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迎峰
13岁的陈鹃(化名)就像一朵刚刚绽放的鲜花,在引来无数欣赏、羡慕的目光的同时,也招来了贪婪、无知的好色之徒。13岁的小花就这样被摧残,并且在家人的“爱护”下继续凋谢……
闲聊中发现的重大案情
永州市双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邓建怀向记者介绍这起案件时,心情是沉重的。“如果不是我们的民警们细心,这起性质恶劣的轮奸幼女案可能永远都没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那是在今年6月份,双牌县公安局的几名民警到该县的上梧江乡下乡,中午在一位老乡家中吃饭。吃饭时,民警们无意中听男主人说起了该乡的一件“桃色新闻”?该乡上梧江中学初一一个女学生被几个人害了。更令民警吃惊的是,这件事已经被当事人私了。民警们隐隐感到案情重大,为了进一步证实案情,他们又走访了几家农户,发现这条“新闻”在上梧江乡已是公开的秘密。
受害的女孩叫陈鹃,上梧江乡中学初一学生,被害后已经随父母南下广东打工。民警们敏感地意识到陈鹃在受害时可能还未成年,于是马上赶回县城,调出了陈鹃的户籍档案,一看:陈鹃,1988年9月20日出生。如果案发时间是在2002年8月的话,那时的陈鹃离过14岁生日还有一个月的时间,这应是一起性质恶劣的轮奸幼女案。
民警们通过走访得知,陈鹃的母亲因患肾结石已经回双牌治病,她的父亲也回来了,只有陈鹃本人还在广东打工。
民警们在双牌县城的一所平房里找到了陈鹃的母亲,与民警们想像的一样,她不愿配合民警的工作。一位知情的邻居告诉民警们,陈鹃的父亲在县城的后山伐木。民警们二话不说又赶到后山,晚9点,终于找到了一身疲惫的老陈。
老陈一看到民警就知道什么事,女儿被人凌辱所带来的愤怒和痛苦几个月来一直折磨着他。他当即表示同意配合民警们工作,答应把一直躲在广东不敢见人的女儿叫回来。
羞辱的夜晚
7月19日,陈鹃向民警们讲述了那个令她蒙羞的夜晚……
2002年8月13日晚上,还没有开始上晚自习,陈鹃的一个同学跑过来告诉陈鹃,学校外面的南杂店里有3个人找她。陈鹃走出去一看,3人她都认识:蒋子平(化名),一个追求她的男孩子;盘亮(化名),她的一个远房亲戚,据说按辈份还是她的叔叔;龚华(化名),也是从上梧江中学毕业的,与陈鹃相熟。蒋子平等人买了饮料请陈鹃喝,并热情地邀请她到上梧江乡的街上去玩。可陈鹃坚持要回学校上晚自习。
3个人没有让陈鹃回去,他们“热情”地动起手来,拖的拖、推的推,挟着陈鹃往街上走。也许太相信眼前的这几个熟人,或许也想逃避一下枯燥无味的晚自习,陈鹃说了句“你们不要拉我,再拉我就喊人了,我自己走还不行吗!”就和3个人一起来到上梧江街上。
3个人带着陈鹃径直来到一家小旅社,开了两间房。开好房后,3人买来盒饭,吃完后又先后洗了澡,准备睡觉。按照旅店老板的规定,陈鹃一人睡一间房,3个男生睡一间房。然而没睡多久,未满18岁的蒋子平就打开了陈鹃的房门。蒋子平这时出现在房里使陈鹃感到十分厌烦。蒋子平见陈鹃不理他,便坐到了陈鹃身边,陈鹃立即起身坐到另一张床上。可陈鹃还没有坐稳,蒋子平已经扑过来,把她压倒在床上,结果遭到了陈鹃的奋力反抗,蒋子平悻悻地离开了房间。
陈鹃惊魂未定,盘亮接着又来到房间欲行不轨,结果同样遭到陈鹃的奋力反抗。几分钟后,盘亮离开了房间。对性的无知使陈鹃并不知道自己的处境有多危险。正当此时,龚华来到了她的房间。龚华很狡猾,他装作要来保护陈鹃的样子,并说自己没有地方睡,只是来睡觉的,要陈鹃放心。此时的陈鹃仍然抱有一丝侥幸,毕竟逃学、在外留宿这样的事让学校和家长知道了都是“天大的事”,何况刚才两个人并没有把她“怎么样”。夜已深,一股倦意袭来,陈鹃只有相信龚华。不一会,陈鹃就进入了梦乡。半夜惊醒,当陈鹃发现龚华正在脱她的裤子时,一切都晚了……
陈鹃木讷地坐在床头,感到下身撕裂般的疼痛,眼睁睁地看着龚华把沾了血迹的床单洗干净,她这才意识到她最宝贵的东西就这样失去了。
荒唐的协议
陈鹃跌进了痛苦的深渊,她找到学校要求退学。她的母亲知道女儿要退学,从广东赶回来。在母亲面前,陈鹃也不敢说实话,无奈之下母亲只好把她带到广东。
几个月后,陈鹃的母亲发现女儿的生理周期变得很不正常,于是把女儿带到医院检查。医生悄悄地告诉了她一个惊人的消息,陈鹃的处女膜已经破裂了。回到住地,伤心欲绝的母亲要陈鹃说出实情,陈鹃只好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妈妈。第二天,愤怒的老陈马上搭上了回双牌县的长途班车,说要回去报案。
一天后,父亲打来了电话,陈鹃就在妈妈的身边,听见了他们的对话。老陈说,他已经找到蒋子平等人的家长,并说对方的家长一致要求私了此事,他现在打电话征求陈鹃妈妈的意见。“那就4万吧。”妈妈在开价,不一会,电话那边的老陈说:“他们(对方的家长)说4万太多了,只给两万……”对方打了个5折。“那你自己拿主意吧。”陈鹃的妈妈说了几句后便挂断了电话。
就这样,陈鹃惨痛羞辱的经历换来的是两万元“现钱”。陈鹃毕竟只有13岁,面对父母的决定,她无能为力。
记者在治安大队里看见了这份“协议”。“协议”规定,蒋子平等3人的家长一次性付给陈鹃两万元钱“青春损失费”,陈家以后不得再追究他们3家的任何责任。同时陈鹃以后身体有任何问题也不能追究他们的责任。
噩梦般的初恋
在掌握了情况之后,警方立即采取行动。7月20日,盘亮正在上梧江乡的一个码头上打工时,一副冰凉的手铐铐住了他的双手。7月24日,迫于压力,蒋子平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龚华则在逃。
经过审讯,蒋子平、盘亮对2002年8月13日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警方向记者介绍,盘亮向警方交代,他在非礼陈鹃时,两人已经发生了一定的接触,根据我国刑法,初步可以认定盘亮为强奸幼女的犯罪嫌疑人,蒋子平为强奸幼女未遂的犯罪嫌疑人。现在两人已经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
7月30日,记者在双牌县看守所见到了蒋子平和盘亮。出现在记者面前的是两张年轻的面孔,在案发时,他们都未满20岁,蒋子平还不满18岁。
蒋子平讲述了他与陈鹃的“初恋”。据说,当时有人向他介绍,陈鹃是个美女,与他很相配,当他见到陈鹃后,觉得她确实长得漂亮,而陈鹃也好像对他这个帅哥有好感,一来二去,两人似乎真的有了一种朦胧的感情。
“你是真的喜欢陈鹃吗?”记者问。
“有一点吧,我也说不清。”很显然,此时的蒋子平不敢面对这个话题。
“有没有想过要保护自己喜欢的人,不让别人伤害她,自己也不去伤害她?”
“……那天晚上……我开始并没有想把她怎么样,只想摸摸她……但是她对我说,她对我没兴趣,我气极了……后来,他们说要去害她……我没有反对,但当时心里也不好受……”蒋子平的声音越来越细,“是我害了她……我对不起她……”
“知道陈鹃当时多大了吗?”记者问,“知道这样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吗?”
“不知道。失去自由真的太恐怖了……我只想早点出去,重新做人。”
很显然,早到的爱情不仅是酸涩的,还是苦涩的。它毁了陈鹃,也毁了蒋子平。蒋子平和盘亮以及在逃的龚华都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为了保护受害者,警方没有安排记者采访陈鹃本人,但邓大队长说,陈鹃经过这件事之后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据警方目前掌握的情况,陈鹃现在在一家发廊打工。14岁的她已经成了一个风尘味很浓的小女人了,令办案民警深感惋惜。
记者手记 不要和熟人说话?
是谁害了陈鹃?除了3个直接的犯罪嫌疑人,你可能会说,是不负责任的家长,陈鹃的父母双双外出打工,留下了陈鹃无人照看;也可能会说,是学校,如果学校的管理再到位一点,陈鹃就不会被人从学校带出去而无人问津;甚至可以说是无德的旅店老板害了她,只要给钱,管你什么来路,统统可以入住,直接给犯罪提供“温床”。
这些都是原因,可一个13岁的女孩子为什么这么听话地跟着3个男人离开校园走进了旅社呢?原因就是这3个人都是熟人,我们一直在教育我们的孩子“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却往往忽视了在孩子的“熟人圈”中同样隐藏着危险。
综观一些幼女受侵害的案例,有很多是被老师、邻居、同学伤害。看来,我们在教育孩子们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同时,也别忘了告诉他们,同样不要给熟人伤害自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