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东丽区法院依法对本报曾于今年1月16日报道的“12岁少女被拐骗”案作出宣判,一审以强奸罪、拐骗儿童罪两罪并罚,判处拐骗少女40多天并多次实施奸淫的被告人尹某有期徒刑12年。
被告人尹某,25岁,安徽省阜阳市人。去年11月,尹某来津后暂住在东丽区大毕庄镇某村,并在这里认识了同乡张某和他的12岁的女儿小敏。同年12月4日,尹某以到浙江省宁波市找工作为由,诱骗小敏离开父母,与他一同来到位于宁波的尹某大哥家。起初,尹某让小敏同他的大嫂住在一起。后来,尹某暴露原形,不顾小敏的反抗多次强行将其奸污。张某夫妇发现女儿不见后,立即报警。今年1月18日,公安机关在宁波将小敏解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