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圣依谎言整理全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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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 黄圣依小姐叫板经纪人公司, 单方面要求解约一事闹的沸沸扬扬, 一时间各大报道纷至沓来, 不但黄小姐的眼泪满天飞, 指责控诉也一浪高过一浪. 而做为一个旁观者, 虽然难说旁观者清, 但从黄小姐这几日的言行对比来看, 确实发现了不少可疑之处. 姑且罗列如下, 孰是孰非, 只是一家之言.          谎言一: 星辉发表声明将自己雪藏, 并做人身攻击          星辉从未发表过任何正式声明, 也从未说过要雪藏她.     其实所谓的雪藏声明. 只是当天有文章以此做为标题. 文章内容也只是说:"星辉公司高层非常气愤, 甚至要雪藏黄圣依."     这个相信属于记者朋友们长袖善舞. 如果黄小姐是因为这种原因而大发雷霆, 倒也不难解释. 不过对於星辉公司是否真要雪藏黄圣依,至今仍未有任何核实报道,或者黄曾收到公司内部的雪藏声明以为未定论。只是奇怪如果真有这样的内部雪藏声明,以黄连日来势汹汹的走场媒体攻势,这么重要的证据为何未见任何一方拿出来呢?          谎言指数: ★★★☆☆          谎言二: 公司曾经代签合约          资料:     星辉在几个月前曾致电黄圣依,称合约规定在两年半内需为黄安排的工作量已经达到,要求黄签名转入提前正式期,遭到黄圣依的拒绝。而星辉在未得到黄圣依本人签名的前提下,由人代签名将她转入正式期,并将代签的合同传真至黄圣依家中。黄父说:“当时我们很气愤,但是考虑到还有今后的合作就忍了。”          对此事星辉公司发言人, 以及黄小姐经理人魏达深先生解释专业清晰: 必须说明的是,我们从来没有请人代签过黄圣依的名字,按照合同规定,我们给她的工作量达到一定程度后,她将自动转入正式期,不需要任何签名。何时转为正式期跟她签不签名根本没有关系。          另外让人不能忽视的是, 黄父在这里已经泄漏了星辉公司的商业机密. 身为一个大学教授法律意识竟如此淡薄, 不知是不是由于爱女心切.          谎言指数: ★★★☆☆     (考虑到黄父可能对 “自动转入正式期” 印象不明确)          谎言三: 从头至尾他们没有主动帮我争取过一份工作。          资料:     黄:除了公司自己的《功夫状元》之外,没有他们主动帮我联系的,都是别人找上门来。《功夫》之后整个2004年有很多很好的电视剧找我,包括像海岩的《深牢大狱》,但是我们公司用种种理由推掉了,让我做他们接来的工作,我不知道当中有什么利益。我从今年初开始拍《天堂的眼睛》,现在的《金色年华》,都是制片方直接找我的。香港的《猛龙特警队》的监制主动找到我们公司说,今天一定要用黄圣依。根本不是他们主动为我争取的,从头至尾他们没有主动帮我争取过一份工作。          对此魏先生深表奇怪: “当然不是。只有有时内地公司不知我们的电话所以直接找黄圣依,但之后签约这些都是我们帮她打理,《功夫》之后她不是接拍了《猛龙特警队》和《天堂的眼睛》的吗,而且我们正在帮她谈大制作,所以她的说法对我们不公平。”     对于星辉在两年内都没有为她安排工作一事,在昨天的声明中,星辉表示很早就大幅超越与黄圣依小姐约定的工作目标、分红目标. 魏达深还表示为配合原定8月6日的<�天堂的眼睛>发布会,公司还从香港派出两名同事接应,但都没有和黄圣依联系到。          通过黄小姐的描述, 大致可以归纳为, 其他公司来找她拍戏, 不是看着星辉的名声, 看的是她的名声. 工作一定要公司帮她争取, 人家找上门来就是公司工作不到位. 想拍的不让拍, 不想拍的却硬要拍, 就是公司跟对方之间有利益.     拍戏本身就是为了利益, 这的确是无可厚非. 但是那些电影公司就程序来说, 直接找黄小姐, 本身就已经违反了规定. 况且公司本身有自己的运作方式和程序, 也并不是一定要公司去主动联系业务. 公司同样有权决定自己旗下艺人接拍何种角色. 况且说实在的, 效果不好, 观众拒绝接受, 吃亏的还是黄小姐本人. 从这方面看, 公司也是从一种保护的角度来做决定.     通过星辉发表的声明, 看来黄小姐早已超越了工作目标和分红目标, 没有工作一说着实让人疑惑.     谎言指数: ★★★☆☆          谎言四: 常拿是否能演<�功夫2>来威胁我, 用<�功夫2>的演出逼我签唱片公司          资料:     南都:你有说明自己不签的理由吗?     黄:我说过。他说哎呀你看我们要给你拍《功夫Ⅱ》对吧,你看很好的机会,你就乖乖地把这个唱片合约签了吧,对你有好处的。我说那好,我不要拍《功夫Ⅱ》,我拒绝拍,我不要你们任何好处,不要做交换。他说哎呀这合约是对你好。我说那谢谢你对我好的合约,但是我心领了,我不想签这个合约可不可以?我说我求求你们不要再打(电话)给我了,我不会签的,希望你们不要再来影响到我了。然后就发生了这一系列的事情,包括在媒体上攻击我。这一个月他们做了很多这样的事情,就因为我不肯签这份合约。          从黄小姐单方面描述就可看出, 经理人魏达深完全出于对<�功夫2>宣传的考虑, 签唱片公司是由于有利她的发展和宣传. 而且是黄小姐先提出不要出演<�功夫2>, 并不存在任何威逼一说. 最后公司还是尊重她的决定: “我们一向都很尊重她的意见,那份唱片合约最后也没有签成。”     而作为一个看客, 给我的感觉是, 黄小姐似乎是在拿自己是否出演<�功夫2>反来要挟公司.          谎言指数: ★★★★☆          谎言五: 星辉做事效率慢, 惹人不满          资料:     南都:你曾私自接受访问?     黄:按理说……所有演艺工作包括访问各方面都应经过他们的手,但他们没人在这里怎么经手啊?有记者要采访我,跟公司联系,他们说好,你把访问的计划书提上来看一下,然后说这个问题不能提,这个问题牵扯到谁也不能提,发回去然后让人家再发一份回来。你想这么简单一个访问要他们来回发传真到香港,这样有利于艺人的发展吗?这是他们应为艺人做的吗?          黄小姐提到的这个问题, 应该不是理由. 这是一个必须履行的程序, 相信内地其他经理人公司也是这样的制度. 公司在香港, 中间波折较多, 但并不能成为越俎代庖的原因. 没人在内地也不是可以肆意枉为的借口, 好象因为没人看着自己, 自己遵守纪律公司就要对自己表示感谢, 同样的论调黄小姐也确实曾提过(黄: …其实从头到底我就是受不了他们的态度,而且你做了后他们不会说你好,他觉得是应该的。这是最气不过的.). 而通过近年来黄小姐接受的采访量来看, 这类工作应该还没有多到一定要派专人打理的程度.          谎言指数: ★★★★☆          谎言六: 曾经禁锢我, 把我关在房间里逼我签约, 不签不许走.          资料1:     黄: …要我签功夫状元. 我当时快毕业了, 我说要准备毕业论文, 没有时间, 可是公司却说:“你可以不毕业,但这部片子一定要拍。”这叫什么话,我当时就很不满. 我说我拿回酒店看看行不行, 他们说不行. 后来,他们竟把我关在香港办公室,逼我签这部戏,说不签不许走. 然后我打电话给周星驰, 他说好, 我会替你安排时间, 然后我就签了. 出了房门我就哭了! 当初签约,我就是学生身份,他们应该有这个预期,怎能阻挠我毕业?我在香港举目无亲,没人能帮我,只好签了。          资料2:     黄父: 我可以证实黄圣依当天遭到了禁锢,她在受到星辉威逼的时候哭着打电话给我。现在我很后悔没有电话录音,但是我个人可以作证。          这两段言语实在有些自相矛盾. 黄小姐说当时打电话给星爷, 出门后才痛哭流涕, 黄父却说女儿被威逼时哭着打给自己. 假设两段都是正确的, 黄小姐当然有人身自由打电话给超过一个人. 重点是,可以自由打电话出外的人,也能算做是禁锢么?          资料3:     魏达深:自己公司的电视剧,当然要找自己的艺人来拍。她要考试,快开机的时候才通知公司,那我们怎么换人?我们的意思是帮她和学校说,推迟到明年再考试。但是她不肯,那我们就说,到了考试的时候,就放她回去。这些在拍戏的过程中都是有记录的,而且剧组的人也都知道,怎么可以乱说?          不知道所谓的不签不许走是否指的是到时候放你走. (不可排除口音上的误差.)     从谎言四魏先生曾好言相劝及上面资料来看, 魏先生讲话也是好声好气之人. 态度突然强硬起来逼她签约, 黄小姐前后形容的反差让人有些膛目结舌.     对禁锢问题星辉公司反映明确, 解答合理, 可信度也高, 不需要我在此重复了.          谎言指数: ★★★★☆          谎言七: 星辉宁愿不让我毕业          这个上面有提到过, 黄也提到过周星驰会帮她安排时间. 事实上, 黄不但顺利毕业, 出席毕业典礼, 功夫状元也在等她档期拍戏. 说到毕业, 不知道黄小姐是不是真是不迟到不早退的学生. 上学毕业本来就是为了事业发展, 出了名文凭也就是个点缀而已.没有明星说我的演技都是学校学来的. 公司的做法实在无可非议. 相信和她同一届的毕业生, 如果有人请拍戏, 愿意推迟毕业的大有人在.          谎言指数: ★★★★☆          谎言八: 在参加金像奖的前一天,被禁固签约,精神崩溃。          资料:     黄圣依昨天接受电话访问时透露,在今年《香港电影金像奖颁奖典礼》的前一天,星辉公司的多位高层在香港把她关在房间,要她签署《功夫状元》合约。          引用网友69.196.49.* 的论点: “我曾翻看金像奖录影带多次,她就坐在星爷斜後方,镜头因为常拍星爷,所以也常带到她,她那天的表现绝对称得上愉快,跟旁边的小龙和房祖明谈笑风生。     如果真如她所说,饱受打击,为何被禁固的第二天,如此正常,反而几个月後在记者会上,才突然痛哭流涕?”          她其实坐在和星爷同一排, 时常拍到她是因为时常拍到龙太子. 如果就她在金像奖的反映来说, 从入场到结束, 一直显得心情愉快, 谈笑风生. 如果事情真如她所说, 就她的反应来看, 说自己精神崩溃, 也实在是令人费解.          谎言指数: ★★★★★          谎言九: 刘佳杰也是签了公司很多年现在才出头的,她也是星辉的受害者。          资料1:     有记者问是不是因为最近出了个新的星女郎刘佳杰,所以让黄圣依有些愤怒?黄圣依摇摇头说:“刘佳杰也是签了公司很多年现在才出头的,她也是星辉的受害者。很多公司旗下的艺员敢怒不敢言。我一点也不气她。”          资料2:     早在周星驰《少林足球》的选秀活动时刘佳杰就参与其中,那时周星驰虽然非常喜欢这个会唱歌、跳舞的活泼女孩,但16岁的小姑娘,尚不到签约的法定年龄。之后的2年,刘佳杰的成长,一直在周星驰的视野之中,每次到上海,都会找她吃个工作午餐,问问近况。虽没有亲手送过礼物给她,但每年过生日那天,刘佳杰总能收到星辉公司所有工作人员的越洋电话祝福。     “观察”期间,她拍过数支广告,也有好几家经纪公司上门接触。星辉对她的关照渐渐累积成一种信任,18岁那年,她正式加盟。“签约的时候,没有犹豫过,因为这已经是长时间考虑的结果。”          黄小姐的一席话就算不是无中生有, 也实在有误导舆论方向之嫌. 签了公司很多年? 相信刘佳杰签约也就是两年的事. 而受害者一说则有些苍白. 以当年刘佳杰还在读高中的学生身份, 星辉公司并没有置之不理. 虽然签约后闲置两年, 也丝毫不影响现在发展. 而且说来不好听, 如果星爷当年马上启用刘佳杰, 也就不会有黄圣依了.          谎言指数: ★★★★★          谎言十: 星辉违约在先, 签约时说明出演女主角          资料:     之后记者采访为黄圣依签星辉合同的黄父了解到,星辉和黄所签为期8年的合同时,最大条件就是“让黄做《功夫》女主角,当时口头答应是第一女主角,但拍出来以后元秋才是第一女主角。”这件事被黄父称为“祸根”.          不知道黄父在大学里任的是哪门课的教授. 功夫宣传时一直打着两个女主角的旗号, 星爷在发布会之类的活动一直都是牵着黄小姐的手, 任何宣称都以推广她为目的. 同男主角有感情戏, 这都不算是主角? 况且元秋与黄小姐的角色并非同类, 剧情需要她的出场时间必定长些.而黄小姐跟男主角有感情戏, 而且戏分在全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知道黄小姐是否有兴趣增肥30磅出演肥婆呢?     而且人已经红了, 现在再来争论主配角的问题, 实在有失厚道          谎言指数: ★★★★★          谎言十一: 公司管理混乱          资料1:     对于星辉声明中“大幅超越黄圣依小姐约定的工作目标、分红目标”的说法,黄爸爸表示,首先这些成绩不能抹杀黄圣依本人所做的工作,其实很多工作都是圣依事先自己积极联系,最后由公司签约完成的。更重要的是,艺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除了经济、物质上的,更重要的是心理层次上的关怀,“分红不能掩盖公司对艺人管理的混乱问题”。     资料2:     (china joy发布会) 至于黄圣依,周星驰昨天表示公司依然会力捧她,而且《功夫2》她肯定会出演,所以“失宠说”是不成立的。同时星爷表示没有听说过黄圣依有对公司不满的情绪,但是无风不起浪,他会关心旗下艺人的最新想法。          就黄父所指的管理混乱, 应该是说艺人们没有得到心理层次上的关怀. 而从李卉和刘佳杰的经历来看, 星辉公司完全不是吃肉不吐骨头的狼外婆, 而星爷也表示从没听到过黄小姐对星辉不满之事. 为何公司单单面对黄小姐就凶神恶煞, 这其中应该有些原因的. 到底是事实还是谬论, 相信真理不仅仅站在少数人一边.          谎言指数: ★★★★★          谎言十二: 星辉不守合约, 黄圣依私接有因.          资料:     有指黄圣依私接工作, 对此, 黄父回应:超越工作目标的事实是,很多工作都是黄圣依在没有星辉支持下自己联络的。……合约对此有如下规定,一是经理人要在征求艺人同意的前提下安排工作,二是艺人不可拒绝合理安排。星辉公司没有做到第一点。而黄圣依所接所有影视剧都有星辉的合约签名,黄圣依私自接下的访问和拍照是因为该公司并未为她安排此类活动。          黄父的回应着实有不妥之处. 他说星辉没有做到第一点, 大概是指向唱片公司一事, 更大程度上是替女儿抱不平, 认为女儿每次都是委屈答应, 这不叫做同意. 而由于工作是黄小姐联系的, 黄小姐所有影视剧有星辉签名是星辉在捡便宜. 他认为女儿做到了第二点, 就是不拒绝合理安排. 经纪公司安排的活动我们都有接 但你没说你没安排的工作不许我接。 因为人家已经替我们安排了. 但不知道是否当时没有解释清楚, 这个安排, 指的是公司安排, 并不是采访单位的安排. 艺人不拒绝合理安排, 但也不代表可以接受一切安排.     要说明是, 黄小姐本身没有能力也没有可能自己主动联系工作. 正如魏先生所言, 如果对方不知道星辉电话就会找黄圣依, 但是这样就把联系工作的头衔揽到自己身上, 略显夸张.          谎言指数: ★★★★★          谎言十三: 她本来是想和公司用沟通的方式解约的,但公司闹得这么大,是“绝对不可能挽回的”。          资料:     黄圣依还告诉记者,她本来是想和公司用沟通的方式解约的,但公司闹得这么大,是“绝对不可能挽回的”。 星辉公司昨日就黄圣依解约一事发表声明后,黄圣依的父亲代表女儿立刻做出回应。他语气激动地表示,星辉公司把内部矛盾公开化,想通过媒体打击黄圣依.          这段话让人有些哭笑不得. 以黄小姐三天前在广州哭诉, 表示 “不惜一切代价”, 高调发表攻击性言论, 真不知道是谁把事情搞大的. 如果不是有意回避转移视线, 就是本身真的有逻辑问题.     而黄老伯, 就其透露星辉合约一事来看, 想通过媒体打击对方的应该另有其人.          谎言指数: ★★★★★+★          谎言十四: 我觉得前途一样是很好的          资料:     南都:下一步准备怎么办?     黄:我觉得前途一样是很好的,不像有人说的那样判了死刑。没人敢说自己一手遮天,控制整个娱乐圈。我不怕任何人。我会勇敢地面对。          [黄圣依所签约公司香港星辉公司发出声明,声明称对黄圣依单方面宣布解约不接受,而在此期间,黄圣依也不能随便跟任何一家公司签约。至此,黄圣依跟星辉公司的事已说得很清楚,如果黄圣依要坚持单方面解约的说法,只能让自己陷入僵局了。     星辉公司的声明一出,黄圣依依然拿出《功夫》里扮演哑巴的本事———封嘴。而这样的封嘴让人狐疑的同时,也将所有的猜测说法都戳穿,因为黄圣依只有老老实实地牵手星辉公司,才有更好的出路。]     以上全部引用评论. 转自大话周星驰站.          谎言指数: ★★★★★+☆     (这条实属玩笑.但看事态发展, 应该免不了吃回头草)          事已至此, 这场风波应该告一段落. 而黄小姐刚开始高调哭诉现在又转入低调声明 “该说的话已经说完将要封嘴”,实在很难不让人猜想她有悔过之意. 什么都好. 只是奉劝两句, 一要洁身自好, 二要戒骄戒躁, 三是, 小姑娘, 水清养不了鱼, 如果真觉得娱乐圈是个是非之地, 劝你早早抽身. 炒作之类的, 你玩不起的, 别白白糟蹋了自己的名声.          为星爷的置身事外大将风范鼓掌.          (PS: 以上论调纯属个人观点. 所引用新闻完全根据真人采访, 绝非捕风捉影及恶意中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