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子安)12月30日上午,漳州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谢金龙犯强奸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年40岁的谢金龙,系福建华安县新圩镇新圩村农民,曾因下半夜窥探单身睡觉少女强奸和盗窃作案,两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满释放后,又继续作案。 2004年7月10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谢金龙兽性又发,游荡到一民宅,窥探到屋内床上睡的少女,即拨开房门闩,进入小仙(化名)卧室,用木棍致小仙昏迷(现造成左侧偏瘫),然后将小仙抱到屋外一隐蔽的平地上,欲行奸淫,因其身体缺陷而无法得逞。又用编织袋将小仙从头套装起来,欲扛回家再发泄兽性,被过路人发现,丢下小仙,逃离现场。华安县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当天将他抓获。 经查实,谢金龙还在2003年9月2日手持一根铁棍,攀爬进楼,窥视少女小珍(化名),用铁棍朝小珍的颈部击打,小珍被打哎叫一大声,被告人匆忙脱离现场。 (厦门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