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父系氏族公社代替母系氏族公社的社会变革,世系与财产继承开始按父系计算。于是,为了保证子女生自一定的父亲,母系氏族公社所特有的从妻居便转变为从夫居,女子出嫁到丈夫的氏族,原来的对偶婚逐渐发展为一夫一妻制。这样,使丈夫取得支配地位,婚姻关系也更加牢固。由于金属器的使用,一家一户已有可能单独从事生产,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便从父系大家旅中脱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社会经济单位,进一步巩固了一夫一妻制。在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中,在父权、夫权的支配下,都片面要求女子严守贞操,通常并不排除男子公开或秘密的多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