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骚是种极至的美——《新龙门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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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我这儿当成什么地方了?我可是开店不卖身的。”金镶玉的开场白,为这个本就不严谨的武侠片平添了不少亮色,仿佛沙漠里冒出的一株开着花的仙人掌,虽浑身带刺,在漫天的黄沙中,倒也娇艳无比。

  



  

多年以前,我曾在电视上看过一小段《新龙门客栈》,一直误以为金镶玉是主角。看过了全片才知不是。但在一群狂放又粗俗的男人中间,她的风骚怒放,分外抢眼。她不是弱女子,当然也不是什么“好人”,她,金镶玉,只不过是个开黑店的老板娘。

  

   个人认为,《龙门客栈》中的张漫玉,虽少了《警察故事》中的稚嫩,但还是浑身透射着活力和青春,脸庞是圆润的,表情是无畏的,她不是邻家的大姐,也不是寂寞的小妇人,她就是她,一有血有肉有情有义正邪难辩的老板娘。她虽横行无忌,却也懂得江湖行走的规矩,她非黑非白,却安然行走在黑白之间,她以女人柔弱的身躯和坚强的意志,开了一家叫做龙门的客栈。

  




  

于是所有的故事都围绕着这间客栈展开,而作为老板娘的金镶玉,处于这所有矛盾漩涡的中心,更是用风骚演绎了一种极至的美。

  

   金镶玉很干练,但同时又不失调皮纯真。在她看到着男装的邱莫言的那一刻,她干渴的心一下就被挑逗起来了。于是她远远的绕着柱子,不停的看这个俊朗的男装女人,表情洋溢出一个寂寞女人所有的渴望和追逐。


   女人似乎总喜欢比较,现实是这样,电影里也是这样。好像只有比较,才能满足女人膨胀的自我满足欲。看到这里,大概女同胞会对此嗤之以鼻,不过不要紧,有意无意中,比较在所难免,你自己不去比较,别人也总会拿来论个高下。大概现实里的女人多数比较矜持,不屑于将比较明白的显露出来,总要显得有些教养的嘛。而这两个女人不同,她们是江湖里的女人,她们有着自己的骄傲和美丽,又有什么理由不比较?即便导演不比较,怕是观众在心里,也早已比较出高下来了。

   在一番精彩的扯衣服大战之后,电影里似乎金镶玉更惹男人爱一些,她象火一样热情而风骚,邱莫言则象块冰,而这世上多数的男人不大愿意付出一些身体的温度来熔化冰,他们倒宁愿选择投向那一团火——哪怕这火会惹人焚身。

   我若是男人,必定选择金镶玉。

  

   太阳冉冉的升起,浑身赤裸的金镶玉输了武功却不愿意输了口舌,她在房顶面对大漠里的太阳唱歌。就是那个场景,让金镶玉把她的风骚发挥到了极至。在她“红蜡烛红,白蜡烛白”的歌声里,小白脸也终于出现了。与小白脸的第一次见面,龙门客栈的旗子就裹在她的身上,虽然狼狈,但仍不失风骚。正如邱莫言所说,这个女人整天想着男人。的确,当这个身边不乏男人的女人终于看到一个英俊的男人的时候,不管她想的是把他做成包子卖掉还是把他勾引上床,她所有的柔媚,此刻都要展现出来。


   风骚大抵是如此的,要选择合适的机会,选择合适的人,选择合适的地点,这女人的风骚是龙门客栈里多数男人都躲避不了的致命武器。

  

   各取所需,金镶玉和周淮安终于要进洞房了。洞房外的邱莫言满心苦楚,她看着,看着金镶玉风骚的展示自己的胜利。洞房外的人都各自打着小算盘,要走的,要留的,都渴望这个婚礼能使他们达成所愿。

   金镶玉的侠气在店被砸的情况下终于激发。这个女人,一边骂着“我操你爹”,一边把大刀向混蛋的头上砍去,看得我这个局外人,也热血沸腾。密道是缠绕了太久的话题,终于被揭出来了,只可惜这密道太短……两个女人,为了心爱的男人,不顾性命迎头而上,风沙中,英雄终于倒了下来……

   英雄在夕阳中远遁关外,英雄风骚的女老板一把火烧了无情无义的龙门客栈,带着她的粉丝,直奔心爱的男人而去……


  

   这是一部典型的香港武侠剧,它有些荡气回肠,也有些婉转迷情;它围绕着救两个孩子的任务,让一批一批的人倒下。客栈的老板若换了男人,这片子便乏味的多。是这个女人 ,用她的风骚,获取了正义与邪恶间短暂的和平;也正是这个女人,用她直爽的爱憎,舒张了观众心中压抑的侠义情感,还是这个女人,在最后的关头,烧掉她赖以生存的客栈,去寻找我们孤寂的英雄……

   女人,哦~这个风骚的女人,通过对她心爱男人的追求,彻底的完成了一次脱胎换骨的涅磐。

  



  

   《新龙门客栈》人物点析:

  

   1.金镶玉:风骚而迷情,狠毒却又透漏着纯真,象极金庸笔下的赵敏,却比后者多了一些风情万种,更加惹得男人喜爱。如果要给金镶玉一个职业,此人做版主最合适,对心爱的男人敢于上下其手,对有利用价值的人肯舍身求全,对想沾便宜又嫌烦的男人又下得了毒手——想给红脸便给红脸,想给黑脸便给黑脸,实在不想给你脸,那就封了你的帖子让你沉下去。(看到這裡想起來在標題上加一個ZT -_-!!!)

  


   2.邱莫言:冷漠的冰山美人,极尽侠义之风范,当属江湖好儿女。放在现代,邱小姐的职业生涯大概不会太顺利,若不能出身豪门,那邱小姐则需借助一大款知己为其铺路,好登堂入室,继续保持冰清玉洁之气质风范,衣食无忧的保持冰美人的魅力。

  

   3.周淮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有着天使的灵魂,却有着魔鬼的智慧。此人适合当个好警察,有些侠气,却也懂得如何利用周遭关系,又洞悉人情世故,当能保全自身,也当能侦破世人难破之悬案。

  

   4.曹公公:我一直觉得这是个值得一提的人物,因为此人实在是个好领导。若要放在当代,此人必为世人奉为榜样,事事身先士卒,即便在风沙横行的大漠,此人依然一马当先,第一个杀上阵去,毫无某些领导之畏首畏尾,言甚于行的恶劣行径,建议诸网友展开关于曹公公英雄事迹的研讨,发放各机关单位学习,以弘扬我中华民族领导正气之风……(以下省略2000字。)


  

   5.白头发公公,此人当属好下属,是个好奴才。懂得揣摩领导心意,懂得搬来梯子给领导走,也懂得在属下面前耀武扬威,面皮多而厚,不停的变脸,终于顺利成长为领导手下的头号奴才。

  

   6.耍大刀的伙计:此人戏份虽少,但却是不可忽略的。他胆小怕事,不明是非,但敢于展示自己。剖羊的那一节,虽属关公面前耍大刀,但勇气可叹,信心可嘉。尤其最后拿刀剥了曹公公腿脚的那一搏,更是正义方反败为胜的关键。此人若在阿富汗,必为本·啦登所重用,关键时刻,肯舍身而上,虽不能留芳千古,倒也不至于遗臭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