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淘井捞出白骨 牵出4年前强奸幼女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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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程彬 实习记者 鲁敬)西安市临潼区一村民淘井时,从水井内打捞出一堆白骨和一具骷髅人头。临潼警方多方侦查,成功破获4年前一起不为人所知的强奸幼女杀人案。8月17日,犯罪嫌疑人陈晓科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8月12日上午,临潼区秦陵街办鱼池村一村民在买来的一个多年不用的院子内淘井。下午,在深13米的井内,村民吃惊地发现泥水中有累累白骨和一具骷髅人头。公安临潼分局 秦陵派出所民警和公安临潼分局刑侦技术人员先后赶到现场。   经查,案发地位于鱼池村村中,原本是村民陈某家,因其迁入新居,才将此宅院卖给同村村民。因陈某常年在外做生意,宅院由其七旬老母看守,也曾由侄子陈晓科看管。村里一名幼女生前与陈晓科的妹妹关系要好,经常到陈晓科家中去玩,但在4年前的一天去陈晓科家中找其妹妹玩时突然失踪。   警方迅速传唤在鱼池村开办修理摩托车门面的陈晓科。现年21岁的陈晓科已结婚,儿子刚半岁。初步审查,陈晓科否认自己看管过该宅院。8月13日,警方对陈晓科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与此同时,警方加大对证据的调查。技术人员对白骨予以鉴定,发现死者系女性,年龄在12岁至20岁之间。经过进一步鉴定排查,确定死者正是4年前失踪的一名12岁的幼女。8月15日晚,在大量证据面前,陈晓科对其强奸杀害同村幼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00年5月底,差3个月就满18周岁的陈晓科看过黄色录像受到不良刺激。6月2日下午,他以玩游戏机为名将受害幼女诱骗到其三叔父陈某常年不住的院内,对该幼女实施强奸,又害怕劣迹败露,采取扼颈等手段残忍地将幼女杀害并抛尸于院内深水井。   犯罪嫌疑人陈晓科交待说,4年来此事一直压在心里很难受,每次见到受害幼女的父母都很内疚。现在被抓才感到“轻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