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方揭违约官司真相 暗指是黄圣依造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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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圣依与周星驰公司星辉的违约官司纠缠了近一年半,日前有媒体报道此案件于1月9日下午就出了判决结果:香港法院判星辉公司欺诈黄圣依,认定黄圣依解约有效。对此,星辉公司今天(1月12日)独家委托网易娱乐发表声明,澄清以上均为虚假报道。至于是谁发放此假消息,星辉公司艺人总监田启文则将矛头指向了黄圣依。

周星驰力捧黄圣依拍摄电影《功夫》后,反目收场。(资料图)
委托网易娱乐发声明揭事实真相

1月10日,一条题为《香港法院判星辉欺诈黄圣依》的消息见诸各大媒体,该消息称“根据香港法庭传给黄圣依方面的判决结果,星辉公司欺诈艺人行为成立,驳回星辉公司对黄圣依的诉讼,并判定黄圣依解约有效。”消息出来后,星辉公司田启文立即予以否认,并于今天(1月12日)独家委托网易娱乐发表声明,声明中指出《香港法院判星辉欺诈黄圣依》一文中的报道均与事实不符:当天审判没有任何结果出来,法庭只是做了如下判定:如果黄圣依想要此案延期宣判而不是马上进入聆讯阶段,那么黄圣依就要于本月26日向法院提交一份收入清单,清单上要列明自黄圣依单方面宣布与星辉解约那天(2005年10月10日)到2007年1月10日,黄圣依自己安排的所有工作所赚到的所有收入。

暗指是黄圣依方面造假

至于为何尚未判决,“胜诉消息”就已经出炉,田启文表示:“谁有利益谁就会放出这样的消息,希望他们以后能认真面对,不要再做旁门左道的事情。”(这个“谁”是指黄圣依吗?)田启文回答:“我希望不是她,但大家都心中有数。如果真的不是她,她应该发表声明澄清一下。”

另外有传言指周星驰曾通过中间人向黄圣依求和,对此田启文坚决否认:“周先生完全没有理会过这个官司,因为这是星辉公司与黄圣依之间的官司,与他无关。”他表示:“星辉公司也自始至终没有求和,也从来没有这种想法,因为这是违约问题,如果求和,那以后所有人都可以不按合约办事,到时候就世界大乱了。”







周星驰方委托网易发声明:"黄圣依胜诉"是假消息(声明全文)







日前有媒体报道本应于1月10日在香港开庭审理的黄圣依“违约”案,于1月9日下午就出了判决结果:香港法院驳回星辉公司对黄圣依“违约”的诉讼,判星辉公司欺诈艺人,认定黄圣依解约有效。星辉公司今天(1月12日)独家委托网易娱乐发表声明,指以上均为虚假报道,并澄清表示这个案子法院目前并没有宣判,只是通知黄圣依于本月26日前出示一张收入清单,清单上列明自黄圣依与星辉单方面解约后私自安排工作的各项收入。声明全文如下:

就近日新浪网及搜狐网等内地媒体就有关黄圣依与本公司之香港诉讼的虚假报导,本公司认为有必要向各大演艺同行企业,内地海外发行商及各大传媒作出以下澄清,以免各界人士因该错谬及与事实不符的虚假报导而产生误会或招致不必要的损失。

该等虚假报导指称香港法院判星辉欺诈艺人行为成立,驳回星辉公司对黄圣依的诉讼,并判定黄圣依解约有效。

事实的真相是:

1 本公司于2005年入禀香港法院就黄圣依违反《艺人代理和约》起诉黄圣依一案至今仍在审理中;

2 黄圣依于2007年1月10日聆讯中,透过其代表律师要求香港法院再次押后本公司禁制令申请的聆讯,在听取诉讼双方就押后申请的陈词后,香港法官于2007年1月10日作出以下的颁令:

(1) 主审法官要求黄圣依需于2007年1月26日或之前向香港法院呈交一份由2005年10月10日到2007年1月10日,由黄圣依擅自安排的演艺工作所赚取的收入的帐目清单。

(2)在黄圣依同意向香港法院作出上述个人承诺的情况下,法官才决定将案件作出短暂押后至本月26日再进行禁制令申请的聆讯。

(3)该次聆讯的堂费及本公司因该次聆讯所引至的律师费用需由黄圣依支付。

本公司保留向发放虚假报导的媒体追究的所有权利。

WORTH ACHIEVE ASSOCIATES LIMITED

200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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