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监狱黑帮老大呼风唤雨 女狱警投怀送抱
因犯故意杀人罪而被判处死刑,绰号“虎豹”的大连黑社会老大邹显卫,在投监后买通监狱长及法院领导,将死刑改为死缓,死缓改为有期徒刑,服刑期间,继续买通大连监狱领导,双方串通一气。一方收钱,另一方在在高墙内享受住高级套间,专人伺候,召妓,乘豪华轿车随意出入,监狱的女狱警甚至不顾自己是有夫之妇、已为人母,也向杀人犯投怀送抱。这位黑社会老大邹显卫最后竟在监狱领导的一手策划下,神奇地“保外就医”,并再次酿成血案,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据新快报6日报导,大连“虎豹”黑社会团伙曾横行于大连,私藏枪支弹药、杀人越货、敲诈勒索,还大肆贿赂监狱等司法官员做保护伞。
1995年4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流氓罪、非法拘禁罪判处邹显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邹显卫不服一审判决,在上诉至辽宁省高院的同时,买通了当地官员为邹说话。1995年11月6日,辽宁省高院对邹的上诉案做出终审改判邹显卫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按照终审判决的要求,邹显卫应立即押往辽宁省瓦房店监狱服刑。但当时邹因结核病正在大连监狱医院住院,没有立即到瓦房店服刑。
为留在当地,以便争取到进一步的关照,邹通过关系和大连监狱狱政处副处长杨福玉接上了头。邹向杨福玉透露了欲留在大连监狱服刑的想法。杨说只有监狱长谢红军有权决定此事。在邹的再三央求下,杨答应给邹和监狱长谢红军牵个线。
几天后,邹显卫向杨福玉介绍了一位做老板的朋友,这位老板在杨福玉的引荐下认识了谢红军。在一次酒宴席间,这位老板塞给貌似冷淡的大连监狱长谢红军5000元人民币,以此来投石问路,谁知谢红军竟爽快地收下了,并马上投桃报李,派狱政处副处长杨福玉去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等部门,办理将邹显卫的服刑地点转到大连监狱的手续。
1996年4月3日,邹显卫如愿以偿地转到了大连监狱。入大连监狱的次日,邹显卫和其妻子及那个老板朋友,在大连一著名的大酒店摆下答谢宴,专门宴请杨福玉和监狱长谢红军。在美味、酒精和金钱的驾驭驱使下,监狱长谢红军与邹显卫这个阶下囚兄弟相称,觥筹交错。
入狱后不久,杨福玉就捎话过来,说监狱长谢红军从外地调来时间不长,当时还没有房子住,请邹显卫帮助解决。邹哪敢怠慢,立刻打电话给那位老板朋友。这位朋友立马东奔西走,找到了一处离大连监狱不远的一套80多平方米的楼房,并花钱给简单地装修了一番。但谢红军看了房子之后对装修不太满意,邹的老板朋友马上又加了两倍的装修费对此房进行精装,最终总算满足了谢红军的贪欲。
如此一来,邹显卫在谢红军心目中的分量就变得举足轻重起来。邹显卫在大连监狱图谋得到特别关照的欲求,谢红军在“知恩图报”中也一点点地给予满足。
1996年秋天,为改善财源紧张的状况,大连监狱成立了一个公司,后改为监狱四大队。公司刚刚成立,谢红军就将邹显卫调了去,任命其为劳改基建委员会主任,主管公司的业务。邹显卫利用他在社会上经商多年、结交甚广的优势,仅仅用电话联系就在狱中为大连监狱揽到了不少活儿。“虎豹”邹显卫的身份地位在谢红军和犯人们心目中就更加高了一截。邹显卫甚至可以经常与谢红军在一起吃吃喝喝,称兄道弟,还可以开著谢红军的奔驰车随意进出监狱。更有甚者,不仅邹显卫的妻子孩子可以随时到监狱来探望他,就是社会上的卖淫女,邹也能一个电话召来,用谢红军的奔驰车接送,随便出入监狱,供邹嫖宿。
1997年春节前,已久未见大笔外来横财的大连监狱长谢红军,又把邹显卫叫到面前,找了个借口又向邹显卫要压岁钱、“活命钱”,邹显卫心领神会,次日就将10万元钱偷偷交给了谢红军。谢红军照收不误,还拍胸脯、说他十分领情,以后有事可以直接找他!
之后,在谢的授意下,大连监狱很快就在大墙内的偏僻一角腾出一处远离普通牢房的、独门独院的两室套房,客厅、卧室各一间,专供邹显卫一个人在此居住。这哪里是牢房,分明是一处稍次于高级酒店客房的世外桃圆!在邹显卫的个人卧室内,沙发、彩电、冰箱、空调、VCD和外线电话等应有尽有。不仅如此,邹显卫的卧室内还安著一个叫人的电钮,只要邹一按电钮,隔壁房间里的两个作为邹的勤杂员的犯人(一个是少年犯、一个是强奸犯)就应声过来听邹的差遣;就连监狱的干警也经常给邹显卫买粮买菜。
服侍邹的回报是:两个犯人可以不用参加其他劳动改造,邹对二犯的服侍比较满意,大连监狱就给二犯记功、减刑;那些狱警因对邹比较“友好”,也或多或少从邹那里得到了种种好处。
对于如此“有能力”、如此“特殊”、如此“风流倜傥”的犯人,大连监狱内一位女狱警甚至不顾自己是有夫之妇、已为人母,荒唐地坠入了邹显卫的情网,成了邹召之即来、共享鱼水之欢的铁杆情妇。
1997年的7月,邹显卫又向监狱长谢红军提出减刑要求。
谢红军岂敢不答应邹的要求,他找来副监狱长汪永明、狱政
处副处长杨福玉和邹显卫所在监区的大队长于景波等人开会研究如何帮邹显卫减刑。直接主管邹显卫的大队长于景波受命,仅用一夜时间就为邹伪造了齐备的服刑表现考核、立功表现等材料。其中一份立功表现的材料编造了邹显卫在1997年5月5日狱中车间著大火时,奋不顾身,带领犯人奋力扑灭大火,避免了重大损失等等谎言。实际上狱中确实著过那么一场大火,但当时邹显卫根本不在监狱内,他正在大连市内潇洒呢。立功表现材料还称:由于表现突出,该犯1996年被表扬三次,记功一次,年底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1997年被表扬两次,记功两次,记大功两次
1997年11月,谢红军派人将编造好的邹显卫减刑申报材料送呈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在谢红军的极力“推荐”下及与某些官员疏通后,邹显卫不仅如愿地于1997年12月10日被批准由死缓减刑为服刑17年,还因他的“立功表现”被评为辽宁省劳改积极分子,这为其后的减刑又埋下了伏笔。
作为对谢红军“救命之恩”的回报,1998年春节前,邹显卫在监狱外、大连市内一著名酒店设宴款待谢红军,并在席间将装有10万元人民币的两个纸袋塞给谢红军。
此后,邹显卫走出监狱的次数更加频繁,但谢红军对邹在社会上胡作非为之事不管不问,听之任之,只要邹向自己交上可观的“保护费”,谢就任凭邹肆意妄为。
1999年春节前,谢红军给在狱外的邹打电话,以暗示方式索取“保护费”。邹显卫约谢红军到大连开发区的一家星级酒店,二人酒酣耳热之时,邹拱手奉上两纸袋共计人民币15万元的“贡银”,谢红军照单全收。此后,谢红军又授意大连监狱有关人为邹编造争取考核加分的材料,给邹申报省劳改积极分子。辽宁省监狱管理局认可了邹的考核材料,批准邹为省劳改积极分子。
此后的1999年3月,邹显卫又获得减刑1年零11个月的“奖赏”,服刑时间又从17年减到15年。
而邹显卫早在1998年10月前后,就在监狱外结识了于政龙等人,由于政龙把那些两劳释解人员、地痞流氓、混混、立棍者招至麾下,在邹显卫的老“地盘”上为非作歹,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逐渐演变成涉黑的暴力团伙,团伙成员由几人、几十人发展至上百人之多,他们统一著装、集中居住,经常在大连市内、开发区和金州区内的娱乐、生产经营场所招摇出没,立棍称霸,收取保护费。认识“虎豹”的人发现他杀了人没判死刑,反倒可以从监狱里随便出来,知道其绝非好惹之辈,在司法界不知会有多深厚的背景,所以,“虎豹”及其团伙所到之处提什么要求都无人敢拒绝。“虎豹”要利用酒店的客房干些非法的勾当,酒店都不敢收费。“虎豹”邹显卫甚至在一五星级酒店长期霸占一间客房“免费”使用。
1999年,邹显卫向监狱长谢红军进一步提出了保外就医的要求。
谢红军对邹的如此过分、苛刻的要求没有拒绝,又召集汪永明、杨福玉、于景波商量,如何才能使邹的愿望得偿。最后几人达成一致,只有说邹得了精神病才能达到目的。
谢红军这边指点邹显卫在监狱里装疯卖傻,拉出一副见人就要杀要剐的架势;那边又派人在大连市内某医院找到一位患脑瘤病的患者,由该患者代替邹显卫拍了脑部核磁共振的片子,大连监狱就依据这张张冠李戴的片子谎报邹显卫患有脑瘤。
1999年10月,副监狱长汪永明亲自到辽宁省监狱管理局为“虎豹”邹显卫申报保外就医。省监狱管理局以没有司法鉴定为由拒批。谢红军闻讯后,买通辽宁省某精神病医院的医生,终于拿到了“颅脑外伤性精神病,暂无服刑能力”的司法鉴定结论。
1999年11月22日,大连监狱以“邹显卫患脑肿瘤、拟决定保外就医”为由向大连市南关岭地区检察院发去请示函,同时提供了邹的有关医疗、鉴定材料。南关岭检察院提出要对邹显卫进行脑部核磁共振复检。谢红军为此立即指令邹显卫马上疏通南关岭检察院的关系。1999年12月3日,邹显卫的一个朋友出面,以2万元买通了南关岭检察院的检察长董吉运。
1999年12月8日,南关岭检察院没给邹显卫的脑部做复检,就委托大连市检察院技术处根据大连监狱提供的有关邹显卫的病情资料进行法医鉴定,并依据“邹显卫患有脑肿瘤”的法医鉴定结论,于1999年12月15日向大连监狱出具了“同意邹显卫保外就医”的书面意见。此后,谢红军派人把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送呈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并顺利得到“批准邹显卫保外就医”的批文。2000年3月21日,邹显卫获准出监“保外就医”。
2000年4月7日中午,“虎豹”邹显卫率几十位“小兄弟”,乘多辆出租车杀向大连开发区维也纳洗浴中心,在与另一团伙遭遇交手时,邹显卫持猎枪向人连开两枪,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2001年3月,邹显卫被判死刑。
2003年8月18日上午,被“虎豹”拖下水的辽宁省大连监狱原监狱长谢红军等三人站在了被告席上,虽然这个案子只是冰山一角,但暴露了中国司法系统的腐败。引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