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冲进派出所大喊被女子强奸 胸部有牙齿咬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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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扬州网消息:昨天凌晨,扬州念四派出所民警值班室内发生令人哭笑不得的一幕:一名20多岁的福建小伙来到派出所报警,称他被一名30多岁的福建同乡女子“强奸”了。 警方调查后得知,这名小伙子和其姐姐、姐夫都是福建人。小伙子的姐姐在扬州开了一家美容院。前天晚上,小伙子和自己的姐姐、姐夫跟一名曾经在姐姐的美容院工作过的30多岁福建老乡女子一起在店内喝酒。酒后,小伙子的姐姐、姐夫一起出去打牌,店内就只剩下小伙子和那名30多岁的福建女子。 昨天凌晨1时许,这名小伙子突然大吵大闹起来,声称他被那名30多岁的福建女子“强奸”,并且一定要那名女子给他精神赔偿,情绪十分激动,在派出所里大吵大闹。但被指“强奸”的女子却坐着一言不发,待警方向她询问情况时,她只是说:“不是那么一回事!”,但始终不肯透露更多的情况。 为了证明自己确实被“强奸”,小伙子撸起衣服,露出自己的膀子和胸部,这些部位确实有牙齿咬伤的痕迹。但不管警方怎么问,女子始终不承认自己“强奸”了小伙子,警方也不能作出绝对性认定。 经调解,30多岁女子自愿赔偿小伙子600元,事件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