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听说妻子被强奸 让其做诱饵导演捉奸杀人

文章来源: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次数

阳朔县福利镇的一个小山村里,村民廖某莫名失踪。 3个月后,公安民警在一个果园里挖出了廖某被深埋的尸体,一桩离奇的情杀案也真相大白:村民廖忠明听妻子诉说曾被廖某“强奸”,为泄愤而导演了一场捉奸杀人的悲剧。 2007年1月19日,桂林市中级人民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廖忠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案发:失踪村民遇害 2005年12月31日下午4时40分,阳朔县福利镇某村村民廖勇和(化名)急匆匆地跑进镇派出所报案,说他的父亲廖某失踪了。 廖勇和说:“我爸昨晚8点多洗完澡后,就一个人出去玩了,到现在还没回来,我打了他一天手机都是关机,我担心他可能遇到意外了。” 派出所民警分析情况,排除了廖某独自出远门的可能,认为这起失踪案的背后很可能隐藏命案,立即将情况向县公安局汇报,县刑警大队随之介入调查。 警方一边在群众中展开摸排,一边通过电台、电视台发布寻人启示,广泛征集线索。调查发现,廖某平常与他人从没有过什么财物纠纷或者口角矛盾,但有村民反映,廖某曾与本村妇女管玉梅有过暧昧关系,一些村民怀疑,廖某可能被管玉梅的丈夫害了。 但是,廖某失踪时,管玉梅和她的丈夫廖忠明都远在深圳打工,他们怎么会有作案时间呢? 警方继续发动群众,寻找着廖某的去向。在这个调查过程中,又有村民向警方反映,有人在廖某失踪期间,曾看见廖忠明和管玉梅回来过。这个线索立刻吸引了警方的目光,廖忠明和管玉梅被列为重大作案嫌疑人,阳朔警方立即派民警前往深圳调查。 2006年3月1日,阳朔刑警在深圳市罗湖区一家公司内找到了正在上班的廖忠明,根据他的指认,在罗湖区向西村一出租房里找到了管玉梅。管玉梅坚称她的丈夫没有回过阳朔,但警方却从廖忠明工作的公司查到了他的请假记录,面对证据,廖忠明败下阵来,承认他已将廖某杀害,尸体就埋在同村廖文华的果园里。 这个信息很快传回阳朔县公安局,刑警赶到果园寻找廖某尸体。 在果园的东面,民警挖开果树间的一堆羊粪、刨开粪堆下的泥土,挖出了用编织袋包裹的一具男尸,尸体颈部被绳索环绕,双手也被反绑着。经辨认,死者正是失踪数月的廖某。 法医检验报告证实,廖某系被人用绳索勒住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民警根据廖忠明的交代采取了行动,将涉嫌帮助藏尸的廖文华和倪光明两人抓获归案。 预谋:丈夫导演捉奸 廖忠明和管玉梅被民警从深圳押解回到阳朔,这起杀人藏尸案的真相也随之解开。 廖忠明交待说:“2004年,我老婆到深圳打工时对我讲,她在家时被廖某给强奸了。我当时听了很火,发誓一定要收拾廖某。” 2005年12月28日,管玉梅要回阳朔看孩子,廖忠明也向单位请假,他想人不知鬼不觉地回阳朔去找廖某报复,到时就没人会怀疑到他身上。 可管玉梅得知丈夫回阳朔的是想要找廖某报复,她就不同意回去了。 廖忠明说,“我就威胁我老婆,说她如果不回去,我就先回去搞死廖某,再回深圳搞死她。这样,我老婆才被我逼着从深圳回了阳朔。” 2005年12月27日中午,廖忠明和管玉梅乘长途大巴回阳朔。管玉梅供述:“廖忠明在荔浦的马岭镇就下车了,他要我把廖某约到家里来,让我和廖某在床上发生关系,由他亲自来‘处理'。他说,如果我约不到廖某,就先杀了我,我只好按他说的去做。” 回到家的第二天中午,管玉梅在福利镇街上遇到了廖某,她与廖某约好,30号晚上到她家相会。 躲在背后的廖忠明也没闲着,他去找了表哥倪光明来帮忙。 2005年12月30日晚上,廖忠明带着倪光明悄悄潜回家里,等着上楼捉奸。 作案:丧心病狂杀人 2005年12月30号晚8时,廖某洗过澡,穿着双拖鞋、拿了把电筒、揣上自己的手机,高高兴兴走出家门去管玉梅家赴约。 管玉梅的供述还原了这起杀人案现场的情景。 “大约8点10分,有人敲门,我就去开了后门,是廖某。他进来后我就把后门锁好,然后和廖某进了我的房间,也没开灯,几分钟后,我们脱了衣裤钻进被窝……就在这时,廖忠明进来了,用手电筒照着我们,叫我穿起衣服,还打了我一巴掌。当时廖某还在被子里,廖忠明冲上去掀开被子,叫他下床跪在地上。接着廖忠明的表哥也冲进来,我站在旁边,看见廖忠明用一根绳子将廖某的双手反绑在身后……再后来廖某倒在地上,廖忠明用双手死死地勒住廖某的脖子,我冲上去想拉开他,但他吼着说我如果不走开就连我一起勒死,我只好出去,按廖忠明的吩咐去了他哥哥家。大约20分钟后,廖忠明来了,说他把廖某弄死了。” 藏尸:两法盲糊涂涉案 倪光明是廖忠明的表哥,他是第一个糊里糊涂把自己陷进这起命案里的人。 “2005年12月30日,廖忠明到我家找我,讲廖某强奸了他老婆,他咽不下这口气,要我帮忙处理这个事”倪光明说,“廖忠明带我到离他家有一两百米远的地里,叫我在那里等着,等他亮电筒我就过去。廖忠明从旁边拿了架楼梯爬上了楼顶,过了40分钟左右,他下来打开后门,我就进了屋。” 看着廖忠明杀害廖某,倪光明还帮着用编织袋把尸体装好,运到廖文华的果园里。 果园的主人廖文华是涉案的第二个法盲。 廖文华供述:“那天晚上11点半这样,我在羊棚里觉得有点冷,就走到离羊棚不远的廖忠明家厨房烧柴火烤,这时廖忠明走进来找我,很慌张地跟我讲他搞死人了,但不知道该把人埋去哪里。我当时就告诉他,说我在柚子园里刚挖了些果树坑,让他把人埋去果园地里算了。” 就这样,廖文华帮着廖忠明把死者尸体埋进了果园,为了掩盖罪证,他还帮着在埋尸的地方盖上了一堆羊粪。 事后,倪光明和廖文华分别从廖忠明手里接过了210元和300元“辛苦费”。 结案:主犯被判死缓 2007年1月19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廖忠明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应处以极刑。但本案事出有因,对廖忠明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 管玉梅明知廖忠明杀人,却为了使廖忠明逃避刑事处罚,向司法机关作了虚假证明,称死者廖某失踪期间,廖忠明一直在深圳,没有回过阳朔,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倪光明、廖文华明知廖忠明故意杀人,而帮助埋藏死者尸体,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2年。