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4日电 据金陵晚报报道,4月11日晚23时许,南京江宁区公安局接市局指挥中心指令:一名女子报警称,在104国道江宁区淳化段公路边被两名男子暴力强奸,并抢走80余元现金。 女子小林(化名)自称在路上突然遭到两男子暴力恐吓,然后被轮奸,歹徒得逞后还将小林身上的现金掠走。案情重大,刑警大队技侦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连夜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同时通报有关派出所设卡堵截。 经过连夜工作和多方查证,办案民警发现“受害人”报案情况与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情况不符,现场没有任何纠缠痕迹。小林描述当时案发情况经常出现前后矛盾的情况。 在大量的事实面前,小林终于道出实情。原来,4月11日下午,小林与舅妈到江宁区东山街道送报纸后,没有和舅妈一道回家。当晚9时许,她与男友在宾馆开房休息并发生了性关系。当晚23时许,该女与男友从宾馆出来后分开,准备各自回家。小林见当时已很晚,怕回家被家人责骂,遂报假案称被强奸、抢劫。 民警对该女报假案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江景、眭军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