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坚 陈珊 通讯员韩文渊)因将兽欲发泄到自己年仅14岁的亲女儿身上,日前,临夏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禽兽父亲马某有期徒刑10年。 恶汉殴妻打子女 33岁的马某曾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与妻子张莉(化名)有一儿一女,一人家耕种着几亩地。农闲时,马某便外出打工,日子倒也过得红红火火。然而近几年日子渐渐好转,马某的脾气变得暴躁起来,动辄就拿妻子和孩子出气,致使女儿小霞(化名)小小年级就辍学在家。 强奸亲生女儿 2003年12月的一天,妻子带着儿子去亲戚家吃宴席,家中只剩下马某和年仅14岁的女儿,两人在炕上坐了一会,马某突发邪念,扑到女儿身上,强行将她奸污。晚上9时许,马某再次强奸了女儿。事后,马某竟拿着砍柴的斧头威胁女儿,不得将此事告诉他人。 众亲戚大义灭亲 张莉吃完宴席回到家中,发现女儿神情异样,顿生疑窦。经再三追问,小霞含泪将父亲的兽行告诉母亲。彻底绝望的母亲带着女儿连夜回到娘家。做贼心虚的马某怀揣一把菜刀随后追赶过来,并恶语威胁,欲对妻子行凶。众亲戚义愤填膺,合力将其制服,扭送到当地派出所。2004年1月马某被依法逮捕。 法院一审判10年 2004年3月11日临夏县人民检察院将马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马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院一审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