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上午,一个拥有枪支弹药、安排成员参加“军训”,统一购置车辆、对讲机和衣物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推上市一中院被告席。 该组织的领头人曾文忠是九龙坡区无业人员,曾因盗窃、流氓、抢劫等多项罪名被判刑。1999年9月,曾文忠因病保外就医,次年7月被暂予监外执行,2001年1月刑满释放。 市检察院一分院公诉人在庭审中指控称,从2000年3月开始,他纠集被告人梁正东、吴永德、曾明、郭义、何显佳、叶伟利、李勤、唐毅、钟志伟、李红兵、孙柯以及徐伟、杨嘉陵(均另案处理)等劳改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在九龙坡区和江北区等地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组成了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为加强对该组织的控制,曾文忠为组织成员规定纪律、安排集中住宿、购置车辆和对讲机等设备,还拥有枪支弹药并安排专人保管。此外,曾文忠还让组织成员参加军训和进行枪支实弹射击训练。 组织建立后,曾文忠组织成员靠在赌场发放高利贷、非法替人讨债、用汽车等物品高价折抵债务、在娱乐场所收取保护费等手段非法敛财,用于购买枪支弹药、车辆和对讲机,并为组织成员购买服装、手机等,给在监狱服刑的成员交纳生活费。 曾文忠等人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进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九龙坡区杨家坪一带称霸一方,为非作歹。 前年11月,该组织成员被公安机关分别抓获。昨天,市检察院一分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多项罪名对曾文忠等12人提出指控。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庭将择日宣判。(稿源:重庆晚报)(作者:记者易守华实习生朱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