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半年私生活被探头偷窥续:房东又有新说法
文章来源: 东南快报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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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本报A4版刊发湖北一对小夫妻在福州晋安区茶会村一民房租房被人用探头“监视”近半年一事。昨日鼓山派出所民警在做进一步调查时发现,除了“监视”湖北小夫妻的探头外,在该民房别处还发现5处探头,其中两处在5楼的两间出租房内,所幸目前这两间出租房还未有人入住。
房东对探头又有新说法
被探头“监视”了近半年之久的邓先生夫妻告诉记者,昨日上午,房东又来找他们,说装在他们房内的探头是他哥哥原用于“监视”租住在这里的发廊女用的,并不是“监视”他们夫妻两人。与事发当日房东及房东的哥哥黄先生所述完全不一致。对此,邓先生夫妻称,不论房东与房东的哥哥黄先生如何辩解探头用意,但事实上,探头就装在他们的卧室,已对他们的隐私权构成侵犯,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
房东家6个探头伸向各处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昨日,福州鼓山派出所对私设摄像探头的黄某做进一步调查时又有新发现,民警在黄某楼房的5楼两间出租房内又发现两个摄像探头,一个隐藏在挂历旁边,另一个则装在电源开关盒旁,令人庆幸的是目前这两间出租房还未有人居住。在黄某楼房的一层店铺里,警方也发现了3处摄像探头。据负责此案的治安民警钟先生介绍,由于目前的治安条例中,还没有对此类案件的处罚规定,民警无法对黄某作出治安处罚,在了解清楚情况后,将释放目前还在传唤中的黄某。
针孔探头随处可买
“我看到大利嘉城有人卖探头,好像什么人购买都可以,买卖过程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并不需什么特别的手续。”看了本报昨日刊发的《小夫妻租房租出揪心事“探头盯了我们近半年”》一文后,许多榕城读者纷纷致电本报热线反映。
昨日上午,记者在福州大利嘉城、东街口东百大厦一层等电子器材商店调查时发现,许多经营者在柜台上摆卖监控摄像头,其中体积最小的探头小到只有笔心大。这些探头的价格从40元至几百元不等。
“这些针孔摄像头最好卖了,这种摄像头虽然小,但功能很全。”记者在与店主交谈中得知,多数的针孔探头是从广东和浙江来的,它们分为有线和无线两类,价格不同。记者问店主,卖这些探头器材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时,店主摇头。
在南公园电子城的一家电子器材商店,店主也极力向记者推销一种直接和电脑相连的针孔摄像头。
公安局:新规定未出台
购买针孔摄像头如此方便,不免让人有些担忧,对此记者采访了福州市公安局技防处有关工作人员。据介绍,今年,市公安局对新出现的这些技防监控设备仅在调研阶段,没有新的规定。
律师:应制定法规予以制约
昨日,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黄林锋律师来电告诉记者,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房东构成根本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从民事侵权的角度来说,房东侵犯了邓先生夫妇俩的隐私权(人格尊严权),违反了公序良俗。因此,邓先生夫妇可以选择对他们有利的方式向法院起拆,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黄林锋律师认为,由于我国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密拍设备不准卖,以致行业管理工作也难以到位,他们呼吁国家要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制约。
记者:张秀冰张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