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怀疑与人有染 女老板被脱光衣服遭毒打
新文化报
2004-10-25 09:16:24
农安一女老板与一男合伙开旅店,合伙男子的妻子怀疑与其丈夫有染
“他们十多人脱光了我的衣服打我,我被‘毁容’,还抢走了我价值4000元的物品,5个月以来,我不断接到恐吓电话……”在农安县经营一家旅店的李女士想起那段噩梦般的经历便哭着说。
被打:十多人扒光我的衣服打我 李女士家住舒兰市,今年3月6日,她独自来到农安县开了家旅店。
“快开门,我们要住店……”5月15日8时许,旅店门外响起敲门声,李女士透过“猫眼”向外看到有十多个男女,都是带气来的。便说:“我的店不营业了,你们到别处看看吧。”她正在收拾屋子,突然感到有人撬窗,后来,有几人从窗户跳进来。“他们要打我,我马上躲到另一间屋里,把门闩上打电话报了警。”
农安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的两名民警赶到现场,将那十多人和李女士一同带回派出所,那十多人说李女士的旅店有容留卖淫的嫌疑,后经派出所调查证实没有此事,李女士被放了回来。
李女士说,当天13时许,她刚回到旅店,那十几个人又来了,其中一个女的一脚就把门踹开,跑上前去把我手机抢走,随后又进来几个女的,将她按倒,并抢下她脖子上的项链和耳朵上的金耳环,接着扒下她的上衣和裤子一顿毒打。
“后来,派出所的民警再次赶到,我被送到医院,我住院的当天下午,那十多个人又来到旅店,把我店内的电饭锅和不锈钢锅拿走。”李女士哭诉道。
噩梦:5个月来恐吓电话不断
李女士在医院住了37天,脸上和身上的伤好了,但是留下许多伤疤。她说,几个月来,她一直用去疤的药物,但不见好转,“我才39岁,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被人毁了容?”
记者在李女士的伤害鉴定上看到,李女士被吕某等人将面部挠伤,她头部外伤,面部外伤,胸部外伤,其面部遗留十余处片状有色沉着,影响面容,依据《人体轻伤害鉴定标准》第十五条规定,鉴定结论为轻伤害。
“不但如此,从我被打入院到现在的5个多月里,打我那一方的恐吓电话不断,他们经常在电话里骂我,让我离开农安县,这样的噩梦啥时才能过去……”说着,李女士的眼泪又掉了下来。
缘由:被怀疑与合伙男子有染
李女士因何被人打成轻伤害,且到了“毁容”的地步呢?李女士说,当初连她自己都不知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后来,她渐渐明白了一些。
原来,李女士开的这家旅店是和一男子合伙经营的,李女士出钱,该男子帮着照看旅店,赚钱后,两人分红。李女士被打后,那名男子的女儿给该男子写了一封信,信中说李女士被打是该男子的妻子吕某(即伤害鉴定中提到的吕某)怀疑李女士与其丈夫有染,并纠集几个人以住店为由找茬儿打李女士,对于该男子女儿信中所说的事儿,李女士矢口否认,她说,他们只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根本没有信中所说的事儿。
李女士最后说,被打后,她将旅店兑给了别人,自己只能偷偷地寄住在朋友家里。“我只想要回我被抢走的4000多元的物品,等案子结了后,我就回家……”
记者欲和打人者沟通,但一直没有见到打人方的任何一个人。记者在农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责任5中队了解到,李女士被打一事的确存在,且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