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楼道里猥亵5名幼女 受害者家人不好意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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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信息报1月25日讯 短短8个月的时间里,江岸小区的5名幼女就遭到同一个青年男子的猥亵,而他的作案地点竟然就是住宅楼的楼道里。如此令人发指的行为引起了受害家庭和其他居民的愤怒,他们守候多次,终于将再次出手作案的“色魔”擒获。 这名20岁的砚山色魔青年叫李世欢,在昆明打工时他化名黄玉响。 五华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2月29日下午,李世欢溜进江岸小区一居民楼院坝中,将一名独自在楼下玩耍的女童骗到了楼道里。到了楼道里,李世欢一手掐住女童的脖子一手捂住嘴,威胁女童不许出声。随后,李世欢强行脱下女童的裤子,猥亵后逃离。 第一名女童遭到侵害后,家属们虽然对那个可恶男子恨直入骨,但并没有及时报案。“自己的娃娃出了这样的事,哪个好意思去报案?就算报了案,坏人坐了牢,但我们呢,日后还要做人,娃娃以后的路还长着呢。” 就因为如此,李世欢才能有机会摧残更多的女童。 2006年1月6日、3月21日、4月29日、6月13日,李世欢采用同样的手段又对4名幼女下手。7月17日12时许,李世欢再次在一幢居民楼楼道里作案,这次他挟持了一名年龄稍大的女孩。就在他正下手侵害女孩时,被守候多日的居民当场抓获,群众们将他扭送到了马村派出所。 五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世欢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多款罪名。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他有期徒刑2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他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