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小偷师傅考验徒弟 不料被徒弟当盗贼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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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律师认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      6月16日,已经免费为青少年做过多次法律援助的邱柏心律师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对于教育者来说,除了对他们进行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而外,还应该注重对他们进行法律教育,避免不该有的灾难发生。   四川省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邱律师有感而发,主要源于先前他曾经办理过的几起案子。其中一个说的是师傅为考验徒弟,反被徒弟当贼打死。尽管法院从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将本可能判3年的判决变成了缓刑3年,被告在公安局也只待了几个月,但它留给人们许多思索。   据介绍,成都郫县友爱镇是四川闻名的花木之乡,该镇普兴村6组陈尚凯的10几亩花园雇佣61岁的村民王永林守护,同时给他配有两个不满18岁的徒弟帮助守园,一个叫帅某,一个叫刘某。王永林经常教导徒弟做事要认真负责,不能偷懒。徒弟也非常自觉,夜夜跟随师傅在园子里巡逻,一丝不苟。   2002年6月18日凌晨2点,王永林对徒弟说,“下半夜了,我去睡一会儿,你们拿好棒棒,好生守倒,千万不要让贼娃子进来。”说罢,王永林倒床就睡。   那天,伸手不见五指,徒弟俩格外小心,来回巡逻。突然,他们发现树丛在动。“哪个!”只见一个黑影不作声,跳起就跑。徒弟俩追将上去,抡起棒子,一人一棒。“哎哟哟!”黑影叫道,“咹!师傅啊!?”徒弟俩听声音不对,立即住手。黑暗中,师傅拍拍徒弟的肩膀,“不错!不错!这回我真的去睡了。”   徒弟俩到屋里一看,吓了一跳:“师傅,你老壳上有包……”“不关事!不关事!你们去守你们的!”师傅安慰。徒弟俩再次提棒守夜去了。天亮后,徒弟俩回屋叫师傅,师傅却死在了地上。   徒弟俩随即向公安局自首。在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邱柏心、陈萍等4位律师的辩护下,郫县人民法院于当年10月14日分别判决徒弟俩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   事发后,陈尚凯赔给死者家属3万元。邱律师指出,园方雇佣未成年人守园已属违法;王永林没有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认识能力而让其承担成人都难以承受的工作强度,实属不当;用佯装小偷的方式考验徒弟就更不应该。所以成年人也应该多学学法律,免得侵害到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都不知道。   四川新闻网记者 徐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