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乔(化名)日前找到今报记者,拿出一张写了9条“约定”的信笺,其中第3条是:“赔6000块(三次流产)”,她说3年前写下这张字条的人不但没有兑现承诺,最近她去找他时,对方甚至拒绝赔偿。小乔问:这种白纸黑字的“约定”有没有法律效力?根据对方留下的字据等物证,能不能告对方强奸?
大学时代不堪回首
这张纸条是小乔以前的男友韦某留下的。1999年6月,韦某刚从柳州市某学院毕业,离校之前的一段时间无所事事,他和几个柳城县老乡一起找到同校的小乔,说是去散散步。3对男女一直散步到深夜,结果其他4人成双成对地各走东西,韦某便把小乔揽进怀里,坐到了校园树林的一张石凳上。
据小乔说,她当时还在读大二,和韦某这个老乡只是认识而已。当晚男方的亲昵举动使她十分慌乱,但又不知如何是好。就在他一连串“我爱你”的表白中,小乔糊里糊涂地经历了自己的“第一次”。此后两人又多次发生关系。
一个月后学校放暑假,小乔发现自己有了特殊的生理反应,到医院一检查,怀孕了。去找韦某商量,他说自己刚分配到柳城县的一所中学任教,还没有钱,并叫小乔自己先借钱做人流手术。
此后的一年中,小乔的大三生活狼狈不堪。第二年的3月和5月,她又不得不两次做人流手术。除了生理上的痛苦,她还要面对精神上的折磨,因为她发现韦某对自己越来越冷漠,最后甚至提出了分手。
甜言哄骗始乱终弃
小乔说,自己在“第一次”后虽然有点恨韦某的行为,但想到“已经是他的人了”,便继续和他交往。但此后对方表现出来的粗暴无礼,让她一次次伤透了心。
最可怕的是第一次做完人流后,她的身体非常虚弱,一下还回不了家,韦某便将她带到医院附近的一家旅社开房住下。不料,当晚韦某又提出了非分要求。在小乔极力反抗下,欲火焚身的韦某竟然用枕巾、衣服将她的双手绑住,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小乔说当时自己痛苦得直将头往墙上撞,但最后又被韦某“我一定会娶你”的甜言蜜语哄得昏了头,两人此后继续交往。
2000年3月,小乔发现自己又怀孕了。她再次找到韦某,但韦某依然以“没有钱”搪塞。小乔只能再次向朋友借钱,到医院做了人流手术。这次韦某甚至没有到医院看她一眼。
两次手术,使小乔欠了上千元的债务。为了尽快还钱,她一个月后又到柳城县某中学去找韦某,但他只扔下20元钱了事。
就在一次次的来往中,两人又在韦某的宿舍发生关系,导致小乔两个月后再次怀孕了。韦某对再一次找上门来的小乔已经失去了最后的一点温情,在她开口讨要手术费时,对她拳打脚踢。小乔只好又到处借钱,到医院做了人流。
回顾一年来的遭遇,小乔对韦某绝望了:“他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啊,我怎么就瞎了眼!”
立下字据索赔无果
第三次人流后的一个周末,小乔到柳城县某中学找韦某,因为对方的态度极度冷淡,她气得要在他的宿舍里自杀。这下韦某慌了,主动写下一张字条,9条内容中的第3条是“为三次人流赔偿6000元”,第5条是“以后不再找我”。后面还有女方“不得寻短见”的条款。韦某还在附加的要求中表白“我只要求不有坏名声……对得起家人”等等。
三次人流后,小乔不但惹上了一身的病,还背上了一身的债。她算了一下,光是借朋友的就有3900元,如果再加上借家人的钱,花在这上面的钱超过5000元,这些钱对一个没有收入的学生无疑是一笔巨资。
小乔有一个想法:参加工作后,一定把这笔钱还上。但整个大三期间,她一直精神恍惚,以致于毕业前共有15门功课不及格。好不容易通过补考,拿了大专毕业文凭,但在找工作时又诸事不顺,至今只是靠做临时工为生。
靠自己那点微薄的工资如何还债?小乔看到韦某写下的字据,又似乎看到了希望:如果他赔了那些钱,自己的债不是可以轻易还完了吗?但是韦某只在立字据的头几个月付过240元,以后则再无音讯。找他要,一句话:没有钱。
毕业后不久,一位善解人意的男子进入了小乔的生活中,两人很快结婚了。小乔婚后每月都将工资的大部分拿去还钱。一直持续到今年的2月份,那3900元的债务才全部还清。
小乔得悉柳城县有一位姓龙的男子专门以代人打官司为业,她想:“那6000元的赔偿何不叫他去帮讨回呢?”5月份,她写下一张委托书,请龙出马。
然而,当龙找到韦某时,对方强调自己刚刚结婚,没有钱。在龙反复做思想工作后,他才极不情愿地付了400元,并答应尽快将余下的“赔偿”付清。
龙一次陪小乔去找韦某要钱,无意中让韦某的新婚妻子知道了此事的一些蛛丝马迹。这下韦某恼火了,他当天就打电话给龙和小乔:“老子一分钱也不给了,随便你们怎样!”
冷漠穿心醒悟已迟
想起自己在极其艰难的生活中,足足用了两年多时间才还完所有债务,韦某的冷漠态度让小乔曾经受伤的心又痛起来。尤其是丈夫和她计划要小孩时,却发现怎么也怀不上,小乔对韦某的痛恨再次爆发。她开始搜集证据,要告韦某!
目前小乔手头除了那张“赔偿约定”外,还有8张韦某写给她的留言,其中充满了她认为带有侮辱性的字眼:“我要的就是你的可怜相,我想打击你!”“今天你欲哭无泪,妙极!妙极!”“哭,快点哭,我很高兴!”“我的欲望满足不了,我恨!恨!恨……”等等。
小乔说,这些字眼很难想象是一个为人师表者说出的,韦某正是在不断摧残自己的过程中得到满足的,这样的人还配做老师吗?
最近,小乔将自己的经历写成文字,递交给韦某所在中学的领导以及柳城县的妇联和教育局等单位。同时,她还打算控告韦某涉嫌强奸或者虐待,让他受到惩罚。但迷茫的她也不知道,她得到的是怎样的一个结果。(何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