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陈萍)一名男子为避免女友有外遇,用一把锁头残忍地将女友下体上锁。
记者昨日获悉,这起骇人听闻的故意伤害案近日将在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开庭。
犯罪嫌疑人李辉今年39岁,抚顺市碳素厂工人,1984年曾因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望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李辉1994年与老同学秀秀(化名)重逢后,多次到秀秀的单位和家中对其殴打、威胁,逼迫秀秀与自己同居,同居期间多次对秀秀进行殴打。
2003年1月下旬,李怀疑秀秀与他人有男女关系,在其家中对其殴打,逼迫秀秀承认在单位与他人有两性关系,并提出要将秀秀的阴部上锁。秀秀为避免殴打能够正常上班,被迫同意。
今年2月8日,李辉用家中的毛衣针、刀片扎割秀秀的阴部,因秀秀疼痛难忍,李领其到药房买了麻醉药、手术针线、注射器等物品。回家后,李为秀秀注射麻药,用手术针穿透秀秀的阴部用线缝上。2月11日晚,李辉在家中将秀秀阴部的线拆下,强行与秀秀发生关系,之后又用一把铜锁将秀秀阴部锁上。2月12日晚上,秀秀的姐姐报案。2月13日,李被公安机关抓获;2月24日,李被依法批捕;5月28日,望花区人民检察院对李辉以强奸、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月13日,秀秀在公安人员的陪同下,到抚顺第二医院妇科解下了“贞操锁”。
5月21日,辽宁省久鼎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女律师王敬锐、王秀芳决定为秀秀无偿进行诉讼代理。作为秀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两位女律师已正式介入此案。
记者昨日电话采访了两位女律师。她们告诉记者:在调查取证工作中,我们发现李辉不仅残害妇女的行径卑鄙,而且还是个劣迹斑斑的盗窃、伤人的惯犯。仅在李辉强迫秀秀与其同居的9年中,李辉就被公安机关、其工作单位保卫科先后处罚过3次;1994年李辉盗窃抚顺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福利处豆油多桶,价值1万余元,此案目前尚未结案;1997年,李辉在单位内进行盗窃,被该厂处以罚金1万元,留厂察看1年,只发生活费;2001年夏天,李辉在业余时间骑摩托车载客时因与他人抢客,而将人打伤,被光明派出所处以罚款2000元的罚金……
“从现在掌握的证据看,”王敬锐告诉记者,“李辉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侮辱妇女罪、伤害罪、尚未结案的盗窃罪……应该对他数罪并罚。”
另外,两位女律师告诉记者,对于附带民事赔偿的数额,有可能就是一个象征性数字,主要是为了给长期受虐待的秀秀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