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童遭非人折磨 恶男3分钟暴行令人发指
文章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于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含泪回忆
6岁的小怜(化名)静静地躺在416医院妇产科病床上,对她而言,这张床的确是太大太大了,她再怎么伸直了胳膊腿,也铺不满这张床的二分之一。而事实上,她已无法随意活动胳膊腿。眼巴巴地望着守候在身旁的妈妈,嘴里不停地轻声呻吟:“妈妈,我痛!”
8月22日晚,一陌生男子用手指将小怜的阴道、直肠重度撕裂。至今,陌生男子施暴时说的两句话仍梦魇般萦绕在她耳边……
见习记者李玮君实习生王玲为您报道摄影郑骏 质问:谁施魔手?
8月22日,一个原本普通的日子。资中来蓉打工的李一才(化名)晚上7时左右带着妻子刘月琼(化名)、小女儿小怜出门散步,晚8时30分左右,一家人准备回家。小怜生性好动,一路蹦蹦跳跳,李一才担心女儿被车撞到,于是呵斥了女儿几句,刘月琼忙出来护短。一言不合,夫妻俩赌起了气。
最后,母女俩走在前面,李一才则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走到青龙路时,小怜调皮地挣脱妈妈的手,自己拔腿往青龙场立交桥下跑去。眨眼间,刘月琼落后她四五十米,而李一才则距离小怜近100米。突然,夫妻俩几乎同一时间听见了女儿凄惨地哭喊声,来不及多想的刘月琼立即向女儿所在方向跑去,半途却不幸被一辆迎面开来的汽车挡住去路。不到1分钟,让过汽车的刘月琼冲到女儿面前,只见女儿衣冠不整蹲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嘴里不停地喊着:“打坏人!打坏人!”而其身下则是一摊范围还在不断扩大的鲜血。
随后赶到女儿面前的李一才看见女儿的惨状,只觉得头顶被人猛击一棍!“是谁干的?我要杀了他!”几近疯狂的他发出怒吼。
惊悸:暴行3分钟!
据小怜回忆:当时她挣脱妈妈的手后就跑到了桥下,突然,一上身穿黑黄格子T恤,下身穿黑色长裤,脚穿黑色皮鞋的年轻男子走过来对她说:“你爸爸让我带你去找他。”话音刚落,该男子就强行将小怜拖到阴暗无光的绿化带里,右手掐住小怜的脖子,左手施暴。小怜痛得尖声哭泣,该男子则拿着小怜的一双旧塑料凉鞋匆匆逃离现场。在整个施暴过程中,该男子说了两句话:“我没有老婆。”“我没有钱。”
提及惨剧,刘月琼双眼黯然:“3分钟!整件事情的发生最多只有3分钟!” 惨状:医生都呆了
血流不止的小怜立即被父母送进青龙场菜市附近一家医院。医生看过小怜的伤势后,建议其立即转往规模更大的416医院:“伤势太严重了。”而在416医院手术室里,一医务人员面对小怜的伤口,竟惊得跌坐在椅子上,半天说不出话来。据悉,她也有一个不满10岁的女儿。
据小怜的主治医生王静(音)说:由于受伤部位的特殊性,短期来讲,患者术后伤口极易感染、发炎,引发并发症。长期而言,患者日后可能遇到的问题还有:大便失禁、生育时无法顺产、性生活时原本已缝合的疤痕又全部裂开。
重要声音 两年前同一地点同样暴行
王静说:“这次比我们两年前收治过的一个10岁女孩的伤势还要严重!”据悉,2002年8月3日晚10时左右,10岁的女孩小青(化名)被一男子用谎言骗至青龙场立交桥下后遭受同样暴行。
记者在对事发现场周围的市民进行采访时,不少人恐慌地表示:“怎么又是这样的事?”如今,面对几乎一模一样的案件以及更加令人发指的后果,不少人都向采访此事的本报记者发出质问:“到底是谁干的?是同一个人吗?还会有下一个受害者吗?”“这样的噩梦还会重复吗?”“为了保护我们的下一代,我们希望警方尽快破案,让所有父母放心!”
重要现场 陌生人如果看到了别沉默
据悉,暴行发生时,离现场不到10米处,有一男青年坐在石头上吃东西。据记者事后观察,从当晚该男子所坐的位置完全可以看见案发现场。刘月琼表示:当她和丈夫找到女儿后,愤怒的丈夫四下寻找作案人的下落。其间,也曾留意过该男子。然而,小怜明确表示:作案人不是该男子。同时,该男子一口咬定他什么也没看见!“他怎么可能没看见呢?小怜指的坏人逃跑的路就在他面前。他怎么可能看不见!”刘月琼伤心欲绝。据悉,该男子平时经常在青龙场立交桥下出现。
重要解析 请“心理专家”破案
是谁在夜幕下向一个6岁小女孩实施如此令人发指的暴行?这个人有什么样的心理特征?这次暴行和2002年8月3日晚的那次暴行是不是一个人所为?本报特意请来心理咨询师荣伟玲从另一层面“破案”:
A、“两句话”是自我安慰
作案人显然“性变态”,患有人格分裂症,其在日常生活中一切正常。当性欲压抑达到一定程度时,会产生幻想,想要迸发男性的性力量,但这类人性能力十分低下,无法通过正常途径满足其强烈的性征服欲,因此才会选择特别弱小的女性,用残忍的手法摧残她,得到极大的快感。作案人现场留下的两句话不成其为施暴理由,只是作案人在安慰和麻痹自己,将责任推卸给社会,暗示自己“是社会让我无法正常性交”,以此摆脱性能力低下带来的屈辱感。
B、拿走鞋子是“作纪念”
拿走受害人的鞋子是一种纪念方式,同时也是为了日后重温作案过程,并从再次的幻想中得到快感。此类人通常压抑很深,作案前有充分的准备,故作案时十分冷静。由于此类人的罕见性,这次作案人完全有可能与2002年的事件是同一个人。因为作案时始终沉浸在自身幻想里,所以此类人作案后不会产生负罪心理。
最新进展 孩子,坚强些,别哭!
据悉,惨剧发生后,省妇联、市妇联先后派专人前往医院探视小怜,并表示将尽最大力量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青龙乡人民政府派人送去了800元现金,帮助小怜渡过难关。
2002年8月3日晚,中江来蓉的10岁小女孩小青被一男子以“你爸爸在吃火锅,叫我来喊你”骗至青龙场立交桥附近,用手将其阴道和直肠下端撕裂,身体遭到令人发指的摧残!事后,小青被警方送到416医院救治。经过医院近3个小时的全力抢救,手术才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