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润东报道北京一家酒店秘密设包房,组织30多名小姐卖淫。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组织卖淫的被告人赵金(男,51岁,北京市人,原北京市光亚机械配件厂厂长)、郝术英(女,42岁,河北人,原房山区城关燕鑫园酒家经理)、郝金平(女,24岁,河北人,原房山区城关燕鑫园酒家收银员)等人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赵金有期徒刑12年、判处郝术英有期徒刑11年,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郝金平有期徒刑6年。 1996年,赵金与房山区某村签订了场地租用合同,又与他人在租用的场地上合开了鑫园饭店。 2004年5月,酒家更名为北京城关燕鑫园酒家,经营者为郝术英,酒家由赵金出资。后来陆续招聘了30多个小姐。 为了营利,更为方便卖淫女在酒店内卖淫,2004年初,郝术英与赵金经过商议,在酒店内设置了供卖淫嫖娼人员使用的包房,两人还商定了卖淫的提成标准及提成款的分配。此外,卖淫女根据向嫖娼人员提供的服务不同,分别收取200元或300元的费用,再从中提成60元或110元交给酒店吧台收银员郝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