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刃生母杀弟焚尸:屠刀为何频频直指亲人
千龙新闻网?
2004-06-10 09:40:10
帮男友焚毁弟弟尸体的姐姐郝丹
[千龙网记者宋晓俐6月10日报道]一个16岁辍学少年,只因怀疑母亲拿走了自己积攒的十几元钱,竟残忍地用砍柴刀将亲生母亲的头颅剁掉。6月8日,杀母少年冯飞(化名)被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令人震惊的还有近期北京的一个案例。5月28日,倍受市民关注的“男友杀其弟、姐姐帮焚尸”的恶性亲情犯罪案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人们在被告席上远远地望着这对双手沾满弟弟鲜血的年轻情侣的背影,不禁感慨万千:如果说未来的姐夫还没有和小舅子相处出太多的感情,对其痛下杀手可以理解的话,那么死者的亲生姐姐又是如何在男友将弟弟杀死后,又亲手将汽油浇满弟弟全身后焚尸的呢?
近几年来,各类恶性的亲情犯罪案件在全国各地发生比例呈上升趋势。亲生儿女杀死父母、丈夫杀死妻子、父母杀死亲生儿女、兄弟姐妹之间相互杀戮的案件让人触目惊心。此外,亲情犯罪过程中还呈现出作案人手段残忍、年龄偏低、女性杀人者比例增大等特点。面对种种亲情犯罪的案例,人们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将血淋淋的屠刀直接指向了亲人?
16岁辍学少年因琐事手刃生母
16岁辍学少年冯飞家住河南灵宝市阳平镇。父亲常年多病,母亲腿有残疾,贫寒的家境使他自幼便产生自卑心理。他性情内向孤僻,不爱与人交往,喜欢独自看书。小学时他学习成绩非常好,学校因此免了他全部学费。小学毕业他以全镇第二名的成绩考入镇中学重点班。初一后期学习成绩有所下降。该上初二时因交不起学费辍学在家务农。
2004年1月8日早上9点多,冯飞发现他放在文具盒中平时积攒的七十多张一毛、两毛、五毛共计十几元钱不见了,就去问在地里干活的父亲,父亲让他回家问母亲。其母刘文勤说没见到钱,并对他说找不到就算了,随即岔开话题。冯飞便怀疑是母亲拿走了他攒的十几元钱,一怒之下跑到外边柴火堆上,抄起劈柴用的砍刀,朝母亲的脖子上猛砍一刀,咽喉被砍断的母亲一声未叫出,便扑倒在地,冯飞又俯下身挥刀向母亲的颈部连剁几刀。
公安机关接到冯飞父亲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将冯飞抓获。经精神病医学鉴定,冯飞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一审法院认为,冯飞仅因怀疑母亲拿了自己存放的十几元钱,竟剁掉母亲头颅,杀害母亲,其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本应依法严惩,然而冯飞杀亲行为,其家庭负有不可推卸之责任,且冯飞作案之后能够在家等候公安机关处理,确有悔罪表现,为教育挽救未成年人,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男友杀死弟弟姐姐帮忙焚尸 (门雨)
门雨与郝丹同是大兴区青云店镇人,两个人相恋已经两年。2003年10月16日发生的一件事情改变了这对情侣的一生。21岁的郝丹有一个弟弟叫郝凯,天生性情急躁,常常和姐姐郝丹及家人发生矛盾。这一天,郝凯来找姐姐郝丹,称自己要“倒车”,问姐姐要钱。见姐姐并不愿意把钱给自己,郝凯便强行抢钱,在抢钱的过程中,姐弟俩撕打起来。
这个撕打的过程中被郝丹的男友门雨看在眼里,血气方刚的门雨怎么能受得了女友被弟弟一再纠缠,于是在一时气愤之下,用家里的一根铁管将郝凯打死。看到弟弟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了,郝丹的第一反应并不是赶紧将弟弟送到医院,而是如何把弟弟的尸体处理掉。经过两人的商量之后,郝丹帮着门雨,把弟弟的尸体抬上了一辆三轮车夺门而去。一个小时后,郝凯的尸体被拉到了大兴区礼贤镇的官坟地内后,被浇上汽油点着,在顷刻间化成了灰烬。
面对着法官,郝丹始终低着头。她缓缓的讲述了两个人踩着三轮车从家里出来之后的情形:“在路上门雨给了我一些钱,让我买一些汽油,我当时并不知道汽油干什么用。到了礼贤镇的官坟地内时,我去厕所,等我回来时,弟弟尸体已经被门雨点着了……”说到这里,郝丹的声音有些哏咽,手一直不断地抹着眼泪。
然而门雨向法院的供述却与郝丹有些出入,他说,杀死了郝凯后,他整个人就傻了,下面需要怎么做他脑子里一片空白,“是郝丹提醒我,让我们把他弟弟的尸体烧了的……”
庭审的现场气氛一直十分沉重,门雨的家人在旁听席上几次哭出声来。公诉机关诉称:门雨因琐事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郝丹明知男友故意杀人,仍参与转移并毁灭尸体,门雨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郝丹的行为构成包庇罪。
“亲情犯罪”案件在全国各地上演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姜凤龙告诉千龙网记者,近几年来全国各地类似的亲情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而且案情十分触目惊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近期内做过一项统计,2001年,北京市一中院受理亲情犯罪案件14件;2002年,亲情犯罪案件就达到了26件;收案数量增加12件,同比增长了86%。在今年的第一季度里,北京市一中院又陆续受理了类似案件6件。从2002年至2003年第一季度,北京市一中院共受理亲情犯罪案件32件,受理案件数量激增。
事实上,除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统计之外,全国各地方法院类似的案件及统计也同样触目惊心——
山东济南20岁的大学生杨远,因为成绩一直太差,被学校要求退学,自觉惭愧的杨远竟然想到了与家里众多疼爱他的人同归于尽。2001年一个深秋的夜里,杨远打开了家里的煤气灶,并在一个小时后划着了火柴,造成了家里除父亲之外三死两伤。
四川乐山一小镇28岁的农民安某,因与外面一女子发生不正当关系后被其妻发现,要求与妻离婚未果,一气之下用斧头把妻子及刚刚两岁的女儿砍死,后将尸体埋于自己家院里两年之久。
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农民李某,因赡养问题与三兄弟发生争执,后将母亲、两兄一弟及一弟妹侄子六口人一起杀死家中。
20岁出头的酒店服务生庄纯生与其女友在同一家酒店打工时相识并谈上了恋爱,由于女友是外地人,父母表示不同意两人交往,庄纯生与母亲商量要接女友到家里住,母子发生争吵,庄纯生一怒之下将母亲和父亲杀死。
湖南21岁的待业女青年杜鹃和23岁的男友郑嘉,仅仅因为杜鹃父母感情不和而且阻碍两人谈恋爱,就将杜鹃之母杀死,并抛尸。
“亲情犯罪”呈现三大显著特征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曲新久就“亲情犯罪”问题接受了千龙网记者的采访。“‘亲情犯罪’是在近几年内才出现的一种犯罪行为。事实上前二十年甚至前十年这样的案例并不是十分多见。”曲教授表示,“伴随着‘亲情犯罪’案件越来越多,法学界的人士出开始关注这一现象,经过反复的调查研究,专家总结出了‘亲情犯罪’的三个重要的特征。”
“在众多的亲情犯罪案件中,女性犯罪的比例一直较高。”曲新久教授表示。在媒体的报道中,记者很容易就找到女性亲情犯罪的案例:21岁的内蒙古无业人员王娜在北京打工期间结识了男友陈向华,因陈对其日渐冷淡,因此王娜怀恨在心,预谋杀害陈向华。为规避法律惩罚,王娜在实施杀人犯罪行为前故意使自己怀孕,后寻机将陈向华杀死;35岁的女干部张雪东,因与丈夫感情不和,为了与情人生活在一起,和情人合谋将丈夫用刀扎死。
“许多女性犯罪主要一个原因是其在个性方面存在某种缺陷,比如性格比较内向,心事不随便暴露等,而对挫折的承受力又较低,受到刺激时容易做出攻击性的反应。”曲教授还告诉记者,一些女性的自我意识太强,为了维护自己利益,不惜采取违法手法,这也是走向犯罪的一个主要原因。另外,个别女性的传统道德观念薄弱,遇到不正当感情纠葛、赌博等不健康生活方式诱惑时,没有足够的防范能力。
“其次就是亲情犯罪人员年龄普遍偏低。”按照曲教授提出的这一特征,千龙网记者留心了全国各地多起“亲情犯罪”案件的作案人年龄。正如曲教授所说,在众多的案例中,作案人平均年龄大多没有超过30岁,最大的年龄也在35岁以内。“年龄的大小与对亲情体验程度有着直接的关系。亲情犯罪中作案人年轻偏低的现象恰恰说明这一点。他们中绝大多数人没有能够深刻透彻地体会到亲情对于人的重要性,因此在作案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往往是不管不顾的态度。”
亲情犯罪还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作案人在作案时多处于激情状态。亲情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一般处于激情犯罪状态,主观恶性并不是很大,被告人作案后往往选择自杀或自首。据法院统计,绝大多数亲情犯罪的被告人是没有前科劣迹的,而从亲情犯罪被告人的学历上看,被告人的文化程度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但也有一些文化程度较高的人员,像记者、大学生、工程师等。
真情与关爱融化犯罪“寒冰”
“之所以近几年亲情犯罪呈现越来越严重的情况,是由于市场经济对家庭观念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王宜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审理过程中我们发现,亲情犯罪案件绝大部分是故意杀人,被告人往往因为家庭琐事、感情纠纷等缘故,动辄将父母或妻子、丈夫杀死,社会危害性极大。”
过去,维系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是靠传统的伦理道德,即互相关心、尊老爱幼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今旧有家庭观念受到市场经济观念的冲击,家庭成员之间过分强调个人利益。从审理一系列亲情犯罪的案件中,不难看出,大多被告的家庭往往缺乏关爱、真诚和沟通,缺少平等和谐的气氛,家庭成员间个人私欲膨胀,注重经济利益,对别人的宽容性差,当家庭出现各种矛盾时,容易产生报复心理。
法官还特别强调,家庭中的这种气氛直接影响到孩子的心理健康,容易使孩子产生自私心理,以我为中心,不知道关心别人。有资料表明,现在有20%的中小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心理问题,人格不健全、心理有障碍的比率明显上升,加之父母的家庭教育不得法,父母与孩子的对立情绪越发严重,最后发展为家庭暴力,直至亲情犯罪。
一些法学专家还提出:现代社会中人的价值观、社会观、道德观出现偏差、意识淡薄也导致亲情犯罪案件数量的上升。市场经济社会中,人们的道德观念较从前有一定程度的削弱,遇到不正当的感情纠葛、赌博等不健康生活方式的诱惑时,没有足够的防范能力。
另外,现代社会中,人的自我意识过强也是造成亲情犯罪案件数量上升的原因。现代人自我意识里有一种自我显示、自我实现的价值取向以及物质上的过度需求,容易使人处在一种狂乱状态,使人的认知和自控能力下降,一旦心理目标得不到满足,容易不计后果铤而走险。
从以上的案例还可以看出,被告人一般在个性方面存在某种缺陷。通过向承办案件的法官了解情况,发现被告人大都个性中存在某种缺陷,性格比较内向,心事不随便暴露,加上一些消极情绪的累积,时间一长,对挫折的耐受力降低,受到刺激时容易做出攻击性的反应,谁使他受到挫折就攻击谁,包括家庭成员。
专家指出,要防范此类亲情犯罪案件的发生,首先就是要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使法律成为一种信仰,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在上述案例中,被告人对法律并不是一无所知的,但在思想深处他们对法律是淡漠的,不以为然的。因此,要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使法律成为一种信仰,使守法成为一种自觉。
其次要加强家庭道德观的重新塑造,家庭成员之间要掌握正确的沟通方法,对孩子要正确的关爱、引导和谈心。针对被告人大多文化素养不高的特点,还应注重个体素质的提高,加强道德观、法律观与人生观的深入教育。同时社会应加强心理辅导机构的建立健全,使任何人在心理上出现问题时,都可以找到合理渲泄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