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男子竟欲以50次性生活抵债5000元 一名男子讨债“无门”,竟向欠债女子签订荒唐合约:以50次性生活抵5000元钱。不料,昨天,他刚刚实施第一次性生活时,就被女子以强奸罪名告进派出所。 今年42岁的女子张某是六合新集人,4年前,她因感情不和与丈夫离婚,只身带着十几岁的儿子来大厂谋生,日子过得相当艰难。在大厂,张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在菜场卖水果的40岁男子王某。两人相处了一段时间后,王某便退掉了自己的暂租房,搬到了张某的出租屋,两人过起了“夫妻生活”。 前年,张某的儿子不小心患了肝炎,“继父”王某也算尽力,他掏出自己多年卖水果赚的5000元钱给“儿子”治病。 然而好景不长,今年初,张某与王某两人发生矛盾,吵得水火不容。几天前,两人又大吵了起来,张某还将王某的包裹收拾了一下,将他赶出了出租屋。王某在外住了几天,想到他给“儿子”看病花去的5000元钱,再想想自己如今的遭遇,心里很不平衡。于是他上门“讨债”,张某自然拿不出钱来。 王某心生一计,提出:张某可以不还5000元钱,但要陪他再过50次性生活,否则就每天来骚扰。当时,张某满口答应,双方还签了一份书面协议,保证不反悔。 昨天上午,张某如约与王某按照协议履行了第一次性生活,不料,事后张某竟将他反锁在屋子里,然后直奔沿江公安分局西厂门派出所报警,称她被王某强奸了。民警赶到张某家时,王某正衣冠不整地坐在床边,见到民警他大声喊冤,说:“我没有强奸她,她是我老婆,我们有协议。”目前,民警正在调解此事。 来源: 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