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编辑 邓玉兰
综合管理与宏观调控
“概况”201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全省上下围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奋斗目标,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优生态、惠民生、促和谐各项工作,特别是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沉着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势头。全年生产总值增长11%,财政总收入增长24.4%,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30.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7%,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9%,外贸出口增长14.8%,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2.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7%。主要经济指标完成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计划目标。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密切跟踪国家宏观政策,主动对接,在争取中央资金、项目、政策支持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全年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193.3亿元,再创历史新高。争取国家核准九江城投、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江西和济投资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发行债券,债券融资规模达到204亿元,比上年增加128亿元,增长168%。同时,国家批复(核准)江西省级党政机关搬迁置换、蒙西至华中地区煤运通道、南昌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安源电厂“上大压小”和贵溪电厂“上大压小”第二个单台等8个项目。争取到黄金埠电厂二期500千伏、鹰潭至抚州至罗坊500千伏、梦山至安源500千伏等9个电网工程获准开始前期工作。鹰潭工业园区列入全国第一批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江铜列入全国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试点,新增13个市县列入国家低碳城市、生态文明等试点示范。
“谋划推动重大战略”围绕中央苏区振兴上升为国家战略,开展一系列工作。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衔接,成功争取国家出台《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在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中央财政专项、国家机关对口支援、重大项目等方面赢得国家最大支持。从中央领导作出批示到国务院“意见”正式出台不到半年时间,“意见”出台速度之快,政策含金量之高在全国同类文件中十分罕见。同时,围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江西省迅速出台46条贯彻意见和《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建议稿)》,苏区振兴工作全面启动。扎实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出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先导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列入规划的405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达到40%左右,推进鄱阳湖综合整治行动、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治理等工作,实施“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工程,推进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五河一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长江暨鄱阳湖流域水资源保护等生态工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市县全覆盖,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81.2%,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同时,谋划推进支持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推进九江沿江开放开发、打造吉泰走廊重要增长带等区域发展战略,全省“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的区域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坚定不移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全年实施重点工程236项,完成投资增长12.3%,达1368.9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开工建设昌樟和昌九改扩建、寻乌至全南、宜春至万载、九江绕城等高速公路、省级党政机关搬迁置换、华能安源电厂等项目;建成赣州至崇义、奉新至铜鼓等7条高速公路、京九铁路电气化改造提速、贵溪电厂和九江电厂“上大压小”各1台机组等项目;峡江水利枢纽顺利实现大江截流,山口岩水利枢纽下闸蓄水,杭长、合福、衡茶吉、向莆、赣龙铁路等项目顺利推进,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4000千米,达4260千米,铁路在建里程1207千米,统调电力装机达到1533万千瓦,江西省基础设施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搭建平台、培育基地、项目扶持等措施,积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5%,比规模以上工业增速高0.3个百分点。争取到江钨控股技术中心上升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真菌源生物农药等5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上升为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推进钢铁、有色、陶瓷、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着力提升主要耗能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储备节能技改项目100余项,形成年节能能力50多万吨标准煤。把服务业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召开全省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工作会,出台一系列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重点扶持旅游、文化创意、物流产业基地、城市综合体、大型批发市场等五大服务业新兴业态,重点支持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全省服务业呈现出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的良好态势,服务业占GDP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通过实施节能惠民工程、节能评估审查、农村重点污染区域专项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等措施,全面完成年度节能减排任务,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5.9%,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2级(达标)以上,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不断深化改革开放”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7个非工口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全面完成,11户省出资监管企业完成股权多元化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行政村全覆盖,全面实施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等工作。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全省广电“一张网”整合等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改革顺利实施。开放型经济保持逆势增长。通过帮助开拓市场、优化出口结构、强化出口服务等措施,对外贸易实现稳定增长,全年外贸出口251.1亿美元,增长14.8%。
“开展招大引强年活动”成功举办赣鄱文化台湾行、首届华人华侨赣鄱投资创业洽谈会等一系列重大招商活动,全年实际利用外资68.2亿美元,增长12.6%。利用省外50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3189.4亿元,增长23.7%。省部(央企)合作取得新成效,江西省与国开行、中国电信、大唐集团、中国机械集团等十余家单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累计61家。
“切实抓好民生改善”全面完成民生工程70件实事。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镇新增就业5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养老、医保、低保等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与城镇职工医保顺利实现衔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全年开工30.38万套,竣工30.9万套,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物价保持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7%,比计划目标低1.3个百分点。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获得国家批准,扶贫攻坚力度明显加大,建立健全“四个一”组合式扶贫机制,3400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建设力度加大,全年新增中小学校舍面积62万平方米、卫生业务用房面积76万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用房面积16万平方米。
(蔡昌辉)
重点工程建设
“概况”2012年,省重点工程建设围绕建设和谐秀美江西这一奋斗目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大力推进项目实施。全年在交通、能源、水利、工业和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共安排省重点工程236项。其中,计划建成投产项目53项,续建项目66项,计划新开工项目99项,预备项目18项。总投资6300.39亿元,年计划投资1360.16亿元,全年实际完成投资1368.86亿元,占年计划的102.5%,同比增长12.3%,超计划完成全年任务。全年新增装机容量130万千瓦,全省统调装机容量达1546万千瓦。
省重点工程办公室始终坚持以服务项目为宗旨,切实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务实高效,坚持廉洁自律。重点工程办公室主要领导带队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推进交通项目建设。高速公路建设:建成奉新至铜鼓、良禾口至桃墅店、德兴至上饶、吉安至莲花、抚州至吉安、赣州至崇义、龙南至杨村等7个项目,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618千米,占全国新增里程的5.6%,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4260千米,通车里程由2011年的全国第十位跃升至全国第八位,国家高速公路网江西境内全面建成贯通,新增5个通往安徽、湖南、广东的高速公路出省通道,结束了9个县没有高速公路的历史,全省通高速公路的县达到98个,形成南昌到各设区市4小时、到周边省会城市6小时的公路快速通道。铁路建设:2012年,全省铁路运营总里程达2835千米,加快推进向莆、衡茶吉、赣韶、杭南长、合福、赣龙扩能等项目建设,在建铁路里程1207千米。
推进能源项目建设。国电九江发电厂“上大压小”扩建项目第一台60万千瓦级机组、贵溪电厂“上大压小”扩建项目第二台60万千瓦级机组及外送工程建成投产,全年新增装机容量130万千瓦,全省统调装机容量达1546万千瓦。赣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新增50万伏输电线路249.2千米,变电容量150万千伏安,至年底,50万伏线路达3194.7千米,变电总容量1750万千伏安。大力推进节能、环保、低碳能源项目,共实施风电、水电、抽水蓄能、分布式能源等10项电力项目,其中中电投大岭扩建风电场已建成,装机容量2.1万千瓦,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是全省第一座抽水蓄能电站,电站建成后将进一步增强江西电网调峰调频能力,显著提高江西电网安全稳定水平和供电可靠性。
推进社会公益和农林水利项目建设。全年共实施社会公益和农林水利项目39项。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预计在2015年投入使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创伤抢救中心及科研辅助综合大楼、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综合大楼已基本建成。峡江水利枢纽项目船闸于9月1日具备临时通航条件,预计在2015年8月建成。
“全力协调和推进项目建设”省重点工程办公室积极主动深入项目现场做好服务工作,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本着以人为本、和谐征迁、富民安置的理念,积极协调项目建设在征地拆迁、通讯电力杆线迁改、交叉跨越、施工临时用电、施工治安环境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年内,省重点工程办公室共召开各类协调推进会议50余次,印发有关纪要和文件近30份。重点解决了杭长客专上饶灵溪35千伏变电站迁改,合福铁路上饶县四十八镇岩溶地区房屋征收补偿,昌九城际铁路九江市杭州路立交工程设置方案调整,九江绕城高速公路星子县白鹿镇石材加工企业搬迁安置,万载至宜春高速公路万载县、袁州区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补偿,金溪至抚州高速公路上跨向莆铁路,瑞金至寻乌高速公路会昌县坑口桥复建,贵溪电厂外送线路及大唐抚州电厂铁路专用线建设等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完善项目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省重点工程办公室会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监管职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强化业务指导、强化程序监督、强化环节监管、强化投诉处理、强化廉洁自律,切实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确保项目招标工作规范有序。年内由省重点工程办公室会同项目主管部门监管的招标项目标的金额约280亿元,中标金额约271亿元,节省投资约7%。为进一步加强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和指导,由省重点工程办公室负责起草的《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于11月20日以省政府第201号令颁布,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使重点工程建设从勘探设计、监理、施工、货物采购等一系列招标投标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2012年,就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印发了5个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省重点工程办公室领导多次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促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各重点工程项目单位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扎实推进“打非”专项行动,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持了安全生产总体平稳的良好态势,确保了汛期施工安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施工安全。
“加强项目信息调度”通过省重点工程月报表、深入项目现场、网络信息平台等多种方式,全面加强重点工程信息调度,做到全面调度和专项调度、日常调度和重点调度相结合,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全省重点工程建设进展,为领导决策提供详实数据和资料。为加强重点工程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年内共编印10期《重点建设信息》。
“支持省属建材企业发展”省重点工程办公室本着有助于省重点工程项目降低成本,保证工程质量,有助于省属建材企业不断提升产品等级、扩大市场销售的原则,积极组织省重点工程建设单位与省属建材企业进行对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大力支持省属建材企业做强做大。2012年,省重点工程采购省产建材的比例大幅度提升。全年省重点工程累计使用水泥742.4万吨,其中省产水泥688.6万吨,占总用量92.8%;钢材179.2万吨,其中省产钢材103.2万吨,占总用量57.6%;特别是使用江西省新华钢绞线用量占该总量的95%以上。
(省重点工程办公室)
国有资产管理
“概况”2012年,省国资委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大力实施“一个龙头、两翼发展”的总体战略,依法加强监管,深入推进改革,全面提升管理,国有经济运行态势平稳。全省出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为7164亿元,同比增长23%。净资产为3151.4亿元,增长22.9%。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683.7亿元,增长17.4%。累计实现利润147.4亿元,下降21.2%。累计完成增加值477.8亿元,下降1.2%。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拥有资产总额2419.5亿元,增长12.2%。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886.4亿元,增长17.3%。累计实现利润总额64.4亿元,下降36.2%。累计完成增加值320.3亿元,下降9.0%。年内企业效益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大宗产品如阴极铜、钢铁、煤炭、钨、稀土等价格大幅下降,直接导致企业减利甚至亏损。在大多数企业利润普遍下滑的情况下,省投资集团公司、省建工集团公司、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省招标咨询集团等企业,通过加强管理,开拓市场,企业利润不减反增,实现逆势上扬。全省国有经济依然对全省经济发挥着主导带动作用,省属国有大型企业在全省工业支柱产业、千亿产业中发挥着龙头带动作用,为全省经济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一步优化调整省管企业领导班子。重点调整直升机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党委会,组建改制后的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组建与调整引进战略合作者以后的省建工集团公司及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班子,调整凤凰光学集团公司董事会职数及成员。根据考核情况调整完善省盐业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完成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和纪委换届人选批复。为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新选拔任用凤凰光学集团、建工集团、国经公司等3家企业的法务总监。考虑到煤炭集团主业整体上市后,根据省煤炭集团组织架构,完成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纪委调整和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煤科技有限公司主要领导成员配备。全年共为省管企业民主推荐和实地考察拟任职人选21人,考察谈话700余人次,办理企业领导人员(含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党委会等成员职务)提拔、交流、调整、正式任职、免职退休、备案管理等近50人次。
“深化企业改革改组”完成全省非工口7个系统1782户国有企业改革,共安置在职职工36.34万人,占职工总数的99.96%。对省属国有企业进行优化重组,积极推进凤凰光学集团、省盐业集团、国经公司、中江集团等4户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基本完成昌九生化股权转让、企业改制及化解风险等工作,两个方案经职代会通过。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加快沿海、沿江和境外布局,协调配置资源。江铜集团按照靠近市场、靠近原料和沿江沿海布局生产力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铜和相关产业的全国性产业区域布局,基本形成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西南五大产业基地。省煤炭集团在稳住省内年产1000万吨煤炭基础上,积极在云贵地区和印尼、马来西亚等地布局,力争在西南和国外分别再造一个江西煤炭集团。江钨控股集团在立足省内资源的基础上,着力整合开发建设青海玉树、广西南宁、河北丰宁、福建上杭、云南怒江等钨、钼、铜、稀土等资源项目,形成西北、西南、东南的省外“三角型”战略资源基地布局。江西国际公司先后在博茨瓦纳、赞比亚等国家获得矿权44个,矿区面积2万余平方千米,累计获得国家和省里的扶持资金8257万元,探矿取得重大进展。中鼎国际在江西率先获得国家援外成套项目A级实施企业资格,连续5年入选全球最大国际承包商225强,位列第190位。搭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新平台。由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监管的江西直升机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9月25日正式揭牌成立。
“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2012年,全省出资监管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36亿元。江铜集团20万吨铅锌冶炼工程、德兴60万吨硫铁矿项目一期,新钢8高炉原地恢复性检修工程、中冶环保钢铁渣“零排放”项目二期工程,煤炭集团中鼎朋古鲁二井及电厂项目等一批项目相继建成投产。江铜集团武铜云池口尾矿库工程,江钨控股集团数控涂层刀片项目、纳米合金晶片项目,新钢良矿太平山矿区深部开采项目,煤炭集团丰矿新高焦化工程,投资集团九江长江大桥等一批重大项目进展顺利。江钨控股集团3万吨钨综合冶炼等项目正积极推进。
“提高国资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财务总监和法务总监“两监”队伍的重要作用。向所有监管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全面启动风险预警工作,突出抓好企业预算执行、内控制度建设、财务信息化建设、重大事项管控和风险防范,有效防控了企业风险。向11家出资监管企业派驻法务总监,全面加强企业法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帮助企业做好法律纠纷调处工作,先后帮助企业调解重大法律纠纷近20起,避免经济损失近10亿元。加强监事会监督检查。初步建立监事会制度框架体系,加强充实监事会队伍,7个监事会及其办事处全面建立。两年内监事会出具年度监督检查报告27份,专项报告和情况报告39份,揭示企业问题和风险382个,提出建议386条,形成“报告、处理、落实、反馈”全过程监督。加强对出资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对任期届满的4户出资监管企业的董事会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深化考核分配制度改革,突出核心竞争力考核、强化对标考核、完善中长期考核,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引导性和约束性,积极引导企业领导和员工齐心共克时艰。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拟定国有资本预算收支管理的总体方案。组织出资监管企业财务部门,结合各自盈亏和经营情况,对2011~2012年国有资本收益总额进行初步测算,协助财政部门完成2010年度资本收益的收取和支出安排建议。
(蔡正孙)
安全生产监管
“概况”2012年,全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实现新世纪以来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12年“双下降”,连续7年杜绝特别重大事故。全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117起,死亡1691人,同比少1102起、少105人,分别下降13.41%和5.85%,死亡人数首次降到1700人以内,事故总死亡人数为控制指标的92.0%。全力保持党的十八大、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时段安全平稳,全省安全生产继续保持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
“推动安全责任落实”省级层面开展6次综合督查或督导调研,督办10起较大事故,发出15份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函,多次约谈事故单位和属地政府负责人,核查3起重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注销139家停产、转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8家未取得矿山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外包采掘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工矿商贸领域发生的148起事故结案128起,追究107家责任单位、300名责任人的责任。
“营造安全发展氛围”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220多万名群众参加活动,成功举办江西省安全生产十年成就摄影展,推进创建安全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校园、安全乡镇、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活动,联合举办全省重点骨干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专题研修。全面推进安全培训工作,累计培训103万人次。成功推出《生命守护神》MV,是“生命之歌”第二届全国安全歌曲大赛推出的第一部音乐电视。争取中央补助、地方配套4100多万元,全面推进中核南昌安全生产培训演练基地建设。
“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全省新建、改建、扩建符合危险工艺的60家生产企业自动联锁装置安装率达100%,原涉及危险工艺改造的72家企业改造完成率达100%。非煤矿山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推广率达84.53%、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实现率100%,99家企业开展“六加一”系统建设。积极推动42个县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启动江西省工业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承办第十六届全国安科院(所)长联席会议。强化安全中介机构监管,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江西省编写的《钨矿山地下开采安全规范》国家标准,被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授予技术标准优秀奖三等奖。成功处置大广高速“916”隧道塌方事故,16名被困工人全部获救。
“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累计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47.36万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进行整顿的单位2262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证1146个,关闭345家,行政拘留336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9人。
“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排查治理隐患,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排查工矿、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企业7.18万家次,一般隐患14.57万项,整改14.11万项、整改率达96.84%;重大隐患356项,整改297项、整改率达83.43%。深化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江西省3个县获2012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称号。
“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实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激励机制,促进安全生产与保险业良性互动。严格执行新建化工项目进园入区政策,新建项目全部进园入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三大行业企业达到一级5家、二级279家。全面实施非煤矿山“万名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累计培训2万余人。编写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班组长安全管理读本》系列教材,被全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作为指定教材。成立江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保障职工健康权益”省级层面理顺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成立江西省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中心。5个设区市调整职业卫生监管职能,8个设区市安监局单设相应机构。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贯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套。开展全省职业卫生先进企业创建活动和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抓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截至年底,全省网上申报且完成备案企业7931家。
(陈博)
煤矿安全监察
“概况”2012年,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打非治违”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围绕煤矿安全监察中心工作,团结协作、狠抓落实,全省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安全生产实现新的超越。
安全形势历史最好。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13起,死亡33人,同比少6起,少死亡21人,分别下降20%、36.2%,比控制考核指标少19人、低36.5%,为历史最好水平。赣中分局、赣东北分局辖区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0人以下,吉安、九江、新余、萍乡等设区市以及丰城矿务局、乐平矿务局等单位没有死亡事故。
执法力度再创新高。组织开展瓦斯防治、防治水、职业危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设备、易地交叉等专项监察,共监察矿井1039矿次,责令停产整顿矿井30处,实施行政处罚罚款2613.81万元,向地方政府下达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监管建议书16份。特别是查处了4起瞒报漏报事故,并实施了大额罚款,影响很大。
监察方式不断创新。赣西南分局针对“打非治违”采取全天候突击监察,以联合执法的方式妥善处理超层越界、资源纠纷、矿井贯通等复杂问题,成效显著。赣中分局在改进和完善“五集中监察”的基础上,分专业组开展监察,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加强督导调研,增强监察针对性。赣东北分局完善监察模式和监察程序,坚持监察工作闭合,取得较好成效。省局、分局均加大了对市、县政府和省煤炭集团公司、矿务局管理层的监督监察力度,切实提高了监察效果。
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连续第3年获“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各事业单位主要指标均完成年初下达任务,取得新进展。
“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煤矿安全专项督查”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配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赣督查的同时,组织6个督查组分赴全省各产煤市、县、乡镇和省属煤矿企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煤矿安全专项督查。明确了措施,要求督查做到深入细致,做到督查全覆盖,矿长警示教育全覆盖,省局对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全覆盖,并要与监察业务相结合。对安全生产没有把握的矿井、采掘工作面,要坚决实行停产整改;对“四类矿井”和违反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的煤矿必须坚决停产整顿。针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与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制定有针对性实施计划。督查期间,各督查组认真听取各地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梳篦式地对每个煤矿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没有停产检修的省煤炭集团公司所属煤矿进行重点检查,责令9个安全生产没有把握的工作面停止生产,对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罚款35万元。确保了会议期间全省煤矿生产安全稳定,未发生一起事故。
“进一步提高监察执法水平”一是出台江西煤矿安全监察规范。在认真编制、严格落实执法计划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十项要求”,出台《江西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规范》,推进规范执法。以业务座谈会等形式,分析探讨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问题,加强对煤矿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的监察和执法力度。二是加强对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分级对各产煤设区市及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6个产煤设区市提出关闭12对矿井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了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的落实。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对270处矿井进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四是进一步规范煤矿猝死事故处理。严谨事故调查处理,全年共对13起事故立案调查,按期结案11起。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较好地强化煤矿企业依法办矿意识和主体责任落实。
“煤矿专项整治见成效”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资源整合矿井、预核准矿井为重点,突出近期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加大巡查处置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严厉打击煤矿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的行为,强化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查处力度,查实4起瞒报漏报事故,处理不按规定报告事故、迟报事故各1起,立案调查非伤害事故1起。特别是针对煤矿超深开采严重的地区,由省局领导带队进行协调沟通,督促加快整改。深化瓦斯治理。本着正视实际困难、积极推进治理的原则,向省政府提出4条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意见,以防突专项监察、易地监察、分片宣贯法规政策等形式,督促煤矿企业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督促企业执行“十条禁令”,省属国有煤矿瓦斯超限次数大幅下降,降幅达79.5%。年内全省完成瓦斯抽采量1.2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96%,利用量4665万立方米,综合利用于民用、发电、陶瓷等领域。深化水害治理。牢牢盯住水害重点矿区,开展防治水专项治理和专项监察,并部署安排“回头看”,全年全省煤矿未发生水害事故。深化职业危害防治。以法规宣讲、专题培训、专项监察与示范矿井建设相结合,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得到地方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的高度重视,管理水平和防治意识有较大提高,为推动全省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上台阶打下了基础。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地方乡镇煤矿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管理,督促省煤炭集团公司建立完善集团、矿务局、矿三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问责、挂牌督办、报告制度,形成煤矿安全监察、监管、企业安全管理相结合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深化企业安全管理创新。省局组织编印《煤矿安全管理与创新》,总结提炼了煤矿安全方面创新安全管理的经验做法,反响较好。
“落实科技兴安战略”督促煤矿企业按时完成“六大系统”建设任务,以煤矿提升系统安全改造为重点,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基本淘汰到位,同时强力推进煤矿实现运送上下井人员机械化,推进掘进装载机械化和大巷运输机械化,小煤矿主要巷道基本消灭木支护,提高了全省煤矿技术装备水平。
“强化应急管理”参与事故救援28起,抢救生还遇险人员32人,抢救遇难人员23人。编制完成江西省煤矿事故应急预案和省局部门应急预案计划,做细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抓实应急演练,兼职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应急管理和救护队建设获上级表扬。积极拓宽抢险排水业务,打破地域界限,承接省外排水业务。
“狠抓检测检验”坚持为企业提供科学、公正、严肃的检测技术服务,共检测矿井320处,检测产品4000余台(套),出具报告4000余份。特别是积极创新检测报告运用形式,服务企业安全技术研究、安全监察执法、事故调查取证,取得实效。
“加强安全培训”年内出台《培训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和评定办法》《培训机构评估检查办法》和《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延期变更工作程序》等管理办法。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初步形成布局较合理、功能较完备的煤矿安全培训支撑体系。年内,围绕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材选配和教学管理这4项工作重点,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培训条件,提高培训效果。按照“以监察促培训,以培训保安全”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人事培训处在异地交叉检查派出骨干力量,进行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监察,监察矿井35处,制作执法文书70份,罚款35.5万元,一大批培训方面的隐患得到督促整改,对未监察矿井起到警示作用。全年共完成三项岗位人员培复训16878人次。
(周华)
价格管理
“概况”201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围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奋斗目标,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抓好价格调控监管,扎实推进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稳价安民的长效机制,保持了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上涨2.7%,顺利完成4%左右的全年价格调控指标。
“采取六项措施调控价格”一是价格监测预警得力,价格分析建议到位。严密监测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动态,每周有两次密集数据报送分析,及时搜集市场情况,做好价格预测预警,成功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每月向全省通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情况,督促各地严加调控,并有月度价格分析材料,提出调控建议,及时应对市场变化。每季度召开价格形势分析会,研究布置重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二是粮价政策落实得力,有力促进生产和供应。2012年再次落实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启动17个县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并延长收购期限,促进了生产和供应,为稳定物价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三是生猪市场调控得力,缓解了食品类价格涨幅。根据生猪市场变化,及时启动预案,发布生猪价格预警信息,合理引导生猪生产。四是通胀预期管理得力,宣传工作得力,社会舆论环境趋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主动出击,联络新闻宣传部门,约见记者,召开新闻通报会,广泛参与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物价专题栏目同步直播,作价格宣传、答疑释惑,排解民忧,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五是专项治理工作得力,物流等流通领域成本费用有所减轻。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纠风、商务、交通、公安、工商等多部门开展物流、商场、银行、电信、交通等6个领域收费专项治理,有效规范了收费行为,降低了流通成本。仅降低电信资费一项,全省减少收费约10亿元。六是把握政府定价政策得力,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年内,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精心操作,完善配套政策,准确把握政府定价出台时机,防止价格上涨引发连锁反应。
“重点管理“菜篮子”“药罐子”“书袋子”价格”强力支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稳住“菜篮子”价格。全省市、县价格部门,累计运用4000多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蔬菜、生猪生产基地建设,增加市场供应。南昌、吉安、赣州、宜春、新余等市共扶持建设近100家农产品平价商店,其中南昌有41家,降低了蔬菜交易价格,惠及市民,广受好评。此外,全省农产品绿色通道免费品种进行了扩增,年减免蔬菜运输费用6.57亿元。强制度、降药价,有效减轻“药罐子”负担。完善了药品定价评审制度,规范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增补295个基本药物与173个非基本药物纳入政府定价监管范围。降低168个消化、免疫、抗肿瘤类药品价格,累计降价金额3亿元。降低26所县级公立医院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严格管住幼儿教育和义务教育收费,防止“书袋子”价格上涨。积极推进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推进公办高校学费学分制收费在南昌大学的试点工作。严格管理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减轻了家长额外负担。
“有序进行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主要是通过完善一个规则、出台两个新价、实施三个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生态文明建设。完善一个规则:完善小水电上网电价管理,强化了改革导向,规范审批程序,实现公开、公正、科学有序定价。出台两个新价:一是实施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科学定价。召开听证会,充分吸取各方面的意见,制定方案,最后平稳实施。首次引入权威第三方参与,即委托统计部门作数据校验调查,共同拟定意见,并代表听证会参与论述。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受到各方认可和好评。二是实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费征缴政策,加强污染物排放治理,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实施三个政策:一是对电解铝、铁合金等8个高耗能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二是对可再生能源实施鼓励的电力价格政策;三是逐步推动县级电网实施峰谷电价政策。
“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深入展开,有力地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住房、教育、电煤、成品油、运输等8个行业专项检查。出台《规范商品零售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建立企业价格诚信档案,推动商贸领域市场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违法件数2233件,退还用户1615.28万元,没收违法金额4388.27万元。推行商业银行收费、大型农贸市场和大型商场的明码标价工作。全省367家农贸市场收费全部实行明码标价。运用移动手机短信发送平台、电视、网络等媒体,累计向社区和农民发布价格信息40余万条。进一步推动价格诚信建设。受理举报案件5903件,办结率99.6%。
“夯实价格基础工作”一是价格监测预警制度进一步落实,价格认证工作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价格监测规定》即192号省长令,做到了价格监测工作报纸上有文章、网络上有点击。健全监测预警体系,抓好倾向性、苗头性等情况的搜集报告。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4.8万余件,完成27件涉案财物鉴定和48件涉纪财物认定,累计完成价格认定项目4386件。推进了价格认证机构建设。二是稳步推进成本调查和监审。完成早晚籼稻、生猪等8项成本调查,实施居民阶梯电价、高等教育收费、景区门票定价等3个重大项目成本监审,核减不合理成本2.91亿元。完成10个药品品种成本调查。三是价格理论研究和《价格月刊》办刊质量有新的提高。完成14个重大课题研究,多篇研究成果被全文转载引用。《价格月刊》被评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新增为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办刊质量和发行数量均大幅提升。四是分三批选送20位市(县)物价局长参加全国基层物价局长培训班,提高基层物价局长水平。
“创新市县基层价格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围绕中心,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南昌市创新价格服务民生工作,设立41家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每天有10个以上蔬菜品种销价低于市场均价15%,并保证供应,让利于民,深受老百姓称赞,引起社会良好反响。吉安、新余建设平价商店也取得较好突破。九江、赣州、上饶深入开展“晒价格、惠民生”价格信息服务,拓展思路,转变方式,赢得市民好口碑。抚州、景德镇、萍乡、鹰潭扎实开展物流、商业领域乱收费治理工作,事先精心调研、事中严密监督、事后考核验收,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
(谢治邦)
劳动管理
“概况”2012年,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健全制度,推进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全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加大农民工权益保障力度。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就业培训、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等问题的一系列要求,协调推动维护农民工权益行动计划。与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开展“关爱农民工、法律援助在行动”的活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1.20万户,涉及劳动者72.07万人,其中农民工64.22万人。存在拖欠工资情况的用人单位2860户,涉及农民工6.69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9206.3万元,执法部门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及赔偿金9180.6万元。将《江西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2012年完成省政府法制办的立法前期调研,列入人大立法项目库。
加大劳动关系调整力度。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作为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协调劳动关系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春暖行动”,稳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江西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8%。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完善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司法联动衔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制度,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在开展年检、日常巡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补签劳动合同18.41万份,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3.23亿元,为7.67万人劳动者追回工资1.94亿元。省委副书记尚勇对省人社厅妥善及时处理向莆铁路(抚州段)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给予了充分肯定。
加大推进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基本完成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全省109个拟建市县(区)仲裁院全部组建完成,组建率为100%。基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约80%,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组建率65%,全省专兼职调解员达到6000余人。各级调解仲裁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年依法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9万件,按期结案率100%,调解率77.3%。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下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的通知》,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增幅为21.5%,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以同口径相比,全国排名在中上游。此外,经省政府同意发布《江西省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上线为18%,下线为6%,并对垄断行业工资增长从严控制,增强了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刚性调控力度。同时,大幅提高高温津贴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并由原来发放3个月扩大到4个月。
“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3月2日,《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出台,这是江西省劳动关系工作最高规格的一个重要文件,走在全国前列。成立了以江西省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江西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评审复核机制,通过评审复核,评出了75个企业为省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7个工业园区为和谐工业园区,在万载县开展县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试点工作。
“成立广东省江西务工人员服务协会”5月23日,在赣粤两省的合力推动下,正式挂牌成立广东省江西务工人员服务协会,成为在当地第一批成立协会的省份。此外,充分发挥省人社厅驻外劳务管理机构作用,掌握赣籍农民工在外发展状况,有针对性开展就业跟踪管理、医保异地报销、调解维权、新生代农民工党团组织生活等服务。
“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5月15日至6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518人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7823户,涉及劳动者76.25万人,查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及拖欠工资案件396件,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案件412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案件1836件,违反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案件184件,责令补签劳动合同9.28万人,责令支付工资及补偿赔偿1054.3万元,督促社会保险登记423户,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2610.25万元。
“加强调解组织体系建设”5月初,为进一步推动调解组织建设,召开全省推进企业(乡镇、街道)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建设现场会,对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进行总结、部署,提出“统一名称、统一组成人员、统一受案范围、统一管理模式”的“四统一”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要求,积极推动在原国有企业工会系统建立的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增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在民营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选聘专(兼)职调解员,在用人单位比较密集的工业园区建立园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逐步构建了包括企业调解、乡镇街道等基层调解以及事业单位调解等在内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为有效预防疏导和柔性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开展“春暖行动””联合工会、企联、工商联,组织开展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春暖行动”,把劳动合同管理作为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源头来抓,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与监督,稳步推进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工作。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4.07%,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0%。
(李晓仔)
工商行政管理
“概况”2012年,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以效能建设和作风整治为主线,全面推进绩效管理,优质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年内,省工商局获得全省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先进单位、全省开放型经济先进单位、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服务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全省工商部门坚持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个私经济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环境。截至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58.69万户,比上年增长10.3%。其中,内资企业29.48万户,注册资本(金)10096.83亿元;外商投资企业7334户,注册资本(金)349.04亿美元;个体工商户126.58万户,资金数额729.87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1.9万户。截至年底,全省私营企业22.59万户,注册资本总额6029.8亿元,新开业私营企业注册资本达1038.82亿元,首次突破1000亿元。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与省农信社联社沟通,为小微企业发展搭建融资平台,共授信100亿元。做好个体工商户升级转型,积极指导具有一定规模的1500余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服务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将全省128项重大产业项目逐项分解,实施“五项举措”,有效地支持了重点项目建设。年内,全省新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大型内资企业158户,注册资本合计达338.4亿元,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法人企业办理登记服务953户(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在2011年争取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支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后,2012年又争取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为全省两个国家战略的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全年,共为企业办理股权出质1147件、出质股权102.89亿元,担保股权127.36亿元。全省共编发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分析报告600余期。
服务民生保障。切实落实群众创业就业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市场主体不断壮大,新发展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共增加89万余个就业岗位。全面推行企业网上年检,企业年检率84.44%。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长效机制,积极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认真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配合开展禁毒防艾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了众多社会矛盾。
服务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落实红盾护农各项措施,严查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组织开展“春季打假百日行动”等活动,共查处非法经营农资案件1159件,案值915.23万元。强化对农村消费的教育引导,在网站媒体曝光18件农资典型案例。全面开展“文明集市”“文明市场”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在全省行政村建立维权站及各类联系点共有7064个。
积极实施《江西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查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199件,受理合同格式条款备案2811份,查办合同案件167件。认定全省“守重”AAA企业303家。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973份,登记抵押金额182.79亿元,受理拍卖备案799份,现场监拍271次,检查涉农合同1.08万份,调解涉农合同纠纷548件,涉及合同金额728.4万元。
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巡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企业5.98万次,建立网络“数据库”户籍1.11万户,发送《经营性网站备案告知书》300余份,删除违法商品信息3135条,关闭违法网站9家,责令整改网站47家。受理网络消费投诉3800起,处理率95%。
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作风整治活动和反腐倡廉。对各市、县局局长和省局副处以上干部共180余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教育,对新提任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开展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述职述廉活动。将绩效考核工作与岗位风险防控有机结合,积极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严肃查办各类与民争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查处违纪案件5件。加强“三重一大”等重大敏感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完成全系统2006~2011年度基建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清理,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加强系统内部审计。全省工商系统663个基层分局2647名基层执法人员参加了为期4个月“双述”活动,满意率达99.64%。以整治“慵、懒、散”“假、浮、蛮”“私、奢、贪”为重点内容,对执法监察和效能督查发现的113个问题进行跟踪督办整改。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日”活动。强化培训考核。全年,省工商局共举办干部教育各类培训班30期,培训2500余人次。全系统778人次参加5期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培训班,参训率、结业率均为100%。全面推进运用信息技术开展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除南昌之外,其他10个设区市局的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南昌绩效考核项目获得管理科学奖。2012年,省工商局获“省直机关第九届文明单位”称号。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四个平台”规范化建设,制定并下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规范(试行)》。2012年,全省12315消费申诉调解成功率达到88.87%。进一步加强12315申诉系统快速通道建设,建立快速通道企业104户。全省11441个“一会两站”受理申诉投诉1139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76.6万元。全面推进12315“五进”工作,已建维权服务站1892个。全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7.71万件,办结率达99.7%;调解成功率89%,比上年同期提高12%。加强流通环节商品监管,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案件2912件,案值1776万元。加大商品质量监测力度,监测商品4166组,查处案件692件,案值508.8万元。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突出消费热点、焦点、重点,开展商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家电下乡”监管工作,查处违法案件52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服务业行业规范建设。针对消费者的重点投诉,省工商局先后对省移动、省电信等通讯公司进行行政约谈。
“商标战略上升为政府行为”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工商主力、部门协作、示范引领、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截至年底,全省有效注册商标76682件,全省共有中国驰名商标66件,江西省著名商标1311件,地理标志36件。年内,全省新注册商标13699件,同比减少0.13%;新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25件,增长1.3倍;新认定江西省著名商标325件,增长21.3%。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共整治重点区域2792处,查处案件1211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2个,有效保护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监管”进一步加强监管制度建设、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保障、经营者自律等方面的工作。制定舆情处置实施意见,妥善应对处置“塑化剂”“问题明胶”“人造猪耳朵”等食品安全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查处案件1368件,强化日常规范管理,抽检食品质量9104批次。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全省工商部门深入推广“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完善行政处罚案件网上管理系统。清理规范非行政审批事项,精简比例达40%,大幅压缩非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制定《规范投诉申诉举报工作指导意见》《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省工商局确定宜春试点基础上,各设区市局全面建立“法治工商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此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行政指导工作纵深发展,推动了监管执法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全系统下达行政指导书1.22万件。不断探索行政调解,大力推动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相衔接试点工作,提高工商部门化解纠纷能力。全系统建立行政调解机构1270个,设立行政调解员2592人,受理行政调解2.81万件,结案率98%。
“查处一批传销大案”加大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巩固宣传效果。坚持惩防并举,综合治理,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危害程度深、社会影响大的传销大案,维护了社会稳定。年内,共办结传销案件22件,移送公安机关22人,取缔窝点348个,发布警示提示6711次,教育、遣散参与传销人员3190人,解救被骗人员477人。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321”案件处置工作。
“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突出重点领域,开展治理行动,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628件,案值1327.76万元。加强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查处案件58件,案值154.84万元。为江西仁和等多家省内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开展“打假保牌”行动。
“整顿和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以实施广告战略为主线,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重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提升广告服务发展水平。深入整顿和规范广告市场秩序,着力提高广告监管执法效能。积极发挥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对违规发布广告的媒体,采取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责令整改等措施,使虚假违法广告得到了有效遏制。年内,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947起,增长7%。罚款金额488.55万元,增长31%。其中查处虚假广告295件,增长6%。
“举行2012年江西(南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5日,2012年江西(南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南昌八一广场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秉发、省政府副省长胡幼桃、省政协副主席郑小燕等领导出席开幕仪式。活动由省、市委宣传部,省、市工商局,省、市消协,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主办。省市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物价以及消协等20余家单位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为消费者解疑答惑,提供咨询服务。推出消费维权成果大型展板100余块,展示各部门、社会各界的维权成果,向消费者介绍消费知识和消费信息。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万余份。受理消费者咨询995人次,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102件,主要涉及电动车、服装、食品、药品、商品房等方面。其他职能部门共受理投诉70件。
(吕雪金)
质量技术监督
“概况”2012年,省质监部门坚持“维护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质监工作第一要义,全力以赴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取得比较好的工作成效。
质量工作基础不断夯实。新批准发布江西省地方标准55项,新成立江西省安全生产、气象、林业、计量器具等4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总数达到18个。指导和帮助10余家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0个,其中5项填补江西省空白。组织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诚信经营企业承诺自觉遵守诚信计量行为规范,1737家单位进行了自我承诺。新增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数131张、自愿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99张、食品农产品认证证书99张,江西省的认证证书总数达到1.04万张。全省实验室资质认定有效证书新增57张,总数达929张,获证实验室涵盖建筑、环保、卫生、农业、交通、药检等多个行业。
执法打假工作力度加大。以“质监利剑行动”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产品力度,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43万人次,查办案件9311起,其中立案查办违法案件7113起,查获违法产品标值1.4亿元。发挥办案能手评选活动的激励作用,江西省质监部门1人获全国办案能手称号、4人获省级办案能手称号。实施稽查建议书制度,就突出的非法生产、产品质量问题通报当地政府,以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开展对CCC产品认证目录内玩具产品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对电线电缆、轮胎、装饰装修等部分重点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了认证市场秩序,保障了强制性产品质量安全。
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升。针对不同层次的企业实行分类、分级并进行差别化管理,对江西省1239家获证工业企业开展企业产品质量分类工作。对承担监督检查和发证检验任务的23家质检机构实施分类监管。开展特种设备风险评价分类监管试点工作。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电线电缆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活动。2012年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合格率为91.4%,提高4.9个百分点。江西省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为81.74,排名保持在全国第十六位。
服务经济发展成效明显。围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制定出台《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全力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16条具体支持举措。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江西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农业标准化,研制和发布23项省农业地方标准,对第七批国家级和第五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进行督促指导。推动服务业发展,全力协调服务业标准化纳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交通运输、旅游等服务行业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获批国家级服务业试点项目2个,批准发布地方标准6项。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丰城富硒大米”“李渡酒”2个产品已通过专家审查,至年底,全省有31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