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女犯看守所偷欢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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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据江南都市报报道,2003年2月26日,江西省铅山县公安局看守所发生一桩非常事件:一涉黑案件死刑犯在戒备森严的看守所里让同案女犯怀孕。日前,该看守所两名所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受到处罚。

  2002年4月,“朱氏家族”黑社会团伙被铅山县公安机关摧毁,主犯朱艺勇及团伙成员相继落网。该团伙自1999年以来私购枪支,大肆进行持枪持械抢劫、敲诈勒索、绑架等犯罪活动,涉案70余起,非法敛财50余万元。2002年12月,上饶市中院一审判处朱艺勇、徐新生死刑,两人不服提起上诉。

  2003年2月26日,江西省高院派人到铅山县看守所进行案件复核。当核查人员对同案女犯刘春燕进行复核时,刘春燕突然声称自己怀孕。一个已在看守所关押10个月之久的女犯竟然怀孕,这一非常事件让调查复核小组十分震惊。



  据刘春燕交待,致其怀孕的是同案被判死刑的徐新生。2月29日,调查组将刘春燕送往铅山县人民医院进行孕检,鉴定结论为怀孕。

  调查人员随即提审徐新生,徐交待了全过程。2003年1月20日下午2时30分,徐新生要求见刘春燕,不答应就以死相要挟,值班干警马上将此情况报告给所长王启田。因担心徐犯在看守所自杀,王启田叫值班干警将徐新生和刘春燕带到看守所第一预审室见面,两人趁无人看管之机做成了苟且之事。1月30日,徐新生又故伎重演,副所长王大兴擅自一人将徐、刘二人押至会议室后离开,徐、刘再次偷欢。刘春燕因此怀孕。

  4月18日,徐新生被执行死刑,刘春燕则被送往女子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