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幼女遭继父多次强奸 事隔多年才敢告诉母亲
文章来源: 浙江青年时报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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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杨丽,时报记者陈琦
时报讯
从10岁起,连续3年,多次遭继父强奸,而事隔多年后,女孩才敢告诉母亲。母亲伤心之余,愤然领着女儿走进了淳安汾口派出所。
前天傍晚,淳安浪川乡的村妇章福娣(化名)去镇中学接住校的女儿小梅(化名)回家,
她还要和女儿商量一件事:她想和脾气不好的丈夫方某离婚。
一直沉默寡语的小梅听了母亲的话后,“腾”地站起来,涨红脸,大声说:“妈,你离婚吧!我恨死他了!”说着就哭起来。
噩梦
1996年,章福娣离婚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村的老单身汉方某。很快,章福娣带刚刚10岁的女儿和不满3岁的儿子改嫁到方家。婚后,方某一直脾气不好,每次酒后就打骂章福娣和孩子。
1996年初夏的一天,章福娣回娘家帮忙做农活。照看弟弟的任务就落到当时在村小念四年级的小梅肩上。
中午,小梅放学回家,哄弟弟吃完饭,就去自己房间午睡。
突然,沉睡中的她感到一阵窒息,脸上感到一股热浪,她睁开眼,竟然看见继父喘着气趴在自己身上!
顿时,小梅吓得瑟瑟发抖,一把抓过衣服遮住自己,挣扎着叫喊:“不要!不要!”
“我叫你爸爸啊!”小梅流着泪苦苦哀求。
“什么爸爸!你们这些拖油瓶,害得老子在村里没脸抬头!”继父的大手钳住了小梅乱挥的小手……
得手后的方某益发猖狂,只要小梅的母亲不在家,就丧心病狂地强奸弱小的女孩,并多次威胁她,如果她不答应,他就要去外面找女人,不要他们了。
可怜的女孩忍气吞声,在继父的魔爪下,从1996年到1998年,被整整凌辱了3年。
逃离
小梅原是个很开朗的小姑娘,自这件事发生后,她变了,变得不爱和人说话,在学校里也是独来独往。小学毕业时,老师给她的评语是:学习非常努力,但要注意多和同学交流。
1998年夏天,13岁的小梅上了初中,为逃避继父的魔爪,她和母亲说,自己想住校。
母亲和方某商量,却遭方某坚决反对。“伢儿当时就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求我,‘妈妈,你让我住校吧!’我当时还以为她只是想静静地读书,没想到是……”母亲哭着告诉记者。据小梅母亲回忆,这些年,每逢学校放假,小梅总借口学习忙,呆在学校里不肯回家。即使是过年,小梅也和母亲说,要去看望爷爷奶奶,或到阿姨家去玩,很少呆在家里。现在回想起来,母亲才恍然大悟。
小梅的一位前班主任说:“我们知道她父母离异,其他的情况也不很了解,还以为她是不适应新家庭呢。”
章福娣很后悔,没想到自己改嫁竟会殃及孩子,“对10岁的女儿下手,作孽啊!”
讨公道
昨天,记者来到小梅家。这是一个并不富裕的典型的农民家庭。方某已被派出所带走。
章福娣一看到记者,就连忙把记者拉进屋,问:“村里人知道吗?”
女儿的事,让章福娣一下憔悴了很多,她瞪着失神的眼睛,喃喃地说:“孩子们还不知道。”她指着女孩告诉记者,那是她和方某生的,男孩和小梅是一个父亲。小梅平时很疼爱弟弟妹妹,每次回家都带东西给他们吃。
章福娣说,她一定要替可怜的女儿讨回公道,她已向当地法院起诉与方某离婚。
据记者了解,淳朴的村民们还不知道方某为何被抓,他们对此议论纷纷。村民们只知道方某脾气暴躁,这些年来,章福娣嫁过来后,一直受欺负。
记者从淳安县公安局得知,方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现已被刑事拘留。
记者联系到淳安县法律援助中心,他们表示愿意为小梅义务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呼吁
杭州市六和律师事务所姚建彪律师认为,恶意强奸未满14周岁的少女,属严重刑事犯罪。但为案件的定罪还在于取证。他分析认为,由于受一些旧观念的束缚,许多受害人不能及时报案,给取证带来影响,不能及时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姚律师呼吁,如果遇到类似案件发生,受害人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去当地派出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