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8日讯(记者王华锋 胡进宇) 丈夫和情妇两年来在某宾馆内屡屡偷情,妻子在与丈夫闹离婚之余,认为宾馆也应对此负责,要起诉该宾馆。 昨天,家住平度同和街道办事处的黄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现年35岁的黄女士和丈夫已结婚11年,还算幸福美满。近两年来,丈夫常借口应酬夜不归宿,她也没往心里去。直到今年2月底,她才偶然得知丈夫有了外遇。 今年3月4日晚,黄女士通过跟踪,将正在某宾馆客房内与情妇偷情的丈夫捉了“现行”。面对现实,丈夫承认了他的不忠:自2002年2月以来,他曾30多次到该宾馆与情人“共度良宵”。气愤之余,黄女士认为,丈夫与情人没有结婚证,不能证明两人是夫妻,就能轻易进入宾馆并同居一室,宾馆显然没尽到“把关”职责,对丈夫的婚外恋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她对记者表示,她要起诉该宾馆为自己讨回公道。 今天,记者与该宾馆取得了联系。该宾馆办公室徐主任表示,他们对于黄女士的遭遇感到同情,但宾馆服务人员不可能24小时盯着房客,也不能干涉房客的个人隐私。对此,山东天正平律师事务所马文杰律师认为,该宾馆的行为虽然违反了行业规定,有一定的过失,但这种过失与黄女士所受到的伤害没有必然的直接因果关系。因此,黄女士要起诉该宾馆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