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与爆料 比假唱更可怕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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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星假唱是早就被人诟病的,崔健的“真唱运动”也着实让观众更有了擦亮双眼的意识,可当这个涉嫌演艺道德的问题成为一个媒体屡试不爽的关键词的时候,这事儿闹得多少有些变味儿。   《周璇》一剧的制作方式和表现手法有足够的理由让伊能静在音乐伴奏响起的时候不去用真声,因为我相信她的实力不足以支撑又唱、又说、又喊、又叫的良好表现。

而且舞台手法的多重使用的确给出了呈现技术上的难题。所以演员在此没有真唱并不具有欺蒙的性质。一切从剧情出发,这是舞台作品为观众服务时,所应具备的、起码的做戏宗旨。

  此外,如果我们在观剧的过程中,不去享受视听的效果,不去关注剧中人物的情感发展,而去较真演员到底真唱假唱,就成了吹毛求疵,到底看戏还是挑刺?



  显然,具有“批判意识”的媒体更愿意在这种事上再次体现自己的社会道德正义感。但是当“披露”成为一种职业手段、一种抓人眼球的伎俩的时候,“假唱”的帽子也许就该换主人了。

  娱记追求爆料作为职业需求来说是无可厚非的,而且爆料越多越显其敬业精神。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当你真切明白舞台创作的规律和需求的时候,指出剧作本身的问题在哪的时候,才能够真正显示出媒体的杀伤力,否则永远是娱乐的附庸,正戏在台上演,小戏在台下演。

  媒体与创作投资方的共谋关系在当今商业社会里是极其合理的一种方式,当那些还心存道德理想和文化良知的人对此质疑的时候,多少会产生一些正面影响,因而,披露真相作为有力手段应当多多倡导。可是当牛刀指向文化产品的时候,还没搞懂其内部结构、性能品质的时候,只能是做些皮毛工作。庖丁解牛的时候,都是切其要害。否则,就得让人家拿着“音乐舞台剧”这本身就是自己想当然做出的概念给糊弄了。

  要知道,有个扰乱视听的概念是最好不过的撤退余地,什么叫制作需要呢?就骗你这“不懂行”的。说到这,都跟“假唱”没关系了,其实是媒体思路的问题。真要想让那些作品有真水平,拿出庖丁的技术,直解筋骨,到时候创作者就不是自负的“无奈”,而是放下狂妄的“无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