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召妓热炒 周星驰怒控《壹周刊》(图文)
周星驰就《壹周刊》有关他的“发廊妹”事件报道后,大为震怒,扬言会诉诸法律行动,前日他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控告《壹周刊》及其总编辑刊登诽谤他的文章,并要求高院颁发禁制令及追讨赔偿,周星驰在接受采访时,更就事件提出3个疑问,强烈要求《壹周刊》出来逐一响应! 周星驰的诉讼状称,于8月20日出版的第702期《壹周刊》封面及内页刊登一篇以“周星驰在上海留宿发廊妹”的文章,该文是由两名被告《壹周刊》出版有限公司及总编辑左少珍出版。
8月21日的香港某报再一次刊登诽谤周星驰的文章,该文是经由两名被告授权刊登或者是两名被告《壹周刊》刊登前述诽谤周星驰文章的后果。此外,《壹周刊》网页再一次刊登诽谤周星驰的文章。
周星驰要求高院颁发禁制令,禁止两名被告本身或透过其他人士,再出版上述诽谤他的文章,并向两名被告追讨赔偿及惩罚性赔偿。
为什么偏偏针对我? 周星驰在接受采访时提出了3个疑问,强烈要求《壹周刊》出来逐一回应,他说:“第一,为什么他明明知道还有我同事兼同房阿昌(曾谨昌)同一个女子一起返回酒店,怎么又不刊登出来,还要剪掉阿昌半身相呢?第二,他知道是阿昌带的女孩子回到酒店,为什么凭空说这个女孩子是我找的呢?第三,他已经跟踪那个女子跟到酒店,假若他觉得那个女子和我有关系的话,又为何不把握机会采访她呢?这样一来,就可以做好几期封面了。我强烈要求他们回答我这3个问题。”
而之前,周星驰就该事件一直希望找出最有力证据:酒店的24小时监控录影带,证明当晚带女子回房间的并非他,而是同房同事,至于酒店经理、事件女主角也曾出来澄清事实真相。(东东) 事件背后: 《功夫》剧组的确有女公关 周星驰在拍《功夫》时曝出“发廊妹”事件,引起一片哗然。而他称此事与己无关。但有记者了解到,《功夫》剧组的确有女公关存在,其目的在于取悦洋监工。
据悉,由于《功夫》的投资方为哥伦比亚公司,一切剧务事宜都按西方流程操作,哥伦比亚公司除派来数位洋监工外,还要求剧组提供每日拍摄计划表和完成汇报表格,而该种模式和港片的一贯操作模式不合。周星驰作为制片人为“洋务公关活动”煞费苦心,其中一项联谊内容即是请女郎上阵。隔三岔五的,港方就会邀请三五位熟谙英文的女郎和洋人饮酒联欢。(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