪声太响时,我就呵斥:“吵什么吵!等我写完老顺们,就写你们。”我一次次地安抚他们,实在不好意思再拖了。而且,他们的噪闹也日渐猛烈,弄得我寝食不安了。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其实不会写作,是作品它自己往外涌。没办法。真是这样。那所谓的“写”,也仅仅是我“宁静空明”了心,叫那些吵闹不休的人物“出生”而己。他们有着各自的生命轨迹,有着各自的命运。他们属于另一个独立的世界。我可以跟他们对话,但我从来不曾强暴他们。

  去年,我曾跟陈思和、王新军两位先生在上海图书馆搞过个讲座。在那次讲座中,上海音乐学院的一位博士问我:如何处理形式和内容的关系?我答:我很少考虑这类问题。我所做的,仅仅是如何让自己更“大”一些。我常说,要是创做主体是老鼠,那它们无论怎样思考“形式和内容”,也照样生不出狮子。哪怕它胀破肚皮,生出的仍是老鼠。要想生出狮子,只有一个办法:先让自己变成母狮,再跟另一个雄狮——也即作家感受到的强有力的生活——进行生命的交融。我的深入生活,我的读书,我的思考,我的所有意愿和行为,其目的,仅仅是努力让自己变成“狮子”。我说过,要是你成为大海的话,哪怕绽出一小朵浪花,也照样有大海的气息。

  我虽也大量读书,甚至也读一些叙事学之类,但我的所有读书,仅仅是想让书成为我灵魂的营养,而不是想叫它们变成我的镣铐。所以,我从来不想叫“主义”和“技巧”之类束缚我鲜活的灵魂。许多东西,甚至包括宗教,一旦被制度化后,就成了一堆僵死的教条。

  《白虎关》跟《大漠祭》、《猎原》的写作同步,完稿已多年了。伤筋动骨的重写和大改有三四次,小改更是不计其数。我发现我没有某些作家一挥而就的天分,写时虽也喷涌不已,但我总是不满意自己。比如,我的《大漠祭》,原是中篇小说,我越“成长”,就越不满意它。我只好一次次重写,屡废屡写,不知写了多少遍。《猎原》和《白虎关》也是这样,我也是越“成长”,越不满意它们。那不满意导致的重写和修改,也就无休无止了。

  从二十五岁写中篇《大漠祭》开始,到四十五岁长篇《白虎关》定稿,二十年就这样过去了。这二十年,从表面看来,我只写了一家农民。其实,它更是我最重要的一段人生历程,我完成了从文学青年到优秀作家——我自己这样认可——的升华。不管我写的有没有价值,但至少做到了一点:我奉献了黄金生命段里的全部真诚。

  一位朋友曾问我,你为啥不写城市?我回答:因为世上有许多小说高手,他们写了大量关于城市的经典小说、先锋小说和时尚小说等。这文坛有我不多,没我不少。但正因为写老顺们的人少,写活他们者更寥寥无几,我才觉得自己有了写作的理由。我只能按我心灵的意愿而为。否则,我就不写小说了。我会去放生,去朝圣,去享受灵魂的安宁,或将那安宁传递给需要它的人。

  老有人问:“《白虎关》比《大漠祭》咋样?”我总是回答:“不好说。”要是按我以前的性子,我会肯定地说:“当然比《大漠祭》好!”因为在这三部长篇中,《白虎关》用了我最多的生命积累,耗了我最多的心血,投入了我最独特的生命感悟;但我仍然回答:“不好说。”因为《猎原》的出版,让我聪明了许多。有时,作者喜欢的作品,读者则不一定认可。像《猎原》,它多次登上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专家排行榜”,还曾排名第一,可人们一提及,还是认为《大漠祭》更好。所以,我不知道《白虎关》能否赢得比《大漠祭》更多的喝彩。

  我在《大漠祭》“序”中曾说:读书如攻城堡,是需要实力的。欲读真诚的作品,至少也需要投入相应的真诚。从对我的小说的解读上,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现象:叫好者,多是相对宁静之人。因为我发表的小说,都是从宁静中流淌出来的,心灵浮躁者很难深入文本。关于它们,雷达、李星、崔道怡、阎晶明、白烨等先生都有过不同的解读,其中不乏真知灼见。记得《猎原》完稿时,为避免读者误读,我着意用了个题记:“在心灵的猎原上,你我都是猎物。”但好些人仍“仅仅”将《猎原》当成了环保小说,这如同把《堂吉诃德》读成了骑士小说一样。所以,这次人问我:“《白虎关》比《大漠祭》咋样?”我聪明地回答:“不好说。”

  好在我的写作只为慰藉灵魂,非为赢得喝彩或是招来名利。当然,有喝彩有名利我很高兴,没有它们我也不沮丧。我曾在《我的灵魂依怙》一书中写道:“我愿意在喧闹之中寻找一份清凉,在迷醉之中保持一份清醒,在庸碌之中体现一种高贵,在大善之前保持一份谦恭和敬畏。因为我知道,承载我思想的肉体很快会消失,无论我多么虚矫和世俗,都不会改变我终究成为白骨的命运。相较于亘古的大荒,生命的翕忽善逝比闪电还快上万倍。趁着还能表达自己的思想时,趁着还能做些有益于众生的实事时,我应该投入全部的身心,奉献全部的真诚,宁静专注地做我应做的事。”

  要知道,无论你是否愿意,那名利和喝彩都会烟雾般远去的。哪怕此刻全人类都在赞美你,但这一茬人类消失时,你仍然会成为另一茬人类的陌生,除非你写出了能叫下一茬人类也喝彩的东西。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你写出了啥?

  经过了十多年的深入生活之后,我常常成年累月融入宁静和空灵,心无挂碍,触目随缘,行住坐卧,明空如天。读书写作之余,心中也会涌出世上没有的歌。于是我就唱它,陶醉在一种境界中。这时的唱,啥都不为,只将“我”消融于那善美的旋律之中,快乐无忧,觉醒于当下。当然,那时是想不到喝彩的,更不会算计唱一曲能挣多少钱。这时的“唱”,本身就是目的。

  我的写作亦然。

  我老是陶醉在写作本身的快乐中。当写作进入酣畅状态时,身心就啸卷着能充满宇宙的空灵和大乐。它几乎超越了世上所有的享受。这时的写,本身就是目的。

  当然,除了享受写作的快乐,我也会想些“写作的理由”之类。我的写作理由很简单,概而言之,不过两种,一是,“当这个世界日渐陷入狭小、贪婪、仇恨、热恼时,希望文学能为我们的灵魂带来清凉。”这是我领取“中国作家大红鹰文学奖”时的发言,虽只有一句话,却赢得了雷达、莫言等先生的喝彩,可见他们也深有同感。文学应该有一份光明,有一种能使我们的灵魂豁然有悟的智慧,它能使我们远离愚痴、仇恨、贪婪和狭隘。

  我写作的另一个理由,就是想将这个即将消失的时代“定格”下来。当然,我指的是农业文明。爱尔兰女作家西芙告诉我,现在的爱尔兰文化也成为一种过去,全球化的浪潮卷走了许多地域性的文明。时下我所描写的这种生活,已到了夕阳西下的时候。那亘古的暗夜很快会淹没一切。而且这种淹没,是永恒的消失,绝不会再有回光返照的可能。除非在另一个新生的大劫里,重新诞生人类,重新孕育出新的农业文明。

  中国有几千年的农业文明,我们的小说为它留下了哪些东西?你要是仔细清点的话,你肯定会失望的。而时下,那能冲毁一切的狂涛已经破门而入,势不可挡了。我只想努力地在艺术上“定格”一种存在。但更有可能,我的所为,也跟堂吉诃德斗风车一样滑稽。

  看了以上文字,你也许就明白我的小说为啥是那样一种风格了。我不是不会写时下流行的那种小说,我也会时尚,也会编故事,也会故弄玄虚,也会卖弄技巧——不信你看看我的《博物馆里的灵魂》。——这样的小说,有许多人正在写,或者已经写了。这世上没我不少,有我不多。我写的,并不是好些人眼中的小说,我只写我“应该”写的那种小说。它也许不像小说,也许有许多毛病,也许显得很笨,也许为一些学者嗤之以鼻。但那正是我想追求的,因为它能最大容量地承载我想描写的生活,换句话说,我不想当学者眼中的好作家,更不想在文学史上讨个啥地位。我仅仅是想定格一种即将逝去的存在。

  当然,我想“定格”的,当然不仅仅是生活,更是灵魂。对前者,《大漠祭》、《猎原》着力较多;对后者,《白虎关》更为侧重,书中便有了那些经受历练的灵魂们。

  2

  对我的小说,誉者称“真实”,毁者也嫌“真实”。需要说明的是,我的小说并不是照搬现实世界,它们是我创造出的精神世界。只是因为它比现实世界更显得真实,才招来一些非议,认为我在临摹现实。这是很滑稽的事。一个作家的想象力,不应该体现在故弄玄虚和神神道道上,而应该把虚构的世界写得比真实的世界更真实。我的小说中那扑面而来的生活和呼之欲出的人物,都是我“熟悉”并“消化”了生活后的创造,是更高意义上的创造力和想象力的表现,更是一种极深的生命体验后的产物。虽然我没叫人物长尾巴和翅膀,没叫他们变成虫子,没把主人公分成两半……,但不是我不会,而是我有自己的追求。当满世界都追求神异和玄虚时,我更向往和崇尚一种质朴、干净、超然和清凉。相较于满世界的神异和夸张,我更喜欢六祖慧能的那种质朴安详的微笑。这正是我有意拒绝怪诞和神异的原因所在。

  时下,当你翻开杂志和书籍,你就会发现满世界都流行着一种腔调的所谓时尚“叙述”——当然也不乏精彩大气的“例外”。有时,我们不一定进入文本深层,只看那份长舌妇的神韵,就会倒了我们的胃口。所以,虽老有朋友劝我,时下已进入叙述时代,你的写法太陈旧了。我虽然感谢他们的真诚,但我宁愿展示生活的本真画面。我想,世上已有了那么多的时尚叙述,也不缺我一个。就让我遵从心灵,流淌出质朴和真诚吧。成了,叫世上多一种另类的文本。败了,我自会窒息于搅天的信息里,也污染不了人类的生存环境。

  由于一些大奖和“大师”们的误导和引诱,文学中故弄玄虚者日众,渐渐远离了文学该有的那种质朴和高贵,也将读者吓得所剩无几了。相较于时下红得发紫的那些莫名其妙的“大师”,我还是怀念俄罗斯文学,还是敬仰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还是向往文学曾有过的那种精神。许多时候,对传统的追忆和学习其实是一种进步。比如,韩愈曾领导的古文运动,表面看是复古,又何尝不是最大的进步呢?

  当然,在题材需要时,我也愿意进行一些文学形式方面的探索。这一点,读者会在我的小说《西夏咒》中看到。

  我认为,一个作家最重要的,是如何让自己大起来,有大的境界,大的格局,大的眼界,大的胸怀。只有在你成为梵高之后,在别人眼中司空见惯的向日葵才会燃起生命的火焰。我眼中的每个人物每个家庭都是一个世界,作家穷其一生也未必能写出万一。这世上,最大的谜团其实还是人自身。任何一个自认为写尽了某个领域和行业的作家只能说明他的弱智。按我自己的选择,我倒愿意穷其一生写好“一家”农民,写出他们的灵魂、命运和追求。因为,他们的身上,也承载了“人类”的全息。

  时下,文学界对西部作家的说法颇多,非议者说西部作家“倚西卖西”,将西部符号化了,不是大漠,就是戈壁。这种说法很可笑。难道要我们不写自己熟悉的生活,反倒要去写陌生的纽约和上海外滩?其实,题材并不重要,《红楼梦》也不过写了些日常琐事。哪怕面对一朵小花,不同的心灵会折射出不同的境界。重要的是,写做主体如何摆脱渺小、媚俗和卑下?如何让自己的灵魂伟大起来?如何叫你感受到的独特世界跃然于纸上,给世界带来全新的善美?

  我是个很“自私”的人,我的写作,更多的是为了享受灵魂酣畅流淌时的那份快乐。生命很短暂,我实在没有时间和心情去计较别人的好恶。我的作品能否传世固然重要,但对我个体生命来说,享受当下的宁静和快乐是超越一切名相的。我真是为自己的灵魂写作的。我不会为了叫一些也许是智者也许是混混的有着各种称号的“他们”叫好而扭曲自己的心灵。

  无论哪个时代,充斥世界的,多是些不明生命意义的“混世者”——对这个词,我没有丝毫贬义。我父亲就自谦为“混世虫”,我仍然很尊敬他,并羡慕他的活法。——当满世界的时尚的“阳春白雪”泛滥成灾时,选择即将绝种的“下里巴人”,是需要清醒和勇气的。但我从来不六神无主地观察世界的好恶。我只想说,我不会迎合外现。我只求能在死亡追到自己以前,说完自己该说的话。哪怕固执的结局是被搅天的信息掩埋,但我明白,被掩埋的璞玉仍是璞玉,被摇成旗帜的尿布还是尿布。

  因为我清醒地明白,岁月的飓风正在吹走我们的肉体,无论我们愿不愿意,都会很快地消融于巨大的虚空里。你可能留下的,也许只是你独有的那点儿精神。所以,每一个有灵魂和信仰的个体,都应当明确地告诉心外的花花世界:我不在乎你。

  其实,许多时候,不迎合世界者,反倒可能赢得了世界。世上有好多这样的特例,如孔子的儒学,如罗曼?罗兰的反战,如托尔斯泰的勿以暴力抗恶等,在噪音搅天的那时,他们都没有迎合世界——孔子甚至被讥为“丧家之犬”呢——但终于,世界却迎合了他们。再如德国哲学家康德,在他驻世的很长一段时间,没人知道他。人们只看到他在那条小路上走过来走过去,像闹钟一样准时,却没人理会他。但后来,全世界都知道他,他成为哲学史上绕不过去的桥梁。时代的喧嚣并没淹没康德。那个固执而不明智的“丧家之犬”,更成为“万世师表”了。

  前不久,我接受了美国旧金山KTSF26电视台的专访,梁国书先生问我:在全球化的文化大背景下,有多少人能体会或是欣赏你所向往的那种精神呢?我这样回答他:“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能承载人类精神的,只有少数人。在任何时代都这样,无一例外。可是,当你翻开历史,就会发现,人类历史的每一个时代,闪光的,就那么几个名字,就那么一点思想。跟他们处于同一时代的绝大部分的人都被淹没了。被淹没了的,多是混世者,多是追赶时尚和潮流的人。他们只有欲望,却没有思想,也没有灵魂追求和信仰。他们占绝大多数。他们制造的喧嚣和噪音也最多。在他们所处的时代,他们总能淹没一些声音,就像现在的追星族可以淹没我的声音一样。但历史上留下来的,恰恰是那极少数人的声音,它是人类文化中最闪光的东西。哪怕世上的人大多变成追星族,大多成为混世者,但这茬人死去之后,留下来的,仍是那个时代最清醒的灵魂。这些灵魂的数目并不多,像俄罗斯的某个时期,留下的,也不过是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但正是这几个名字,代表了俄罗斯大地上最宝贵最精髓的东西。现在,时代的喧嚣惊天动地,一些外来文化、一些时尚文化、一些追求及时行乐的文化总在淹没真正的智慧。但随着这茬人肉体的消失,那些声音就被岁月的飓风吹得再也找不到一点痕迹。留下来的,仍是一种清醒的智慧的声音,它可以穿越历史的时空。”

  3

  某日,我跟莫言谈到了西部文学。他说:“中国未来的大作品,可能会出现在西部,因为西部有宗教精神。而中国文学最缺乏的,正是宗教精神。”对莫言的说法,我深以为然。我也认为,中国的文学,应该需要寻找一种新的营养了。但同时,我也赞同陈思和先生高扬的那种人文精神。是的,人必须从“神”的阴荫下走出。我们可以敬畏和向往一种精神,但不可以消解了人的主体性。换句话说,我们需要的,是真正的宗教“精神”,而不是披了宗教外衣的心灵枷锁。

  我曾跟雷达老师谈过我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后来,我又写了《文学朝圣与灵魂滋养》一文,发表在《世界文学》上。在那篇短文中,我谈了我坐火车时的感受:即存在和世界在“飞逝而去”。那感受,很接近人生的真相。我们的许多作家,就忽略了这种“飞逝而去的存在”,而将眼前的虚幻,执著为实有,从而迷失了智慧的光明。文学的功用化、世俗化、功利化,正是作家“执假为真”的结果。眼前的物质外现成为一个个迷失心灵的诱因。文学因而也成为欲望的助缘。而许多时候,欲望的助缘也是罪恶的助缘。任何阅读时能激发欲望、贪婪和仇恨的作品,充其量只是罪恶的帮凶。真正的文学应该为人类带来清凉,带来宽容祥和,带来宁静和平。

  多年来,我一直进行在“朝圣”途中,而从不去管我经历过什么寺院。某年,我朝拜了五台山的几乎所有寺院,但我没记下一个名字。只记得,数十天里,我宁静地走在那“朝”的途中。当然,我心中的朝圣,不是去看哪座建筑或是地理风貌,而纯属于对一种精神的向往和敬畏。我所有的朝圣仅仅是在净化自己的灵魂,使自己融入一团磅礴的大气而消融了小我。

  更多的时候,我的朝圣都选择偏僻而冷落的所在。因为只有当自己拒绝了喧嚣而融入宁静时,你才可能接近值得你敬畏的精神。我曾许多次接近朝圣的目的地,却选择了远望静思,而后转身。因为我朝的不是那几座建筑,或是那几尊佛像。不是。我在向往一种精神并净化自己,这也许是真正的朝圣。我心中的圣地,已不是哪个地域,而成为一种象征,一种命运中不可亵渎或碰撞的所在。它仅仅是我期待、遥望、向往的某种东西的载体。我生命中汹涌的激情就源自那里。

  多年来,我研究了世上十多个有名的宗教,包括基督教、伊斯兰教、印度教、耆那教以及佛教的几乎所有流派。我甚至深入到了它们的支流和深层。我不仅仅是在研究,更是在实践印证。我的“行”与“学”,是想汲取一种能滋养人类灵魂的养分。宗教被制度化之后,已成为一种远离真理的教条化存在,都失去了其本有的精神,成为另一种意义上的枷锁和镣铐。当然,被制度化的文学同样如此。宗教的真正精神是追求绝对自由,即任何外现和存在都干预不了主体的独立、宁静和大自在,这才是真正的解脱。宗教被制度化后,却远离了这种精神。繁冗的教条使宗教变成了心灵枷锁,而世俗的欲求又使宗教成为另一种“买卖”。数以亿计的信仰者,其目的,仅仅是想用那点可怜的信仰铜板,换来金山般的福报。更可怕的是,制度化宗教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使“信仰”成为另一种意义上的贪婪“诱因”。我们知道,几乎所有能发酵欲望的贪婪诱因,都是罪恶。因此,我在《我的灵魂依怙》一书中“题记”道:“真正的信仰是无条件的。它仅仅是对某种精神的敬畏和向往。信仰甚至不是谋求福报的手段。信仰本身就是目的。”

  作家的创作自由亦然。当世上所有的制度、规矩、外现、存在,只能成为创做主体的养分,而不是枷锁和镣铐,也即所有外现干预不了创做主体的独立心灵时,自由才可能产生。自由是心灵独立后的产物,是“了无牵挂”后的本真显现。

  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说,我仅仅是个信仰者,而从来不是——将来也不是——“教徒”。我仅仅是敬畏和向往一种精神,而从来不愿匍匐在“神”的脚下当“神奴”。我最不爱听那些消解了“智慧”主体而满口宗教词汇的那套话语。

  当我用“行者加学者”的身份契入超越宗教名相的真正精神,达到一种难用言表的境界时,写作就成了我的信仰。在哲学的教条化、宗教的制度化、文学的功利化之后,我一直在寻找一种新的东西。它能汲取宗教、哲学、文学、艺术的营养,但又能超越母体。它抛弃宗教之制度化诟病,抛弃哲学之繁琐,文学之虚浮,成为一种能“直指人心”的东西。它简单,澄明,干净,质朴,超越名相,能春雨润物般为灵魂提供一种滋养。

  我们可以期待这个世界对文学的重视,但我们首先得给它一个值得重视你的理由。在越来越多的新型媒体显示出巨大的生命力时,我们必须追问:小说要想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下去,你有哪些必须存在的理由?你是想为世界提供贪婪的诱因?或是罪恶的助缘?或是娱乐等等。只有在这个理由非常充足时,小说才可能存在下去。任何一种因边缘化而被人们“抢救”的对象,就是因为它丧失了存在的理由。

  有人说,这个时代,是一个众神缺席的时代,教徒们仍在顶礼膜拜,但被膜拜的神却不见了。文学亦然。文学的诸种形态仍然存在,但文学精神却不见了。一种徒有形体而乏精神的僵死,是不能在这个世上永存的。换句话说,时下的一些小说,已经丧失了存在的理由。所以,欲继续存在下去的小说,必须找到那已经迷失的精神。所以我说:当这个世界日渐陷入狭小、痛苦、仇恨和热恼时,我们的文学,应该成为一种新的营养,能给我们的灵魂带来清凉,带来宽容,带来安详和博爱。

  最后说明一点,本书的一些章节我曾发表过。因为我无法拒绝朋友的约稿。每听遇到约稿时,我总是脑袋发胀,惭愧不已。我几乎将所有创作精力都用来写长篇,无暇写中短篇。当我实在拒绝不了朋友的真诚相约时,我就只好从长篇中揪出一节来,稍加整理,以还文债,望读者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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